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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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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攝敵,成撥亂之功。

    乞命兵部公同内臣試驗,委以責任。

    下以纾軍民征伐轉輸之勞,上以佐國家雍熙太平之治。

    ”事下兵部,召仰彌高會官試之,不如濙所言。

    帝以大臣保薦,授道官,為右元義,于宣府等邊協助守邊。

    史謂彌高初無他長,惟出入濙家,故深許之。

    未幾,彌高奏稱,身在宣府,運謀協助。

    請以朝天宮道士朱可元,代己住持。

    濙又疏乞允所舉,于是禮科劾奏彌高援黨妄為,宜治罪。

    帝命彌高行巡按禦史鞫問,可元亦送刑部拟罪,為忠安者,尚腆顔不去,亦頑鈍極矣。

    忠安生,頂發皎白,逾月始黑,其母夢僧入室,因而誕育,尋果有僧來求觀,見僧即笑。

    僧曰:“此吾師吳中天池高僧也,當時曾囑吾以笑為證,然則忠安者,其亦史彌遠為覺長老後身類耳。

     【改谥】本朝文臣谥忠文者止二人,一為翰林待制贈學士王祎,一為國子祭酒贈禮部右侍郎李時勉。

    然王建文初谥文節,正統間改;李景泰初谥文毅,成化間改。

    俱非初谥也。

    此外惟景泰初,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直内閣、贈少傅、吏部尚書、文淵大學士曹鼐,谥文襄,天順又改文忠。

    又景泰四年,南京禮部尚書王英,卒谥文安,後改文忠。

    此後文臣無改者。

    直至嘉靖初年,大學士石珤谥文隐,則以議大禮時,依違兩端,其死時,正其門人張總在揆地,心恨甚,故以違拂不成谥之。

    嘉靖末年,大學士張治,亦谥文隐,則以直齋宮青詞,意郁郁不樂死,上銜之,故以懷情不盡谥之。

    二人至隆慶間,石改文成,張改文毅。

    又至今上壬午,而大學士殷儋卒于家,谥文通,則以新首揆張四維,素與不慊,故得下谥。

    後其家請于上,亦得改文莊。

    蓋文臣改谥者,止此七公,然皆出詞林,最為奇事。

     又本朝文臣有谥,亦自王祎始。

     【提學憲臣革複】提學憲臣,累朝無之。

    蓋國初最重教職,一切儒生殿最,俱校官主之,以此威行一方,至出監司上。

    其後此選日輕,而黉序之進退褒貶,猶然專領,時皆病之。

    于是正統元年五月,始添設憲臣,首用大臣薦,以禦史薛瑄為山東提學按察佥事,至于各省直以次設立。

    至景帝景泰元年盡數革去,蓋其時太上北狩,兵事方興,不複加意儒科;且用禮臣周洪谟議也。

    至天順六年,英宗始命仍舊,以至于今,蓋廢憲臣凡十三年而始複。

    按元人最輕文事,至兩罷科舉,然猶設各路儒學提舉,以統教授等官。

    明八十餘年,始以憲臣督學政,時三楊同在政府,建此良規,乃無故而盡罷去。

    時陳泰和當國,固不足道,若高文義、彭文憲俱在閣,當任其咎矣。

     【任子再蔭】任子少有至三品京堂者,間有之,多不滿考,以故未聞再得蔭叙。

    惟宣德間,高密儀銘,以父禮部左侍郎谥文簡儀智蔭授禮科給事中,尋改翰林修撰,後以郕邸舊恩,曆官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谥忠襄。

