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們的自治權。
下意大利的屈服
在同一年,塔蘭托人歸順羅馬後,薩莫奈人、盧卡尼亞人和布雷提人也陸續歸順。
布雷提人有一個對船舶建造非常重要的西拉(Sila)森林,現在也不得不割讓一半分給羅馬。
在雷古翁藏了十年的軍隊被指責不僅違反了軍人誓言,也因屠殺雷古翁公民和克羅頓駐軍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在這種情況下,羅馬維護的不僅是自己的權利,也是希臘人對抗蠻族的共同事業。
叙拉古的新統治者希埃隆(Hiero)因此支持羅馬人,通過送物資和軍隊助攻雷古翁,同時他又配合羅馬讨伐雷古翁,攻打了他們的同謀&mdash&mdash那些梅薩那的馬默提納人。
雷古翁雖負隅頑抗,但終不敵羅馬人的猛攻(羅馬紀元484年即前270年)城破;城内殘存的守兵在羅馬的廣場上被鞭打斬首,而老居民被召回,并盡可能恢複他們的财産。
因此,在羅馬紀元484年即前270年,羅馬的版圖擴張到了意大利全境。
僅有薩莫奈,羅馬最頑固的對手,不管官方簽訂的和平條約,變兵為&ldquo匪&rdquo繼續鬥争,以至于在羅馬紀元485年即前269年,羅馬不得不再派兩個執政官前去剿滅他們。
即使是最昂揚的民族氣節也有消散的時候,最後刀劍和絞刑架結束了薩莫奈山區的抗争。
全新的要塞軍用道路建設
為确保這廣大的版圖的穩定,羅馬開設了一系列殖民地:盧卡尼亞的帕埃斯圖姆和科撒(羅馬紀元481年即前273年),薩姆尼烏姆、貝内文托(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和埃塞尼亞(Aesernia)(羅馬紀元490年即約前264年)以保持薩莫奈人受控制,作為對抗高盧人的前線阿裡米努姆(Ariminum)(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和費爾蒙(Firmum)(羅馬紀元490年即前264年)的前哨部隊以及卡斯特魯姆(CastrumNovum)的新自由民殖民地。
羅馬人已經準備要延長南大道,使道路在貝内文托的堡壘作為中間站連結卡普亞和維努西亞,這裡已經是屬于塔蘭托港和布林迪西(Brundisium)的地方了。
因為羅馬選定了布林迪西作為塔蘭托的商業競争對手和繼承者,所以也準備在他們的領土上修建一些新的堡壘和道路,于是又導緻了一些小規模戰争:與皮森特人的戰争(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一部分人被轉移到薩勒努姆(Salernum)城區;與薩倫丁人交戰(羅馬紀元487&mdash488年即前267&mdash前266年);與翁布裡亞的薩西納特人(Sassinates)交戰(羅馬紀元487&mdash488年即前267&mdash前266年),薩西納特人在塞農被驅逐後好像曾經占據過阿裡米努姆的領土。
通過幾番征戰,羅馬領域一直向意大利内部延伸,囊括從愛奧尼亞海到凱爾特前線的整個意大利東部海岸。
海權政治
至此,羅馬統一了意大利并開始了統治。
在我們描述它的政治體制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一下羅馬紀元4、5世紀的海上關系。
在這期間,叙拉古和迦太基均為西部海域主權的主要競争力。
