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誓說他們當時放棄的謊言其實是福音一般的真理。
所有的這些預審聽證,格蘭第本人都不在現場,也沒有法律顧問作為他的代表參與。
勞巴特蒙禁止辯方對此事件進行辯駁,當格蘭第的母親對此種不公正的,甚至是非法的調查手段表示抗議時,勞巴特蒙的回應不過是将她的請願書撕個粉碎。
1634年1月,這位老婦人宣稱,她已經以自己兒子的名義向巴黎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與此同時,勞巴特蒙正在昂熱市反複盤問格蘭第。
他的努力并無成效。
格蘭第已經知道母親上訴一事,并且相信自己的案子很快會交給另一個不會那麼明顯存有偏見的法官審理。
因此,他拒絕回答特使的問題。
曆經一個星期的恫吓威脅與甜言蜜語交錯的審判,勞巴特蒙厭惡至極地放棄了盤問,匆忙趕回巴黎拜谒紅衣主教去了。
因格蘭第母親的行動,笨重的法律機器雖緩慢卻也明顯開始咯吱咯吱地運轉起來,上訴是免不了了。
無論是勞巴特蒙,還是他的主子,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上訴成功。
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最關心的就是合法性問題,而政府行政部門也始終堅守這一原則。
假如最高法院獲準再審此案,那麼,勞巴特蒙作為律師的名聲将受到毀滅性打擊,而他的主子也不得不放棄此前的計劃&mdash&mdash這計劃與紅衣主教本人有極大的關系,此中原因紅衣主教本人再清楚不過了。
三月,黎塞留将此案件再次提交國務議會。
他向國王解釋說,魔鬼正在反擊,隻有采取最有力的行動,才能抑制并将其趕回去。
一如往常,路易十三欣然接受了黎塞留的說法。
國務大臣于是起草了必需的文件,在皇家簽名與蓋章後文件生效,上面規定&ldquo無需關心眼下提交至最高法院的上訴,因國王陛下已經廢除這上訴,所以,勞巴特蒙閣下務必繼續采取行動,處理格蘭第事件。
&hellip&hellip為完成目标,國王重新任命特使的任職期限,盡可能長久,以防止最高法院或其他法官審理此案件。
另外,國王禁止當事人向最高法院或其他法官控訴,違者罰五百裡弗&rdquo。
如此一來,紅衣主教的代理人便淩駕于法律之上,且被賦予了無限的權力。
因此,他便在四月初返回了盧丹,立刻為他表演的這出陰森恐怖的喜劇布置下一幕的舞台。
他發現,盧丹市沒有一處足夠堅固、足夠令人難受的牢獄可以關押一個巫師。
于是,特使将屬于米尼翁教士的一所房子的閣樓挪為公用,為使這臨時的牢獄能抵禦魔鬼,勞巴特蒙把窗戶全部用磚頭砌上,大門則換了新鎖和一個沉重的門闩,而煙囪(這可是魔鬼的暗道)則以一塊結實的鐵箅子堵死。
在武裝護持下,格蘭第被帶回盧丹,關在這個黑暗憋悶的牢房内。
牢房裡沒有床,格蘭第隻好像動物那樣蜷縮在一捆稻草上。
監獄長是某個叫邦當的人物(他曾在1630年做僞證陷害過格蘭第),以及他那潑婦一般的老婆。
在整個漫長的審判過程中,二人始終對格蘭第極盡狠毒之能事。
在确保犯人被關好之後,勞巴特蒙現在将所有注意力都轉到本案主要的&mdash&mdash其實是僅有的證人,即女院長讓娜和其他十六名附魔者身上。
米尼翁教士和他的同工們不顧主教的命令,拼命工作,以期能将六個月來安靜的、有益人心的局面打破。
進行過幾次公開的驅魔儀式後,修女們再一次像過去一樣瘋瘋癫癫起來。
勞巴特蒙不讓她們多喘一口氣,日複一日,從早到晚,這些可憐的婦人被成批帶到城中不同的教堂裡表演她們的把戲。
這些把戲每次都差不多。
像現代的靈媒一樣(此輩仍然照搬一百多年前&ldquo狐狸姐妹&rdquo(11)的伎倆),這些老早的附魔者和驅魔人玩不出什麼新花樣。
一次又一次,隻有人們早已熟知的抽搐、老一套的淫猥言語、常見的渎神言語、自負的籲求,雖不停重複,卻從未能證實她們身上有超自然的力量。
但這些表演仍然足夠巧妙、下流,吸引了大衆的注意。
通過修女們的嘴巴,通過小冊子和大幅傳單,通過成百上千次的布道,終于,有人附魔的新聞一時間也可以沸沸揚揚。
在法蘭西的每一個省,甚至在國外,都有觀光者湧到盧丹觀看驅魔表演。
