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針對這些情況,設立了一些制度。
就這樣,羅馬人在司法行政中,一步一步地脫離了原有道德準則。
宗教&mdash&mdash新的諸神
這一時期,我們無法追溯羅馬宗教思想的進步。
通常,他們對于祖先的信仰是簡單純粹的,這種信仰不同于迷信或不信。
把一切塵世的東西精神化,這是當時廣為接受的觀念,也是羅馬宗教的基石。
&ldquo銀神&rdquo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大概在羅馬紀元485年即前269年,銀作為貨币使用之後,這個神就産生了,而且自然而然就成了&ldquo銅神&rdquo(Aesculanus)的兒子。
羅馬與其他國家的關系與以前一樣,但值得一提的是,希臘對羅馬的影響與日俱增。
就在此時,在羅馬供奉希臘諸神的廟宇日益增多。
最古老的廟宇是卡斯托耳和波盧克斯[4]神廟,創建于羅馬紀元209年即前545年7月15日,因為雷吉路斯湖戰役的誓約。
這個神廟與神話故事有關:相傳羅馬軍隊裡有兩個身材高大、長相俊美的青年,在戰場奮戰,戰争結束之後,他們立即牽着大汗淋漓的戰馬去羅馬廣場旁的盧土娜泉飲水,同時報告戰争勝利的消息。
這個故事完全不同于羅馬以往的神話故事。
它是根據狄俄斯庫裡的故事編造的,甚至連細節都極為相似&mdash&mdash狄歐斯庫爾神出現于百年之前克羅托内和羅克裡斯人交戰于薩格拉斯河之時。
羅馬的神話故事還參照了特爾斐阿波羅神廟的事迹,就像所有受希臘文化影響的民族一樣,在取得勝利之後都會把戰利品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靈,比如,攻占了維愛(羅馬紀元360年即前394年),而且還為神靈在城中修建了一座廟(羅馬紀元323年即前431年,于羅馬紀元401年即前353年重建)。
那一時期快要接近尾聲的時候,阿芙羅狄忒神[5](羅馬紀元459年即前295年)也受到了這種待遇,不可思議的是,她被視為古老的羅馬園藝女神維納斯。
在伯羅奔尼撒的埃庇達羅斯強烈請求之下,阿斯克拉皮奧斯又叫埃斯庫拉皮烏斯也被引進羅馬(羅馬紀元463年即前291年)。
在羅馬突發危難時,也不乏抱怨,抱怨外來迷信的入侵,大概是指埃特魯斯坎人的占蔔術(羅馬紀元326年即前428年),但在這個時候,警察會介入處理。
另一方面,埃特魯斯坎人整個民族停滞不前、懶惰、坐吃山空,政治上腐敗不堪,毫無作為,貴族壟斷神學,愚蠢的宿命論、野蠻荒唐的神秘論、占蔔和乞丐預言逐漸在發展,一直發展到我們不可忽視的程度。
祭司制度
據我們所知,祭司制度并沒有發生重大的改變。
大概羅馬紀元465年即前289年的時候,比較嚴苛的法令當數收取程序費來支付公共的祭祀費用,可見國家在宗教方面的預算在增加,神靈和廟宇的增加勢必會産生這樣的結果。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階級矛盾導緻祭司勢力擴大,并且他們還有權取消政治活動。
這樣的結果便是,動搖了人們的信念,祭司對一些公共事務産生不良影響。
兵制 士兵團 防衛營 騎兵 軍官 軍紀 士兵訓練營 士兵團的軍事觀
這一時期,兵制進行了徹底的改革。
原始的希臘意大利民族軍事組織,與荷馬時期有點相似,也是基于選擇出類拔萃的勇士,為馬背上作戰做準備,組成一支特殊的先鋒隊。
在以後的帝王時期,兵制被軍團所取代。
軍團是比較古老的多裡安重裝士兵密集方陣,通常由八列隊伍組成。
随後,密集方陣就承擔了戰事的主要壓力,而騎兵則分布兩翼,實戰情況決定是馬背上作戰還是地面上作戰。
此時,騎兵多用作後備部隊。
大概同一時期,馬其頓和意大利也在此基礎上發展出密集方陣。
馬其頓的方陣更密更深,意大利的方陣比較分散,規模更龐大。
首先,就把8400人的古老大軍團劃分成兩個4200人的小軍團,舊時的多利斯形式的方陣完全是以用劍和近戰為主要作戰方式,而且尤其習慣長矛作戰。
作戰時,投射武器一般占據次要地位。
在意大利的方陣中,第三分隊使用的是有推進力的長矛,第一和第二分隊配置的是意大利特有的最新投射武器&mdash&mdash短矛,一根方形或圓形的木頭,約1.4米長,有三角形或四邊形的鐵尖。
短矛最開始可能是發明來保衛營地,但後來在前線發揮巨大作用。
在前進到距敵軍10至20步遠的時候,把它們投向敵軍。
同時,方陣作戰時,長刀的作用遠遠超過短刀,因為,短刀的投射是為長刀的攻擊做準備。
除此之外,方陣就像一把強有力的長矛,一遇到敵人就要立馬殺過去。
