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面看,保民官運動的起因似乎是對社會狀況的不滿,而不是對政治狀況的不滿,有幸進入元老院的富裕平民和貴族一樣反對這種運動,自有他們的原因,因為這種運動所反對的特權他們也同樣可以享有。
盡管他們在其他方面地位都很低微,但他們好像覺得,這時整個元老院的經濟權利都遭到了沖擊,這不是自己争取參與行政的最佳時機。
為什麼羅馬共和國建立後的前50年,沒有發生任何争取政治平等的鬥争,這就是其原因。
貴族和富有平民之間的這種聯合絕不會長久。
毫無疑問,有些富有平民家庭從一開始就對保民官運動抱有同情,部分是因為他們的階級感情,部分是因為地位卑微的人之間有一種天然的聯系,還有一部分是因為他們敏感地意識到,少數人對多數人讓步是必不可免的,而且,一旦平民真的取得勝利,那麼貴族的特權勢必遭到削弱,平民貴族就會取得絕對的優勢。
如果形勢進一步發展(看來這是避免不了的),如果平民貴族能夠領導自己階級的人民與貴族做鬥争,他們可以利用保民官作為内戰的合法工具,以消除社會不平等為借口發起内戰,并以此來迫使貴族接受和平條約,然後以兩黨中間人的身份,為自己獲取執政權。
十人政治消亡以後,各黨派的地位就發生了這樣的變化。
平民保民官制度不可能廢除,這一點很清楚,平民貴族們非常明智地抓住這一有力工具,給本階級人民争取政治權利。
貴族平民通婚合法 行政職位對平民開放&mdash&mdash擁有執政官權力的軍事保民官
十人政治被摧毀之後不到四年,氏族貴族這個高貴等級的基本原則&mdash&mdash貴族和平民通婚無效的原則&mdash&mdash就被打破了,這一點充分說明貴族與聯合起來的平民對峙時,他們是多麼不堪一擊。
羅馬紀元309年即前445年,卡努萊公民投票法規定,貴族和平民的婚姻應被視為羅馬的合法婚姻,他們的子女應當繼承父親的等級身份。
同時,法律還規定,由百人大會選舉軍事保民官&mdash&mdash軍隊在分組成羅馬軍團之前,共有六名軍事保民官,行政官員也據此調整&mdash&mdash代替執政官擁有執政權,其任期也和執政官相同[1]。
這樣做的直接原因是軍事原因,由于戰事頻發,軍隊需要更多的将軍進行指揮,而執政官制度沒有規定那麼多。
但是這種變化對于階級間的鬥争卻具有重要作用,可以這麼說,這種軍事目的隻能算是一種借口,而不能是原因。
按照以前的法律,每個服兵役的公民或者非公民都可能成為軍官[2],由于這個原因,最高行政權力在十人政治期間短暫地向平民開放以後,此時範圍更加廣泛,所有的自由公民都可以平等地争取這些權力。
當然随之而來的問題就是,貴族們既然在此事上讓步,放棄他們專有的最高行政職權,但他們仍然拒絕将此頭銜讓給平民,而是以這種奇怪的方式出讓最高權力,他們能從中得到什麼呢?[3]
首先,和這些最高職位相聯系的有很多不同的榮譽,有個人獲得的,也有世襲的,如凱旋典禮,法律規定它取決于你是否擁有過最高職位,未能就任此職位的人無權享有這種榮譽,而這種高官的後代也可以在家族裡任意塑造這位祖先的肖像,并在合适的場合進行展覽,而其他人就不允許這麼做了。
貴族統治階級将實際權力在名譽權力之前出讓給平民,尤其是世襲的名譽權力[4],這一點解釋起來很容易,但這麼做是否正确就很難說了。
所以,當他們無奈必須與平民共掌權力時,實際最高行政長官在形式上并不擁有寶座,他們隻是普通的官員,彼此的差别純粹是個人榮譽的差别。
還有一件事比貴族拒絕讓出榮譽權在政治上更為重要,平民之前一直不允許在元老院參與議事,現在都改變了,尤其是那些曾經擔任執政官的,可以首先發表意見。
到目前為止,貴族們允許平民擁有執政官之權,而不是出任執政官一職,這已經意義重大了。
貴族的反抗
盡管平民仍然遭到惱人的歧視,但貴族的特權,隻要有政治價值的,都被新制度所取消。
如果羅馬貴族名副其實,他們一定會偃旗息鼓,放棄反抗,可惜沒有。
盡管當時不可能發生合理合法的鬥争,但他們仍然會在一些小事上進行刁難、欺騙,耍些陰謀詭計,這些行為非常不光彩,政治上也很不明智,可從某種意義上說,還是卓有成效。
