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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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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俱近黃河,其中雖有三門、孟津之險,然漢唐糧運,皆由此濟,即今鹽船木筏,往來無滞。

    今計山西米豆,必運至榆林諸倉;河南必運至潼關、陝州諸倉,諸州衛皆瀕海通舟楫,可免陸運之苦。

    況黃河當潼關之地,北運渭河,渭東流接洛河,可通延安;渭西流接泾河,可通慶陽;龍門之上小河徑通延綏,稍加修葺,必可行舟。

    是在按求古迹,何處可避險,何處可陸運,何處可立倉倒運,何處可造船裝運,忽悅一勞而永利。

    事竟不行。

     【賈魯河故道】今上甲辰,泇河告成已年餘。

    既而南陽稍淤,異同之說遂起。

    時中州範岫雲(守己)以隆補在京上疏,其略雲:“河工之需,用銀八十萬。

    動夫數十萬,過計者不無意外之虞,況挑築于此,能保不橫決于彼?何不别求利便,以為永圖也。

    臣嘗往來沁口諸處,見沁水自山西穿太行而南至武陟縣東南入河。

    十數年前,河沙淤塞沁口,沁水不得入河,乃自木蘭店東,決岸奔流入衛。

    彼時守土諸臣,塞其決口,築以堅堤,仍導沁水入河。

    而堤外遺有河形,直抵衛浒,固至今存也。

    若于原決築堤處,建一石閘,分沁水一派,東流入衛,為力甚易。

    再将原沖河形,補加修浚,兩岸培為纖道,為力亦易。

     計其功費,用銀不過二三萬,用夫不過三萬餘名,而大工告成矣。

    乃引漕舟自邳州逆河而上,直抵沁口,因沁入衛,東達臨清,則會通河可以不用也。

    若謂逆河數百裡,或有灘溜之患,無纖道之便,則又有一河可繇者,查荥陽之東、廣武山南,一水東流,經鄭州中牟之北、祥符之西,繇朱仙鎮南,經尉氏、扶溝、西華之東,沈邱之南,在元時名為鄭水,土人名為賈魯河者也。

    南至周家口,與颍水合流,名為沙河。

    至颍川正陽鎮入淮,直抵淮安。

    今自正陽至朱仙鎮,舟楫通行,略無阻滞。

     自朱仙鎮而北而西,至鄭州西北惠濟橋地方,不及二百裡,河身略窄,稍當修浚。

    若于惠濟橋西,開一支渠,分水一派,北入黃河,不及二十裡耳。

    渡河而北,直入沁口,為道甚便。

    如謂鄭水微弱,不任漕舟,則荥鄭之間,又有京水、索水、須水諸泉,皆可引入鄭水,以濟漕挽舟。

    每二十裡建一石閘,如會通河之比,則蓄洩有時,水自裕如,計其工費丁力,亦不過四五萬兩耳。

    若此道既通,則漕舟出天妃閘,即由洪澤湖入淮,逆淮入颍水,逆颍入鄭水,牽挽尤穩,黃河又可不用矣,雖沖溢萬變何慮焉!如河流安妥,不至侵漕,則夏鎮南陽之間,仍加修浚,兩利而俱存之。

    分舟并進,可免守閘之困。

    如河流變遷,東道有梗,則專由鄭水,而徐呂之道可無問,便利之策,無逾此者。

    臣懷此已二十餘年,因會通河無阻,不敢輕言。

    今屢浚屢塞,而黃河又沖決無時,侵逼益甚。

    與其竭海内脂膏,以填不測之壑,孰若改弦易轍,就此易竟之功緒也?如果臣言可用,先将武陟迤東至于衛水之浒,東西百餘裡,原有河身故道,發夫萬餘名,及時挑浚,約深一丈闊十丈;卻于木蘭店東,築堤處所,修建石閘一座,分導沁水一派,東行入衛,舟至則啟閘以通漕,舟盡則閉閘以掩水。

