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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宗教、兵制、經濟、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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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的一個平台,這些座位最初是為馬西利亞人提供,後來專門給希臘名人坐。

    随後幾個世紀的文獻記載開始出現羅馬的名人帶有希臘人的姓氏,比如菲利普斯、費羅、索福斯、海薩斯,或者羅馬人在書寫形式上的稍作變更。

    希臘的習俗發展得越來越迅猛:比如在死者的墓碑上撰刻銘文并不是意大利的習俗&mdash&mdash羅馬紀元456年即前298年魯基烏斯·西庇阿是我們發現的最古老的墓志銘,這種在公衆場合立一塊碑而沒有任何的文字陳述逝者的光榮事迹的習俗并非意大利人所有。

     改革家阿皮烏斯·克勞迪亞斯開創了這種體制。

    他造了一個銅盾牌,并在盾牌上刻上先人圖形和悼詞,懸挂在貝洛那新廟宇内。

    把棕榈樹的樹枝分給參賽選手這個習俗是在羅馬紀元461年即前293年羅馬國慶節的時候引進的。

    其中影響最大的要算希臘餐桌習俗了。

    通常羅馬人吃飯的時候都是坐在凳子上,但現在卻改為斜靠在沙發上,午飯時間也從正午推遲到了下午的兩點到三點,這個時間根據的是我們的計時方法。

    達官顯貴的宴會,通常會從在場的來賓中通過擲骰子的方法挑選一位,由他決定喝酒的規則:喝什麼酒,怎樣喝,何時喝。

    賓客還要輪流挨個唱贊歌,在羅馬唱的不是宴享歌,而是贊美祖先的歌。

    所有的這些習俗都不是羅馬原創的,而是在很早期的時候從希臘引進的,因為在加圖時期的時候,這些習俗就很常見了,隻是一度被禁止,然後這一時期又開始盛行,我們就把傳入時期歸結到這一時期。

    另外一個有代表性的特色是被譽為&ldquo希臘大智大勇者&rdquo的雕像屹立在羅馬廣場,這是在薩莫奈時期奉德爾斐阿波羅之命修建的。

    很明顯,畢達哥拉斯和阿基比德斯被選中,是因為受了西西裡島人和坎帕尼亞人的影響,阿基比德斯被視為救世主和西部希臘人的心中的&ldquo漢尼拔&rdquo。

    羅馬紀元5世紀時期,希臘文化在羅馬上層人中的普及程度可以從羅馬委派使臣去塔蘭托事件中看出來,雖然使臣說的不是一口純正的希臘語,但是可以非常流利而且完全不需要翻譯。

    從羅馬紀元5世紀開始,從事國家事務的羅馬年輕人,幾乎都得掌握世界通用的語言或者與之打交道的國家的語言。

     因此,希臘的文化知識獲得迅猛發展,其速度可以與羅馬征服世界的速度相媲美。

    勢力稍次的民族,比如薩莫奈人、凱爾特人、埃特魯裡亞人等,既喪失了内部的活力,也受到了外部的限制。

     羅馬和羅馬人 兩大民族都達到發展的頂峰,在矛盾沖突和友好往來中相互融合,同時,他們的差異性也暴露無遺。

    意大利人尤其是羅馬人,他們性格中的完全的個人主義與希臘人的多樣性、重氏親、重地域性以及個人性形成鮮明的對比。

    從共和國的建立到征服羅馬是羅馬史上最繁榮昌盛的時期。

    這一時期為羅馬的内部外部都打下了基礎,讓意大利成為一體,也為民族法和民族史奠定了基礎。

    這一時期出現分連制、标槍,修建道路、水渠,完善土地财産和貨币體制,澆鑄卡皮托爾的母狼,設計菲柯羅的裝飾盒。

    為這些宏偉的建築出策出力的人卻沒有留下任何痕迹,就淹沒在曆史的長河中。

    意大利民族與羅馬人完全融合,就像羅馬市民與羅馬公社的融合,絲毫沒有障礙。

    無論是聲名顯赫之人,還是微不足道的無名鼠輩,一旦進入棺材都不分貴賤,羅馬的史冊也是這樣,不管是政壇巨人還是小貴族的後代,都不加區分地一律記入史冊。

    這一時期的資料,我們能收集到的不多,比較有代表性的要算是關于羅馬紀元456年即前298年的執政官之一盧修斯·科爾内利烏斯·西庇阿的記載,他還在三年後參加了森提農的重要戰役。

    薩莫奈首領的石棺是多裡斯風格的,非常美麗,在八十年前還封存着,石棺上刻着這樣的墓志銘: 科内利烏斯·盧基烏斯&mdash&mdash西庇阿·巴巴圖斯 元老葛内沃之子,有勇有謀,外形出衆,品德高尚,集執政官、審查官、工程師于一身,在薩姆尼烏姆戰役中,攻占陶拉西亞和西紹拿,戰勝盧卡尼亞,也将人質帶走。