不用說,鬥争讓平民從團結一緻的羅馬貴族那裡争取到了難得的讓步,但同時也讓内戰又延長了一個世紀,貴族們不顧法律規定,又将統治權控制在自己手裡長達幾十年之久。
貴族的陰謀詭計
貴族們進行反抗的花樣層出不窮,充分證明了政治的卑劣性。
他們沒有一次性決定平民是否有權參加選舉,隻是對即将到來的選舉做出了必要的讓步,因此,到底是推舉貴族執政官,還是來自平民階級但擁有執政權的軍事保民官,這種無謂的鬥争每年都要發生一次。
在貴族所使用的武器中,先讓人勞累讓人厭煩,然後一舉擊垮對方的方式,也算是頗有成效的。
行政職權的進一步分化&mdash&mdash審查官
不僅如此,他們還把最高權力進行分化,讓對方一一擊破,以拖延這種不可避免的失敗。
調整财政預算、确定公民冊、稅冊等事務本來都由執政官掌管,四年進行一次,卻于羅馬紀元319年即前435年委托給了兩位審查官進行管理。
他們由百人大會從貴族裡推選出來,任期最長為18個月,這個官職後來逐漸成為貴族的護身符,不僅僅因為它的經濟影響力,而且因為它有權填補元老院和騎士團的空缺,并且在進行審查時,還可以把某個人從元老院、騎士團或者公民的名冊中删除。
不過,當時的審查職位還遠沒有現在審查一職所具有的那種重要性和崇高的道德感。
财務官
羅馬紀元333年即前421年就财務官一職所做出的改變足以補償貴族們在審查官方面的勝利。
貴族和平民共同組成的部落大會允許平民競選财務官,這是平民第一次獲得财務官的競選資格,也是第一次獲得普通行政長官的競選資格。
他們的依據是至少這兩名财務官是軍官而不是民事官員,而且既然平民可以當選為軍事保民官,當然他們也可以當選為财務官。
從此以後,貴族和平民都同樣擁有軍事财務官及民事财務官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以兩個黨派一方認為這是個巨大的勝利,另一方則認為這是個慘重的失敗,兩者都有一定的道理。
反革命企圖
盡管貴族階級一再進行頑強抵抗,但他們還是節節敗退。
随着權力一點點減少,他們的憤怒一點點增加,毫無疑問,他們仍然試圖破壞平民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但這種試圖僅僅出于報複的渴望,而沒有經過深思熟慮。
據流傳下來的史料記載(這當然不是很可靠),針對梅裡烏斯的案子就是如此。
斯普利烏斯·梅裡烏斯是一個家境殷實的平民,在一次嚴重的災害中(羅馬紀元315年即前439年),他以低廉的價格向平民出售谷物,價格低廉得讓貴族倉廪官蓋烏斯·米努西烏斯感到羞愧和惱怒,于是後者指控他謀求王權。
他有什麼樣的理由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一個甚至未曾做過保民官的人居然想到要謀求王權,這本身就讓人不可思議。
然而,當權者竟然信以為真,而且,&ldquo國王&rdquo二字在羅馬人民心中引起的感覺就跟&ldquo教皇&rdquo在英格蘭人民心中的感覺一樣。
提圖斯·昆可提烏斯·卡皮圖裡努斯當時已第六次出任執政官,他公然違反神聖的法律[5],推舉年已八十的盧修斯·辛辛拿圖斯為獨裁官。
他要傳喚梅裡烏斯,可是梅裡烏斯卻無視他的命令,于是獨裁官的馬倌蓋烏斯·賽維利烏斯·阿哈拉親手殺死了他,甚至死者的房子也被拆除,谷倉裡所有的糧食都分給了衆人,那些發誓要為他報仇的人也都遭到了毒手,然而這樁謀殺案的主謀卻沒有受到懲罰。
這是盲目輕信的民衆的恥辱,而不是惡毒的貴族黨派的恥辱。
如果貴族黨派真的希望以這種方式削弱平民的上訴權,那他們不僅違反了法律,而且白白送掉了很多人的性命。
貴族的陰謀
選舉舞弊和祭祀陰謀是貴族們所使用的最有效的武器。
這種風氣非常流行,到了羅馬紀元322年即前432年,甚至有必要實施一項特殊法律來制止這些花招,不過即使這樣也于事無補。
