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和商業與城邦的政治制度和外部曆史關系十分緊密,因此我們在描述政治制度和外部曆史時,應該考慮到農業和商業的影響。
在前文我們已經列舉過一些注意事項,通過簡要介紹意大利的面貌,特别是古羅馬的經濟狀況,我們應當考慮到這幾個需要注意的方面。
農業
上文提到,在意大利人遷入亞平甯半島[1]之前,他們的經濟已由遊牧經濟過渡到了農業經濟。
農業仍然是意大利各部落的主要經濟支柱,同時也支撐着薩貝利人、埃特魯斯坎人和拉丁人的生活。
在有曆史記載的時期中,盡管各個民族或多或少地因地制宜,混合發展農業和畜牧業,但意大利并不存在完全依賴畜牧業的部落。
古羅馬人有一個優良的傳統,他們每新建一座城市時,都會沿着已設計好的未來的城牆犁出一條壟溝。
這也說明,人們心中有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那就是農業是每個聯邦的生存之本。
也隻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談及古羅馬的土地關系時才能夠确定,并且塞爾維烏斯改革[2]也清楚表明,農業不僅在最初是整個城邦的立國之本,而且一直是确保所有定居者成為管理城邦事務的核心的一大力量。
久而久之,古羅馬的大部分地産就落到了非公民階層的手中。
從此,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與他是否擁有永久産權的地産再無關聯。
改革後的政治制度始終依據人們的不動産情況來對待他們,規定擁有不動産的人必須服兵役,以求暫時并且永遠地結束動蕩的局面以及避免潛在危險的發生。
而這一改革也讓人們自然而然地得到了特許的公共權利。
古羅馬的戰争和征服政策同它的政治制度一樣,也以不動産體系為依據,因為隻有持有不動産的人對國家才有價值,擴充這類人的數量才是戰争的目的。
被征服城邦的人民要麼被迫淪為古羅馬的自耕農,要麼采取另一種不這麼極端的解決辦法,他們可以不必繳納戰敗賠款或固定貢金,但必須割讓部分土地,通常為其領土的三分之一,而這部分土地往往會被古羅馬人用來發展農業。
同古羅馬人一樣,許多民族也曾經四處征服,可是沒有一個民族能像古羅馬人那樣憑借血汗将征服來的土地發展自己,用犁頭來守護用長矛拼下的土地。
所有憑借戰争赢得的土地,都可能因戰争而被奪走,而隻有用鋤犁征服的土地才不會被奪走。
盡管古羅馬人也曾打過許多敗仗,但他們幾乎從未為了求和而割讓領土,因此他們感激農人們對農田地産的堅守和保護。
人和國家之所以強大,在于他們擁有對土地的主權,而古羅馬的偉大正在于其公民對土地擁有最廣泛而直接的支配權以及這些人保持的那種緊密團結。
共耕制
前文曾經提到,最初古羅馬對耕田實行的是共耕制。
以氏族為單位進行分配,每個氏族在各自的田地上耕作,然後将收獲的糧食分發給各家各戶。
共耕制與氏族社會存在着某種密切聯系,甚至到了最後,人們在古羅馬也經常能發現共有土地産權的人同住一處、聯合經營[3]。
流傳下來的古羅馬法中也曾提到,人們的财産最初隻包括牲畜和土地使用權,土地被分給公民之後才成為他們的私有财産[4]。
對此較有說服力是,人們最初用&ldquo牲畜總頭數(cattle-stock)&rdquo或&ldquo奴隸數和牲畜總數(slave-and-cattle-stock)&rdquo來形容财産的多寡;每戶子女和奴隸的私有财産最初也用&ldquo小牲畜(smallcattle)&rdquo作計量單位;人們最開始用手握住要式物[5]便能獲得該物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轉讓方式便是曼兮帕蓄[6],不過這隻适用于動産交易。
此外,最早的&ldquo世襲土地&rdquo的面積為兩個尤格拉[7](相當于1.25英畝),但這僅适用于園林地而非耕地[8]。
耕地何時開始分配,如何分配,我們已無從考證。
我們能确定的是,盡管塞爾維烏斯時期曾提出了土地分配政策,但最早的政治制度與不動産并無關系,而是以氏族制度為前提。
顯然,在這樣的政治制度下,大部分土地變成了中型農場,供一家以勞動來維持生計,還能飼養耕牛,用犁耕作。
這樣一整塊中型農場的準确面積已不得而知,但據估計,絕不會小于20尤格拉(約12.5英畝)。
種植谷物
