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任重,尤宜畏慎。
常時觀汝甚謹,今日能纾朕憂,乃見中心考也。
”太子對曰:“臣在東宮二十馀年,過失甚多,陛下以明德皇後之故,未嘗見責。
臣誠愚昧,不克負荷,乞備扈從”。
金主曰:“凡人養子,皆望投老得力。
朕留太尉、左右丞相輔汝,彼皆國家舊人,可與商議。
且政事無難,但用心公正,無納讒邪,久之自熟。
”太子流涕,左右皆為之感動。
太子乃受寶。
丁酉,金主如山陵,己亥,還都。
壬寅,如上京,太子允恭守國。
癸卯,宰執以下奉辭于通州,金主謂樞密使圖克坦克甯曰:“朕巡省之後,脫或有事,卿必親之。
毋忽細微,大難圖也。
”又顧六部官曰:“朕聞省部文字,多取小不合而駁之,苟求自便,緻累年不能結絕,朕甚惡之。
自今可行則行,可罷則罷,毋使在下有滞留之歎。
”
時諸王皆從,以趙王永中留輔太子。
初,太子在東宮,或攜諸侍中步于芳苑,諸侍中出入禁中,未嘗限沮;及太子守國,諸從遊者皆自得意。
太子知之,謂諸侍中曰:“我向在東宮,不親國政,日與汝輩語。
今既守國,汝等有召然後得入。
”
乙巳,诏知福州趙汝愚除敷文閣待制,再任,以汝愚在福州甚宣力也。
丙午,诏知泉州司馬伋除龍圖閣待制,再任;兩浙運判張枃除直徽猷閣、擢副使,再任。
丁未,禁淮民招溫、處州戶口。
除職田、官田八年逋租。
知太湖縣趙傑之,有言其不丁繼母憂者,帝谕宰臣曰:“士大夫一被此名,終身不可贖。
行遣中稍為宛轉,不須明言其罪。
”乃降一官,放罷。
夏,四月,己未朔,金鹹平尹伊喇道薨。
金主道過鹹平,遣使緻祭,擢其子光祖為閤門祗候。
辛酉,诏:“金州依見行鹽法,聽從便買賣,不得依前置場拘榷。
”
甲子,以興元義勝軍移戍襄陽。
丙寅,金主次東京;丁卯,朝谒孝甯宮。
東京百裡内給複租稅一年,曲赦徒以下罪,賜高年爵。
戊辰,賜禮部進士衛泾以下三百九十四人及第、出身。
癸酉,诏:“廣西經略詹儀之、運判胡庭直,開具到見行鹽鈔,已為詳細,可恪意奉行。
”
先是知容州範德勤奏廣西賣鹽不便,诏儀之、庭直共詳議具奏。
于是儀之等條析奏議:“靜江府等一十六州,官賣鹽以救一十六州之害,住罷高、化等五州敷賣二分食鹽,令轉運司置鋪出賣,從便請買,以為五州之利,所有五州歲計,令轉運司計度抱認應副。
如是,則一路二十五州,無不均被聖澤,折苗科敷之弊,可以永革,而民力裕。
”又言:“淳熙十年七月改行客鈔,至今年三月已招賣過鹽鈔六萬二千籮,見今客人不住搬販,措置自有次序。
”故有是诏。
高、化、雷、廉、欽五州産鹽地,客鈔不行,尋又奏:“欽州白皮鹽場,事體與雷、廉、高、化一同,請依舊興複,以備本司取撥作鈔鹽支付客旅搬請。
”
丙子,定進士習射日分。
王淮曰:“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觀者如堵牆。
古人以射為重,後世乃廢而不講。
”帝曰:“古者有文事必有武備,後世不知其意,所以朕舉行之。
”
癸未,重頒《紹興申明刑統》。
乙酉,權知均州何惟清言:“解鹽除京西客販外,更有均、房界入川者甚多,皆是取馬官兵附帶,請嚴約束。
”從之。
金主觀漁于混同江。
五月,己醜,金主至上京,居于光興宮;庚寅,朝谒慶元宮。
辛卯,知龍州張熹以廉吏見舉,帝曰:“廉吏最難得,屢有懲戒而貪黩其多。
張熹果如何?”王淮等對曰:“蜀士皆稱其操履。
”帝曰:“可與提刑差遣,乃報行所薦劄子以厲士俗。
”
乙未,權知和州錢之望奏屯田事,辛謂王淮等曰:“之望言課耕無法,士卒惰者無以勵而勤者無所勸,卿等可詳議。
”旋令淮西總漕同建康副統制詳議以聞。
戊戌,金主宴于皇武殿,賜諸王、妃、主、宰執、百官、命婦各有差。
宗戚皆沾醉起舞,竟日乃罷。
右正言蔣繼周言:“比朝議監司、守倅接送等物,嚴為限制,所以節浮費,寬民力也。
其有諸路藩府及列郡暫差監司或它州通判等兼攝,上下馬饋送并借諸公用,亦已約束。
而偏方小壘,間有違戾,或權官被差而不就,或已權不便而求歸,須申上司又别差官;年歲之間,接送數次,郡計有限,誠何以堪!請诏遠郡阙守處,令監司選差,以次官兼權,庶免将迎之責,以蘇郡計。
”從之。
丙午,蔣繼周言:“溫、處流民,丁籍尚存,諸縣催科,無人供納;或其家丁壯既去,老弱獨留,監系輸填,急如星火;因而多糾未成丁人,名為充代,追擾不能安居。
請令溫、處守臣,将屬縣流移人戶核實,除落丁籍,不得存留抑勒陪頓,如違,監司覺察以聞。
”從之。
甲寅,诏:“四川駐答刂禦前諸軍将士,戍邊滋久,常轸朕懷,可令總領所管特與犒設一次。
傅鈞、彭杲,守邊累年,軍政修舉,鈞與升都統制,杲可帶吉州刺史。
”
乙卯,以建康、太平、甯國、池、饒、廣德、南康、建昌被水,各地常平錢米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