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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布佛氏論證:20世紀思想之根基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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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存在的初始信念(initialbelief)。

    而今,普通人被迫自己肩負這一重擔。

    于是,要麼人類拒斥權威就是犯了一個緻命錯誤,要麼那主宰他命運的力量或一些力量在做一個膽大實驗,所有人都會成為聖人。

    一個隻包含白丁的社會,必定以災難告終。

    要是我們想生存下去,我們就必須要麼信那些先知(seers),要麼親自去丈量天地。

     因而很明顯,自然之外有某種東西存在。

    人就處于自然與超自然的邊界線上。

    物質事件(materialevents)無法産生屬靈活動(spiritualactivity),但是,我們對自然的許多作為,卻與屬靈活動脫不了幹系。

    意志與理想除了依賴自身,不依賴任何東西。

    而自然則依賴意志與理性,或者換句話說,上帝創造自然。

     自然與超自然的關系,不是時空之中的關系,故而,要是超自然制造自然,這一關系就變得明了。

    對此制造(making),我們甚至知道一點,因為我們知道想象的力量。

    盡管我們不能創造新事物,隻能重新安排感官予料(sensedata)所提供的物質材料。

    這樣就不難想見,宇宙萬物是由一種想象創造,這種想象足夠強大,足以把現象加諸其他心靈之上。

     路易斯先生總結道,有人曾提出,我們關于創造天地(making)或因果(causing)的觀念,全部派生于我們的意志體驗(experienceofwill)。

    經常得出的結論是,沒有創造(making)或因果(causing),隻有&ldquo投射&rdquo(projection)。

    但是,&ldquo投射&rdquo本身是因果的一種形式,而且順理成章地假定意志(Will)是我們所知的唯一原因,因而意志是自然之原因。

     接下來是讨論,要點如下: 一切推理過程(reasoning)都假定,推理(inference)是有效的。

    正确的推理是自明的。

     &ldquo相關&rdquo(reevidence)是一個理性術語(arationalterm)。

     宇宙并不自稱為&ldquo真&rdquo(true):它就在此(it'sjustthere)。

     啟示的知識,更像是經驗知識,而非理性知識。

     問題:既然您區分原因與理由,那麼真理标準是什麼? 路易斯先生:一個多山國度,可能繪制許多地圖。

    其中隻有一幅為真,也即與其實際地形對應的地圖。

    由理性繪制的那副地圖,自稱為真。

    除非我信任自己的理性,否則我無法理解(getat)宇宙。

    要是我們不信任推理,那麼,關于我們自身的存在,我們将一無所知。

    物理實存就是從感覺而來的一個推論。

     問題:一個公理,與基于證據的經驗判斷相比,又如何能更不證自明? 【原編者按】文章到此終篇,最後一個問題未得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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