總體上,盡管如狄俄尼索斯(羅馬紀元348&mdash389年即前406&mdash前365年),阿加托克利斯(羅馬紀元437&mdash465年即前317&mdash前289年),皮羅斯(羅馬紀元476&mdash478年即前278&mdash前276年)都曾在海上獲得巨大的成功,但還是迦太基有優勢,叙拉古海軍力量則逐漸衰落陷入二流。
埃特魯裡亞完全喪失了海事上的重要地位:迄今所屬埃特魯裡亞的科西嘉島,盡管沒有完全變成迦太基領地,但都在其霸權的掌控之下。
塔蘭托曾經在海上擁有着重要地位,但由于羅馬的占領,這一切就不複存在了。
勇敢的馬塞利亞人在他們的領海内依舊保持着影響力,但涉及到意大利鄰域的海事他們也無法有什麼大作為。
除此之外,也沒有其他航海城市足以納入考慮了。
羅馬海軍的衰落
即使是羅馬,也難逃領海海域被外國艦隊控制的厄運。
雖然在一開始,羅馬就是一個注重海事的大國,即便是在羅馬軍團最鼎盛的時期他們也沒有忽視海軍的建設,更不會天真地以為就此依靠步兵發展成一個單純的陸上大國。
拉丁姆提供船舶建造所需要的最好木材,遠遠超過産于下意大利的知名品種;羅馬還在不斷修建維護碼頭,這足以表明羅馬人從來沒有放棄擁有一支自己的艦隊的想法。
國王的驅逐,羅馬拉丁聯盟内部的失和以及特魯裡亞人和凱爾特人帶給羅馬的不幸戰争,這一切使羅馬深陷搏鬥存亡的泥潭,無暇顧及地中海的局勢。
由于羅馬的政策越來越明顯地傾向集中在意大利大陸的征服上,其海軍力量的增長自然受阻。
直到羅馬紀元4世紀末,除了提及過一支羅馬戰船押送維愛戰利品到特爾斐(羅馬紀元360年即前394年)之外,此外幾乎沒有任何記載提及拉丁戰船。
安提昂人的确用武裝船隻從事商業活動,因此,隻要有機會他們也會在海上劫掠一番。
提摩倫約于羅馬紀元415年即前339年捕獲的&ldquo蒂勒尼安海盜&rdquo&mdash&mdash波斯圖米烏斯大概也是一個安提昂人,但在那個時候安提昂人并沒有被算作海軍強國之一,如果是,就他們對羅馬的态度來說對羅馬絕不是什麼好消息。
羅馬紀元405年即前349年,凱爾特各部在拉丁土地上肆虐,同時一支希臘或是西西裡人的艦隊入侵,在拉丁海岸掠奪,可見當時羅馬海軍的威懾衰退,全無力量。
在接下來的一年(羅馬紀元406年即前348年),毫無疑問在這些嚴重事件影響下,促成羅馬和迦太基的腓尼基人代表本國及附屬盟友,締結了通商航海條約。
現存最古老的羅馬文獻有記載,雖然内容是希臘語。
在該條約中,羅馬人除了在必要情況下,不得在裡比亞海岸到以西的邦角(CapeBon)之間航行;另一方面,隻要西西裡還屬于迦太基領地,那他們就有和當地人一樣的自由貿易特權;在非洲和撒丁島,雖然定價需經迦太基民社的同意,但至少他們有處置自己的商品的權利。
似乎迦太基人已經獲得了自由貿易的特權,至少在羅馬,或說是在所有拉丁姆地區。
他們也承諾約束自己的行為,即使以後以敵對身份進攻拉丁姆的地區,也不會在該地駐紮,也就是說,他們的海盜行徑不會侵犯内地,也不在拉丁姆的土地上建造任何堡壘。
同一時期大概也是羅馬和塔蘭托之間的締約,所見文獻記載也大概說是在羅馬紀元472年即前282年。
羅馬人信守條約,不在拉金岬東部的海域航行,塔蘭托作為交換答應了什麼條件卻無從得知。
由于這個條約,羅馬人被完全排除在地中海東部之外。
羅馬的海防建設
這樣的境況不亞于在阿利亞河上的失敗,羅馬元老院似乎也如此認為,迦太基和塔蘭托之間的屈辱條約締結後不久,他們會用所有的能量來改善其低迷的海上地位。