如果選民堅決抗拒他們的威脅利誘,主持選舉的長官就會利用自己的權力進行幹預,比如,他們會吸納很多平民候選人,這樣平民候選人的選票會因分散而減少,或者他們會把呼聲很高的候選人從名單上剔除出去。
如果這些花招都失敗了,他們還可以求助于祭祀,看他們占蔔或者進行其他宗教儀式時有沒有不祥的征兆,當然,他們總能挑出這樣或那樣的毛病。
民衆根本就不考慮結果,對于祖先的明智先例也置之不顧,竟允許他們制定出這樣的原則:那些祭祀對于鳥類帶來的征兆以及其他異常現象的看法,能夠在法律上左右行政官員的決定,也就是說,任何國家大事,不管是廟宇祭祀還是行政執法,不管是法律還是選舉,他們都有權以不合宗教儀式的理由進行取締。
所以盡管在羅馬紀元333年即前421年法律就規定平民有資格競選财務官一職,并且此後的法律也對此加以承認,但是直到羅馬紀元345年即前409年,第一位平民才當選了财務官。
同樣,擁有執政官權力的軍事保民官一職也幾乎被貴族獨霸直到羅馬紀元359年即前395年。
由此可見,法律廢除貴族特權并非意味着平民貴族真的能和氏族貴族平起平坐。
其中有很多原因:由于貴族們的抵死反抗,平民雖然很容易在群情激憤時取而代之,卻很難在一年一度的選舉中屢次挫敗他們,不過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平民上層和廣大的農民之間有分歧。
中産階級的選票在公民大會中起着決定作用,但他們覺得自己的要求不僅貴族,就連平民都置之不顧,所以他們不願意為了平民上層的利益而努力抗争。
農民階層的苦難生活
這些政治鬥争如火如荼地進行期間,社會問題暫時沒人提及,或者沒人投入很多精力。
平民貴族終于達到自己的目的,獲得保民官一職之後,公地問題和信貸制度改革問題仍然沒人認真讨論,盡管當時國家新獲得許多土地,而很多貧困或瀕臨破産的農民又急需土地。
分配土地的例子确有發生,尤其是國家從戰争中獲得的土地,比如羅馬紀元312年即前442年分配阿迪亞公地、羅馬紀元336年即前418年分配拉比西公地、羅馬紀元361年即前393年分配維愛公地,但這幾次分地更多是為了軍事原因,而不是為了解決農民的疾苦,而且其數量也遠遠不夠。
毫無疑問,有幾位保民官确實試圖重新實行卡西烏斯法,比如,斯普利烏斯·梅西利烏斯和斯普利烏斯·米提利烏斯曾于羅馬紀元337年即前417年提議分配所有的公地,但由于當時黨派的情況,他們遭到了自己同僚的反對,換句話說,遭到了平民貴族的反對。
一些貴族也同樣嘗試解決民衆的疾苦,但遭到了和斯普利烏斯·卡西烏斯同樣的失敗。
馬爾卡斯·曼利烏斯是一個和卡西烏斯一樣的貴族,也和他一樣英武善戰、勇猛異常,在高盧人圍攻時,他是卡庇托爾城堡的救星。
據說,他曾為被壓迫的民衆争取利益,因為他們在戰争中結下了深厚的情誼,并且對貴族領袖和著名将領馬爾卡斯·卡米利烏斯懷着同樣深刻的仇恨。
當一個勇敢的軍官就要被關進債務人監獄時,曼利烏斯出面為他調停,并用自己的錢贖出了他,同時他還出售自己的土地,并大聲宣布說,隻要他擁有一英尺寬的土地,這種不公正的現象就不會發生。
他的這種做法足以讓整個政府&mdash&mdash平民和貴族都聯合起來,抵制這個危險的革新分子。
結果他被控叛國罪,因為他圖謀恢複君主制。
盲目的群衆受到政府陳詞濫調的煽動,對他處以死刑。
他的英名沒給他帶來任何好處,隻是在執行死刑時,執法人員把投票人聚集在一個看不到卡庇托爾城堡的地方&mdash&mdash因為那個地方會讓他們想起,他們今天就要交給劊子手的那個人,曾經怎樣從危難關頭拯救了他們的家園。
進行改革的嘗試就這樣被扼殺在萌芽狀态,社會矛盾越來越明顯:一方面,由于戰争勝利,公地占有者的土地面積逐漸擴大;另一方面,尤其是受到維愛戰争(羅馬紀元348年到358年即前406年到前396年)和高盧人火燒羅馬事件(羅馬紀元364年即前390年)的影響,債務和貧困在農民階層不斷蔓延。
在維愛戰争期間,受戰事影響,需要延長士兵的兵役,他們以往僅在夏季參戰,但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