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乎?
魚蝦所畏,不止于毒。
毒既禁止,則其不得用網罟罾釣〖罾(zēng),網捕〗,以及張簖絕流,更可知矣。
下附征事(兩則)
神魚送子(浙中袁午葵述)
休甯縣燕塘村,附近有一大潭。
康熙三年,潭内忽産異魚,漁人捕其小者售之,然其魚有格外之臭,買者絕少。
有一神魚,遇網即穿,莫之能得。
漁人程二恨之,蓦以大鐵叉刺魚。
魚忽跳躍,以尾擊傷其目,一目随瞽。
程二益憤,将以石灰淹之。
魚遂托夢于裡長某。
裡長随呈縣,出榜文禁之。
将半月,複夢魚曰:“吾奉龍王朝齊雲,暫寓潭中,所随甲兵,半已損折。
賴汝得以複返,今将别焉。
汝固無子,謹以一男,嗣汝之後,用以報德。
”明日風雷大作,近潭茅屋,瞬息飛散,神魚不知所往。
[按]袁午葵先生,于次年到齊雲,雇休甯一舟。
其舟子,即程二胞兄也。
午葵至書于餘,而述其事。
鳝救回祿(崇川徐善陳述)
蘭谿童際飛,開藥肆于崇明,康熙癸醜,買鳝魚若幹放之。
數日,夢鳝噴水救火,旁一神曰:“此酬德也。
”寤而不解其故。
未幾,其鄰失火,延燒将及,忽風轉得免。
方知為救鳝之報。
〖回祿,火神名,借指火災。
〗
[按]是歲,餘托徐子塑地藏大士,其明年新正,請像來昆,劄中并錄其事,故知之。
“勿宰耕牛”
[發明](原缺五行,每行二十字)牛能代人以耕,不能自免于戮者,其故在于口不能言也。
奈何吾具能言之口,能言之手,而不代其号呼乞命,作為短歌,以相感動乎。
附錄耕牛乞命歌:
大杖打耕牛,何不勤勤走?耕牛含兩淚,一步一回首。
頸穿足力疲,有苦難開口。
望得田禾熟,牛病毛将秃。
不念從前勞,反付屠人戮。
耕牛怨莫訴,臨去還踯躅。
蓦爾吐人言,且拜且啼哭:吾到君家來,報君殊不薄。
一面小心耕,一面受鞭撲。
餐餐唯水草,未嘗嫌淡泊。
吃盡千般苦,禾頭方有谷。
谷既在禾頭,賣我置鼎镬。
君得吾之錢,吾受君之毒。
腸斷骨猶疼,命在皮先剝。
留我過殘冬,天當賜汝福。
君既有愛子,吾亦憐鞠育。
必欲殺我身,勸君饒我犢。
寄語賢牧童,莫打耕牛畜。
自恨我前生,何故貪牛肉。
半斤還八兩,此理明如燭。
官禁殺牛時,吾受屠人囑。
得錢容私宰,飽得妻孥腹。
不想到今朝,酬償如此速。
不見慈心人,化作披毛畜。
但見殺生者,臨終惡鬼逐。
三代不食牛,名列登科錄。
怨怨遞相啖,旋轉如車軸。
我是作孽報,君莫為其續。
後牛哀後牛,苦楚轉相屬。
作此乞命歌,請君三複讀。
下附征事(兩則)
三十二頭
舍衛城中,有一長者,其最小婦,名毗舍離,才智無兩,波斯匿王以妹待之。
其家有三十二子,皆力敵千夫。
最幼一弟,乘象過橋,逢宰相子,擲之橋下而傷。
乃欲謀報仇,制七寶馬鞭三十二,陰藏利刃于内,到毗舍離家,每人各贈其一。
而又密奏于王,謂此三十二人,天下無敵,今陰懷異志,利刃在鞭矣。
王即索之,信以為實,盡斬三十二人頭,函封甚固,送至毗舍離家。
而是日毗舍離,正請佛齋僧,見王送函來,謂是助其齋供,歡喜欲開。
佛不聽許,待僧食竟,佛為說法,毗舍離遂得阿那含果。
然後開函,見是三十二頭,由斷愛欲,不生銜恨。
而三十二婦家親族,皆大豪貴,共集兵馬,欲往報仇。
