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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净土法门与至诚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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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愈,弱者健,愚者慧,諸凡順遂。

    家縱貧不至有禍,亦不至凍餓。

    以真實修持,必蒙三寶加被,不令過為困苦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四第307頁 複羅省吾居士書二) 佛法雖為出世間法,實在世間法中做出。

    凡蓮友必須勸其力敦倫常,恪盡己分,諸惡莫作,衆善奉行。

    果如是,則可謂真佛弟子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第488頁 複周伯遒居士書二) 學佛之人,務須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存好心,說好話,行好事。

    以此自行,複以化他,則生為聖賢之徒,沒入如來封疆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第696頁 複隆智居士書) 【383】吾人學佛為何要從倫常上講究、起心動念處體察?欲了生死一定要注意倫常嗎? ●克盡倫常之道,即為世間賢人善人。

    賢善之人念佛,易于感佛,蒙佛垂慈接引,令其帶業往生也。

    故欲了生死,不可不注意倫常也。

     欲皈依佛法,了生脫死,超凡入聖,必須要克盡倫常之道。

    倘不能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則根本欠缺,與佛不相應,何由蒙佛垂慈接引,令其帶業往生也。

    是故必須要孝親敬長,兄弟姊妹,夫婦主仆,一一各須盡自己之職分。

    能于各宗,盡其職分,即為世間賢人善人。

    賢善之人念佛,則易于感佛。

    欲了生死,不可不注意倫常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九第380頁 複金益平居士書一) 吾人學佛,若不認真從倫常居心動念處講究,則自己工夫亦難得益。

    他人見聞,或生閑議。

    是以須要從倫常上講究,從起心動念處體察,則本立而道生。

    世人見聞,不知不覺相随而學,譬如風行草偃⑴,水到渠成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九第1316頁 複朱石僧居士書一) 【384】學佛人為什麼要首先打好做人的基礎?基礎含義是什麼? ●欲修萬丈高樓,必先堅築地基。

    學佛者亦複如是。

    故克盡人道,諸惡莫作,衆善奉行,方可趣向。

    否則雖終日奉佛,佛豈佑之哉? 至于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

    若于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等事,一不實踐,雖終日奉佛,佛豈佑之哉?良以佛教該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于父言慈,于子言孝,各令盡其人道之分,然後修出世之法。

    譬如欲修萬丈高樓,必先堅築地基,開通水道,則萬丈高樓,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壞。

    若或地基不堅,必至未成而壞。

    語雲,選忠臣于孝子之門,學佛者亦複如是。

    昔白居易問鳥窠禅師,曰如何是佛法大意?師曰,諸惡莫作,衆善奉行。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29頁 與丁福保居士書) 又念佛固貴專一,然居士上有父母,下有妻室,分外營謀,妄希富樂,實所不應。

    至于分内所當為者,亦須勉力為之。

    非必屏棄一切,方為修行也。

    若屏棄一切,能不缺父母妻室之養則可,否則便與孝道相背。

    雖曰修行,實違佛教,是又不可不知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55頁 複鄧伯誠居士書二) 【385】念佛人盡誼盡分的要求是什麼?如何落實到行為上? ●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然士農工商,各務其業,以為養身養家之本。

    随分随力執持佛号,決志求生。

    凡有力能及之種種善事,或出資,或出言,為之贊助。

    否則發随喜心,亦屬功德。

    以此培植福田,作往生之助行。

     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即教我之師,及有道德之人),慈心不殺(當吃長素,或吃花素。

    即未斷葷,切勿親殺),修十善業(即身不行殺生、偷盜、邪淫之事。

    口不說妄言、绮語、兩舌、惡口之話。

    心不起貪欲、嗔恚、愚癡之念)。

    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仆忠,恪盡己分。

    不計他對我之盡分與否,我總要盡我之分。

    能于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分,是名善人。

    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

    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

    若雖常念佛,心不依道,或于父母、兄弟、妻室、兒女、朋友、鄉黨,不能盡分,則心與佛背,便難往生。

    以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2頁 一函遍複) 然人生世間,不可無所作為。

    但自盡誼盡分,決不于誼分之外,有所觊觎⑴。

    士農工商,各務其業,以為養身養家之本。

    随分随力執持佛号,決志求生。

    凡有力能及之種種善事,或出資,或出言,為之贊助。

    否則發随喜心,亦屬功德。

    以此培植福田,作往生之助行,如順水揚帆,更加橹棹⑵,其到岸也,不更快乎。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32頁 複甯波某居士書) 【386】為什麼說不盡己分,妄說大話,皆自欺欺人之邪惡敗類? ●修行之人不盡己分,不但不易感佛,而且易招譏毀。

