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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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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出自想象。

    據他所知,可能根本沒有過什麼“初夜權”的法律,也沒有被稱為資本家的人和高頂禮帽這種着裝。

     一切都已隐沒在迷霧中。

    過去被清除,連清除行為也被忘卻,謊言變成了事實。

    僅僅有那麼一次,他擁有過——是在那件事發生之後,這是關鍵所在——具體而确鑿無疑的證據,可以證明有過僞造行為。

    他曾把它拿在手指間長達半分鐘之久。

    那一定是在一九七三年——不管怎樣,他和凱瑟琳差不多那時已經分居。

    然而真正與之相關的日子,是在往前七八年的時候。

     真正說起來,此事要從六十年代中期說起。

    大清洗時,革命時期黨的首批領導人被永遠清除掉了。

    到一九七〇年時,除了老大哥自己,其他領導人一個不剩,都被當做叛國者和反革命分子揭露出來。

    戈斯坦因逃掉了,藏匿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

    至于其他人,有幾個隻是失蹤了而已,而多數在場面宏大的公審中坦白所犯的罪行後就被處決了。

    最後剩下的三個人叫瓊斯、艾朗森和魯瑟福,他們被捕的時間肯定是在一九六五年。

    跟經常發生的一樣,他們消失一年多,不知道是生還是死。

    然後突然如通常那樣,他們被亮相并坦白自己所犯的罪行。

    他們坦白曾經通敵(當時的敵國也是歐亞國)、貪污公款、謀殺黨的負責人以及陰謀推翻老大哥的領導等,是在革命開始前很久就開始的。

    另外他們還進行破壞活動,導緻成百上千人死亡。

    坦白完這些罪行後,他們得到赦免并被恢複黨内地位,被安置了聽起來很重要,實則是挂名性質的職位。

    他們三個人都寫了冗長而語氣可憐的文章,發表在《泰晤士報》上,其中分析了自己變節的原因,并保證改過自新。

     他們被釋放後不久,溫斯頓的确在栗樹咖啡館見過他們。

    他還記得當時用眼角看着他們時的那種半是害怕半是着迷的心态。

    他們三人都比他年長,是很久以前那個世界的遺留物,幾乎是黨早期峥嵘歲月留下來的最後幾個大人物,他們身上依稀仍有地下鬥争和内戰留下的風采。

    盡管到那時,真相和年代已經變得模糊,他還是有種感覺,就是他得知他們的名字要比得知老大哥的名字早一些。

    他也能感到他們是罪犯、敵人、不可接觸者,注定要在一兩年内身名俱滅。

    任何人隻要落到思想警察手裡,到最後總在劫難逃。

    他們隻是行屍走肉罷了,在等着被送進墳墓。

     他們旁邊的桌子沒人坐,甚至被看到離這種人太近也不明智。

    他們都默不作聲地坐着,面前是放了丁香的幾杯杜松子酒,是這間咖啡館的特制酒。

    三個人中,給溫斯頓印象最深的是魯瑟福的外貌。

    魯瑟福一度是位著名的諷刺畫家,他那一針見血的諷刺畫在革命前和革命過程中起到了鼓動輿論的作用。

    即使在當時,《泰晤士報》每隔很長一段時間,仍會刊登一幅他所畫的漫畫,不過是對他早期風格的模仿,奇怪地缺乏活力,也沒有說服力,總是對古老主題的炒冷飯:貧民窟的住戶,饑餓的孩子,巷戰,戴着高頂禮帽的資本家——甚至在街頭防禦工事裡,那些資本家似乎仍堅持要戴高頂禮帽。

    他不斷努力,想重振雄風,卻毫無指望。

    他身材魁梧,一頭濃密而油膩的花白頭發,臉皮松弛,滿是疤痕,嘴唇像黑人的那樣厚。

    他肯定曾經健壯無比,但在當時,他龐大的軀體正在松弛着,歪斜着,發脹着,并向各個方向散架。

    他似乎正在别人的眼前碎裂,像一座山正在崩塌。

     那是下午三點的人少時間,溫斯頓這時想不起來當時他怎麼到了那間咖啡館。

    裡面幾乎沒什麼人,電屏裡播放着舒緩的音樂聲,丁丁咚咚的。

    那三個人坐在角落幾乎一動不動,從不說話。

    服務員又主動拿來幾杯酒。

    他們旁邊的桌子上有張棋盤,棋子已經擺好,但是沒人下。

    然後可能總共才過了半分鐘,電屏裡又換播内容,播放的音樂調子變了,變成——難以形容,一種響脆、刺耳、嘲弄的音符。

    溫斯頓在心裡稱之為預警調。

    接着,電屏裡傳出一個人的歌聲: 在綠蔭如蓋的栗子樹下, 我背叛了你,你背叛了我。

     他們躺在那兒,我們躺在這兒, 在綠蔭如蓋的栗子樹下。

     他們三個人一動也不動。

    溫斯頓又看了一眼魯瑟福那張破了相的臉龐,看到他眼眶裡飽含着淚水。

    他第一次看到艾朗森和魯瑟福的鼻梁都被打斷了,他心裡有種驚恐的感覺,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驚恐。