在意大利的軍團中,方陣中劃分出了非常小的部隊,他們在戰争過程中團結一緻,密不可分,但其實在戰術上卻是互相分離的。
不僅僅是我們所提到過的均分兩半,勢均力敵,而是再往下細分,深度上分為三隊:前衛(hastati)、中軍(pricipe)、殿後(triarii)。
每一隊深度适宜,基本上都是四層。
隊列正前面都會安排10連(manipuli)把它與前面的部隊分隔開。
這樣一來,兩隊之間、兩連之間都會有明顯的間隔。
這是對個人主義的發展,戰術上減少作戰力量的投入,集體作戰不被鼓勵,個人作戰就凸顯出來。
從前文所提及的戰争以近戰和長刀作戰為主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營地的駐紮也經曆了獨特的發展。
軍隊駐紮營地,就算隻駐一晚,也必須得有正規的圍牆,再把它改造成一個防守要塞。
另一方面,騎兵沒有發生多大變化,之前它在方陣中處于次要地位,現在在分連部隊中仍然如此。
軍隊的軍官任用制度大體上也沒有發生改變,隻是掌管正規軍的兩大軍團司令官數量與戰時司令官一樣,也與現在管理整個軍隊的長官數量相同,參謀官的人數翻了倍。
也正是這一時期,軍官等級之間有了明顯界限:持長刀的普通士兵要想成為連長,需要從底層開始,一級一級往上升,成為高級連長。
軍團司令官是整個軍團的最高長官,每個軍團有六個,他們沒有常規的升遷,通常是從上層社會中直接任命。
這一點具有重大意義,因為之前級别較低的軍官和參謀官都由将軍任命,非常不正式。
在羅馬紀元392年即前362年之後,一些參謀官則由公民選舉,舊時嚴明的軍紀沒有發生改變。
仍然如以前一樣,将軍掌握着軍營的生殺大權,可鞭打普通士兵和參謀官。
不僅一般的罪犯會受到此種懲罰,當軍官沒有完成他所接到的命令,或者當部隊被敵軍突襲時臨陣脫逃也會受到同樣的懲罰。
另一方面,以前的方陣是人數的堆積,就連一些毫無經驗的人也可以加入部隊,但新的軍事組織必須要經過更加嚴格,更長期的軍事訓練。
也并沒有因此而出現特殊的社會階層&mdash&mdash軍人階級,軍人身份仍然像以前一樣作為公民軍隊保留着,根據财産劃分等級,根據服役時長安置他們。
現在羅馬的新兵加入輕武裝&ldquo散兵&rdquo(rorarii),先在陣線外用投石器作戰,然後一步一步升職,直到升到中軍,最後服役時長夠久,經驗豐富,就有可能進入殿後部隊。
殿後部隊人數最少,但是被評為全軍的楷模,精神鼓舞全軍。
嚴謹的軍事組織成為了羅馬公社政治上占優勢的主要原因。
優良的軍事組織仰仗三大軍事原則:保留後備軍,遠攻和近戰相結合,防守和進攻并重。
早期的騎兵制度已經具有後備軍的雛形,隻是在現階段得到全面的發展,比如軍隊分為三部分,精銳的經驗豐富的部隊作為後備軍,在最後一刻給敵軍緻命的一擊。
在這之前,希臘的方陣已接受近戰的訓練,配有弓箭和輕投擲器的東方騎兵,受過遠攻的訓練。
羅馬重标槍和長刀,二者類似于近代戰事中刺刀和步槍的效果。
标槍的使用為長刀作戰做好了準備,就像步槍的發射為刺刀開路。
最後,羅馬人優良的紮營技術對他們的防守與進攻的結合帶來了極大的好處,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迎戰,如若迎戰,他們隻需在營地堡壘的庇佑下作戰。
在羅馬流傳着這樣一句話:羅馬人安坐着就能取勝。
分連隊形制的起源
這種新式軍事組織,主要是由羅馬人或者說意大利人改造并發揚了古希臘的方陣戰術而來,這是毋庸置疑的。
在希臘後期,從一些戰略家的戰略中可見後備軍和小組織個人主義的雛形,其中尤其屬色諾芬(Xenophon)最為突出。
他們意識到了舊體制的不足,但卻無力改變。
在皮羅斯戰争中分連隊形制得到了充分的發展,但它于何時何種情況下起源,是迅猛發展還是循序漸進,我們都無從考證。
羅馬人所碰到的第一個戰術體制完全不同于古意希式體制,那是凱爾特的長刀方陣。
分隊之間的間隔和連與連前方的分割也有抵抗敵軍之意,他們做出抵抗,那也隻是危險的突擊。
馬庫斯·弗裡烏斯·卡米盧斯是高盧時代最聞名的羅馬将軍,他的事迹與我們前文提及的相吻合,很多分散的記載表明了他對羅馬軍制的改革。
更多關于薩莫奈戰争和皮羅斯的記載無法得到公認也不能根據時間編排。
薩莫奈戰役對羅馬軍隊獨立發展具有持久影響,亞曆山大鍛煉出來的第一批領軍人物也勢必會對羅馬軍事體制與戰術特點帶來非同凡響的意義。
國民經濟 農民 農業
在國民經濟方面,農業一直是羅馬公社和新意大利國家的社會和政治基礎。
常規集會和軍隊都由羅馬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