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的領土擴張
意大利民族向來勇敢,而且充滿激情,因此内部紛争不斷,在外又常與鄰國結仇。
随着國家發展繁榮,文明發展進步,長期不和必然逐漸演化成戰争,侵襲搶掠逐漸變成攻城略地,于是政權開始顯露雛形。
這些最早期的争鬥和對他族的搶掠,塑造并表露了意大利的民族個性,正如兒童的運動和遊戲能夠塑造和表現成人的心智,然而,意大利不存在荷馬這樣的人物,未能将這些畫面保留下來。
關于拉丁各州的力量對比以及政權外向發展狀況,稍微接近準确、可供參考的曆史傳說亦無迹可尋。
隻有羅馬還有一些線索,但我們至多僅能在某種程度上追尋到其政權和領土擴張的情況。
羅馬聯合公社最早可以考證的邊界在前文已有叙述。
往内陸方向,從羅馬首府到邊界的平均距離大概僅有五英裡,但是往海岸方向,邊界線一直延伸到台伯河口,距羅馬城大約十四英裡開外。
斯特拉波在其對古羅馬的描述中寫道:&ldquo新羅馬城周圍坐落着大大小小的部落(聚落、部族),其中有些部落居住在獨立的村落中,不屬于任何民族聯合。
&rdquo羅馬最初開疆拓土之時,似乎首先吞并了這些同種族的鄰邦。
阿涅内河至阿爾巴的疆域
安登尼、克魯斯圖美倫、菲考尼、梅都裡亞、凱尼那、考尼庫隆姆、卡梅裡亞以及科拉提亞,這些位于台伯河上遊和台伯河與阿涅内河之間的拉丁公社,距離羅馬非常近。
在羅馬的武力侵攘之下,它們似乎很早就喪失了獨立地位。
在這個區域範圍内,以後仍然獨立的公社似乎隻剩下諾門圖姆;也許是因為與羅馬結盟,它才不至于失去自由。
台伯河左岸的菲登尼是埃特魯斯坎人的橋頭堡。
拉丁人和埃特魯斯坎人,即羅馬人和維愛人,不斷争奪這個地方的歸屬權,雙方勝負交替,其歸屬權也不斷轉換。
伽比占據着阿涅内河與阿爾巴山之間的平原,羅馬為争奪這個地方發動的戰争久久不能分出勝敗(勢均力敵),直到後世,伽比人的服裝還被認為是軍裝的别名,伽比也被認為是敵國的原型[1]。
在攻占這些地方之後,羅馬的疆域大概擴大到了約190平方英裡。
羅馬在軍事上的另一個早期成就,雖然帶有傳奇色彩,但比那些失傳的戰史更加煊赫,一直為世人所銘記:羅馬軍隊占據了拉丁姆的神聖古都阿爾巴,并将其摧毀。
其間的沖突如何産生,又如何得以解決,流傳史料中沒有任何線索。
羅馬的三胞胎兄弟與阿爾巴三胞胎兄弟的戰鬥,不過是對這兩個強大而且關系密切的城邑之間鬥争的拟人化說法,至少說明羅馬是由三部分組成的。
除了羅馬征服并摧毀阿爾巴這一直白的事實,其他的我們一無所知[2]。
羅馬在興建阿涅内河與阿爾巴山的同時,後來稱霸于鄰近八個地區的普雷内斯特,以及提布爾等其他拉丁公社也正在擴展疆域,為建立随後頗為強大的勢力奠定基礎,這雖然完全隻是猜測,但是也不無可能。
早期征服領土的治理
關于拉丁人早期征戰的記錄,我們已經感覺到很難找到詳盡的資料,但關于拉丁民族這些早期征伐活動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後果,我們尤其深感準确資料的匮乏。
總的來說,這些由戰争攻掠而來的地盤,毫無疑問受到了與羅馬公社興起的三合一制度同等的對待;羅馬原始三個城區在合并成新的聯合公社之後,各城區依然保持着某種程度上相對獨立的狀态,而這些受武力脅迫并入的地區在聯合公社中并沒有任何獨立可言,它們完全融入這個整體之中,再也無迹可尋。
在遠古時期,拉丁各州的勢力範圍不管如何發展,但隻允許存在一個固定的首都作為政治中心;在這些地方也沒有發現任何獨立的聚居地,正如腓尼基人和希臘人那樣,形成一時依附于本國、而在将來與之争鋒的殖民地。
在這個方面,羅馬對待奧斯提亞的方法尤其值得一提:羅馬人不能也不願阻礙一個城市在奧斯提亞興起,但是不允許該處獲取政治上的獨立,因此定居該地的人不具備當地的公民權,如果已經擁有當地公民權,那就僅僅允許他們保留羅馬的普通公民權[3]。
有些弱小的州郡迫于武力,或者出于自願臣服勢力更強的州郡,它們的命運也根據這一原則來确定。
被征服的弱小州郡,它們的堡壘被夷為平地,它們的疆域歸于征服者,它們的居民和神祇在戰勝方的首府另起爐竈。
正式将這些被征服地區的人民遷入羅馬城,不能絕對地理解為等同于東方城市建立所遵循的規則。
那個時候拉丁姆的城鎮不過相當于堡壘以及每周一次的農人市集,所以,隻要把集市和審判場所遷到羅馬城,大緻就足夠令人滿意了。
神廟往往仍保留在原來的地方,從阿爾巴和凱尼那的例子可以看出,這兩座城市在毀滅之後,它們在宗教方面似乎保持了表面的獨立。
即使這些被侵占地區的防禦工事已然盡數毀壞,當地居民很有遷移的必要,但是為了耕植土地,他們往往會留居原地,住在不設防的村落裡。
然而,被征服者常常被迫全體或部分遷入羅馬城。
羅馬國家法中有一條規定,比拉丁姆傳說時代的故事更能充分證明這一點,即:隻有那些開疆拓土的人才有權力擴展城牆的範圍。
當然,被征服的人民,無論他們遷居與否,通常都被迫在法律上居于客民的地位[4];但一些特殊的個人或氏族偶爾也會被賦予公民權利,換句話說,會被授予貴族身份。
阿爾巴被征服之後,加入羅馬公民的阿爾巴氏族,直到羅馬帝國時代,人們仍然能辨識出它們;其中有尤利族、塞維利族、昆克提族、克羅利族、格加尼族、庫裡阿提族以及密提利族;它們的阿爾巴宗祠裡還保留着祖籍的記憶,其中坐落在保維拉的尤利氏族,在羅馬帝國時代就頗負盛名。
這種将數個規模較小公社并入較大公社的集中過程,并不是羅馬人獨有的做法。
拉丁姆和薩貝利族因國家集權與地方獨立的矛盾而得以發展,這與希臘的發展不謀而合;拉丁姆的羅馬和阿提卡的雅典都是由許多地區合并組成的國家;愛奧尼亞諸城組成的聯盟屢屢受挫,開明的泰勒斯[5]建議采用類似的融合,這是保存他們民族特性的唯一方式。
但是羅馬更好地堅持了這一統一原則,始終如一,毫不妥協,并且卓有成效,這是其他拉丁地區所不能比拟的;正如雅典在希臘的顯著地位是其早期實行集權制的結果,羅馬對這一種制度發揮得淋漓盡緻,它的輝煌成就完全拜其所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