王時大恐,趨至佛所,兵遂圍繞祇洹,伺王欲殺。
阿難問故。
佛言:“過去世此三十二人,共盜一牛,至老母舍,将欲殺之。
老母歡喜,為辦殺具,食之皆飽。
爾時牛者,即今王是。
盜牛者,今三十二人是。
老母者,即今毗舍離是。
由殺生故,多生以來,常被其殺。
由老母見殺歡喜故,多生以來,常見三十二人被殺愁苦。
”于是三十二婦家,聞佛所言,忿怒頓息,不敢攻王,向王忏悔。
王亦釋然,不問其罪。
[按]三十二人,生處豪貴,複自有故。
佛言:“迦葉佛時,有一女人,以香塗塔,三十二人共往助之。
故多生以來,常處尊貴,恒為母子。
今值佛故,各得道迹。
”
一牛三還(《感應篇解》)
萬曆己醜,太原船戶王彥須,借富翁某銀一兩八錢,未償而死。
一日,富翁見王腰系白帶,走入牛坊。
少頃,報牛生犢,視之,腰下有白紋。
牛既壯,使牧人賣之,囑其止取價一兩八錢。
路遇何屠,如其價買去。
後有農夫,見其強健,欲買以耕田,增價至二兩六錢買得。
其牛善耕,且不須人照管,一日無故死山岩下。
農恨甚,既而知富翁家賣出,因問此牛何故止賣一兩八錢?富翁曰:“此牛即王彥須也,彼所負止一兩八錢耳。
”何屠聞之,始大悟曰:“王欠我肉錢八錢,我故多賣其八錢耳。
”久之,農亦恍然曰:“我曾欠王彥須銀未還,然則今亦還矣。
”因共歎異。
[按]禁宰耕牛,律有明文。
每見禁榜徒懸,鼓刀如故者,由于禁之不得其道耳。
若其見有牛肉,聽各色人等,皆可持贓出首,衙役一無攔阻。
随拘賣肉之人,根究殺牛處所,取其盆堂鍋竈而拆毀之,且罰其所有,以賞出首者。
仍月月遣人密訪,自無蒙蔽之患。
“勿棄字紙”
[發明]人之所以獨貴者,以其口之能言也,亦以其手之能書也。
手能書,則手亦能言矣。
然口之所言,僅聞一室;手之所言,可達萬裡。
口之所言,止于當時;手之所言,可垂後世。
口之所言,人以耳聽;手之所言,人以目聽。
口之所言,片時即疲;手之所言,千秋不倦。
甚矣!字之有功于人也。
世間若無文字,則官吏無以為治,政令無以為憑,豈獨家不能家,亦且國不能國矣。
人之受恩于字者如此,而謂字紙可輕棄乎?字紙固不可棄,字尤不可棄。
不順乎親,終身棄去“孝”字。
不友于昆,終身棄去“悌”字。
如是逐一檢點,則字之為我棄者多矣。
若夫裹物糊窗,狼籍委置,則所棄者,不過字紙耳。
或疑蒼颉造字,開萬古文字之源,但當天為雨粟耳,奈何鬼複夜哭乎?不知世間文字,既有正用,即有邪用。
天之雨粟,因正用也。
鬼之夜哭,因邪用也。
下附征事(三則)
焚經絕後(《彙纂功過格》)
武功縣西有寺,内積毀廢佛經一藏。
康對山少時,與同庠五友,讀書其中。
時值隆冬,四生用廢經以燒炕,一生用以燒洗面水。
對山心诽之,不敢言。
其夕,康夢三官排衙,盛怒燒經者,斷雲:“皆合滅門絕後。
”判用水洗面者,削去前程。
複責對山雲:“汝何不言?”應雲:“吾年幼,心知不可,不敢言耳。
”官雲:“一言勸解,可免罪矣,今姑恕汝。
”寤而志其事于書末。
不數年,四生合門病瘟疫死,洗面生試辄不利,以訓蒙終身。
[按]世間廢書,皆可焚化,獨佛經不可焚化者,以其福慧及人,遠勝世間書籍耳。
蓋同一字也,其間輕重大小,判若天淵。