上次在加爾默羅修會會士的神迹表演(真是一出《聖母院複蘇》的大戲)如日食般隐去之後,盧丹幾乎失去了所有的觀光生意;現在,多虧了魔鬼的複蘇,一切恢複原狀,而且客人比以前更多。
小旅店、寄宿處真是人滿為患,而壟斷了世俗附魔者生意的加爾默羅修會(因為歇斯底裡症已經傳布至女修道院圍牆之外)也再一次興旺起來,其繁華程度絕不亞于當年朝聖者絡繹不絕前來拜谒的黃金時代。
與此同時,烏爾蘇拉修會當然也就富得流油了。
現在,不僅皇家國庫會支付給他們一筆固定的津貼,而且那些以觀賞到特别表演為樂的高等觀光客的施贈也頗為慷慨大方。
在1634年的春夏,驅魔儀式的主要目的不是拯救修女,而是控訴格蘭第。
其目的是通過撒但之口證實,教區長為巫師,并蠱惑了衆修女。
但是如果按照定義來講,撒但是謊言之祖,它的證言不就毫無價值了嗎?對此質疑,勞巴特蒙、驅魔人以及普瓦捷主教的回答是,一旦被羅馬教會的神父适時控制,魔鬼将被迫吐露實情。
換句話說,在驅魔人的慫恿下,一個歇斯底裡的修女發出的誓言則可被認定為事實上的天啟。
對于檢察官來說,這一說法倒是實用,不過,它卻有一個緻命的缺陷&mdash&mdash很明顯這是異端邪說。
早在1610年,一群博學的神學家就組成了一個委員會,曾讨論能否接納魔鬼的證言,随後發布了如下的權威論斷:&ldquo凡此處簽名者,乃巴黎學院的衆博士,就提交給我們的諸問題,有一緻意見如下,任何人絕不可承認魔鬼的控告,更加不可為了發現他人的過錯或判斷此人是否為巫師而使用驅魔儀式;我們亦一緻同意如下意見,即當聖餐之時,行上述的驅魔儀式逼迫魔鬼發誓(這種儀式我們根本就不贊同),不管這誓言如何,任何人都不得相信其中哪怕一個詞,需知魔鬼永遠說謊,其乃謊言之祖。
&rdquo此外,魔鬼是人類不共戴天的仇敵,因此它時時刻刻都願意承擔驅魔帶來的所有折磨,隻為給某個靈魂帶去傷害。
如果魔鬼的證詞得到承認,最正直的人将處于最可怕的危險之中,因為撒但最猛烈的仇恨正是為了對付這些人。
我們必須要遵循基督的模範,在惡魔口吐真相稱呼基督為&ldquo神子&rdquo時,基督強迫它們安靜(12)。
&ldquo當沒有其他的證據時,任何人都絕不可起訴那些被魔鬼指控的人。
我們注意到,在法蘭西,這一原則受到了很好的遵守,所有的法官都不采納這樣的口供。
&rdquo
在這份權威論斷發布二十四年後,勞巴特蒙和他的同夥們因未發現其他證據,便用一種異端邪說(這異端邪說極其荒唐愚蠢、危險害人,卻得到紅衣主教代理人的熱切承認)替代了正統觀念中的人性和常識。
伊斯梅爾·布利奧,這位天文學家兼神父,曾在格蘭第手下做過馬爾什省聖皮埃爾教區的神父。
他指稱勞巴特蒙的新理念是&ldquo不敬的、錯誤的、該咒的、可惡的,這新理念将基督徒變成了偶像崇拜者,暗中破壞了基督教的根基,打開了诽謗之門,并使魔鬼有可能宰殺人類的犧牲者,卻不是以摩洛神的名義,而是以一條殘忍的、可憎的教理的名義&rdquo。
這條殘忍的、可憎的教理肯定深得黎塞留認可。
這是由勞巴特蒙本人以及紅衣主教的私人醫生、《盧丹附魔記》的作者皮耶·德·拉梅那爾蒂埃爾記錄下來的事實。
殘忍的證詞深得官方許可,有時甚至就是官方慫恿的結果,卻始終能被認真對待和傾聽。
如此一來,這樣的證詞便源源不絕,勞巴特蒙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于是,他便甚為滿意地坐實了格蘭第的身份,格蘭第不僅僅是一個巫師,還是異端宗教中的一個大祭司。
證詞不斷,終于,一位世俗的附魔者在強制之下(通過一個被加爾默羅修會的驅魔人适時控制的魔鬼之口),承認了她曾向教區長行娼妓之事,同時教區長還表達過對她的欣賞,并主動帶她到&ldquo安息日&rdquo會場,在惡魔的宮廷裡,她做了一回公主。
對此,格蘭第則堅稱,他此生從未見過這位姑娘。
正如當時大衆所認為的那樣,一些女巫有多個乳頭,這多出來的乳頭,據說是被魔鬼的手指觸摸後長出來的,是一個或數個沒有觸感的凸起物,針刺後無痛感且無血流出來。
可惜格蘭第身上并沒有額外的乳頭,那麼他一定是在身體某個地方有無痛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