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
同教一乘心。
談主伴具足之義可雲耶進雲。
爾也付之。
主伴具足之義。
别教所談也。
何于同教可雲談此義耶。
如何答。
凡主伴具足無盡重重者。
别教一乘之義。
更非同教之所談也。
但今并皆具足主伴成宗者。
已始雲攝前諸教所明種性。
終結攝方便故。
攝已前諸教為眷屬故。
以方便為伴雲具足主伴。
全非别教主伴伴主相見無礙之主伴也。
無失。
章雲。
約一乘有二說。
一攝前諸教所明種性。
并皆具足主伴成宗。
以同教故。
攝方便故(雲雲)。
問。
别教一乘以何義為種性可雲耶。
答。
章雲。
五信之中位位内六決定義等。
名為種性(雲雲)付之凡尋六決定義者。
源出十地論。
然彼于地上證智作六決定之義。
未見于地前有此義雲事。
若爾者大師何判種性義可出六決定義之樣耶。
如何答。
凡六善決定。
是諸位通體。
随位漸增。
于諸位有差别。
發心住下賢之初。
其位最劣故。
約種為名。
十地是證位真證故。
立決定名也。
位雖有勝劣。
其體同善決定故。
為種性體雲也。
無失。
問。
章中以六決定為種性體(文)爾者六決定共為種性體可雲耶。
答(雲雲)兩方若雲六決定共取者。
大師餘處解釋中。
十住十行位無大善決定(雲)若依之雲爾者。
當章中雖以六決定為種性。
未無簡别言。
明知六種共可取之雲事。
如何答。
實當章中以六決定為種性者。
六決定是諸位通體故。
雖無簡别之言。
依位位差别。
委分别其相之時。
六決定具足者。
但是十地一位也。
前三位非證智故。
随漸增之相備不具之。
其旨如一邊疑難。
然當章言之總也。
委分之者。
具不具不同也。
無失。
章雲。
二據别教。
種性甚深因果無二。
通依及正。
盡三世間。
該收一切理事解行等諸法門。
本來滿足已成就訖。
故大經雲。
菩薩種性甚深廣大。
與法界等。
此之謂也。
或随門顯現。
即五位之中位位内六決定義等。
名為種性。
亦即此法名為果相。
以因果同體唯一性故(雲雲)。
玄第九雲。
二别名者。
一觀相善決定。
謂彼正智照理名觀。
契同一味名相。
此當體得名。
二真實者。
即實智離倒惑之過。
證理不虛故。
相形立名。
三勝者。
過劣故。
具勝德故。
亦當相及形他立名。
四因者。
諸能成果故。
從功能立名。
五大者。
普被群生。
情無限局。
體用得名。
六不怯弱者。
謂因入果德。
情無怯懼。
此從心境立名(雲雲)。
十性品經雲。
菩薩種性甚深廣大。
與法界虛空等。
一切菩薩。
從三世諸佛種性中生(文)。
玄五雲。
三與法界等者。
是勝善義。
謂大自法界等故。
又具足人法教義因果理事等一切法故也。
四與虛空等者。
是因善義。
謂成無常愛果因故如虛空。
以在地前。
略無常果因。
又亦由上深故等法界。
廣故同虛空。
或俱通二。
或與上别。
可知。
五是不怯弱義。
以從佛種中生故。
亦是釋種性名義。
又亦得諸佛從菩薩性中生。
又是釋上諸句。
謂何以得知深廣等法界等邪。
釋雲。
以是三世佛種性能生一切菩薩等故(雲雲)。
又次上文雲。
何故此名種性。
乃至十地名善決定者。
以此位最劣。
約種為名。
十行次增。
約依種所發業行為名。
十回向更增故。
約行後大願為名。
回前諸行向正證故。
十地已得真證必然故。
名善決定。
此等并是位中通體。
随位漸增有茲階降。
是故十住十行無大善決定者。
是劣故也。
又以三賢中下故。
最劣故。
未辨此大用也。
又以自利增故。
又以約種未現行故(文)。
注經第二十六(十住品)雲。
佛子。
菩薩住處廣大。
與法界虛空等。
佛子。
菩薩住三世諸佛家(文)。
注雲。
一廣大與法界等。
是勝經處○二虛空等者。
是因住處。
因有二種。
一無常愛果因。
是因如虛空。
依是生色。
色不盡故。
二常果因。
今是地前故阙此也○三住三世諸佛家。
準論此名不怯弱住處。
謂菩薩住處。
即佛所住故名佛家。
進住佛家是不怯弱(文)抄第二十五雲。
謂與法界等。
與虛空等。
是勝住處者。
下論釋雲。
大勝高廣一體異名○古人亦取下論立其三義而雲。
一勝善決定。
二因善決定。
三不怯弱善決定故○疏今是地前故阙之也。
且依行布。
未證真如故。
無常果因盡未來際○然類六決定。
而但有三者。
餘三證如方得有故。
一謂觀相善。
雲無雜。
二真實善。
雲不可見。
三大善。
雲普能救護一切衆生。
皆未證如故無此三矣(文)。
古經第十二雲(十行品)諸佛子。
菩薩行業不可思議。
廣大如法界。
究竟如虛空。
何以故。
菩薩摩诃薩學三世諸佛所行法故(文)。
玄第六雲。
又釋。
前行業當觀相善決定。
不思當真實善決定。
法界當勝善。
如空當因善學三世當不怯弱。
餘同前會釋(文)。
注經第三十二雲(十行品)佛子。
菩薩行不思議。
與法界虛空等。
何以故。
菩薩摩诃薩學三世諸佛而修行故(文)。
注雲。
若取論勢。
菩薩行為總句。
餘皆是别。
不可思議即真實行也。
彼約地前不見。
此約凡愚叵思。
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