典、谟、誓、诰〖四者皆為《尚書》的文體〗,固不可與小說同科也。
今以不識字者,與識字者較,則識字者勝矣。
以略識字者,與博古通今者較,則博古通今者又勝矣。
世間書籍,止能說天下事,不能知天上天外事。
若博覽佛書,則極龍宮海藏之神奇,前劫後劫之曠遠,十方國土之浩繁,皆能略知其概,胸襟迥越尋常。
夫以不識字之人,告以唐虞三代之治,堯舜周孔之名,彼必以為驚于視聽。
以僅讀世間書籍之人,示以三藏十二部之文,四十九年所說之法,彼亦以為恍惚難稽。
勢固然也。
又況改惡修善之因緣,教外别傳之宗旨,其源皆本佛書,而謂焚化可無罪乎?況複亵渎一至燒炕、燒洗面水乎?将永堕地獄,長劫受苦,永無出期矣。
絕門、窮困,尚未足以盡其辜也。
(炕,北方火床。
康對山名海,成化時狀元,文行兼優。
)
問:經之完備者,固不可焚。
若既破壞不全,将若之何?答:破極若焚,其灰當用淨布包裹,送大江大海中可也。
至于卍字,為如來心印,尤不可亵渎。
捐灰減算(同前)
槎溪朱甯約,字士豐,留心書法。
康熙乙醜二月,以微疾亡。
知交哭之,忽蘇曰:“吾壽該四十二歲,以平日勤于學字,随意焚化,散棄其灰,不知珍惜。
陰司錄過,減吾五年,今三十七,數已盡矣。
諸君當知字灰,慎不可棄。
”言訖,仍瞑目逝。
[按]若雲字既為灰,可以捐棄,則道士焚化章奏,皆在捐棄之數矣。
至于瓷器、竹木器所繪字樣,磚瓦兩頭所印福壽記号,往往久滞糞壤中,尤宜禁止。
棄文速果(葛子和面述)
昆庠葛子和,于康熙二十六年,讀書于西藥師殿之樓下,上為卧室。
一日偶翻溺器,糞漿從闆縫滴下,滴污其所讀之文,題為“成覸(jiàn)謂齊景公曰”一節〖出自《孟子滕文公上》〗。
随取所污之文,投之于水,未曾洗滌暴幹焚化。
而是科首場之第三題,恰是“成覵謂齊景公曰”一節,寫至“周公豈欺我哉”,遺去一字而不知,因而帖出。
[按]焚化穢紙,過犯不小,必洗滌之後,乃可化灰付水。
“勿謀人之财産”
[發明]各人之财産,由乎各人之福力,并非設謀之可得者。
孔子曰:富而可求,執鞭亦為;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求且不可,況于謀乎?
謀人财産,大抵為室家之計,欲以傳諸子孫耳,至于為妻孥而作走狗,所弗計矣。
《毗婆沙論》雲:“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屬,唯增貪求,無有厭足。
”若識得子女是索債之人,室家是怨業之薮,則大夢頓覺,沉疴忽療矣。
豈為其多結冤仇,廣行衆惡乎?
下附征事(四則)
怨鬼訴母(《怨魂志》)
劉宋元嘉中,諸葛護為元真太守,尋以疾亡。
其家眷猶在揚都,僅一長子元崇,扶柩歸,年方十九。
護之門人何法僧,利其赀,擠元崇于水而分其财。
是夜,元崇母陳氏,夢元崇曆道其父亡時颠末,及被何溺死之事,悲不自勝。
且雲:“行速疲倦。
”暫卧窗前床上,以頭枕窗。
夢甚清楚,悲号而覺,遂執燈照床上,果有濕氣如人形,由是舉家号泣。
時陳氏有表弟徐道立,适為交州長史,而徐森之,為交州太守,托其按驗,果如夢中所言。
乃收其行兇二人,皆置于法。
[按]處心喪三年之會,而為殺越于貨之謀,名教負人乎?人負名教乎?