     此後不久,他們三人再次被捕,似乎從上次被釋放的那一刻起,他們馬上開始了新的陰謀活動。

    在對他們的第二次審訊中,他們除了坦白所有舊的罪行,還坦白了一連串新的罪行。

    他們被處決,下場被寫進黨史以昭後世。

    差不多五年後,在一九七三年,溫斯頓展開剛從氣力輸送管吹送到他桌子上的一團文件時,看到一小片報紙,顯然和其他文件夾在一起,然後就被忘掉了。

    在将其展開的那一刻,他就意識到它的重要性。

    它是從約十年前的一期《泰晤士報》上撕下來的半頁——是上半頁,因此有日期——在這片報紙上,登了一張在紐約參加某個黨務活動的代表團的照片,在中間占據顯著位置的是瓊斯、艾朗森和魯瑟福。

    絕不可能弄錯,他們的名字還印在照片下方的說明中呢。

     問題是兩次審訊中,三個人都供認就在那一天,他們是在歐亞國的國土上。

    他們從位于加拿大的一個秘密機場飛到西伯利亞的某個接頭地點,去跟歐亞國總參謀部的人會面,并向其洩露了重要的軍事秘密。

    那個日期之所以印在溫斯頓的腦海裡,是因為那天剛好是夏至,而且這件事也會記錄在無數文件中。

    隻可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他們的坦白全是謊言。

     當然,這件事本身稱不上什麼發現。

    甚至在當時,溫斯頓也從未想象過清洗運動中被消滅了的人會真的犯下被指控的罪行。

    但這是實實在在的證據,是被消滅了的過去的一個碎片,如同在某個地層出現了一塊不該出現的骨化石,因此打破了一個地質學理論。

    如果能以某種方式将其公布于天下,并讓人們明了其意義,就足以将黨摧毀于無形。

     他繼續工作,一看到那張照片是什麼及明白其意義何在,他馬上用另外一張紙把它蓋起來。

    幸好,他打開它時,從電屏的角度看來,它是上下颠倒的。

     他把便條簿放在膝蓋上并把椅子往後推,這樣可以盡量離電屏遠些。

    保持臉部沒有表情不難,努力一點,甚至也能控制住呼吸,但你無法控制心跳,而電屏已經靈敏到能夠監聽到心跳聲。

    他度過了在他覺得有十分鐘的時間,一直擔心會發生什麼事而備受煎熬,比如說突如其來的一陣過堂風,那會讓他暴露。

    然後,他也沒有将它再次打開,就把那張照片和别的廢紙一起丢進了記憶洞。

    也許再過一分鐘,它便會化為灰燼。

     那是十年,不,十一年前的事了。

    也許他本來可以将那張照片保存到今天。

    奇怪的是,他用手拿過那張照片這件事甚至到現在,對他來說似乎仍具意義,雖然那張照片本身及它所記錄的事件都隻是記憶。

    他想知道的是,因為一件存在過的證據不再一度存在過,黨對過去的控制是不是沒那麼強了? 然而在今天,假如那張照片能從灰燼裡複原,也可能根本不成其為證據。

    他發現那張照片時,大洋國已經不再是跟歐亞國打仗,那三個已死的人肯定是向東亞國的特務背叛自己的國家。

    在那以後,戰争的對象還有過變化——兩次還是三次,他不記得了。

    很有可能的是,坦白材料被一再重寫,直到原始事實和日期一點也不重要。

    過去不僅被篡改,而且是被持續篡改着。

    最讓他受折磨、給他以噩夢般感覺的,是他從未明明白白理解為什麼要進行這種大規模欺詐。

    僞造過去的直接好處顯而易見,然而最重要的動機卻秘不可知。

    他又撿起鋼筆寫道: 我明白怎麼做,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

     像以前很多次一樣,他琢磨起自己是不是個瘋子。

    或許瘋子隻是種少數派。

    相信地球繞着太陽轉曾被認為是瘋子,到了今天,相信過去不可篡改會被認為是。

    他可能是獨一無二地擁有這種信念,如果是獨一無二,那他就是個瘋子。

    但是想到自己是個瘋子并沒有讓他很擔心,可怕的是他的想法也有可能是錯誤的。

     他撿起那本小孩用的曆史課本,看着作為扉頁的老大哥像。

    那雙具有催眠力的眼睛在盯着他,好像有種極大的力量在将你往下壓。

