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的,不是由坐在旁聽席上的人做出的。
判決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當時就傻了。
這件事讓他想了許多,以前他懷疑有些法官水平太低,不學無術,對案件和法律的理解不深,緻使做出的判決不能令人信服;現在他恍然大悟,這些法官水平低還在其次,重要的是他們的道德頗值得懷疑。
為此,他大病了一場,高燒40度,他甚至說起了胡話:“我有一個重大發現,我看到了兇手……不,不是那個被審判者,他是冤枉的,他沒有殺人……兇手是個别審判者,他們亂用法律的名義要将無辜者處死……他們,他們是真正的兇手……他們殺人,但手上不會沾血……與一般的兇手比起來,他們更肆無忌憚,更冷酷無情……權力腐蝕人的靈魂……他們不是白癡,他們能判斷是非,他們知道那個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是冤枉的……為什麼明知冤枉也要重判?面子?立功?減少麻煩?或者僅僅因為被告無權無勢,冤枉他不會有什麼後遺症……多麼可怕呀,有些靈魂……我不想幹律師了,毫無意義……魯迅先生當年為什麼放棄了學醫?因為他看到國人的靈魂病了,他要療救人的靈魂……我要改行,也去療救人的靈魂……讓良心回到人的胸腔裡,讓道德左右人的行為,讓公正和正義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标,讓人别那麼卑鄙,别連畜生都不如……”
醒來後,耕雲好像将高燒中說的話忘得一幹二淨,他沒有改行,繼續做着他的律師,繼續為馬啟明的案子操心。
他對前來探望他的馬啟明的父母說:“别放棄希望,什麼時候都不要放棄希望。
”當時,第一次判決宣讀之後,他就是這樣安慰兩位老人的。
為了讓老人放心,他拉住幾個旁聽的人,詢問他們對判決的看法,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轍,都不相信馬啟明是兇手,說他可能被冤枉了。
“聽聽,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怕,我們還可以上訴,省高院的法官們肯定不會是這個水平……”
上訴的結果是發回重審。
一年半來,這個案件在市中院和省高院之間反複了多次。
最後市中院網開一面,給馬啟明留了一條性命,由前兩次的死刑判決改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馬啟明在看守所待了一年零6個月又7天後,被移送到了水台子監獄。
“永遠不要放棄希望!”一年半來,耕雲一直用這句話告誡馬啟明父母,也告誡自己。
一次次的可怕判決,讓他感到無奈和疲憊,但更多的還是感到憤怒。
他雖然表示還不放棄,要繼續申訴,但他知道翻案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馬啟明的父親一年半來仿佛老了10歲,去年他的頭上隻有零星幾根白發,現在卻已經花白了。
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後,他和馬啟明的父親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耕雲,你看還有希望嗎?”
“還可以申訴。
”
“你知道的多,你說申訴到底會有用嗎?”
“隻有這一個途徑……”
“會有用嗎?”
“可是……沒别的辦法。
”
“我是說申訴能管點用嗎?”
“也許吧,我們盡量争取……”
“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
“隻要堅持下去,總會有翻案的那一天。
”
“我老了,我怕活不到那一天……”
“老伯,你要有信心。
”
“你不會放棄吧?”
“不會!”
“這就好!”
這之後,馬啟明的父親突然出門上訪去了。
他是悄悄走的,他怕老伴攔他,也怕耕雲不讓他去。
看來他并不相信耕雲說的申訴是惟一的途徑。
他留下一個紙條,上邊隻寫了四個字:
我去上訪
耕雲想像着馬啟明的父親可能在機關大樓裡進進出出的徒勞,将遭遇不負責任的冷漠和推诿,有時也會得到一點同情,甚至還會得到一點兒施舍,但有一樣很難得到,那就是他最希望獲得的公正和正義。
他會去翻撿垃圾,他會在橋洞和屋檐下過夜,他會被遣送……想到這裡,耕雲感到他的心像被鐵鉗夾着一般,疼痛,滴血,他一個人跑到酒館裡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又到江邊痛痛快快哭了一場,才又振作起來。
耕雲從馬啟明父親這兒得到啟示,除按程序申訴外,他起草了一封上訪信,打印多份,到處投寄。
每一封寄出的信都意味着一個希望,盡管是渺茫的希望,但也是希望。
他到水台子監獄去探監。
作為委托律師很有必要見見委托人,再者,還有申訴狀需要馬啟明簽字。
水台子監獄在新田縣前灣鄉境内,從臨江市到新田的班車很多,從新田到前灣上下午各一趟班車,從前灣到水台子監獄沒有班車,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