執槍自刃(《繡虎軒次集》)
梁石柱者,睢陵之富室也,有一子,甚愛之。
順治末年,子十九歲,病笃,梁悲痛不勝。
子忽直呼父名而告曰:“吾前生,徐州某也,有三百金,與汝前生同賈。
吾病痢,于中途如廁,汝乘隙,以利刃刺吾胸死。
而又自割手出血,證吾家以盜死。
吾沒後,遂生睢陵王氏,二十年前王某,即吾也。
汝後吾三年死,亦生睢陵,即今汝也。
昔年吾覓汝不得,偶入縣納條銀,忽遇汝于櫃間,吾怒甚,奮拳擊汝,吾亦不自知其所以也。
汝因吾素無一面,反不介意。
吾歸數日,憤悶而死。
故遂生為汝兒,今十九年矣,計吾痘時,汝費若幹,延師費若幹,聘媳費若幹,考試拜門生費若幹,其餘零星小費共若幹,銀已還清,但命未償耳。
然汝遇我甚厚,吾不忍言,當别去,第恐陰府不能宥耳。
”遂死。
石柱旦夕哭之,語人曰:“吾子孝而慧,恐吾悲,故設為此言耳。
天下豈有父子大倫而如是乎?”未幾,手砺一槍。
或問之,答曰:“今年歲歉,吾處窮鄉,藉以自衛耳。
”一日以柄著牆,以鋒著胸,忽大呼曰:“兒待吾自撞可也!”遂奮身向刃一撞,而槍已入胸七八寸,釘于脊骨之内矣。
[按]陽間有負恩之人,冥府無不償之債。
人知今生之債重,不知來生之債尤重。
索現世之債者,居于門首,不敢入内,主人猶惡之嫉之。
獨至索宿生之逋,則債主直入内房,安然高卧。
使欠債者夫婦兩人,百般珍惜,乳哺懷抱,迨至年既長大,立将家舍田園,盡行盤折,不留一針一草。
回思半世營營,無非借本求息,枉為他人作馬牛,豈不愚而可哀哉!
三次投胎(《繡虎軒次集》)
桐城諸生〖諸生,明清時指已入學的生員〗姚東朗,有子十歲,病且死。
父母憐之,謂曰:“汝果無緣為吾子耶?”其子忽作北人語曰:“我乃山東某僧也,積三十金,為師兄所窺,推吾堕水中。
我呼觀音大士,即見大士雲:‘汝數合休,且往孽也。
’遂溺死。
地方鳴于官,汝于是時,為彼縣令,師兄以吾三十金奉汝,事遂寝。
我以沉冤未洗,來為汝弟,即汝亡弟姚嵩紹也,追随二十餘年,不能追償。
因死而為汝子,十年來,三十金償矣,我當去。
第汝家有一拄杖,我甚愛之,可燒贈我,以足前金之數。
我師兄亦因索此金而來,為汝長女,今嫁溧陽潘氏,有娠将産,我死即投彼胎索命矣。
”言訖而絕。
[按]此康熙乙卯年,前五月事也。
可見六親眷屬,無非怨對。
方其未說破時,則眼前膝下,皆我骨肉。
若被明眼人點破,乃知前後左右,無非索逋之人。
世人必欲為索逋者積财斂怨,誠屬何心?