    某件物體進入你的頭顱,擊打你的大腦,吓破你的膽子要你放棄自己的信念,也幾乎是要說服你否認那些說明自己仍有判斷力的證據。

    到最後,黨會宣布二加二等于五,而你隻能相信這一點。

    不可避免地,他們遲早會這樣聲稱,他們所在立場的邏輯要求他們這樣做。

    不僅經驗的正确性,而且客觀現實的存在性本身,都被他們的哲學無聲地否定。

    常識成了邪說中的邪說,但可怕的不是他們會因為你有另外的想法殺了你,而是他們有可能是對的。

    因為說到底,我們又怎麼知道二加二等于四?要麼重力在起作用?要麼過去是不可篡改的?如果過去和外部世界隻存在于頭腦裡,而思想本身可以控制——那又當如何? 但是不行!突然,他好像不由自主地勇氣大增。

    也沒經過什麼特意的聯想,奧布蘭的臉龐就浮現在他的腦海裡。

    他知道——比以前更肯定地知道——奧布蘭跟他立場一緻。

    他在為奧布蘭寫日記,寫給奧布蘭。

    它像一封冗長的信,誰也不會讀到,但它是寫給某個特定的人,并因為這一點而文字生動起來。

     黨告訴你不要相信自己耳朵聽到的以及眼睛看到的,這是他們最主要、最基本的命令。

    想到針對他的極大力量和黨的知識分子能夠輕而易舉地駁倒他,他的心沉了下來。

    他無法理解那些高深的辯詞,更不用說反駁。

    但他是對的一方!他們錯了,而他是對的。

    一定要捍衛顯而易見、質樸和真實的一切,不言而喻的就是真實的,在這一點上不可動搖!實體世界是存在的,其定律不可改變。

    石頭是硬的,水是濕的,缺少支撐的物體會向地心方向墜落。

    懷着這種感覺,他是在向奧布蘭說話,同時也在提出一條重要的公理。

    他寫道: 自由就是說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

    若此成立,其他同理。

     8 從某條過道的盡頭,飄來了烘咖啡的香味——是真正的咖啡,而不是勝利咖啡——它一直飄到了街道上。

    溫斯頓不由自主地停下腳步,在也許有兩秒鐘的時間裡,他又回到了童年時生活過的那個世界,他已經快忘掉了。

    接着傳來門關上時砰的一聲,那氣味像聲音一樣,被生生切斷了。

     他已經順着人行道走了幾公裡,他的靜脈曲張潰瘍在跳着作痛。

    這已是他三個星期裡的第二個晚上沒去集體活動中心了,這是種輕率之舉,因為可以肯定的是,會有人仔細查核你去活動中心的次數。

    從原則上說,黨員不能有空閑時間,除了上床睡覺,他永遠不會獨自待着。

    按說他如果沒在工作、吃飯或睡覺,就應該參加一種集體娛樂活動。

    做任何意味着想獨處的事情,甚至一個人去散步這種事,總是略微具有危險性。

    新話裡的“自活”一詞,指的就是這種行為,意味着個人主義和古怪。

    但這天傍晚走出真理部時,四月的和風讓他動了心,天空之湛藍比起那一年裡無論什麼時候他所看到的,都帶來更多暖意。

    突然,在活動中心那漫長而嘈雜的夜晚、令人厭煩和精疲力竭的比賽、講座、靠着喝酒勉強維持的同志關系等等似乎變得不可忍受。

    他心血來潮,不去公共汽車站,而是漫步走進倫敦的迷宮,首先向南,然後向東,然後又向北,讓自己迷失在不知名的街道上,幾乎一點也不考慮往什麼方向走。

     “如果有希望,”溫斯頓在日記裡寫過,“它就在群衆身上。

    ”他不時想起這句話,它陳述的是一項神秘的事實,但顯而易見是荒謬的。

    他走到了原先是聖潘克拉斯火車站東北方向的某個地方,位于褐色的貧民窟。

    他走在一條鋪着鵝卵石的小街上,兩旁都是低矮的兩層樓房,破破爛爛的門就開在人行道邊,奇怪地給人以老鼠洞的感覺。

    鵝卵石街道上到處都有污水坑。

    數不清有多少人在黑暗的門道裡進進出出,在街道兩邊的窄巷裡也是——口紅抹得土裡土氣、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追女孩的小夥子,還有身體臃腫、蹒跚而行的婦女——她們會展示給你看那些女孩再過十年會長成什麼樣子,還有彎着腰的老人邁着八字步慢騰騰地走路,衣衫褴褛的赤腳小孩子在污水坑裡玩,然後在他們母親的怒喝中跑散開。

