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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平民保民官和十人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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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和國新的政體下,舊公民們依照法律掌握了充分的政治權力。

    此時,行政官員淪為貴族的仆人,而貴族們又通過官員掌管政權,他們在元老院也占有優勢,并完全掌管所有的行政和宗教職位;隻有他們才掌握有關人類及神學的知識,且對政治事務頗為了解。

    由于家族的支持者甚多,貴族們在公共會議中也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最後,他們還擁有審核及否決國家條令的權力。

    貴族們的實際權力之所以能夠保存下來,可能就是因為他們及時放棄了獨享的法律特權。

     确實,平民們能痛切地感受到政治上的不平等,但如果貴族們了解如何讓民衆置身于政治鬥争之外,毫無疑問,他們根本不用害怕純粹政治上的反抗,因為平民們所要求的無非是公平的統治以及物質利益得到保障。

    事實上,國王被驅逐後初期,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尤其是經濟方面的措施,目的就是為了,至少表面上是為了争取民衆對于政府的好感,比如降低關稅、糧食價格過高時國家出面購買大批糧食、國家壟斷食鹽買賣等,目的就是向民衆提供價格合理的糧食和食鹽。

    國家節日也延長了一天。

    同樣,前面提過的有關财産罰款的法令不僅是為了限制官員們可怕的罰款特權,更重要的是,為了保護财産來源較少的窮人。

    官員們在同一天對同一人的罰款,不得超過兩隻羊或者三十頭牛,而且要允許他們上訴。

    羊和牛的比率非常奇特,其原因可能是因為,窮人隻擁有幾隻羊,而富人擁有大群大群的牛,所以應對他們規定不同的最高限額。

    這一點充分考慮到窮人和富人的不同,值得現代的立法者學習。

     這些法令隻是表面文章,其主要的趨勢正好相反。

    随着政體的改革,羅馬的财政和經濟關系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之前,國王的政府可能是有計劃地限制資本勢力的發展,同時采取措施促使農莊數目不斷增加,而新的貴族政府,卻好像從一開始就緻力于摧毀這些中産階級,尤其是中、小地産主,結果一方面造成了地主和富人的統治,另一方面又造成了農業無産階級的産生。

     資産階級勢力的興起 降低關稅是一項普遍受歡迎的措施,但主要的受益人還是商人,不過能在更大程度上促進資本增長的,還是間接的經濟管理制度。

    很難說促使資本增長的最初原因是什麼,不過其根源可能會追溯到王政時期,執政官制度開始實行以後,私人經濟活動漸漸增多,部分是由于羅馬的官員更替頻繁,另一部分是由于國家的财務活動逐漸延伸到了谷物和食鹽的買賣方面,這樣就形成了新經濟管理制度的基礎。

    這種新制度對于羅馬共和國非常重要,同時也極為有害。

    國家漸漸把所有的間接收入以及複雜的債務和交易置于中間商的手中,中間商上交或領取一筆整數款項,然後為其打理事務并賺取利潤。

    不用說,隻有少數的資本家才能進行這些交易,并且由于國家對有形擔保監管很嚴,所以進行這種交易的都是些大地主,就這樣,一個新的包稅商和承包商階層漸漸興起,他們的财力不斷增長,對國家的影響力也逐漸增大,雖然表面上他們仍是這個國家的仆人。

    他們的财富來源荒唐,且對國家毫無補益,從這些方面看,他們與現代股票交易所的經紀人完全相似。

     公共土地 國家财政管理的核心方面首先表現在公共土地的處理方式上,而這些措施簡直就是為了在物質上和精神上同時消滅中産階級。

    從性質上講,公共草場和國有土地的使用應該是公民的特權,正式法律都不允許平民使用公共草場,但是,羅馬法不僅把公共用地變成了私有财産,單個公民還不能像使用自有财産那樣使用土地。

