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刑為之流涕。
休兵息民,頻書大有。
自晉至隋,号稱小康者,莫如武帝,享國四十九年,壽至八十有六,皆莫有如武帝者。
厥後子孫仕唐,八葉(*代,世)宰相(俱見《唐書》)。
史臣因其奉佛,以私意诋毀,沒其所長,豈聖賢取善之公心乎?
釋古聖教殺之疑(凡六辨)
[問]伏羲氏制網罟,以佃(*打獵)以漁,然則伏羲非與?[答]捕魚網鳥,村夫童子皆能之,何待伏羲教诏?蓋洪荒之世,鳥獸繁殖,不為之防,人将大困,伏羲教民禦之,或未可知;否則或佃漁之事,興于伏羲之世,亦未可知。
若謂其教人殺生,吾恐漁舟無賴,皆為伏羲功臣,而解網縱禽,饋魚使畜,反開罪不淺矣。
屍子曰:‘伏羲之世,天下多獸,故教人以獵。
’
[問]伏羲之事,餘既知之,但西伯養老,定母雞母彘之數,又何為?[答]古聖之政,有當因者,有當革者,如結繩變書契,巢窟變宮室,正不嫌于判古也。
往昔以子弟為屍(*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使父兄叩拜趨承于下,何等颠倒?今唯設虛位,何等相安?則知不畜雞、彘,未始非善體文王意也,況五雞二彘之說,不過謂岐周家給戶足耳。
笾豆之事,則有司存,聖人豈察及雞豚耶?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豈鳥獸孳尾(*孳尾:繁殖交配),而必核其數耶?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又豈能截然五之二之耶?以理斷之,未必有其事也。
不然,文王澤及枯骨,枯骨無知者也。
無知者澤猶及之,有知者反欲殺之,所見出于童稚之下矣。
故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
[問]孔子戒殺,不過不網不射宿耳。
未嘗廢釣弋也,并欲戒之,将仲尼不足法與?[答]爾亦知釣弋之微意乎?釣者,所以引其不網。
弋者,所以化其射宿。
後人謂因養與祭而為之,亦淺乎窺聖矣。
且試問後世所以尊夫子者,為其長于釣弋乎?抑為其道德莫加乎?若重其釣弋,則漁夫、獵叟,賢于孔子者多矣。
若因其道德莫加,敢問君之道德,已能及孔子否?倘謂道德不能及孔子,先以釣弋法孔子,是猶學顔子,而但學其短命;學曾皙,而但學其嗜羊棗矣。
噫,折巾效郭(*東漢時的郭林宗,是個名儒。
一次遇雨,把頭巾的一角折下來遮雨。
當時的人紛紛仿效,都把頭巾折下一角,稱為‘林宗巾’),易名慕蔺(*司馬相如原不叫相如,年輕的時候,傾慕戰國蔺相如的為人,就改為相如),不足以為郭、蔺,以吾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始可以為魯之男子,君其未之知耶?
[問]君子貴人賤畜,以貴殺賤,理所宜然,等而視之,迂腐甚矣。
[答]論聖賢大道,則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如人手足,雖分貴賤,不可以手斷足。
若止較眼前高下,則竈間奴婢,亦知呵罵畜生,何待君子說貴說賤。
[問]天地萬物,本吾一體,于何見之?[答]不觀子思之言乎?子思謂盡其性,則能盡人性;盡人性,則能盡物性。
細玩幾個‘則’字,其理自曉。
不然,緻‘中’何以天地位,緻‘和’何以萬物育乎?
釋仁民愛物之疑(凡五辨)
[問]君子親親仁民,仁民愛物,施之有序,戒殺放生,先務其末矣。
[答]孟子所言,是親疏次第,非先後次第。
若必盡此而後及彼,則幼失父母,而利濟蒼生;未登仕版,而放生修善者,反得罪于君父矣。
孟子豈作此執滞之論耶?又況親、仁、愛,理本相成,不宜分之為三。
有子以孝弟為仁之本,是親與仁不可分矣。
孟子稱以羊易牛為仁術,是仁與愛不可分矣。
孔子謂斷樹殺獸非孝,是親與愛又不可分矣。
譬之元首(*元首:頭)股肱雖有高下之殊,然其間血脈貫通,相依為命,豈可過為區别耶?
[又問]。
[答]政惟仁民之故,勸人愛物,子之愛人也以口腹,仁民之小者也。
予之愛人也以心志,仁民之大者也。
[問]儒門戒殺,不過謂見生不忍見死,聞聲不忍食肉。
佛教必欲一蟲不傷,與墨子兼愛何異?[答]墨子當日,何曾有戒殺之說,考之古書,皆未見也。
況其學術之謬,在薄親,不在兼愛。
若以兼愛為非,則孔子謂‘泛愛衆’,孟子謂‘仁者無不愛’,試問‘泛’與‘無不’,何異于‘兼’耶?至于摩頂放踵之說,乃好仁不好學所緻,與從井救人,同其流失,彼既殺身無補,勢必反歸其咎于仁,孟子極其流弊,所以斥言之。
此語不可向無智慧人道也。
[問]孟子謂人愛其兄子與鄰之子,本有差等,而佛氏有平等之說,故謂其近于墨耳。
[答]孟子此言,論情也,非論道也。
不觀仲尼之言乎?仲尼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今大道既隐。
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
’又曰:‘大道之行也,某未之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