    在家人如是,出家人亦然。

     凡對在家人說法,必須先要令彼各盡其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倡婦随,主仁仆忠。

    能如是則為世間善人。

    再加以戒殺放生吃素念佛,方可不愧為佛弟子。

    每見修行之人多于倫理有愧,不但不易感佛,而且易招譏毀。

    在家人如是,出家人亦然。

    凡一切人,不盡己分,妄說大話,皆自欺欺人之邪惡敗類,尚不得名之為好人,況可以冀其了生死乎。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26頁 答超一師書) 【387】什麼是淨業三福?修淨業三福對往生有何重要意義? ●淨業正因有三: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此四種屬世善(人天福)。

    二、受持三歸,具足衆戒,不犯威儀,此三種屬戒善(二乘福)。

    三、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四種屬慧善(大乘福)。

    此十一事,若全若半,乃至一事,以深信願,回向淨土,皆得往生。

     ●世間事事,皆須以身為本。

    修此淨業之人,乃為國家社會之寶,令彼見者聞者相觀而善。

    所謂以言教者訟,以身教者從。

    所以,曆觀古來大忠大孝,深仁厚德者,多皆由學佛得力而來。

     又須令念佛者,各各盡己之分。

    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仆忠。

    存好心,說好話,行好事。

    諸惡莫作,衆善奉行。

    以此自行,複以此化他。

    則無知之人,不敢妄生譏毀。

    倘不能盡己之分,縱有修持,亦難與佛相應。

    而且招彼無知者,妄謂佛法無益于倫常世道也。

    曆觀古來大忠大孝,深仁厚德者,多皆由學佛得力而來。

    是以《觀經》三種淨業正因,第一即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師長即有德之人),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能孝能弟能慈,能令身三(身三業殺盜淫),口四(口四業妄言绮語兩舌惡口),意三(意三業貪嗔癡),通皆是善。

    如是之人,乃為國家社會之寶,令彼見者聞者相觀而善。

    所謂以言教者訟,以身教者從。

    世間事事,皆須以身為本。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九第1315頁 複朱石僧居士書一) 然修此念佛法門欲生西方,須于身口意三業之間,修善斷惡,方可與佛合德,命終自然感佛來迎,故曰淨業。

    業淨則心淨,心淨則感通自易。

    十六觀經,以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等,為淨業正因。

    何以故,乃造屋固基之法也。

    基若不固,屋雖造高,不免傾頹。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一第1720頁 世界佛教居士林釋尊成道紀念日開示法語) 餘按《觀無量壽佛經》,淨業正因有三: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此四種屬世善。

    二、受持三歸,具足衆戒,不犯威儀,此三種屬戒善。

    三、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四種屬慧善。

    前二大小随人,此則唯屬大乘。

    此十一事,若全若半,乃至一事,以深信願,回向淨土,皆得往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六第1162頁 陳聖性貞女貞孝淨業記) 【388】與三世諸佛淨業正因相反的後果是什麼? ●念佛之人,須事事常存忠恕,心心提防過愆。

    知過必改,見義必為,方與佛合。

    若與三世諸佛淨業正因相反,斷難獲永離衆苦常受諸樂之果矣。

    修淨業者,尚鑒之哉。

     既有三世諸佛淨業正因之因,決感仗佛慈力往生淨土之果。

    彼世之不盡己分,以敦孝慈,妄欲冀附于仗佛慈力帶業往生之例,雖佛力法力不可思議,由自己心地不正,與三世諸佛淨業正因相反,斷難獲永離衆苦常受諸樂之果矣。

    修淨業者,尚鑒之哉。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七第1332頁 馬母姚夫人往生事實發隐) 又念佛之人,必須事事常存忠恕,心心提防過愆。

    知過必改,見義必為,方與佛合。

    如是之人,決定往生。

    若不如是,則與佛相反,決難感通。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97頁 與陳錫周居士書) 【389】念佛人如何盡孝? ●念佛人盡孝莫過于以淨土法門利益勸父母,令其念佛求生西方。

