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ersofNationalRepentance
&ldquo民族悔改&rdquo(nationalrepentance)這一想法,乍一看,與民族自義(nationalself-righteousness)形成了富于教益的對比。
因為英格蘭經常被指責為民族自義,且帶着民族自義參加(或據說參加過)上次大戰,故而基督徒自然而然地轉而對民族悔改寄予厚望。
尤其是年青基督徒&mdash&mdash大四學生及見習牧師&mdash&mdash轉而支持民族悔改者,不在少數。
他們甘願相信,對當前這場戰争,英格蘭負有部分罪責;并甘願承認,英格蘭之罪,他們本人也有一份。
至于那份罪是什麼,我倒發覺不易确定。
當前亂象可以追溯到英格蘭的許多決定。
可是,做出這些決定之時,這些年青人,絕大多數還是孩子,要麼尚未持有選票,要麼并無聰明使用選票的經驗。
他們為之悔改的,莫非是子虛烏有之事?
若真如此,那就大可以說,他們的錯誤頗為無害。
人們确有罪過(sins),卻往往不知悔改。
因而,對某一想象中的罪過(imaginarysin)偶爾心生悔改,就顯得十分可欲(desirable)。
不過,實際發生(我曾眼看着它發生)在年青的民族悔罪者身上的事情,卻比這要複雜。
英格蘭并非一個天生行動者(anaturalagent),而是一個市民社會(acivilsociety)。
當我們說英格蘭行徑時,我們是指,不列颠政府之行徑。
年青人蒙召為英格蘭外交政策而悔改,其實是蒙召為其鄰人之舉動而悔改;因為,無論外交大臣還是内閣大臣,當然都是鄰人。
認罪就預設了定罪。
因而,民族悔改首要且緻命的魅力就是,它鼓勵我們,從為自身罪過悔改這件苦澀任務中掉過頭來,轉向為他人行狀哀哭這一惬意任務&mdash&mdash當然,首先是痛斥他人之行狀。
要是年青人明白,這正是他在做的事,無疑,他會記起仁愛律(thelawofcharity)。
可是很不幸,向他鼓吹民族悔改的那些語詞,掩蓋了其本來面目(truenature)。
藉助一種危險的修辭,他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