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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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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濟,非亦宜乎?故曰不分無所壞也。

     首楞嚴者,沖風冠乎知喪,洪緒在于忘言,微旨盡于七住,外迹顯乎三權。

    洞重玄之極奧,耀八特之化筌。

    插高木之玄标,建十準以伺能,玩妙旨以調習,既習釋而知玄。

    遺慈故慈洽,棄照而照弘也。

    故有陶化育物,紹以經綸,自非領略玄宗,深達奇趣,豈雲究之哉!沙門支道林者,道心冥乎上世,神悟發于天然。

    俊朗明徹,玄映色空,啟于往數,位叙三乘。

    餘時複疇谘,豫聞其一,敢以不敏,系于句末。

    想望來賢,助删定焉。

    (安公《經錄》雲,中平二年十二月八日支谶所出。

    其經首略“如是我聞”,唯稱佛在王舍城靈鳥頂山中。

    ) 合首楞嚴經記第十(胡文同,晉音“勇伏定意”。

    支敏度三經謝敷合注,共四卷。

    ) 此經本有記雲,支谶所譯出。

    谶,月支人也。

    漢桓靈之世來在中國。

    其博學淵妙,才思測微,凡所出經,類多深玄,貴尚實中,不存文飾。

    今之《小品》、《阿阇贳》、《屯真》、《般舟》,悉谶所出也。

     又有支越字恭明,亦月支人也。

    其父亦漢靈帝之世來獻中國。

    越在漢生,似不及見谶也。

    又支亮字紀明,資學于谶,故越得受業于亮焉。

    越才學深徹,内外備通,以季世尚文,時好簡略,故其出經,頗從文。

    然其屬辭析理,文而不越,約而義顯,真可謂深入者也。

    以漢末沸亂,南度奔吳,從黃武至建興中,所出諸經凡數十卷,自有别傳記錄。

    亦雲出此經,今不見複有異本也。

    然此《首楞嚴》自有小不同,辭有豐約,文有晉胡,較而尋之要不足以為異人别出也。

    恐是越嫌谶所譯者辭質多胡音,所異者,删而定之;其所同者,述而不改。

    二家各有記錄耳。

    此一本于諸本中辭最省便,又少胡音,遍行于世,即越所定者也。

     至大晉之初,有沙門支法護,白衣竺叔蘭,并更譯此經,求之于義,互相發明。

     披尋三部,勞而難兼,欲令學者即得其對,令以越所定者為母,護所出為子,蘭所譯者系之,其所無者辄于其位記而别之。

    或有文義皆同,或有義同而文有小小增減,不足重書者,亦混以為同。

    雖無益于大趣,分部章句,差見可耳。

     《勇伏定記》曰:“元康元年四月九日,敦煌菩薩支法護手執胡經,口出《首楞嚴三昧》,聶承遠筆受。

    願令四輩攬綜奉宣,觀異同意。

    ” ○首楞嚴經後記第十一△未詳作者 鹹安三年,歲在癸酉,涼州刺史張天錫在州出此《首楞嚴經》。

    于時有月支優婆塞支施侖手執胡本。

    支博綜衆經,于方等三昧特善,其志業大乘學也。

    出《首楞嚴》、《須賴》、《上金光首》、《如幻三昧》,時在涼州,州内正聽堂湛露軒下集。

    時譯者龜茲王世子制延善晉胡音。

    延博解群籍,内外兼綜。

    受者常侍西海趙潚、會水令馬亦、内侍來恭政,此三人皆是俊德,有心道德。

    時在坐沙門釋慧常、釋進行。

    涼州自屬辭。

    辭旨如本,不加文飾,飾近俗,質近道,文質兼唯聖有之耳。

     ○新出首楞嚴經序第十二△釋弘充 首楞嚴三昧者,蓋神通之龍津,聖德之淵府也。

    妙物希微,非器像所表;幽玄冥湛,豈情言所議。

    冠九位以虛升,果萬行而圓就,量種智以窮賢,絕殆庶而靜統。

    用能靈台十地,扃鐍法雲;罔象環中,神圖自外。

    然心雖澄一,應無不周,定必凝泊,在感斯至。

    故明宗本則三達同寂,論善救則六度彌綸,辯威效則強魔忄習淪,語衆變則百億星繁。

    至乃徵号龍上,晦迹塵光,像告諸乘,有盡無滅。

    斯皆參定之冥功,成能之顯事,權濟之樞綱,勇伏之宏要矣。

     羅什法師弱齡言道,思通法門。

    昔纡步關右,譯出此經。

    自雲布已來,競辰而衍。

    中興啟運,世道載昌,宣傳之盛,日月彌懋。

    太宰江夏王該綜群籍,讨論淵敏,每鑒茲卷,特深遠情。

    充以管昧,嘗廁玄肆,預遭先匠,啟訓音軌,參聽儒緯,仿佛文意。

    以皇宋大明二年,歲次奄茂,于法言精舍略為注解,庶勉不習之傳,敢慕我聞之義。

    如必纰謬,以俟君子。

     ○法句經序第十三△未詳作者 昙缽偈者,衆經之要義。

    昙之言法,缽者句也。

    而《法句經》别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

    偈者結語,猶詩頌也。

    是佛見事而作,非一時言,各有本末,布在衆經。

    佛一切智,厥性大仁,愍傷天下,出興于世,開現道義,所以解人,凡十二部經,總括其要,别有四部《阿含》。

    至去世後,阿難所傳,卷無大小,皆稱“聞如是”處佛所,究暢其說。

    是後五部沙門,各自鈔采經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義,條别為品。

    于十二部經靡不斟酌,無所适名,故曰《法句》。

     夫諸經為法言,《法句》者,猶法言也。

    近世葛氏傳七百偈,偈義緻深,譯人出之,頗使其渾漫。

    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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