    父母若能信受奉行,臨命終時,定得往生。

    一得往生,直下超凡入聖,了生脫死,直至成佛而後已。

    世間之孝,孰能與此等者? 又須以淨土法門利益勸父母,令其念佛求生西方。

    若能信受奉行,臨命終時,定得往生。

    一得往生,直下超凡入聖,了生脫死,高預海會,親炙⑴彌陀,直至成佛而後已。

    世間之孝,孰能與此等者?又若能以此普告同人,令彼各各父母,皆得往生。

    則化功歸己,而親與自己之蓮品,更當高增位次矣。

    《詩》雲:“孝子不匮,永錫爾類⑵。

    ”欲孝其親者,宜深思而力行之。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56頁 複鄧伯誠居士書二) 出世間之孝,其迹亦同世間服勞奉養,以迄立身揚名。

    而其本則以如來大法,令親熏修。

    親在,則委曲勸谕,冀其吃素念佛,求生西方。

    吃素則不造殺業,兼滅宿殃。

    念佛則潛通佛智,暗合道妙。

    果能深信切願,求生西方,必至臨命終時,蒙佛接引,托質九蓮也。

    從茲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永離娑婆之衆苦,常享極樂之諸樂。

    親沒,則代親笃修淨業,至誠為親回向。

    心果真切,親自蒙益。

    若未往生,可即往生,若已往生,高增蓮品。

    既能如是發心,則與四宏誓願相應,菩提覺道相契,豈獨親得蒙益,而己之功德善根,蓮台品第,當更高超殊勝矣。

    而況以身說法,普令同倫發起孝思乎?此其孝方為究竟實義。

    非若世間隻期有益于色身及現世,竟遺棄其心性與未來而不論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六第1168頁 循陔小築發隐記) 【390】為什麼說以肉食奉養父母不但不為孝,而實為扳親堕落? ●勸父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為究竟有益之孝。

    世間習俗為親謀者,屬皮毛上事,尚有加親之罪。

    如以肉食奉養為孝,實為扳親堕落。

     汝書與四十元,俱收到。

    汝之為母之誠,可謂至誠無加。

    然當以此誠,勸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為究竟有益之孝。

    世間習俗為親謀者,屬皮毛上事,尚有加親之罪(如以肉食奉養為孝),扳親堕落(如臨終預為揩身換衣。

    閑談安慰及哭泣,并喪祭用酒肉、及待客等)。

    此種事理,在俗人不知,固不足責。

    若佛弟子,猶狃于習俗,則是借此以博孝親之名,實則破壞親之出苦之路,成就親之堕落之方。

    其為孝也,與羅刹女之愛,無有少異(羅刹女攫人将食之,曰我愛汝,故食汝。

    世間此種孝子,則萬有九千九百多。

    或有一二不如此者,亦未可知)。

    今為汝寄《饬終津梁》并《喪祭須知》。

    另寄書三包,以答汝五元之敬。

    閱之,自不至以孝累親堕落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147頁 複李德明居士書一) 【391】怎樣念佛方為真正修淨土人? ●必須念念克治自己習氣,心心憶念彌陀洪名。

    凡有與佛不合之念頭起,則自責曰,汝念佛求生西方之人,何可起此念乎?正念一起,邪念自消。

    如此信願持名,決定往生,方為真正修淨土人。

     又近世之人,多務虛名,不修實行。

    口雖念佛,心與佛違。

    譬如藥忌并服,何能愈病。

    必須念念克治自己習氣,心心憶念彌陀洪名。

    凡有與佛不合之念頭起,則自責曰,汝念佛求生西方之人,何可起此念乎?正念一起,邪念自消,決不許其稍住頃刻,必使心中淨無瑕穢,如淨琉璃,内含寶月。

    諸惡莫作,衆善奉行,信願持名,決定求生,方為真正修淨土人。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四第731頁 杭州彌陀寺啟建蓮社緣起疏) 【392】為什麼說習氣少一分,即是學佛得一分益處? ●今之學佛人,真者亦多,僞者亦頗不少:口口談空,步步行有。

    如優人作戲,苦樂悲歡,做得頗像,究其實,了無真情,皆假裝耳。

    此種人何能令人景仰? ●吾人學佛,當常努力。

    凡一切時須對治自己習氣。

    對治習氣,即是克己格物之功夫。

    習氣少一分,即是學佛得一分益處。

    習氣少,即是複禮緻知之端倪。

     接手書,知宿有善根,故于弱冠之年,即能崇信大法,不勝欣慰。

    現今社會,陷溺已極,若再不依佛說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之事理,并改惡修善,敦倫守分,信願念佛求生西方等法門以行,将見人道泯滅,大地黑暗,不見天日矣。

