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與的好。
因為,“濟人須濟急時無”,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君子周急不繼富”(《論語·雍也》)的意思。
不然的話,給予了反而有濫施恩惠的嫌疑,反而于真正的恩惠有所損傷。
這就是“與傷惠”。
至于說“死傷勇”,則是指我們在面臨生死抉擇的時候,有時候活下來比死去需要有更大的勇氣和更強的戰勝困難和恥辱的毅力,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選擇了死,很可能給人以輕生的感覺,當然就是于勇氣有所損傷的了。
這就是“死傷勇”。
有人認為,孟子之所以舉出“與偉惠”和“死傷勇”,是因為戰國時代豪俠風氣盛行,四豪濫施恩惠,荊(轲)聶(政)刺客輕生,所以孟子針砭時弊,引以為戒。
(毛奇齡《聖門釋非錄》引全履祥語)
如此說來,倒是一個時代性的話題了。
那麼,對我們來說,仍然具有時代意義的是什麼呢?
恐怕就是“取傷廉”了吧!
逢蒙①學射于羿,盡羿②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于是殺異。
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
”
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
”
曰:“薄乎雲爾,惡得無罪?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衛使庚公之斯追之。
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問其仆曰:‘追我者誰也?’其仆曰:‘質公之斯也。
’曰;‘吾生矣。
’其仆曰:‘庚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庚公之斯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我。
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
’庚公之斯至,曰:‘夫子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
’曰:‘小人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夫子。
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
雖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
’抽矢,扣輪,去其金,發乘矢③而後反。
”
【注釋】
①逢(peng)蒙:羿的學生和家衆,後來叛變,幫助寒浞殺了羿。
②羿:又稱後羿,傳說是夏代有窮國的君主。
③乘矢:四支箭。
【譯文】
逢蒙跟羿學射箭,學得了弄的技巧後,他便想,天下隻有羿的箭術比自己強了,于是便殺死了羿。
孟子說:“這事也有羿自己的罪過。
”
公明儀說:“羿不該有什麼罪過罷。
”
孟子說:“罪過不大罷了,怎麼能說沒有呢?從前鄭國派子濯孺子侵入衛國,衛國派庚公之斯追擊他。
子濯孺子說:‘今天我的病發作了,不能夠拿弓,我死定了!’又問給他駕車的人說:‘追我的人是誰呀?’駕車的人答道:‘是庚公之斯。
’子濯孺子便說:‘那我不會死了。
’給他駕車的人說:‘庚公之斯是衛國著名的射手,先生反而說不會死了,這是為什麼呢?’子濯孺子說:‘庚公之斯是向尹公之他學的射箭,尹公之他是向我學的射箭。
那尹公之他是個正直的人,他所選擇的朋友也一定正直。
’庚公之斯追上來了,問:‘先生為什麼不拿弓呢?’子濯孺子說:‘今天我疾病發作,不能夠拿引’慶公之斯說:‘我跟尹公之他學射箭,尹公之他又跟您學射箭。
我不忍心用您的箭術反過來害您。
不過,今天這事是國家的公事,我不敢不做。
’于是抽出箭,在車輪上敲打了幾下,把箭頭敲掉,發了四箭然後就回去了。
”
【讀解】
孟子沒有把後面的話說完,那意思卻是非常明确的了:子濯孺子善于選擇和教育學生,注重學生的人品正直,相信學生尹公之他也會像他一樣選擇和教育學生,所以知道庚公之斯不會殺他。
可羿卻不善于選擇和教育學生,對于逢蒙的人品失察失教,結果招緻殺身之禍,所以,并對于自己的被害也負有一定責任。
逢蒙藝成害師,曆來為人所不齒,這本已是大家的共識,孟子卻提出了自己獨特的見解,認為共有自取其禍的責任在内。
乍一聽來,我們會和他的學生公明儀一樣認為沒有什麼道理,但仔細想想,也就覺得并非沒有道理了。
比如說我們今天有些人“引狼入室”,引小偷進家門,往往是由于房主人自己平時不謹慎,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帶進屋,使之見财起意,産生歹心,結果發生失竊甚至謀财害命的慘案。
這能說房主人自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這還隻包含了交往中要注意識人察人的一方面,沒有包含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方面的問題。
如果并不隻是教逢蒙箭術,而且也教他做人的道理,簡言之,既傳藝,也傳德,那也許就不會發生已遭害的悲劇了吧。
所以,從逢蒙殺并這件事上,我們至少可以得出兩個方面的教訓:一方面,不僅選拔幹部,交往朋友需要考察、認識人,就是收學徒,招學生也同樣需要慎重選擇。
另一方面,無論是教學徒,教學生還是培養其他什麼人,都一定要從德與才兩個方面着眼進行教育與培養,使之全面發展,成為德才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