    隻要公共用地仍為公共用地,則其使用權的規定完全依賴國王的喜好,不用懷疑,他會經常使用這種權利或者權力,去做有利于平民的事情。

    自從共和國誕生後,法律嚴格規定,公共草場的使用權僅屬于享有特權的公民,換句話說,僅屬于貴族。

    雖然前面說過,元老院允許接納一些富有的平民,但是那些最需要使用公共草場的小産業主及勞工卻無權使用。

     不僅如此,那些在公共草場放牧的還須繳納放牧稅,隻是稅收較輕,足以讓人認為使用草場是一種特權,但這種稅收卻給國庫帶來不少收入。

    貴族财務官也并不認真征收放牧稅,漸漸地,這種制度就趨于廢棄。

    到目前為止,尤其是戰争勝利征得别國土地時,需要對土地進行分配,貧窮的公民和非公民們都會有所得,隻有不适合耕種的土地才會歸入公共草場。

    統治階級一般不會完全放棄分配土地,更不會僅僅去迎合富人的需要,但是這種事情越來越少,越來越難得,取而代之的是有害無益的占田制。

    所謂占田制是指國家所獲得的土地,并沒有分配給某個人或者正式出租給某人一段時間,而是由其第一個占有者或者其繼承人使用,直到國家另有安排,所以國家有權随時收回土地,而占有人須上交田地所産谷物的十分之一,或所産油類、酒類的五分之一。

    其實這就是把前面所講的&ldquo臨時讓與&rdquo法運用于國有财産中[1],或許這種辦法早已運用于公共土地中,在分配土地之前作為臨時處理的辦法。

    現在,不僅土地的占有期變為無期,而且占有土地的人也變成了享有特權的人或者他們的親信,什一稅、五一稅也和放牧稅一樣,漸漸趨于廢棄。

    這些對于中小地産者不啻于三重打擊,首先,他們被剝奪了公民使用公共财産的權利;其次,公共财産收入不再流入國庫也加重了他們的稅收負擔;最後,田地分配制度也沒有了,它曾經就如今天的移民制度一樣,給農業無産階級帶來了出路,可惜現在也沒有了。

     此外,大規模農莊的出現更是雪上加霜,這種趨勢其實早就出現了,它趕走了小型業主,取而代之的是大型莊園的農奴。

    這個打擊更難避免,甚至比上面所說的政治災難加在一起更加危險。

    同時,連綿的戰争更加重了農民的負擔,随之而來的稅收和勞役不斷增加,農民的處境困難重重。

    他們有的直接失去田産,成為債主的仆役(如果不是奴隸的話);有的則因為債務增加,成為債主的短期承租人。

    此時的資本家們,投機買賣更加有利可圖,且沒有麻煩或者危險,有時他們利用這種方式來增加自己的田産,有時他們會通過債務法把農民的人身和田産搞到自己手裡,隻留給農民名義上的所有權和實際的使用權。

     後面這種方式最為普遍同時也最為有害,雖然農民會因此避免傾家蕩産,但他們的處境岌岌可危&mdash&mdash财産完全被剝奪,同時卻債務纏身&mdash&mdash完全處于債主的掌控之中,這種狀況在精神上和政治上都幾乎摧毀了整個農民階級。

    之前,當農民進行抵押貸款時,立法者卻規定他們立即把财産移交給債主,為了避免無力還債,并把國家負擔轉移到田地的真正擁有者身上[2]。

    現在嚴格的個人貸款制度卻規避了立法者的本意,它對于商人可能比較适合,但對農民卻是毀滅性的災難。

    土地的自由買賣制度總會帶來農業無産階級破産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們的負擔增加,同時又沒有任何補救措施,那麼貧困和絕望會以可怕的速度在農業中産階級中間蔓延。

     社會問題與階級問題的關系 在這些關系中,窮人和富人的區别,與貴族和平民之間的區别完全不同。

    固然大部分貴族都是廣有田産的富人,但在平民中,富裕的家庭也不在少數。

    甚至當時,平民在元老院裡已經占據多數,财政監督權由元老院掌管,甚至貴族官員也不得參與,毫無疑問,貴族們濫用特權獲得的經濟利益,所有的富人都能享用。

    同時壓力就更加沉重地壓到了普通人的身上,因為那些最具才幹、最有反抗精神的人都被選進了元老院,由被壓迫者變成了壓迫階級。

     就當時的情況來看,貴族的政治地位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

    如果貴族們有公正治國的自制以及保護中産階級的明智&mdash&mdash就如本階級的執政官本人試圖去做的那樣,但是由于其他官吏們地位低下,他們無法發揮更有效的作用&mdash&mdash他們掌握國家機器的時間可能會更長久一些。

    如果他們同意讓一些家庭富有且深受愛戴的平民享有平等的權利&mdash&mdash比如吸收他們進入元老院&mdash&mdash那麼兩個階級就可以和平執掌政權,并進行投機經營。

    可惜這兩條道路都沒有被采納,由于貴族精神所特有的思想狹隘和目光短淺(這一點在羅馬也明顯可見),強大的共和國很快就走向分崩離析,沖突和紛擾連綿不斷。

     聖山起義 然而,此次危機并非來自于政治上受到忽視的階層,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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