    明歲春末,其功可成。

    姑将漕舟逆河而上,由沁入衛,以濟目前之急;卻于議修浚朱仙鎮迤北,至惠濟橋迤西,分導鄭水以通漕舟。

    則帑藏民力,可省百倍,而國家之利賴無窮矣。

    ”疏上,得旨下部行總河及河南撫按,勘議具奏。

    按範疏所陳,與景泰天順間諸臣建白略同,而其說更詳。

    及今查勘,即命範往任其事,亦可濟惠通河之梗。

     【呂梁洪】徐州呂梁,為宇内險道。

    自唐尉遲恭開鑿,始通舟楫;至宋元祐間,漸成通渠;本朝遂以為運河。

    然其下亂石如鳄齒排連,驚湍如蛟涎噴薄。

    孔子觀瀾處,稱為懸流三千仞、流沫四十裡者,即其地也。

    遇水溢時,順流者一瞬而下,逆氵斥者以尺寸許。

    若值旱涸,行舟一遭伏石,立葬魚腹。

    餘幼時侍先人過此,聞其險已漸夷,然猶用纖夫二百人挽一舟,老稚相顯無人色。

    自後以應試北上,則所謂水底嵯岈,俱沒不見,蓋為于泥所壅,河身日高。

    蘇子由所雲:“呂梁龃龉,橫絕乎前。

    ”竟成安流。

    其後數年,則泇河告成,行旅不複取道彭城,其管洪主事,高枕空壘,阗無一客可延接矣。

     【徐州】徐州為古彭城,劉、項、備、操所争之地,南北分裂,視此地得失為強弱。

    本朝以直隸降而為州,然領豐、沛、蕭、砀四邑,封疆亦已不狹。

    但州守權輕,屬城不盡奉約束,僅一憲臣居城中,稱兵使者,而一參戎同事,所部兵止數百人,脫有風塵之警。

    立見瓦裂。

    宜改徐為府,以其分土為彭城縣,并舊屬邑而五。

    南則益以邳、宿,北則益以鄒、滕、濟甯,便可屹然成壯郡。

    予向有此臆見,近日李修吾中丞撫江北,亦主此議,竟以時論不同而止。

    要之是舉必當亟行,若遇有事更張,不免亡羊補牢矣。

     徐州卑濕,自堤上視之,如居釜底,與汴梁相似;而堤之堅厚重複,十不得汴二三餘見彼中故老,皆雲目中已三見漂溺。

     須急徒城于高阜,如雲龍、子房等山,皆善地可版築,不然終有其魚之歎。

    又城下洪河,為古今孔道,自通泇後,軍民二軍,俱不複經。

    商賈散徒,井邑蕭條,全不似一都會。

    宜仍遣漕艘之半,分行其中,以防意外之梗。

    今守禦單弱,千裡幾無行人,一旦草澤奮臂,此地仍為戰場矣! 【泇河膠萊河】泇河初議,費數百萬,先朝往勘者,及身當其事者,皆謂斷不可開。

    屢議屢止,至潘印川(季馴)司空,始以挑河餘力,尋葛墟嶺故道,尚未暇浚治,而舒中陽(應龍) 稍從韓莊疏鑿之。

    繼之者如楊後山(一魁),褚愛所(鐵)諸公,俱相度經營,漸有次第,至劉晉川(東星)在事,則功已将半矣,迨李霖寰(化龍)從平播起任何事,遂決計專治泇河,初尚淺淤艱阻,今遂成康衢。