古羅馬的農業以種植谷物為主,常見的谷類作物是斯佩爾特小麥(用作飼料)[9],另外還會種植其他豆類植物、根菜類植物和青菜。
種植葡萄
種植葡萄這項技術最早并不是由古希臘移民帶到意大利的,這一點從古羅馬的節慶日表上便能看出。
因為早在古希臘人到來之前,這張表就已經存在了。
表中包括三個酒神節,它們的設立并不是為了紀念後來引進的古希臘酒神&ldquo拯救者之父&rdquo,而是為了紀念&ldquo衆神之父約維斯&rdquo。
曾有一個很古老的傳說,卡瑞城之王墨曾提烏斯曾向拉丁人或魯圖裡人征收葡萄酒稅。
在意大利還有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故事的講述有許多版本,大緻是說凱爾特人了解到意大利盛産珍貴水果,尤其是葡萄和釀好的葡萄酒,于是他們受利益的驅使不遠萬裡跨越阿爾卑斯山脈來到意大利。
由此可見,拉丁人對自己種植的葡萄十分驕傲,也令其他民族羨慕不已。
早期拉丁祭司會教大家大範圍地精心培育葡萄。
在古羅馬,要等城邦的最高祭司,即朱庇特的點火佃授權采摘并由他摘下第一串葡萄之後,大家才能開始摘葡萄。
與之類似的是在塔什幹地區,有法令禁止售賣新釀的葡萄酒,一切售賣活動得等到祭司宣布開桶節開始之後。
還有一些例子也能證明早期人們普遍種植葡萄,他們不僅在祭祀儀式上普遍采用酒祭,而且古羅馬祭司立下了一條規矩,并被列入了努馬國王制定的法律,那就是祭祀神靈的酒一律不準是未切開的葡萄釀成的。
同樣,他們引進一項有益身心的曬谷習俗,禁止人們用未幹燥的谷物供奉神靈。
種植橄榄樹
種植橄榄樹的技術傳入較晚,最早當然是由古希臘傳到意大利的[10]。
據說,羅馬紀元2世紀末期,古羅馬才開始在地中海西岸種植橄榄樹。
這個說法也符合一項史實,那就是橄榄枝和橄榄在古羅馬祭禮中的地位大大低于葡萄汁。
不過,這并不妨礙古羅馬人對這兩種珍貴樹木的尊重,他們在庫爾特湖(theCurtianlake)附近的公共廣場中央分别種植了一棵葡萄和橄榄樹。
種植無花果樹
古羅馬人種植的果樹以營養豐富的無花果樹為主,這是一種原本就生長在意大利的樹。
有關古羅馬起源的傳說和無花果樹也有錯綜複雜的聯系,很多無花果樹[11]就長在古羅馬的廣場裡或附近地區。
農場經營
農夫和他的兒子拉犁耕作,承擔了大部分的農活。
一般情況下,普通農場不會雇傭奴隸或按日計酬的散工來幹活。
人們飼養公牛或奶牛用來牽犁,馬匹、毛驢和騾子則用來馱運貨物。
雖然為獲得牛肉和牛奶而養牛并未成為畜牧業下的一個獨立分支,但參與的人卻不少,至少各個氏族占有的土地上都在養牛。
除了小牛需要一同趕到公共牧場放牧以外,豬和家禽,特别是鵝,都隻在農場場院内飼養。
通常,人們會把田一耕再耕,不作休息。
如果犁溝間距過寬而需再用耙疏松土壤,那麼這塊田便被視為犁耕不夠。
與其說這樣的經營模式充滿智慧,倒不如說它認真實在。
而且犁具的設計未見改進,收割和脫粒的過程也存在問題,導緻農耕業發展緩慢。
之所以造成這一系列的結果,大緻是因為理論力學缺乏發展,而并非因為農人墨守成規,固執使用舊式農具。
畢竟,意大利人注重實用,他們無法體會祖祖輩輩對過去那種耕作方式的純粹依戀。
而在早期,他們或獨立開發,或從鄰國人那兒學會了種植飼料植物和灌溉草地,因而農業上的進步也是顯而易見的。
甚至古羅馬文學的發展也是以讨論農業理論為起點的。
一番辛勤适當的勞作之後,農人得以休息。
每個人,包括底層人民,心中的宗教信仰會減輕他們生活上的苦痛,讓他們身心愉悅,更自在地活動交往。
每隔八天,平均約一個月四次,農人會去城鎮交易并處理其他事宜。
但嚴格說來,他們隻有到了節慶日才能休息,特别是冬季播種後的那個節慶月。
在這些節慶日裡,衆神&ldquo下令&rdquo一切犁具不得使用,所有農人以及他們的奴隸和耕牛都得到了休息。
也許,這就是最初一般的古羅馬農場的經營模式。
而農場的繼承人則往往經營不善,那些肆意揮霍所繼承産業的人會被當做瘋子一樣監管起來。
此外,婦女基本上沒有對個人财産的處置權,她們若要結婚,配偶必須是同一氏族的某位男性成員,以此保證财産仍屬于該氏族。
古羅馬法試圖控制地産債務負擔過重的現象,若借貸以土地作抵押,一旦定期無法償債,債務人應當按法律規定暫時将土地所有權轉讓給債主;若是普通借貸,一旦定期無法償債,債務人應當嚴格執行法律程序迅速宣告破産。
在後續章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