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就是&ldquo陸軍統帥&rdquo,通常也被稱為&ldquo獨裁官&rdquo。
在選舉獨裁官時,民衆無法産生任何影響,他完全是由其中一位時任執政官推舉的,對此,其同僚或其他任何官員都無法阻撓。
和之前的國王一樣,獨裁官對案件的判決是終結性的,除非他本人允許,否則任何人不得提起上訴。
獨裁官一旦上任,其他一切官員必須聽命于他。
另一方面,獨裁官的任期也受到兩方面的限制:首先,作為兩位執政官的同僚,且其中一個還是他的推舉人,所以他的任期不能超過兩個執政官;其次,法律規定,他任期的最大期限為六個月。
對于獨裁官還有一個特殊的規定:在他上任伊始,這個&ldquo陸軍統帥&rdquo就要指定一個&ldquo騎兵統帥&rdquo作為他的直屬下屬,并與他同時離職,就如财務官之于執政官一樣。
毫無疑問,這項規定源于如下一個事實:獨裁官是陸軍首領,所以依律不能騎馬。
從這些規定來看,獨裁官制度和執政官制度應該是同時産生的,其目的是為了避免戰事爆發時分割權力的不便,并在短期内恢複王權,因為在戰時,兩位執政官權力平等會招緻危險。
獨裁官一職就是為了軍事目的而設計的,這有确鑿的文獻證明,更重要的是獨裁官及其屬下的古老名稱、其任期僅限于一場夏季戰役的時間、其判決不允許上訴等特性都證明了這一點。
總而言之,兩位執政官仍然是國家的最高行政長官、最高法官及最高将領,如同過去的國王一樣,即使從宗教方面看,為國家祈福和祭祀,并以國家名義,借助精通神學者的幫助去了解神意的也是執政官而不是&ldquo獻祭王&rdquo(他被推舉為&ldquo獻祭王&rdquo的目的也許就是為了保存這個名字)。
不僅如此,執政官還享有一種特權:在緊急時刻,無需征得民意,即可随時完全恢複王權,以此來避免由于同僚制度和司法權特别削減而引起的弊端。
所以,領導這次革命的不知名的政治家就用這種純粹羅馬人的精神,以精明又簡易的方式解決了問題,既在法律上保存了王權,又在實際上對其加以限制。
百夫隊與公民大會
由于政體改變,民衆獲得了最重要的權利,如每年選舉元首的權利、在最後時刻決定一個公民生死的權利,但是獲得這些權利的不可能是推動政體改革的人們,那些元老們已經成為貴族階層。
相反,國家的力量存在于民衆中間,其中大部分人都聚集了一定的知名度和财富。
盡管這部分人同樣分擔國家重任,他們仍被排除在公民大會之外,但是隻要公民大會對國家機器的運轉不産生太大的影響,隻要王權高貴而自由的地位仍然得到民衆的敬畏,從而在國家内部能夠保持法律上的平等,那麼他們被排除在公民大會之外也可以容忍。
國家本身要定期進行選舉并決定一些重大事宜,而元首本人也會在任期之後會從主人降為下屬,這種情況就無法再持續下去,尤其是改革之初,國家經曆重大變革之時,貴族和平民們隻有通力合作才能完成改革大業。
所以,國家的擴張在所難免,而且此次擴張的範圍非常廣泛,羅馬轄下諸公國内,所有既非奴隸又非公民的平民都被納入了公民的範疇。
原來的公民大會,無論法律上還是事實上都是國家的首要權威機構,現在他們的特權都被剝奪了,隻有在非常正式或者影響到氏族關系的問題上&mdash&mdash比如在執政官或獨裁官上任時對他們宣誓效忠(就如之前對國王宣誓效忠一樣),或者過繼繼子、立遺囑等法律方面還保留有一定權力,但是自此以後,公民大會不再進行任何純屬政治的決議。
不久,即使平民也擁有了社區的投票權,不過到那時起,舊的公民大會已完全喪失了其聚會和進行決議的權力。
這種公民大會是建立在氏族基礎之上的,而氏族又僅僅存在于舊的公民團體之中,所以至此,公民大會就被徹底清除了。
平民們被納入公民團體後,他們在法律上也享有建立氏族和宗族的權利[5],這也是他們在初期唯一能做的事情。