    避淮黃三百裡之險,而所費不及先朝所估十分之二,真不世功也。

    因思膠萊河亦必可開。

    往年江陵當國,用劉白川(應節)、徐鳳竹(栻)二人謀,銳欲圖之。

    以劉為南司空主之,徐則以少司空奉敕專領其事。

    時李敏肅(世達)撫東省,亦主其說,勸江陵亟成之。

    既而東省仕紳,苦于徵發,群起嘩之,即江陵亦不能違改。

    二人他用,役亦中罷。

    其膠河之中梗者,僅百徐裡,沙石硗确,畚锸良難,要之不過如泇河之葛垆止矣。

    今國計方绌,或難興此大役,妄意水道所不接處,南北各設一城,以為發運收運之區,中道再築一城,為運夫憩頓之所,三城各以州邑衛所佐貳守之。

    度起車至入舟,僅三數日,可克期搬運,而總以一戶部郎專管,如隋唐洛口、河陰,及本朝臨、德二倉事例。

    其道近費省,似亦策之次者。

    餘曾間語言路諸公,頗亦首肯,終未有抗疏及之者,蓋慮始之難,久矣! 泇河之成,工部郎梅春宇(守相)功最多,僅得加四品服俸,尋迹資升副使去,竟未有以酬其勞雲。

     【膠萊便道】淮河之北岸一裡,名支家河,安東縣至海州路也。

    自支家河至漣河海口,共三百八十裡,其外即為大海矣。

     又曆贛榆縣,至安東衛,即山東界。

    由安東衛過石臼所、夏河所、靈山所,遂至膠州''頭營,又至麻灣海口,共二百八十裡。

     俱循海壖而行,其中止有馬家灣為陸路。

    此則須以畚锸開通,然隻五裡而近。

    一入麻灣口,即從把浪廟,經平度州以至萊州,所屬海倉口俱小河,共三百七十裡。

    自海倉口入大洋,便直抵直沽天津衛。

    凡泛海共四百裡。

    蓋所疏鑿者止五百裡耳,疑其未然。

    但此嘉靖十一年,禦史方遠宜親曆彼方,彙為圖說者,其後山東副使王獻言之,未幾給事李用敬,禦史何廷钰又言之,皆不果行。

    至萬曆三年,南工部尚書劉應節,始建議直任膠萊河之役,謂膠州南北不通者,約百五六十裡,然溝與湖居其半,應挑者止數十裡,可借潮水通漕,而無放洋之苦。

    劉即山東之濰縣人,生長其地,所談較方遠宜更确。

    時江陵公力主其議,又選藩臣有才者佐其事。

    時山東參議李學禮為上佐,具疏條其便宜更詳。

    興工未幾,齊魯缙紳大嘩,且詈劉“荼毒桑梓,将甘心焉?”劉惴甚謝役,江陵亦無如之何?工遂中罷,至今無敢議及者,按此為元人所浚故道,以避海運不轉尖,可免成山諸島之險,最為省便。

    今談者俱雲:若不興工,則中間分水嶺陸路二百裡,可縱舟次車剝再入水即抵直沽,亦是便計。

    餘向有建城置倉之說,蓋本于此。

    當時劉白川上疏,隻雲以萬夫之力,興數月之工,榷數萬金,掘數十裡,何憚而不為?其說鑿鑿,不知東省何以嘩?江陵何以辍?任事蓋難言之矣。

     【泇河之成】李少保(化龍)浚泇通漕,甫一年而以憂歸,代總督者曹時聘也。

    曹素無素絲之譽,适南陽堤稍壞,曹遂思大興工作,因以為利,謂泇不足恃,而河且為大害,請發帑金六十萬,留漕糧四十萬,以遏大河之決。

    工科給事宋一韓從而和之,謂河不勝徒,安可勝避?且雲河潰昭陽,害及祖陵,治河諸臣,擇輕避重,圖易辭難,蓋暗攻少保以佐新督興工之議。

     李不勝憤,從憂中上書,謂:“臣非棄黃而事泇,勢不得已也。

     泇以二百六十裡之安流,代三百六十裡之險道,八千運艘,不兩月過盡,謂非百年永利耶?向非臣丁憂,則一年開泇,一年挽黃矣!臣以時勢艱窘,圖為國家省費。

    故泇之成早,臣得以二十萬成前估三百萬之工;黃河之成遲,故臣不得以數萬成今估八十萬之役。

    臣誠無所逃罪。

    ”蓋明指新河臣谿壑其中,且六十萬後,又請二十萬也。

    旨下,姑調停之,命催新工而已。

     大功不賞,而娼妒之輩,彈射已及之,真令人解體。

     丙午之八月,曹時聘又上疏極稱舊河臣李化龍開泇之功。

     且雲:“自臣接管改挑後,三十三年及今年,糧艘盡數渡泇,則泇之可賴昭昭耳目。

    ”仍列善後事宜以請。

    蓋借以完興工之局,而八十萬之帑金、四十萬之漕糧,俱銷歸無存矣。

    工科既不駁,上亦允其言,不複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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