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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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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這個問題,我們暫時探讨到這兒,接下來,我們将思考另一個全新的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也是整個調查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

    ” 聽衆席上發出一陣唏唏簌簌之聲,那是身體和椅子發出的摩擦聲和急促的呼吸聲,但所有的目光卻始終駐留在埃勒裡身上。

     “諸位可能認為,”他的聲音平靜、冷酷,“牽扯在這個案子中的不隻一人。

    你們可能完全無視香煙這一确鑿罪證,仍執着地認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她仍有在場的可能,另一人——一個男人——在放置鞋帽時,她可能就在邊上站着或幹着别的什麼事。

    我立刻就能證明,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傾了傾身。

    “女士們,先生們,請問哪些人有權力進入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鑰匙的持有者。

    他們分别是:弗蘭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小姐,瑪麗安·弗蘭奇小姐,威弗先生。

    奧弗萊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鑰匙看管甚嚴,如果有人動了它,奧弗萊赫提或日間值班員奧山姆肯定會知道的。

    但據他們反映,沒人借過那把鑰匙,所以,我們不必将值班室鑰匙考慮在内。

     “總共有六把鑰匙,但目前我們能找到的隻有五把,弗蘭奇夫人的那把不見了。

    據了解,其他的幾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裡攥着。

    為尋找弗蘭奇夫人的那把鑰匙,警方絞盡了腦汁,但仍一無所獲。

    換句話說,它根本不在這幢樓裡,盡管奧弗萊赫提曾斷言,周一晚上,弗蘭奇夫人進店時,手裡還拿着這把鑰匙。

     “這場即興論證會開始時,我就曾告訴過諸位,大概是兇手拿走了鑰匙。

    我現在要告訴諸位的是,他不僅拿走了鑰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這把鑰匙。

     “我們已經掌握了兇手需要一把寓所鑰匙的确證。

    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家門沒多久,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就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是卡莫迪小姐。

    她讓安德希爾小姐準備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鑰匙,說是馬上派人來取。

    但就在當天上午,卡莫迪小姐還對安德希爾小姐說,她那把鑰匙大概是丢了,讓安德希爾小姐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爾小姐懷疑打電話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

    她斷言,打電話之人身邊肯定還有另外一人。

    當安德希爾小姐提醒她鑰匙已丢及早上的吩咐時,邊上之人在給她提示,她随後就不知所措地挂斷了電話……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打電話的人顯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兇手雇請之人或他的幫兇。

    兇手之所以慫恿她打電話,目的是為了拿到寓所鑰匙!” 埃勒裡深深吸了口氣。

    “諸位肯定會慎重考慮這件事的,我就不多說了……現在,請允許我帶領你們穿過邏輯迷宮,走向另一個結論——以此展開我新的論述。

    ” “兇手為什麼需要鑰匙?當然是為了進入寓所。

    如果他自己沒有鑰匙,那他隻能找一個有鑰匙的人,借助這把鑰匙進入寓所。

    他可能也預料到弗蘭奇夫人會給他開門,但在精心謀劃這場犯罪時,他可能想到,當務之急還是應該有把自己的鑰匙。

    這樣來,我們就明白那個電話以及所謂的‘取鑰匙’之人是怎麼回事了。

    這個解釋恰到好處! “兇手在寓所裡殺害了弗蘭奇夫人。

    他面對着一具屍體。

    他明白,自己得把她扛到樓下的櫥窗裡。

    其中的種種原因,我剛才也已解釋過了。

    這時,他突然有了主意。

    他知道寓所的門上安着自動關合的彈簧鎖。

    他自己沒有鑰匙,也沒能取到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鑰匙。

    他必須把屍體弄出寓所,但他還有許多善後之事要做——擦幹淨血迹,放置‘栽贓’用的鞋帽、‘本克’紙牌和煙蒂。

    實際上,即便他先清理完屋子,擺放完栽贓物,再把屍體扛下樓,他也得再返回寓所。

    他得悄悄地穿過店堂去取毛氈、漿糊及粘護墊所需的其他用具。

    他如何再進寓所?而且,他顯然還打算在寓所裡過夜——他怎麼再進去?諸位明白了吧,不論他先把屍體扛下樓還是在清理完畢後再把她弄下去,他都得再回到寓所…… “他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在門和地闆間卡上一塊東西,這樣一來,彈簧門就不會自動合上了。

    但如果巡查人員來了怎麼辦?他肯定想到了:值班員整夜都在這樓道裡巡視,他們肯定會注意到這扇虛掩着的門并過來看個究竟的。

    不,必須把門關上。

    但是——他突然有了主意。

    弗蘭奇夫人有鑰匙,她自己的那把鑰匙——她就是用它開門進寓所的。

    他可以用這把鑰匙。

    我們不妨想象一下,她倒在桌上,渾身是血,已經死了。

    他打開她的手包,找出鑰匙,把它塞進自己的兜裡,然後扛起屍體,離開了寓所。

    這會兒他心裡很踏實,因為幹完這恐怖的勾當後,他不用擔心進不了寓所的門。

    ” “但是”——埃勒裡冷笑道——“她得把鑰匙帶上樓,這樣,他才能打開門。

    所以,我們沒能在屍體上找到鑰匙。

    是的,他可能返回樓上,清理完一切後,再到樓下去拿鑰匙。

    但是——這顯然太蠢了——他怎麼再進去?另外,想想他可能遇到的危險——他得再次冒着被發現的危險潛入一層的櫥窗……第一次就夠危險了,但那次是别無選擇。

    不,他或許想到了,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鑰匙塞進兜裡,早上離店後再把它處理掉。

    是的,他也可能把它留在寓所裡了,比如說,擱在牌桌上。

    但事實是,它不在寓所裡,這表明他把它帶走了——他有兩條路可走,他選擇了其中之一。

    ” “于是,我們發現,”埃勒裡略一停頓,緊接着說道,“這位兇手是在沒有同謀的情況下獨立作的案。

    ” “我從一些人的臉上看到了懷疑,但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有同謀者,他根本不用拿那把鑰匙!……他把屍體扛下樓時,同謀可以呆在屋裡。

    他下樓把一切收拾妥當,再返回來時,同謀可以替他開門。

    諸位難道還不明白嗎?他不得不拿走鑰匙,這一事實恰恰表明,這是一出獨角戲。

    或許會有人反駁說:有可能是兩個人幹的,因為可能是兩人一塊兒将屍體擡下樓的。

    對此觀點,我堅決予以否定,因為這将帶來雙重風險——兩人幹這事更易于被巡查人員發現。

    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謀殺——兇手絕不會冒任何不必要的風險。

    ” 埃勒裡突然停了下來,低頭看着他的筆記。

    屋内一片肅靜。

    當他再次擡起頭時,緊抿着的雙唇洩露了内心的緊張,沒人知道其中的原因。

     “女士們,先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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