未附于金者尚衆,北京、臨潢、泰州民不安,金主命參知政事完顔守道佩金符往安撫之。
守道善于招緻,契丹内附民以甯息。
戊寅,金赫舍哩志甯複以書贻三省、密院,索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币、稱臣、還中原歸正人,即止兵,不然,當俟農隙進戰。
帝以付張浚,浚言金強則來,弱則止,不在和與不和也。
時湯思退當國,急于求和,遂欲遣使持書報金,而陳康伯、周蔡、洪遵等亦皆上言,謂敵意欲和,則我軍民得以休息為自治之計,以待中原之變而圖之,萬全之計也。
工部侍郎張闡獨曰:“彼欲和,畏我耶?愛我耶?直款我耳!”力陳六害,不可許。
帝曰:“朕意亦然,姑随宜應之。
”
癸未,複以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觌同知閤門事。
乙酉,金主如大房山。
丙戌,遣淮西幹辦公事盧仲賢赍書報金帥,大略謂:“海、泗、唐、鄧等州,乃正隆渝盟之後,本朝未遣使前得之。
至于歲币,固非所較,第兩淮凋瘵之馀,恐未能如數。
”仲賢陛辭,帝戒以勿許四郡,而思退等命許之。
張浚奏:“仲賢小人多妄,不可深信。
”不聽。
張栻入見,帝引見德壽宮。
上皇問:“曾見仲賢否?”對曰:“臣已見之。
”又問:“卿父謂何如?莫便議和否?”對曰:“臣父職在邊隅,戰守是謹。
此事在廟堂,願審處而徐議之,無贻後悔。
”上皇曰:“說與卿父:今日國家舉事,須量度民力、國力。
聞契丹與金相功,若契丹事成,他日自可收卞莊子刺虎之功。
若金未有亂,且務恤民治軍,待時而動可也。
”
丁亥,金主薦享于睿陵;戊子,還宮。
九月,丁酉,金主以重九拜天于北郊。
冬,十月,戊午朔,命廷臣議金帥所言四事,其說不一。
帝四:“四州地及歲币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
辛酉,禦殿,複膳。
甲子,金大享于太廟。
丙子,立賢妃夏氏為皇後。
帝初納郭直卿之女為妃,生鄧王愭、慶王恺、恭王惇、邵王恪而薨。
袁州宜春人夏協有女,奇之,以資納于宮中,為吳太後閤中侍禦。
郭妃薨,太後以夏氏賜帝,至是立為後。
協既納女,資匮歸,客袁氏僧舍死,後訪得其弟執中,補閤門祗候。
執中與其妻至京,宮人諷使出之,擇配貴族,欲以媚後,執中不為動。
他日,後親為言,執中以宋宏語對,後不能奪。
執中既貴,始從學,作大字頗工,複善騎射。
帝聞其才,将召用之,執中謝曰:“他日無累陛下保全足矣。
”人以此益賢之。
丁醜,地震。
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
诏:“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馀悉以聞。
”
是月,召朱熹至,對于垂拱殿,其一言:“陛下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由不講乎大學之道,而未嘗随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
”其二言:“非戰無以複仇,非守無以制勝。
”末言:“古先聖王所以攘外之道,其本不在威強而在德業,其備不在邊境而在朝廷,其具不在兵食而在紀綱。
願開綱谏诤,黜遠邪佞,杜塞幸門,安固邦本。
四者為先務之急,庶幾形勢自強而恢複可冀矣。
”
盧仲賢至宿州,布薩忠義懼之以威。
仲賢惶恐,言歸當禀命,遂以忠義遺三省、密院書來。
其畫定四事:一,欲通書稱叔侄;二,欲得唐、鄧、海、泗四州;三,欲歲币銀絹之數如舊;四,欲歸彼叛臣及歸正人。
十一月,己醜,仲賢還,以書奏,帝大悔之。
庚寅,太白經天。
庚子,湯思退請以王之望充金通問使,龍大淵副之,許割棄四州,求減歲币之半。
初,之望為都督府參贊軍事,雅不欲戰,請入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
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絕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
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随機制變,擇利而應之。
”思退悅其言,故奏遣之。
右正言陳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而複遣王之望,是金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裡要害之地,決不可許。
若歲币,則俟得陵寝然後與,庶為有名。
今議未決而之望遽行,恐其辱國不止于盧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
”
丙午,張栻奏盧仲賢辱國無狀,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陳康伯等言:“金人求通和,朝廷遣盧仲賢報之,其所論最大者三事:我所欲者,削去舊禮,彼亦肯從;彼所欲者,歲币如數,我不深較;其未決者,彼欲得四州,而我以祖宗陵寝、欽宗梓宮為言,未之與也。
請召張浚咨訪,仍命侍從、台谏集議。
”帝從之。
群臣多欲從金人所請,張浚及湖北、京西宣谕使虞允文、起居郎胡铨、監察禦史閻安中上疏力争,以為不可與和。
湯思退怒曰:“此皆以利害不切于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
宗社大事,豈同戲劇!”帝意遂定。
浚在道,聞王之望行,上疏力辯其失曰:“自秦桧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