    汝既得聞佛法,發心皈依三寶,當常努力,凡一切時須對治自己習氣(對治習氣,即是克己格物之功夫),習氣少一分,即是學佛得一分益處(習氣少,即是複禮緻知之端倪)。

    世有學佛之人,了不對治習氣(口口談空,步步行有,如優人作戲,苦樂悲歡,做得頗像,究其實,了無真情,皆假裝耳),此正所謂以佛法作門面行為,仍舊何能令人景仰。

    譬如插酒幌子賣毒藥,初則人猶謂是,久則誰受彼瞞,适足自辱自壞而已。

    今之學佛者,真者亦多,僞者亦頗不少,彼以佛菩薩之言論,作迷惑世人劫奪财産等招牌。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83頁 複周大赉書) 【393】念佛與戒律是什麼關系? ●若人不知因果,及瞞因昧果,皆為違律。

    念佛之人,舉心動念,常與佛合,則律教禅淨一道齊行矣。

     律不獨指粗迹而已,若不主敬存誠,即為犯律。

    而因果又為律中綱骨。

    若人不知因果,及瞞因昧果,皆為違律。

    念佛之人,舉心動念,常與佛合,則律教禅淨一道齊行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77頁 複四川謝誠明居士書) 【394】持戒念佛的必要性和利益是什麼? ●欲生淨土,當淨其心。

    欲淨其心,非持佛淨戒不可。

    念佛人如能嚴持佛戒以清淨身心,以深信願,持佛名号,迨至臨終,感應道交,蒙佛接引,往生西方。

    故有欲現生親得實益,臨終決定往生者,請從持戒念佛真實行去,自可不虛所望矣。

     夫宏闡淨土,何以首列梵網?良以欲生淨土,當淨其心。

    随其心淨,則佛土淨。

    欲淨其心,非持佛淨戒不可。

    果能持戒,則貪嗔癡心,不發現行,戒定慧道,徹底圓彰。

    恒沙功德,無量妙義,不求自得,具現心中。

    所謂戒為法界,一切法趣戒,是趣不過。

    況又加以真信切願,執持阿彌陀佛萬德洪名,則能念之心,與所念之佛,相冥相契。

    現生固已心佛不二,臨終不生淨土,将何生乎?縱令根機陋劣,未能如是,而以嚴持佛戒之清淨身心,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号,迨至臨終,感應道交,蒙佛接引,往生西方。

    即使帶業往生,固已永脫輪回,高超三界,常時親炙彌陀,自可速證法身,況已業盡情空者哉。

    其有自诩高明,藐視戒律,及與淨土,謂自性清淨,有何善惡持犯自他淨穢,但任天真,即如如佛。

    從茲口口談空,步步行有。

    聽其言,則高出九天之上;察其行,則卑入九地之下。

    生為法門之敗種,死作泥犁⑴之主人。

    較彼帶業往生者,尚天地不足以喻其否泰,況上焉者乎?其有欲現生親得實益,臨終決定往生者,請從持戒念佛真實行去,自可不虛所望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六第1102頁 梵網經心地品菩薩戒疏注節要跋) 【395】為什麼說念佛求來生福報即是破戒違法? ●念佛法門,乃是教人求生西方的法門。

    汝既念佛,不求生西方,又要求來生,是不遵佛教。

    此是佛教人必定要依之法,汝不肯依,故名破戒違法。

     至于念佛,能按時念亦好。

    否則,鎮日随便,不分行、住、坐、卧,(卧當默念,不宜出聲。

    )總以念佛為事。

    然須生信、發願,求生西方,萬不可求來生福報。

    若求來生福報,即是破戒違法。

    以念佛法門,乃是教人求生西方的法門。

    汝既念佛,不求生西方,又要求來生,是不遵佛教。

    此是佛教人必定要依之法,汝不肯依,故名破戒違法。

    若今生尚有修持,來生定有世福可享。

    一享福,必定要造惡業,(今之世道,亂至如此,多半是前生修癡福者,所釀成耳。

    )既造惡業,則後來之苦報,不忍言說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107頁 複傳德師書) 【396】為什麼沒受戒的人也要持戒? ●五戒前之殺盜淫妄四條,乃性戒,無論受戒不受戒,皆不可犯。

    犯之均有罪過。

    但未受戒者犯之,則按事論罪過。

    受戒者犯之,則于事上論罪之外,又有犯戒一層罪過。

     受戒也要持戒,不受戒也要持戒。

    非未受戒,便可不持戒也。

    以殺生、偷盜、邪淫、大妄語,(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名大妄語,其罪極重。

    )名為性戒,其體性當戒故。

    飲酒一戒,名遮戒(遮,止也),唯受戒者,不可飲。

    未受戒者,飲之無罪。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第754頁 複施元亮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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