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三即是教。
波若即是行。
涅槃即是果也。
後有北地師。
解雲。
十二部經即是别教義。
修多羅是通教義。
此二同是教。
而教中有通教别教也。
方等即是理。
前明其教。
次即辨其理。
波若即是行。
涅槃即是果也。
等是帖文。
此則有意。
前明教。
既有教即有理。
理即明行。
行故即得果也。
準此可悉。
玄。
自五時已後雖複改易屬在其間者。
大品遊意曰。
成論師雲。
佛教不出三。
一者頓教。
如華嚴大乘等也。
二者偏方不定教。
如勝鬘金光明遺教佛藏經等也。
三者漸教。
如四阿含及涅槃是也。
就漸教中有二者。
濟法師作四教。
阿含為初。
波若維摩思益法鼓楞伽等為第二。
法華為第三。
涅槃為第四也。
所以波若思益合為第二者。
大品經。
天子雲見第二法輪。
思益雲見第二法輪也。
作五時師不同。
而義本是惠觀師所說也。
一家雲。
阿含為初。
禅經為第二。
波若維摩法鼓等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
一家雲。
阿含為初經。
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二。
法華為第三。
波若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
所以波若為第四者。
釋論雲。
須菩提聞法華舉手低頭皆成佛道。
是故今問退不退。
故知法華後也。
廣洲大高法師雲。
五時阿含為初。
離三藏為第二。
如優婆塞經般若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也。
惠觀師雲。
阿含為初。
波若為第二。
維摩思益等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也。
二經同雲見第二法輪者。
一是為小中第二。
一是大中第二也。
開善等所造也。
略述第三(末)曰。
言五時者。
一四谛教。
阿含經等。
二無相教。
諸部般若。
三抑揚教。
謂維摩經。
四一乘教。
謂即此經。
五常住教。
即大經也。
有處又雲。
晉時穩士劉虬立五時教。
第一時者。
佛初成道為提謂等。
五戒本行經是。
未有出世善根器故。
第二時者。
佛成道竟三七日外。
十二年中唯三乘有行之教。
未為說空即阿含經等小乘經是。
第三時者。
佛成道竟三十年中說彼三乘同行空教。
即維摩思益大品等是。
第四時者。
佛成道竟四十年中說有一乘。
猶未分明演說佛性常住實有。
尚說無常佛顯一乘佛果。
以為法實。
即法華是。
以前未明一乘義故。
第五時者。
于雙林中說諸衆生悉有佛性常住佛教。
即涅槃經大悲經是。
然劉虬正齊時人。
唯初生于晉終。
故為爾焉。
(裡書雲)
不出二谛事。
大乘玄二谛義雲。
于漸教中有五時二谛。
初四谛教時事理二谛。
般若教時空有二谛。
淨名經褒貶二谛。
法華三一二谛。
涅槃教常無常二谛也(文)大乘玄二谛義雲。
第二開善解。
二谛攝盡。
故雲法無不總義無不該者真俗之理。
舒之即無法不盡。
卷之即二谛爾已(文)二谛章下雲。
開善雲。
二谛攝法盡。
下至生死。
上極涅槃。
預名相所及者。
故皆世谛。
隻此名相即體不可得為真谛。
三假為俗事。
三假者。
一者因成假。
二者相續假。
三者相待假也。
花玄略述第四(本)雲。
因成假者。
攬因成果。
如攬四微成四大等。
于得果時不舍因。
是相續假者。
或雲。
二念明相續。
後起授前。
或雲。
一念明相續。
隻前念轉作後念(文)相待假可知。
謂長短君子父子等互相待是也。
四忘事。
中論疏記第一(末)雲。
言四忘者。
絕四句之名也(文)
五時教事。
寶窟下(本)雲。
須解小乘法中明悟道義。
雖言為聲聞說四谛為緣覺說十二因緣為菩薩說六度。
此約教有三耳。
若入道斷惑終觀四谛。
若不觀四谛無斷惑法。
今據此義故聲聞緣覺同觀四谛也。
故智度論雲。
菩薩若證四谛成辟支佛(文)
四論玄第十一開路義雲。
今檢責三教五時有二意。
一總檢經論責三教五時。
總檢中複有三。
一依經檢。
二依論檢。
三檢關河相傳。
今初。
經教有大小乘。
初得道時說四含等經名為小乘。
波若以上名為大乘。
窮檢大小二經中無有出處。
二依論。
論有大乘小乘。
佛滅度後三百年中旃延子造八犍度。
解佛小乘教。
就此小乘論檢責五時三教。