最重要的沿海城鎮都有羅馬的殖民地,海皮爾基海港的殖民化可能屬于這一時期:沿西海岸,羅馬紀元415年即前339年的安提昂、羅馬紀元425年即前329年的塔拉齊納,羅馬紀元441年即前313年的于蓬提亞島,還有因為阿疊亞和基爾凱先前接受殖民者,所以盧杜裡和沃爾西領土内的重要拉丁姆港口,現在已經成為拉丁姆或自由民的殖民地;羅馬紀元459年即前295年,在奧隆克人地區,明圖納和西努埃撒境内設立殖民地;羅馬紀元481年即前273年,在盧卡尼亞設立帕埃斯圖姆和科撒;羅馬紀元471年即前283年前後,在亞得裡亞海、塞那加西和新卡斯特圖姆海岸設置殖民地以及羅馬紀元476年即前278年設立的阿裡米努姆;此外還有在皮羅斯戰争末期收為己用的布林迪西殖民地。
在這些地方多是自由民或海上殖民地[14],年輕人可以免于軍團服役,隻需防守海岸。
同時向下意大利的希臘人示好,除了他們的薩莫奈鄰居以外,特别是尼阿波利斯、雷古翁、洛克裡、圖裡和赫拉克勒亞的重要社區,允許他們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向陸軍申請支援部隊的豁免,就這樣羅馬在意大利海岸附近撒開的大網變得更加牢固了。
羅馬政治家的遠見卓識能讓他們的後代受用無窮,他們知道,如果不把海軍建立在令人信服的基礎上,那這些海岸防禦工事和海岸要塞也不能發揮他們的作用。
打敗安提昂後(羅馬紀元416年即前338年)羅馬人帶回了很多戰艦,為以後重建海軍奠定了基礎。
同時他們頒布了一條禁止安提昂人海上商業的法令[15],這些都是當時羅馬人覺得自己海上實力薄弱的證據,當時他們都隻能注重對沿海地區的占據。
此後,在羅馬紀元428年即前326年,意大利南部的希臘城市尼阿波利斯先接受羅馬的保護時交出軍艦作為支援,這樣以後的每個城市按照和約都有義務為羅馬提供戰艦作海戰用,這些船隻為羅馬艦隊的形成打開了新局面。
羅馬紀元433年即前321年,依市民大會贊成的特别提案任命了兩個艦隊的将領,這些海軍在薩莫奈戰争中曾圍攻過努凱裡亞。
後來泰奧弗拉斯托斯在他寫于羅馬紀元447年即前307年左右的《植物曆史》中提到還有二十五艘船的羅馬艦隊被派往科西嘉島完成了開設殖民地的卓越使命。
羅馬紀元406年即前348年意大利和西西裡島相關的條約保持不變,但羅馬人不僅被禁止在東部水域航行,就連以前允許的大西洋海域也被禁止,他們不得不與撒丁島和非洲的迦太基人保持貿易交往。
此外,很可能就此定居科西嘉島,當時隻有迦太基西西裡島屬地和迦太基本土仍然保持對他們商業開放。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随着羅馬沿海領土的擴張,迦太基作為海上霸主的危機感和嫉妒感逐漸增長。
迦太基迫使羅馬人承認這些禁令,并按條約把他們的航海範圍限制在地中海西部的狹窄空間,這一切也是為了避免掠奪他們的海岸并保護他們與西西裡島古老而重要的貿易關系。
羅馬人不得不屈服于這些條款,但他們并沒有停止努力拯救當時薄弱的航海業。
迦太基與羅馬分歧産生
所以在羅馬紀元487年即前267年,帶着這個想法,羅馬人做出了一個意義深遠的決定&mdash&mdash設立四個海軍将領統帥(quaestoresclassici):第一個駐紮在羅馬港口的奧斯提亞;第二個駐紮在卡萊斯,即當時羅馬下屬坎帕尼亞的首都,用于監管坎帕尼亞和大希臘的港口;第三個駐紮在阿裡米努姆,監督亞平甯山脈另一側的港口;第四個的分區沒有記載。
這些新常務官員的職責不在于各自獨立防守海岸而是需要他們聯合海防,并形成一支有作戰力的海軍。
羅馬元老院的目标明确:他們要恢複海上獨立,切斷塔蘭托的海上交通,在亞得裡亞海能對抗來自伊庇魯斯的艦隊,并且擺脫迦太基的海上霸權。
從上文說過的意大利戰争中,羅馬和迦太基的關系其實早已顯示出他們各有打算。
因為皮羅斯王,這兩大城曾被動達成最後一次的聯盟,可是,對同盟的冷漠和背信棄義,迦太基人早有占雷古翁和塔蘭托為己有的企圖以及戰争結束後羅馬人立即占領布林迪西的行為都清楚表明兩方利益已有巨大沖突。