不過建立氏族的平民卻隻有很少一部分,這不僅有史實記載,此事本身也可以想象,所以,與舊公民大會截然相反的新公民大會就成立了,它吸納了衆多不屬于任何氏族的公民。
公民大會所有的政治特權甚至刑事案件的上訴權(其實基本上都是一些政治案件)、對于行政長官的推舉以及采納或否定某項法律的權力都被移交給了軍人大會,或為他們所強取,所以,百夫隊之前隻承擔責任,現在也獲得了一定的公民權利。
塞維烏斯·圖利烏斯法起初的一些小小改變,比如把宣布侵略戰争開始的權利移交給軍隊等[6]就取得了很大進步,從此,公民大會完全被百夫隊大會永遠地奪去了勢頭,人們也漸漸習慣視後者為首領。
在百夫隊大會中,隻有最高長官願意發言或者願意派人發言時,才會有辯論的情況産生,當然了,一旦有案件上訴,雙方的陳述都要聽取,決議須多數人通過才能生效。
在公民大會,有投票權的公民地位完全平等,所以,平民們成為公民後,公民大會就完全民主了,不用說,政治問題在公民大會依然是禁止的。
在百夫隊大會裡,具有決定性影響力的不是貴族,而是有産者,同時,能夠決定選舉結果的優先表決權,也都掌握在騎士階層的手裡,換句話說,都掌握在富人的手裡。
元老院
政體改革對于元老院的影響遠不如對于國家的影響。
之前的元老們不僅仍然擁有其貴族身份,而且仍然擁有其基本的特權,如指派攝政王、是否采納公民提出的決議為憲法等。
不僅如此,他們的特權還因為這次改革而得到加強,因為行政長官的任命,本來是由公民選舉産生的,現在也需要得到貴族元老院的同意。
就我們所知,隻有提起上訴一件事不需要經過元老院的批準,因為這些決定的目的是為了寬恕罪人,既然公民大會已經同意,就不會再被任何人取消了。
随着君主專制制度的廢除,元老院的權力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大了許多,但在元老院還有别的事情需要讨論,并且可以采用更自由的方式去處理,所以,根據史料記載,在君主專制廢除之後,很有必要吸納一些平民,擴大元老院規模,這就引起了元老院整體上的改頭換面。
從最早時候起,元老院作為國家議會,但其職責并非單獨在此,即使在王政時期,如果有非元老參加議會,也不會被認為違法。
現今法律規定,在議會讨論某種決議時,應當允許一部分非貴族參與進來。
當然,這并不意味着他們處于平等地位。
議會内的平民并沒有成為議員,仍然屬于騎士階層,他們不被稱為&ldquo元老&rdquo,而是稱作&ldquo在冊者&rdquo,無權穿着代表元老尊榮的紅鞋[7]。
此外,他們不僅被排除在元老們專有的行政特權之外,即便議會裡沒有讨論重大問題,隻是征詢大家建議時,他們也不得不保持緘默,眼看着元老們挨個接受咨詢,隻有在元老們分組表決人數不均時,才用來湊個數目,引用那些傲慢的元老的話,就是&ldquo用腳投票&rdquo。
無論如何,在新的制度下,平民們還是進入了議會,而不僅僅是公民大會,從而完成了通往權利平等的第一步,同時也是最艱難的一步。
除此之外,有關元老的制度都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不過很快,在貴族成員中,等級分化逐漸明顯,尤其是在投票時:那些職務接近最高行政長官的或者曾擔任此職務的元老,名字會出現在名單之上,會先于他人赢得投票,而其中職務最高的首席元老,很快就成了人人豔羨的對象。
另一方面,時任執政官和國王一樣,不再是元老院的一員,因而投票時他的一票不包括在内。
議會成員的挑選&mdash&mdash包括狹義的貴族議員和那些&ldquo在冊者&rdquo&mdash&mdash應由執政官來進行,而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