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唯佛與佛之境界也。
非十地等覺所見。
故分别聖位經雲。
十地滿足無能睹見。
冥加有情身心罪障悉令殄滅。
無能知者。
雖不能知。
冥息諸苦而生善趣(雲雲)而大日如來下須彌頂(乃至)薩菩薩現阿閦前。
月輪等是他受用身也(金剛頂經太分明也)。
問。
付四法身之中。
受用身有自他受用耶。
曰爾也。
爾者付自性身亦有幾耶。
答。
理法身智法身也。
理者如如理也。
智者正境智冥合猶函蓋。
唱成道時也。
猶未受用法樂耳。
如國王之譬(如先先所說耳)。
問。
自性受用二身各二。
曰爾也。
爾者變化身有幾耶。
答。
有二。
謂勝應劣應也。
同居方便欤。
問。
自性受用變化各二身。
曰爾也。
爾等流身有幾耶。
答。
有二。
謂九界等流身分為二。
一六道等流身。
二三聖(除佛界二乘菩薩也)等流身也。
謂凡聖不同故分二身别耳問。
真言教凡立幾身耶。
答。
或一身(大日一身也。
如抄說雲)或二身(如義釋第一初)或三身(如心要雲)或四身(如瑜祇等諸經雲也。
四法身雲雲。
菩提心義一引梵本楞伽偈雲。
自性及受用。
變化并等流。
佛德三十六。
皆同自性身。
并以法界身。
總成三十七。
雲雲)或六身口傳(法性理自勝說智他方)或七身(上六是自性受用變化也。
更加等流故七身也)或八身(于上七更分等流為二故八也。
如上問答)菩提心義四雲。
二身(智論等生法身)三身(佛地等法應化)四身(楞伽等自性受用變化。
受用開為二)五身(今密教菩提心論等。
自性受用變化等流。
受用開二也。
巳上寬德三年二月二十日說)顯教雲法身如來者。
但是如如理也。
而猶但無如來義。
無覺者義。
何名佛耶。
猶是顯教中隐一隅不說也。
故密教意。
法身有二。
理法身智法身也。
理法身者唯理也。
顯教所雲是也。
智法身者正是境上智稱成法身佛也。
故報身又有二。
自受用他受用也。
境智相合正雖成法身佛。
未自受法樂。
而後正自受法樂受用三十七智。
是自受用報身也。
如國王登位。
即名境智合。
如正受五欲樂。
名自受用身也。
而後為十地機現形色。
三十七尊現月輪中。
是他受用身也。
此二報身分明分别聖位經中也。
又智拳印是所照理之上能照智之稱标也。
理智相稱也。
非謂大虛名為圓佛。
可有二意。
一尚是但大虛不合智。
不謂佛故。
可準智法身義欤。
次隻是從勝而說也。
是璎珞相海之身尚勝别佛也(次義私雲)又本有四德為所依。
乃至二義齊等故互具也。
尊勝破地獄法别本雲。
智法身亦名報身(雲雲)此文尤葉。
謂智法身正有境智冥合之義也。
(寬德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師曰。
智拳印右拳是能照之智。
左拳是所照之境也。
顯境智不二義故拳相累也。
即示境智冥合他受用身。
現十地菩薩前身印也。
(寬德二年六月說)
顯教以自受用身為因圓果滿佛。
攝記貶之。
密宗以理智冥合如函蓋之時。
為因圓果滿自受用之時。
少異也。
案分别聖位經之意。
理法身者如如理也。
智法身者境智冥合身也。
未自受法樂。
如登王位未受五欲樂也。
自受用身者正自受法樂也。
他受用者為人現身也。
謂住于月輪也。
如王出外治民也(長久四年九月九日)。
(長久三年四月上旬說)
師曰。
理法身者如如理也。
智法身者如如智也。
境智冥合未受法樂。
而後正受法樂名自受用身。
未猶現身示他。
而後正現身住月輪中名他受用身(雲雲)。
(已下寬德三四上旬說)
師曰。
大日受法樂之後。
即現金剛薩埵身住阿閦之前月輪。
即是他受用身也。
又大日即下須彌頂之時。
即為他受用現曼荼羅說曼荼羅也(可見經意也)。
(同日說)
又大日四種身共名法身者。
謂于法身之上所施設諸身也。
故探其實理雲法身也。
師曰。
無所不至名率都婆者。
五輪相累故也。
謂塔以五輪成也。
此法身緣起塔也。
生身舍利塔十三重也。
金界劍印凡三昧耶印三形标故。
名率睹婆。
(永承二七二十日說)
師曰。
法身緣起塔攝收三十七尊。
地(外供四攝)水(十六尊。
若四攝可接水也。
内四供四攝塔四門有也)火(九佛頂等)火輪上四隅有寶形(張鎖料也)此四寶珠即四佛也。
四佛即四波羅蜜也。
中心寶珠即大日也。
即虛空輪也(此塔事可見出生義等分别聖位等也。
又義釋中有曼荼羅為塔之意。
可見之)。
(寬德二年四月上旬說)
又雲。
出生義中塔者。
是五輪法界塔也。
上方五頂等尚是如來頂相功德也。
下方十六執金剛者。
十六大菩薩也(雲雲)。
又雲。
出生義雲塔者是五輪塔也(雲雲)。
(禦本雲)
文明十六曆(甲辰)夷則天于桂輪院為興隆佛法四拾帖決遂寫功畢。
阿阇梨澄舜(雲雲)。
于時寬永十六年(己卯)曆十一月三拾日書之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