    已為任子極榮矣。

    銘殁後,景帝念之,又蔭銘子泰為禮科給事中,最為異典。

    然非三世同朝,且身後遺澤耳。

    惟穆宗登極大霈,元輔徐華亭以羽翼大功,移先錄後,自不必言。

    而其子太常卿,掌尚寶司徐璠,亦以三品京堂,蔭子肇蔭為官生。

    則其時父子同在班行,尤為奇遇,實國朝所未有。

     【尚書久任無贈官】尚書九年得一品,此成例也。

    成化間,鄞人陸瑜者,以刑部尚書緻仕,卒谥康僖。

    瑜以天順二年正位司寇,至成化二年得請,凡位六卿者十六年,蓋四考滿矣。

    而不進一階,似為上所厭薄,然既歸而得易名之典,乃終無贈官,又何也?代瑜者為董方,任甫二年餘,而卒于位,乃得贈太子少保。

    是時彭文憲當圖,何以處分如此,其中必有說。

     【贈禮部尚書】自弘正以後,北大宗伯,皆以詞臣拜,間有自外入者,嘉靖間則席書,萬曆間則徐學谟二人耳。

    若外僚他部侍郎,得贈此官,則前朝間有,今絕無之。

    惟孫忠烈(燧) 得贈,以殉節特膺異典。

    其後許忠節(逵)亦緣孫例得贈此官。

     近日吳疏山(悌)以南京刑部右侍郎,直贈禮部尚書,此累朝罕見之事。

    吳清修著聞,且講理學,亦無忝春卿。

    但得此曠典時,其子故選君繼疏(仁度)方起清卿響用,而孫富平掌铨,又舊堂屬相知,故其覆疏雲:“悌品望,與黃孔昭相同,宜優以秩宗,不為例。

    ”及仁度又請谥,署禮部侍郎翁正,奏覆疏雲:“悌贈官既同孔昭,則易名亦宜照例。

    況理學之邃,加之以文,允宜。

    ”内閣票旨曰:“吳悌準谥與文字。

    ”上遂允行之。

    此等恤典,百年來所無,一時言官亦無敢議之者。

     【谥号】大行谥号,本朝俱用十六字。

    說者以為過濫,前者所無,此未之考耳。

    唐時用谥,雖止七字,至肅宗已增至九字矣。

    又至懿宗時,加谥宣宗,為元聖至明成武憲文睿知章仁聰明懿道大孝皇帝,遂至十八字。

    此開辟未有也。

    至宋太祖谥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亦至十六字。

    惟太宗減為六字,稍稱近古。

    而真宗之崩,複用十六字,自此仁、英、神、哲、徽五宗,無不十六字者。

    而徽宗大觀中,又加神宗為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則二十字,尤為創見。

    惟欽宗減為六字,而南渡高宗,仍十六字,以至孝、光、甯、理,皆循用之矣。

    夫多詞繁稱,誠為溢美。

     然以臣子寸誠,歸美君父,即極意揄揚,亦無不可,況有往代故事可仿乎?論者至雲唐宋所未有,正坐不精核耳。

    若必以邃古為準,則文武成康,止得一字,即二字已贅,此顔清臣不能得之唐者。

    嘉靖十七年,加上太祖尊谥,亦至二十字。

     【辛醜二宗伯】嘉靖辛醜科,詞林二宗伯,一為烏程董浔陽(份),一為華亭陸平泉(樹聲)。

    吳越接壤,相去不三舍。

     董先貴,世宗朝寵眷隆赫,以忤旨削籍歸。

    又十八年而陸始正春卿之席,則今上龍飛,江陵欲收陸以為重,且示意即入揆路,将主甲戌會試。

    陸知其為乃子登進地,屢疏始允歸,遂不出矣。

     至戊子年八十,撫按為請于朝,得存問,且加太子少保。

    董次年己醜,亦登八十,巡按禦史蔡系周亦為之請。

    時申吳門當國,王太倉為次揆,俱董壬戌所舉會試廷試第一人,業已允行。

    而禦史萬國欽駁之,備數董立朝邪佞,居鄉不法諸狀,成命為寝。

     是年董之子給事道醇殁于家,而陸子之彥章,适登第拜行人使歸,則情境大不侔矣。

    又七年乙未,董之長孫禮部郎嗣成在侍,而次孫嗣昭成進士,殁于京邸,董宗伯不勝痛,尋病卒。

    禮部君亦坐家難,憤恚發疾死,年亦未四十也。

    又三年戊戌,陸登九十,上遣中書柴大履存問于家,時申、壬兩公,俱以首揆居裡,同執羔雁往賀,修後進禮,隅坐屏息以侍,觀者榮之,而董八十時,兩公門生方在事,且遭萬抨章,更無此盛舉也,又三年辛醜,而陸之同邑張以誠舉狀元,适值一甲子,陸喜甚,以年弟帖投之,雖屬戲劇,然實清朝所希觀者。

    陸後再膺存問,九十七而下世,飾終贈谥之典大備,尤非董所敢望。

    二公品行,世所共見,不複置喙。

    特紀其同登第,同詞林大寮,同高年林下,同在三吳一方,而後先榮悴不同如此。

    萬一愚侍禦糾董宗伯疏,首引先大父先君遭辱為言,至雲沈某父子,嘗從大夫之後,偶因出遊,未遑趨避,而衷甲之士,奮呼群起,幾不獲生焉。

    此實傳聞之過,先人奉使歸侍膝下,遊吳之光福山,正董茔墓地,适給事道醇,時為行人,亦以省墓至,給事故先人鄉同年也,偶舟人争鬥,彼輿佁甚衆,不無稍紛擾,尋已講解罷去,相忘久矣。

    萬久在公車,遊學吳越間,習見董氏諸奴之生事而惡之,以故入台即首上疏。

    偶知餘家小相失一事,遂引為确證。

    聞宗伯甚不樂,意謂寒家與聞。

    是時先君已早世,餘在保抱,安知台臣白簡所自來也?給事少子斯張,少年負隽才,與予善。

     【董伯念】董伯念為給事長子,先給事登第,壬辰以疏論國本,斥為編氓。

    時,宗伯赀産過厚,怨滿一鄉,伯念思稍散之,以結人心。

    宗伯不謂然,而伯念舊然行之,舉故券以示小民,或止半價,或許回贖,各有條緒。

    湖俗故嚣悍,至此不以為恩,反共讦董氏,直謂諸産,俱屬白占,欲盡徒手得之,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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