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涅槃并應正法般若(文)
四大成五根事。
義章十二入義雲。
眼等五根淨色為體。
依如毗昙。
四大所成造淨色為體。
若依成實。
四大所成假色為體。
問曰。
四大既無增減。
雲何成根五種各别。
釋言。
四大所成法爾如外四大。
雖色增減而其所成粟麥豆等各各差别。
又由業故成根差别。
有業能生一種四大。
集成眼根能見于色。
乃至有業能生一種四大。
集成身根。
能覺于觸。
如施燈明得其眼根。
施鐘鈴等得其耳根。
如是一切。
問曰。
若使由業能見乃至能覺。
何用根乎。
釋言。
雖複有業為因必藉根緣。
如谷雖複由業而得必藉種子。
此亦如是(文)中論疏記上(仙光)雲。
就二十部。
犢子比丘即犢子部宗。
人法俱有。
有人法生者法是體也。
五陰和合别有人體。
有眼法生者同毗昙義。
以四大造眼等五根及一切色。
而能造之色是無記。
所造之色通三性。
何者。
四大隻是報法故。
故為無記。
所造之色有報色及善無作與惡無作色。
故通三性也(文)
愚癡論事。
智度論第十五雲。
若諸法非有常非無常。
是為愚癡論。
所以者何。
若非有則破無。
若非無則破有。
若破此二事。
更有何法可說(文)中論疏記雲。
取前後文為四門也。
入觀入定事。
名玄略述第三(末)雲。
問。
入觀入定有何異耶。
答。
入觀者如入人空觀。
入定者如入四禅定。
故知有異(文)
中論疏第八雲。
實相雖絕四句之言。
要因四句之言。
方得悟入實相。
故以絕四句為實。
以四句為方便。
此釋實允契文旨也。
問。
何故以四句為方便。
以絕四句為真理耶。
答。
欲攝一切理教盡。
夫論教者不出四句。
則四句攝一切言教盡。
夫論至理極乎絕四。
故以絕四明極理(已上裡書)
玄。
扁鵲之術者。
史記傳十七曰。
扁鵲勃海鄭人。
姓秦。
名越。
人得長桑君禁方為醫。
言保冥之徒者。
述義曰。
保謂持也。
玉篇雲。
冥謂寂也。
準此保執冥寂空理小乘人雲保冥徒也。
言進不馳于白牛等者。
謂今成論非是大乘論。
故言不馳于白牛。
複非常小乘論。
故言失駕羊鹿。
此即可大小不攝之中間論。
故言騾論也。
騾謂馱驢。
即早馬也。
牛與羊鹿中間之類故。
玄。
自方等纮宗衆聖軌轍等者。
方等是大乘通稱。
纮宗謂大宗。
歎于大乘為大宗故。
纮字恐作宏字。
宏胡萌反。
廣大也。
元照曰。
萬善宏基。
謂出生萬行。
宏即大也。
纮為萌反。
冠卷也。
冠飾故。
纮字不符合焉。
五十二位賢聖三世十方諸聖同由斯迹。
故雲衆聖軌轍。
軌轍即車所由之道。
衆聖并履此道故。
言教稱滿字者。
涅槃經曰。
半字義者。
皆是煩惱言說之本(人天小乘方便權說)滿字者。
乃是一切善法之根本(談常顯性圓實了義)涅槃論曰。
半字者漸教。
滿字者涅槃滿足教。
攝佛教果海功德盡故名滿。
聲聞緣覺教不滿足故名半也。
又法華玄引大經曰。
字有二種。
一半字。
二滿字。
為聲聞說半字。
為菩薩說滿字。
仁王疏曰。
所言小乘半字教者。
若明其至理但人法二空。
語其因果但說有作四谛。
斯乃教不盡宗。
語不極義。
說稱小根。
進成小行。
有所阙壞名之為半。
大乘滿字教者。
若明其理至極平等。
無得正觀不二為宗。
語其因果即說無作四谛。
斯乃教稱大乘宗。
語極圓旨。
說稱大根。
進成大行。
具足無阙。
名之為滿。
(裡書雲)
四論玄第十一。
十四音義雲。
此中十四音即是十四字。
即喻昔偏教半字之說。
後三十八字即喻今日圓教滿字之說(文)又雲。
又或以字義為譬。
又複或以字名為譬。
或以字形為譬也。
字義如前解。
是十四音名為字義者。
用十四音喻昔半字。
故雲是十四音名曰字義。
名曰半字之義也。
字名者如十字是語之盡。
便取此盡處作義名。
其中前語已盡後語複盡者。
便以前者為小盡。
後者為大究竟。
此二盡之類是也。
以字形為譬者。
如半月者不足。
如滿月者足。
二種形之類也(文)涅槃經第八文字品雲。
吒者于閻浮提示現半身而演說法。
譬如半月。
是故名吒。
侘者法身具足。
譬如滿月。
是故名侘(文)涅槃疏第九雲。
若是前來諸字并借字義訓以釋。
今此中兩字但借形以釋教也。
兩字釋佛教。
前字釋佛小乘教。
後字釋大乘教。
所以前字釋小乘者。
外國作吒字形猶如半月。
如今月生七八日月為半。
借此月形以釋佛小乘半字教也。
侘此第二字。
彼國侘形國(疑團)圓。
猶如今十五日月。
今借此形以釋大乘滿字之教也(文)(已上裡書)
言理曰無餘者。