羅馬與希臘海軍實力
羅馬自然想獲得希臘海權國家的支援來對抗迦太基。
他們與馬塞利亞久遠而密切的友好關系一直持續。
征服維愛後,由羅馬送往特爾斐的戰利品還被保存在馬塞利亞的國庫内。
凱爾特人占領羅馬之後,馬塞利亞的市财政廳帶頭為他們募捐款項用于救濟戰火後的城市。
作為回報,羅馬元老院給予了馬塞利亞商人諸多優惠條件,在羅馬廣場慶祝集會時,奉馬塞利亞人為座上賓,位于元老院議員所在的高壇旁邊。
還有兩個友好的通商條約:羅馬紀元448年即前306年羅馬和羅茲市締結的友好關系,還有不久後與伊庇魯斯海岸上一個相當大的商業城鎮阿波洛尼亞(Apollonia)締結的條約。
這些以及在皮羅斯戰争告終後羅馬與叙拉古關系緊密,對迦太基來說都充滿了危險。
羅馬的海事權力遠不能與他們陸上權力的發展速度并駕齊驅,意大利海上霸權的危機正在緊急關頭。
在陸路上,比賽勝負已經确定。
在羅馬社會主權下意大利第一次被統一成一個國家。
羅馬民社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樣的政治特權,以自己的意志代替所有其他意大利民社,換句話說,羅馬的這種統治權是與什麼樣的政治思想相關聯的,這些都沒有明确。
現在羅馬呈現出來的有發動戰争、締結條約和鑄造貨币的權利。
除此之外沒有一個意大利民社可以向任何外國宣戰,與它談判或鑄造流通貨币。
這就是說,每次通過羅馬人決議的宣戰和國家條約,對所有其他意大利民社都有約束力,羅馬的銀币在整個意大利合法流通。
羅馬的特權雖沒有進一步擴大,但現有的這些權力就已經包含很廣泛的統治權了。
羅馬公民權
意大利與羅馬民社的關系詳細來說其實有着巨大的不平等。
從一點上來看就可得知,除了羅馬的正式市民外,臣民被分成不同的三種階級。
首先是覆蓋人群最多、範圍最廣的一種,因為羅馬還保有城市聯邦的理念,而且迄今舊的領域因個人分得土地已擴大,使南部的埃特魯裡亞、凱雷和法勒裡,還有從赫尼克人那裡搶占的薩賓阿紐河地段以及以前沃爾西的大片領土,尤其是彭丁平原現在都變成了羅馬民衆的土地,為此這些地方多建立了新的市民行政區。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沃爾圖努斯河畔和卡普亞割讓出去的法勒納爾地區。
所有這些居住在羅馬以外地方的市民沒有自己的行政機構和組織,隻在指定的區域出現過市集點(foraConciliabula)。
被派往上面提到的沿海殖民地的市民也境遇相同,雖然他們在羅馬同樣擁有全部市民的權利,但他們的自治機構并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這樣的時期快要結束時,羅馬似乎開始給予同一民族、血緣相近的民族、最鄰近的非正式民社正式的市民權利。
這種情況大概最先發生在庫斯圖盧姆,随後在拉丁姆本部,其餘的非正式市民社團大概也如此。
直到這一時期末(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延伸至薩賓城鎮,也是因為當時大部分基本地拉丁化的成果,而且由于他們最後幾次戰争中極其忠誠,所以作為回報,在他們加入羅馬聯盟後保留了原屬于他們有限的自治權,從而羅馬的自治市制度也逐漸形成。
直到這個時期結束時,羅馬的正式市民權範圍已經向北擴展到凱雷附近,東到亞平甯山脈,南至塔拉齊那。
雖然在嚴格意義我們确實不能說這就是邊界,因為許多有着拉丁權利的聯邦城鎮,如提布爾、普雷内斯特、塞尼阿、諾爾巴、基爾克都在這些界限以内,還有許多城鎮如米圖納、西努薩、法勒尼地區、塞加利卡那城還在界限外。