便無出處。
次三百五十年馬鳴出世。
五百三十年中龍樹出世。
八百年中提婆出世造諸大乘論。
亦無此說。
乃至千餘年中法勝诃梨出世造數論。
複無出處。
三者關河相傳。
安師以前乃至羅什至長安。
門徒三千。
入室二十。
長則睿等。
小則肇等。
如此龍象大德複無此說。
豈非虛妄自稱此義。
故畢竟無有如汝說。
出何經論也。
大品遊意雲。
五時名自不同。
惠觀師雲。
初教名為相教第二名通教者。
本空未轉故。
說通教者勸取三乘果。
故曰初教名為三乘别教。
何者。
别說三乘果故也。
第二無相教亦名三乘通教者。
通者非二乘果為通。
唯取所學之法名為通教。
何者。
欲得菩提果乃至聲聞果。
當學波若波羅蜜。
故知所勸為通(文)
花玄第三雲。
宋道場寺惠觀法師制涅槃序。
明教有二種。
一頓教。
即華嚴之流。
二漸教。
謂五時之說。
後人更加其一。
複有無方教也。
三大法師并皆用之。
爰至北土。
還影五時。
裂于四宗。
今依大乘經論詳其得失(文)
四論玄第十一開路義雲。
汝若言花嚴前為諸大行菩薩說因果之法明理具足故如日初出前照山王名為頓教者。
三義不可。
一者汝引經僻。
日天子出時亦不前照山王次照平下。
但山高前蒙日照。
平下次被日光。
此日天子曾無兩念。
以此譬佛明如來大悲平等布教無量。
但根緣取悟不同。
若上根人早悟。
下根之人後方得悟。
譬事有異。
那得辄引此文證頓教。
所以不可。
二者汝若言從淺至深名漸教者。
華嚴亦從淺至深。
初即薄地凡夫。
次至十信外凡夫。
次至内凡三十心。
即是十住十行十回向。
次至真聖。
從十地後方至佛。
從淺至深豈複過此。
若是華嚴是頓教者。
五時亦是頓教。
五時既是漸教。
華嚴亦是漸教。
三者明華嚴是舍那說。
涅槃等釋迦說。
此則法主異教門異住處異徒衆異。
明得取舍那所說故為釋迦作頓教耶。
又且問。
華嚴教時了未有漸。
那得有頓。
此亦不可(文)
又雲。
次彈頓教。
若使初教是淺。
從淺至深名為漸教者。
須問此初說四谛定淺。
為當定深。
彼雲。
決定是淺。
既為下根人說。
理當自淺。
今難。
若言四谛定淺者。
此即不可。
故大論雲。
說四谛時。
六萬諸天悟于初果得法眼淨。
五比丘等悟阿羅漢。
八千菩薩得無生法忍。
皆住一生補處。
若爾豈定淺也。
若八千菩薩聞說四谛住一生補處。
而四谛是淺者。
佛為補處菩薩說摩诃般若。
亦應是淺。
波若既是深。
四谛亦應是深。
若言說四谛悟羅漢而是淺者。
說涅槃時亦悟羅漢亦應是淺。
何有此理(文)
又雲。
次明涅槃若是深者亦不可。
何故佛說涅槃時引大品雲。
我昔于摩诃波若經中說我無我無有二相。
既說涅槃引大品成等者。
故知大品不淺。
涅槃不深。
豈得言于五時中最深耶(文)
又雲。
四谛是小乘亦不然。
故必一物于彼為妙。
于此為粗。
至論此物何關妙粗耶。
小乘亦爾。
若聞四谛悟小乘果道。
四谛是小。
若聞四谛悟無生法忍道。
四谛是大乘。
何定小大。
故涅槃雲。
或有服甘露傷命而早夭。
或有服甘露壽命得長存。
有緣服毒生。
有緣服毒死。
甘之與毒起自二緣。
四谛亦爾。
大之與小起自二緣。
豈得定判四谛是小也。
又雲。
次斥偏方不定教者。
彼雲。
金光明勝鬘。
退不同漸教。
進不同頓教。
是随緣宜名不定教。
今所不爾。
欲論不定盡皆不定。
故如大品。
或說智慧為般若。
或說實相為波若。
或言波若者不愚不智。
或言波若觀苦無常相盡相無相。
或言色不生故名波若。
亦如涅槃。
前為香山諸仙□屍力士。
說涅槃是苦無常(文)
又雲。
問。
破他五時三教一無所留。
今解若為。
答。
有兩意。
一者破虛妄竟盡淨。
我無别解。
更有一釋。
與汝何異。
今隻破不立。
與汝為異耳。
二者汝識破不。
若未識破應更尋求。
何勞問立。
若已識破即無複有。
何須别責。
一切諸法皆如此破。
若能了達盡淨虛妄一毫不留。
然後識方便之道随意得用。
如此三教五時大小。
并今時随緣方便。
無大小中作大小說。
無漸頓中作漸頓說。
無半滿中作半滿說。
一多亦爾。
實相道中何曾大小。
為赴緣故不大小中作大小說。
無半滿而說半滿。
是以方便随緣故悉皆得用。
若偏執即成不可(文)(已上裡書)
玄。
問既有五時雲何分于大小等者。
于前責五時亦二。
初責大小見。
二責五時見。
初亦有二。
初者立宗。
二者破斥。
初一問答即是立宗。
次問道理下是破斥也。
破斥中亦二。
初者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