以客作子(其鄰面述)
太倉鎮海衛姜君弼,開米鋪。
有客馬淳溪,以百餘金托之,出納無誤者二年。
至第三載,托言米為借戶所欠,不免有欺負之意。
客乃抑郁成疾,逾時遂亡。
而姜素無子,未幾,妻有娠,及彌月,其鄰忽見馬淳溪至家,詢之姜,乃知已死。
俄而收生者出其門,喜曰:“已得一子矣。
”
[按]此康熙前數年事。
“勿妒人之技能”
[發明]财産是奪得去之物,故用謀。
技能則無所用其謀,唯有妒而已矣。
究之妒人技能,于己何益?徒自增其煩惱耳。
技能有二,有有益于世者,有無益于世者。
有益之技能,當敬而法之。
無益之技能,當憐而戒之。
非唯不當妒,并亦無所用其妒也。
下附征事(一則)
十子異疾(《遷善錄》)
宋大夫蔣瑗,有十子,一偻、一跛、一攣、一躄、一颠、一癡、一聾、一瞽、一啞、一獄死。
公明子臯見之,問曰:“大夫所行何如,而禍至此?”瑗曰:“予生平無他惡,唯好行嫉妒。
勝己者忌之,佞己者悅之。
聞人之善則疑之,聞人之惡則信之。
見人有得,如己有失。
見人有失,如己有得耳。
”子臯歎曰:“大夫心行如此,須至滅門矣,惡報豈止此乎!”瑗聞其言,惶然畏懼。
子臯曰:“天雖高,而察甚下。
若能改往修來,則其轉禍為福,不患遲矣。
”瑗自此改惕,盡反生平所行,不數年,諸子之疾,漸次而愈。
[按]石祁一語,龜兆反臧。
〖春秋時衛國大夫石骀仲去世後,因為正妻無子,庶子六人需通過龜蔔的方式确定誰為繼承人。
蔔者說:“蔔前如果沐浴佩玉,容易占得吉兆。
”于是其中五人便依蔔者之言,沐浴佩玉。
隻有石祁子獨自堅持守孝,說:“哪有在父親的喪期裡沐浴佩玉的呢?”結果,石祁子占得吉兆,事見《禮記檀弓下》。
〗宋景三言,熒惑退舍。
〖宋景公是春秋時宋國國君,有一年,火星(即熒惑)移至二十八宿之一的心宿,其兆對宋國國君不利,景公為此很不安。
當時掌管星象的子韋說:“我有辦法把它轉到丞相身上。
”景公說:“丞相是我治國的股肱。
”子韋說:“可以轉給百姓。
”景公說:“國君靠的就是百姓。
”子韋又說:“可以轉到年成上。
”景公說:“年成欠收,百姓饑乏,我又作誰的國君?”子韋贊歎道:“上天善能體察下情,您既有這堪為國君的三句話,火星應該會移走的。
”不久,火星果然移開了三度,事見《史記宋微子世家》。
〗此即惠迪從逆,吉兇影響之明證也。
迂儒力诋因果之說,直欲使聖賢勸世苦心,歸之存而不論。
衆皆悅之,自以為是,而不可以入堯舜之道,其茲若人之俦欤!
“勿淫人之妻女”
[發明]人莫愛于妻女,亦莫惡于淫其妻女。
己亦莫愛于妻女,亦莫惡于淫己之妻女。
“恕”之一字,終身可行,彼此借觀,自當猛省。
淫為衆惡之門,古來英流才士,因此遭冥譴、犯王章、捐軀命、覆宗祧者,何可勝算!其所以看得破,忍不過者,止因愛心大濃耳。
當淫心勃發時,縱律之以名教,惕之以鬼神,懼之以果報,彼但顧目前之快樂,誰知日後之苦辛。
餘于少年,曾犯此病,痛自刻責。
唯恐世人亦或同此,故著《欲海回狂集》勸世,其中多引内典,但揭“不淨”二字,以為宗旨。
苟能谛觀男女二根,極其污穢,從此竭愛水之源,斷淫魔之種,縱有西施在前,視之直如疥癞彌猴,何所容其愛戀?《感應篇》雲:“見他色美,起心私之。
”夫既見以為色美,則起心私之者自多矣。
然則何如見他醜惡,淫心自然不起之為愈乎!
下附征事(五則)
醜诃美女(《雜譬喻經》)
佛世一婆羅門,生女端正,豔麗無雙。
乃懸金于外,募有能诃我女為醜者,當與之金。
九十日内,竟無募者。
引至佛所,佛便诃言:“此女甚醜,無有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