羅馬的附屬民社
非正式公民(civessinesuffragio)除了選舉和被選舉權外,與正式市民具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他們的法律地位由羅馬議會的法令和羅馬執政官發布的規則來規定。
由羅馬執政官或者代表(praefecti)審理案件,他們都是每年被分派下去的。
其中情況好些的如卡普亞市,他們保留自治,可以繼續使用母語,并有征收人口普查收費的自己的官員。
較少權利的城市如凱雷是被剝奪自治權的,這種在所有臣屬形式中無疑是最受壓迫的。
然而,正如上面所說,在這段時間末期,那些已經拉丁化的民社都逐漸被授予正式市民的權利了。
拉丁人
在這些附屬分區中,最優越重要的一類就是拉丁民社了。
他們是由羅馬建立的拉丁殖民地,數量一直在上升,并且在同一性質的新殖民地設立時,他們依舊保持增長。
這些始于羅馬并且享受拉丁權利的新市民漸漸成為羅馬統治意大利的重要支持。
這些拉丁人決不是那些于雷吉爾湖畔和特利法農戰鬥過的人。
他們不是奧爾本聯盟的那些老成員&mdash&mdash自認為就算不比羅馬優越也和羅馬一樣不錯,還認為羅馬帝國是一個沉重的枷鎖,如同皮羅斯戰争開始時,普雷内斯特采取的非常嚴格的安全措施。
事實上舊的拉丁姆基本已消亡殆盡或并入羅馬,現在隻有少數幾個政治上獨立的民社,而這些名單中除了普内斯特和提布爾例以外,也沒有值得談論的了。
共和國後期的拉丁姆幾乎全由一開始就信服歸附羅馬的城鎮組成。
他們身處語言不同特點各異的地區中,依戀着有着同語言、同法律、同風俗的羅馬民社。
作為周邊小國君主,他們需要依靠羅馬才能得以生存,就像前哨是一定需要依靠主力軍的。
最後,由于羅馬公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優勢,他們從與羅馬人平等的權利中獲得了雖然有限但非常可觀的收益,例如羅馬通常分配給他們一部分領地單獨使用,讓他們享受與羅馬市民一樣的國家土地租賃權。
不過一種危險也同時産生,成為羅馬人的威脅。
羅馬共和國時期的維努西亞銘文以及貝内文托銘文最近重見天日,上面記載了維努西亞像羅馬一樣擁有自己的平民和執政官,以及在漢尼拔戰争期間貝内文托的最高行政官也是執政官。
兩種社區都是享有古老權利的新拉丁殖民地:羅馬紀元5世紀中期發生的戰争曾讓他們騷動不安。
這些所謂的拉丁人都是由羅馬市民轉化而來,他們自覺享有相同的權利,對當時較低的聯邦權利不滿,要力求全面的公平。
因此,元老院曾努力遏制這些拉丁社區的權利和特權,不管他們對羅馬有多麼重要都盡可能轉換他們從盟友到臣屬的角色,隻要不打破他們和意大利非拉丁社區之間的界限即可。
至此,我們已經描述了拉丁社區廢除聯盟以及他們先前完全平等的權利,最終失去了屬于他們最重要的政治特權的過程。
在完全征服意大利時,羅馬人采取了進一步措施,開始對此前尚未涉及的拉丁個人權利加以限制,尤其是自由定居遷移的重要權利。
在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建立的阿裡米努姆公社和以後的所有公社所占的優勢局限于個人私權方面,如買賣、交換和遺産繼承,他們與羅馬市民享受的權利相同。
大概在同時,完全自由遷移的權利在拉丁社區中建立,從而落實到每個公民的市民權被承認。
對以後設立的拉丁殖民城市,羅馬要求須有本地最高職務的公民的民權來換取羅馬的公民權。
羅馬地位發生根本的變化後,羅馬開始謹慎地授予它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