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所終。
沙門竺朔佛者,天竺人也。
漢醒帝時,亦赍《道行經》來适洛陽,即轉胡為漢。
譯人時滞,雖有失旨,然棄文存質,深得經意。
朔又以靈帝光和二年于洛陽譯出《般舟三昧經》,時谶為傳言,河南洛陽孟福、張蓮筆受。
時又有支曜譯出《成具光明經》雲。
○安玄傳第三(嚴佛調康孟詳維祇難竺将炎白延)
安玄,安息國人也。
志性貞白,深沉有理緻。
為優婆塞,秉持法戒,毫厘弗虧,博誦群經,多所通習。
漢靈帝末,遊賈洛陽,有功,号騎都尉。
性虛靜溫恭,常以法事為己務。
漸練漢言,志宣經典,常與沙門講論道義,世所謂都尉玄也。
玄與沙門嚴佛調共出《法鏡經》,玄口譯梵文,佛調筆受。
理得音正,盡經微旨,郢匠之美,見述後代。
佛調,臨淮人也。
绮年穎悟,敏而好學,信慧自然遂出家修道。
通譯經典,見重于時。
世稱安侯、都尉、佛調三人傳譯,号為難繼。
佛調又撰《十慧》,并傳于世。
安公稱:“佛調出經,省而不煩,全本妙巧。
”
次有康孟詳者,其先康居人也。
譯出《中本起》。
安公稱:“孟詳出經,奕奕流便,足騰玄趣。
”
後有沙門維祇難者,天竺人也。
以孫權黃武三年,赍《昙缽經》胡本來至武昌,《昙缽》即《法句經》也。
時支謙請出經,乃令其同道竺将炎傳譯,謙寫為漢文。
将炎未善漢言,頗有不荊然志存義本,近于質實,今所傳《法句》是也。
白延者,不知何許人。
魏正始之末,重譯出《首楞嚴》,又須賴及《除災患經》,凡三部雲。
○康僧會傳第四
康僧會,其先康居人,世居天竺。
其父因商賈,移于交阯。
會年十馀歲。
二親并亡,以至性聞。
既而出家,砺行甚峻。
為人弘雅有識量,笃志好學,明練三藏,博覽六典,天文圖緯,多所貫涉,辯于樞機,頗屬文翰。
時孫權已稱制江左,而未有佛教。
會欲運流大法,乃振錫東遊。
以赤烏十年至建業,營立茅茨,設像行道。
有司奏曰:“有胡人入境,自稱沙門,容服非恒,事應驗察。
”權曰:“吾聞漢明夢神,号稱為佛,彼之所事,豈其遺風耶?”即召會诘問,有何靈驗。
會曰:“如來遷迹,忽逾千載,遺骨舍利,神曜無方。
昔阿育王起塔,乃八萬四千。
夫塔寺之興,所以表遺化也。
”權以為誇筵,乃謂會曰:“若能得舍利,當為造塔;如其虛忘,國有常刑。
”會請期七日。
乃謂其屬曰:“法之興廢,在此一舉,今不至誠,後将何及1乃共潔齋靜室,以銅瓶加幾,燒香禮請。
七日期畢,寂然無應,求申二七,亦複如之。
權曰:“此欺诳也1将欲加罪。
會更請三七,權又特聽。
會曰:“法雲應被,而吾等無感,何假王憲,當誓死為期耳1三七日暮,猶無所見,莫不震懼。
既入五更,忽聞瓶中铿然有聲。
會自往視,果獲舍利。
明旦吳權,舉朝集觀,五色光焰,照耀瓶上。
權手自執瓶,瀉于銅盤,舍利所沖,盤即破碎。
權肅然驚起曰:“希有之瑞也1會進而言曰:“舍利威神,豈直光相而已,乃劫燒之火不能燔,金剛之杵不能壞矣。
”權命取鐵槌砧,使力士擊之。
砧錘并陷,而舍利無損。
權大嗟服,即為建塔。
以始有佛寺,故曰建初寺,因名其地為佛陀裡。
由是江左大法遂興。
至孫皓昏虐,欲燔塔廟。
群臣佥谏,以為佛之威力不同馀神。
康會感瑞,大皇創寺,今若輕毀,恐贻後悔。
皓悟,遣張昱詣寺诘會。
昱雅有才辯,難問縱橫,會應機騁辭,文理鋒出。
自旦至夕,昱不能屈。
既退,會送于門。
時寺側有淫祀者。
昱曰:“玄化既孚,此輩何故近而不革?”會曰:“雷霆破山,聾者不聞,非音之細。
苟在理通,則萬裡懸應;如其阻塞,則肝膽楚越。
”昱還,歎會才明,非臣所測,願天鑒察之。
皓大集朝賢,以馬車迎會。
會就坐,皓問曰:“佛教所明善惡報應,何者是耶?”會對曰:“夫明主以孝慈訓世,則赤烏翔而老人星見;仁德育物,則醴泉湧而嘉禾出。
善既有瑞,惡亦如之。
故為惡于隐,鬼得而誅之;為惡于顯,人得而誅之。
《易》稱積惡馀殃,《詩》詠‘求福不回’,雖儒典之格言,即佛教之明訓也。
”皓曰:“若然,則周孔已明之矣,何用佛教?”會曰:“周孔雖言,略示顯近,至于釋教,則備極幽遠。
故行惡則有地獄長苦,修善則有天宮永樂。
舉茲以明勸沮,不亦大哉1皓當時無以折其言。
皓雖聞正法,而昏暴之性不勝其虐。
後使宿衛兵入後宮治園,于地中得一立金像,高數尺,以呈皓。
皓使着廁前。
至四月八日,皓至廁污穢像,雲灌佛訖,還與諸卧共笑為樂。
未暮,陰囊腫痛,叫呼不可堪忍。
太史占言,犯大神所為。
群臣禱祀諸廟,無所不至,而苦痛彌劇,求死不得。
彩女先有奉法者,聞皓病,因問訊雲:“陛下就佛圖中求福不?”皓舉頭問:“佛神大耶?”彩女答:“佛為大聖,天神所尊。
”皓心遂悟其語意。
故彩女即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