謂究竟無餘極理。
故言無餘耳。
金剛波若經舉四生衆生已言。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
疏釋此曰。
此言無餘者非灰身非智小乘無餘。
斯乃無累不盡無複餘累。
無德不圓無複餘德。
故雲無餘也。
問。
此乃是涅槃教意。
雲何釋般若文。
若。
作此問者乃是五時教舉。
非經論之說。
般若論雲。
此經正辨無為法身。
與大涅槃更複何異。
義疏二曰。
言無餘涅槃者。
凡有三義。
一約小乘明餘無餘。
煩惱盡為有餘。
望後猶有身智在。
約後别前。
名前以為有餘涅槃。
身智盡竟。
望後更無餘身智在。
故曰無餘。
二就大乘說餘無餘。
五住因盡為有餘。
二生死果盡為無餘。
若小乘前得有餘。
後得無餘。
大乘一時而得。
但舉佛果望于二患。
無因患邊說為有餘。
無果患邊說無餘。
又依攝大乘七卷金光明意。
前得法身究竟名無餘。
應化兩身非究竟為有餘。
三身品又雲。
三身合論則是無住處涅槃。
應化二身不住涅槃。
法身亦不般涅槃。
不般涅槃者。
法身本來常寂滅故不入涅槃。
則是法身不住生死名無住處涅槃也。
三者明大小乘合辨餘無餘。
以小乘為有餘。
大乘明無餘。
如勝鬘經說。
生死有二有為無為涅槃亦有二餘無餘。
凡夫生死名曰有為。
聖人生死名曰無餘。
除分段生死名有餘。
以前望後餘有生死在。
餘有涅槃在。
故名有餘。
無有生死之處所得涅槃名曰無餘。
望後無餘生死故。
又亦無其餘涅槃故名無餘也。
言但須伏膺甘露等者。
涅槃喻甘露即上無餘理。
大教稱法橋即上滿字教也。
所言伏膺者。
伏謂扶腹反。
匿也。
膺謂於陵反。
胸也。
言承匿甘露于胸心也。
玄。
問必夜光者。
千字文曰。
劍号巨阙。
珠稱夜光。
注曰。
越有寶劍五種。
一曰純劍。
二曰湛盧。
三曰勝耶。
四曰魚腸。
五曰巨阙。
夜光珠名。
昔随侯出行。
路見斷蛇哀之附以神膏。
蛇即遁雲。
迳數日此蛇銜一明珠徑七寸。
于陰闇之夜造随侯門喚。
随侯謂巨盜。
按劍出應之。
蛇以明珠報恩而去。
故号為夜光珠。
傳記詳焉。
又魏略曰。
大秦國出夜光珠。
墨子曰。
和氏璧夜光之珠諸侯所寶。
言恐多雜僞寶須陶汰之者。
僞寶謂僞珠魚目等也。
僞垢□石須陶練除之。
瓦礫魚目當澄汰簡之。
故雲須陶汰之。
陶謂冶練。
汰謂沙汰也。
即喻正說雜邪說無得雜有得也。
義疏曰。
玉之内病為瑕。
外病為疵。
元照曰。
玉病曰瑕。
人病曰疵。
玄。
二者隔凡宗歸二谛者。
謂由會理隔凡成聖。
故以二谛理言隔凡宗歸二谛也。
下釋為會彼四妄故有三乘賢聖。
上又釋無漏慧根會理隔凡。
并此意也。
玄。
言五時者昔涅槃初度江左等者。
涅槃經十四曰。
善男子。
譬如從牛出乳。
從乳出酪。
從酪出生蘇。
自生蘇出熟蘇。
從熟蘇出醍醐。
醍醐最上。
佛亦如是。
從佛出于十二部經。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
從修多羅出方等經。
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
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
猶如醍醐。
言醍醐者譬于佛性。
佛性者即是如來。
疏第十一曰。
從佛出十二部經者。
宋代道場寺惠觀法師作五時教義。
末開善光宅乃至建初等并用此義。
言五時者。
一有相教。
即是差别教。
即昔教。
二無相教。
即大品。
三抑揚教。
維摩思益等。
四會三歸一教。
即法華。
第五圓常教。
即涅槃。
彼師所以作此釋者。
正影今文。
從佛出十二部經。
即是昔階差教。
為聲聞說四谛等。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
即是通教。
欲得聲聞等當學般若。
方等即是維摩思益。
般若即法華同歸之教。
何故以般若為法華。
法華是平等大慧即是般若也。
第五即是此經。
若是莊嚴。
後時亦作五時。
而開合少異。
束維摩思益并屬大品第二時教。
就初教中更開人天乘教。
與前家不同。
互有開合也。
彼釋今文雲。
十二部經即是人天教。
修多羅即是小乘三藏教。
方等是大乘。
後二如前也。
若是晚莊嚴。
即是招提師。
隻作四時教義不開初人天乘教。
彼師分此文雲。
十二部經至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