    那裡可能有四分之一的窗戶都是破的,用木闆釘了起來。

    絕大多數人對溫斯頓視而不見,隻有幾個人半是警惕半是好奇地看着他。

    兩個身材高大的婦女在一處門口說着話,她們系着圍裙,磚紅色的手臂交叉在胸前。

    溫斯頓走近時,聽到了她們談話的隻言片語。

     “‘是了’,我對她說,‘一點兒不錯。

    可要是你站在我的位置上,會跟我一樣這麼做。

    ’‘批評别人倒不難,’我說,‘可你是沒遇到我這樣的難題啊。

    ’” “啊,”另一個女人說,“沒錯,就是這樣,問題就在這兒。

    ” 那兩個尖嗓門突然停了下來,她們在溫斯頓走過時,懷着敵意不出聲地盯着他。

    但準确點說那并非是敵意,而隻是種警覺,片刻間的緊張而已,好像一頭不為人熟悉的動物經過時那樣。

    在這種街上,不會經常看到黨員的藍色工作服。

    确實,被人看到在這種地方屬不明智之舉,除非真的有事,非來不可。

    不巧碰上巡邏隊的話,有可能被攔下來。

    “可以看看您的證件嗎,同志?您在這兒幹什麼?您什麼時候下班的?這是您回家經常走的路嗎?”——諸如此類的問話。

    并沒有什麼規定不允許走一條不尋常的路回家,但如果被思想警察得知,這就足能引起他們的注意。

     突然,整條街上一片騷動,到處傳來警告的喊叫聲,人們像兔子一樣蹿進門道。

    一個年輕女人從門道裡跳出來,把一個正在污水坑裡玩耍的很小的小孩子一把拎起來用圍裙包着,然後又跳回門道,動作為時極短,一氣呵成。

    就在那時,一個身穿有很多褶皺的黑色套裝的男人從一條小巷裡向溫斯頓沖過來,激動地手指天空。

     “汽船!”他叫道,“小心,先生!就在頭頂!快趴下!” “汽船”是群衆給火箭彈起的綽号,原因不詳。

    溫斯頓迅速臉朝下趴在地上。

    群衆向你提出這種警告時,幾乎每一次都對。

    他們似乎擁有某種直覺,能在火箭彈到來前的幾秒鐘感應到,盡管據說火箭彈的速度比聲音快。

    溫斯頓用手臂緊抱着頭。

    傳來一聲轟鳴,似乎要把人行道掀起來,落物如驟雨般砸在他背上。

    他起身時,發現距離最近的一扇窗戶上震碎的玻璃渣落了他一身。

     他繼續往前走。

    炸彈炸毀了街道前方兩百米遠的一片房屋,一縷煙霧升騰到天上。

    煙霧之下,一團灰泥的塵霧籠罩着那片廢墟。

    人們已經聚攏在那裡。

    他前方的人行道上有一小堆灰泥,他能看到中間有一片鮮紅的血迹。

    走近後,他看到那是隻從腕部截斷的人手。

    除了血肉模糊的斷處,那隻人手完全變成了白色,簡直像是用石膏澆成的。

     他把那東西踢進了陰溝,然後為了躲開人群,他轉到右邊的偏街上。

    三四分鐘後,他已經離開了受到炸彈影響的地帶,而街頭那種肮髒而擁擠的生活仍在繼續進行,仿佛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

    當時已經快到二十點,群衆光顧的喝酒的地方(他們稱之為“酒館”)人滿為患,從不停開合的髒兮兮的彈簧門那裡,飄來了尿、鋸末和酸啤酒的氣味。

    在一處由房屋正面凸出來而形成的角落處,有三個人靠得很近地站在那裡,中間一位舉着一張對開的報紙,另外兩人在他邊上看着。

    甚至在他走近得能看清他們的表情之前,溫斯頓就能從他們身體的每個線條上看出他們正全神貫注。

    顯然,他們在閱讀一條重要新聞。

    離他們還有幾步遠時,三個人散開了,其中有兩位很兇地吵了起來。

    有那麼一陣子,他們看樣子像是幾乎要氣炸了肺。

     “你他媽能不能好好聽我說?我告訴你,過去十四個月都沒有末位是七的數字赢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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