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的缺陷。
在座各位都是基督徒。
在基督徒的道路上,諸君很多人無疑都遠遠走在我前頭。
盡管我沒資格決定,你是否應該向牧師忏悔你的罪(我們的《公禱書》讓各位自己選擇,并未勒令任何人),可是,假如你沒去忏悔,你至少應當在一片紙上列出來,對每項罪都一絲不苟。
你知道,付諸文字總有些意義,倘若你避免了兩個危險的話:一個是誇大其詞&mdash&mdash上綱上線小題大做,一個則是文過飾非。
關鍵是就像你述說他人罪惡時那樣,用那些直白、簡單、過時的詞語。
我的意思是用諸如賊、淫亂、恨這類詞,而不去這樣說:&ldquo我不是故意不誠實&rdquo,&ldquo我那時還小&rdquo或&ldquo我氣昏了頭&rdquo。
堅持不懈直面這些我們确實自知的罪,把它向上帝擺明,不找借口,認真地請求寬恕(Forgiveness)和垂憐(Grace),決心盡己所能洗心革面&mdash&mdash這是唯一的道路,走上此路,我們才會開始知道一直就在那裡的那個緻命的東西。
正是它阻止我們對妻子或丈夫完全公義,阻止我們成為好雇主或好雇員。
如果這一進程經曆過了,我一點也不懷疑,我們絕大多數人最終會理解并共享這些古老詞語,諸如&ldquo痛悔&rdquo(contrite)、&ldquo困苦&rdquo(miserable)及&ldquo擔當不起&rdquo(intolerable)。
這聽起來是否過于陰郁(gloomy)?基督教難道鼓勵病态的自省(morbidintrospection)?另一選擇才更病态。
從不思考自身之罪的那些人,作為彌補,不斷思考他人之罪。
想想自己的罪,更健康一些。
這是病态的反面。
長遠看來,甚至還并不陰郁。
認真嘗試悔罪并真正知道自身的罪,長遠看,則是一個發蒙和解脫過程(alighteningandrelievingprocess)。
當然,其間注定有初始之沮喪(dismay)、常有之恐慌(rerror)以及後來之大痛苦,可是,比起潛伏在我們心靈深處一大堆未悔改未檢省的罪所引起的苦惱(anguish),這些終究都要輕得多。
這是兩類痛苦之别,一個是你應當去看牙醫的那個牙痛,一個則是拔壞牙時的那個直截了當的痛,你知道它每過一刻就會減輕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