     很多羅馬共和國的重要人物和政界要領以及軍事将領,都有高貴的出身,俊朗的外表,有勇有謀,但是對他們也沒有更多的記載。

    科爾涅利氏、法比氏、帕比裡氏等等,我們找不到關于他們的任何詳細的資料,也并不能都歸咎于曆史的記載失誤。

    人們覺得元老應該不分好壞,也無須加以區别。

    市民沒必要也根本沒想要通過炫耀銀盤、希臘文化或者與衆不同的聰明才智來顯示自己高人一等。

    炫耀銀盤或希臘文化會被審查官懲罰,炫耀聰明才智也并非他們的追求。

    這一時期的羅馬沒有個人主義,大家都不分貴賤,每個人都活得像國王。

     阿皮烏斯·克勞迪亞斯 毋庸置疑,在這個時候,希臘的個人主義的發展已經随着體制的完善越來越明顯,天才以及他們表現出來的力量都展現出了那個時代的發展趨勢。

    可以印證這一點的,我們能舉出一個人物,他是思想進步的化身。

    阿皮烏斯·克勞迪亞斯(在羅馬紀元442年即前312年是審查官,羅馬紀元447年即前307年到羅馬紀元458年即前296年是執政官),是十大執政官之一的曾孫。

    他出身舊貴族,并以自己的祖先感到自豪,但他改變了限制自由奴隸的擁有者在國家中的特權這一體制,并且還打破了舊的金融體制。

    從他開始,羅馬的水渠、道路、法制、雄辯術、詩歌、語法都有了發展。

    訴訟法的出版,演講和對畢達哥拉斯名言的記載,甚至對正字法的革新,這些都歸功于他。

    我們也許不能把他完全劃分到民主派或者以曼尼烏斯·庫裡烏斯為代表的民主派的對立黨派。

    相反,他集古今君王的精神于一身&mdash&mdash塔昆氏和恺撒大帝的精神,他把這兩位的精神與五百年前缺乏出類拔萃的行為與普通人相聯系。

    隻要積極參與政壇,不管是他的官方行為還是他離職後的個人舉止,都像雅典人一樣剛毅霸氣。

    直到他退出政治舞台,雙目失明,在關鍵時刻,他好像從墳墓裡出來一樣,重返政壇,戰勝元老院的首領皮羅斯,第一次正式莊嚴地宣布羅馬對意大利的完全統治。

    這位天才生不逢時,衆神也因為他過早展現出聰明才智而懲罰他雙目失明。

    統治羅馬或者是讓羅馬統治意大利的并不是個人的天賦,而是一種從元老院傳下來的根深蒂固的政治觀念。

     元老院的後代陪他們父輩去參加會議,在大廳門口聽到高談闊論,名言警句,他們躊躇滿志,并憧憬将來某個時刻自己也能進入元老院。

    偉大的成就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潛移默化中,這種政治觀念已經傳到了下一代,就像涅墨西斯緊跟奈刻[6]女神之後一樣,羅馬共和國的發展并不依賴某一個人,某個士兵或某個将軍。

    在他們嚴格的道德制約下,人性的個性特點根本無法展現。

    羅馬達到了古代任何國家都未曾達到過的鼎盛,但是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缺少了多樣性,失去了希臘生活中的自由閑适。

     *** [1]按前人的觀點,最早期的三連夜警官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最開始國家不會安排奇數官員團(《迄至恺撒的編年史》,第15頁,注釋2)。

    還有一種比較可信的說法,在羅馬紀元465年即前289年才有這個官種(李維《羅馬史》)但這個說法仍需考究。

    還有一種可疑的推論,歪曲曆史的利奇紐斯·馬克爾在羅馬紀元450年即前304年以前已經提到此事,應該直接摒棄。

    可以确定的是,起初三連夜警官由高級長官推舉,後來其他低級長官也是這樣。

    帕庇爾的公民投票把推舉他們的權力移交給了民社(費斯圖斯,見《押款》,第344頁)。

    這部法律的頒布,是在外交督辦之後,或者最早可以追溯到羅馬紀元6世紀中葉,因為他稱長官為&ldquo公民中斷狀的人&rdquo。

    也有人認為,三連夜警官屬于最古時期,實為不确,因為最古的國家制度沒有奇數的長官團。

     [2]人們習慣誇獎羅馬民族在司法方面的特權,也把羅馬的法律視為上帝賜予的禮物。

    不過這也可能是他們在為自己的不完善的法律體制辯解。

    羅馬刑法的不穩定也顯示了當時思想的不成熟,困擾了想法比較簡單的人,思想成熟的民族才會有比較完善的法律。

    除了政治環境,羅馬的司法和訴訟法主要有兩個特點:第一,即原告和被告必須拿出證據反駁異議;第二,羅馬執行一套固定的法律,并且法律是與實際情況相結合。

    之前的法律與現實結合得并不密切,而現在的法律則改善了這一弊端,盡可能與實際相結合,盡可能滿足人民。

    一方面将法律固定下來,另一方面又根據時代需求做出相應的調整。

     [3]這種推論是根據李維關于安提昂殖民地的記錄得出的,此殖民地在建立之後20年又進行了重組。

    有證據表朋羅馬人強迫奧斯提亞居民到羅馬去解決訴訟案,但在像安提昂和賽那的這些地方卻不能這樣執行。

     [4]希臘神話中波呂丢刻斯,羅馬神話中稱為波盧克斯,與卡斯托耳為宙斯的雙生子。

     [5]通常認為維納斯先出現,後來才有阿芙羅狄忒神。

     [6]奈刻女神是希臘神話故事裡的勝利女神,涅墨西斯是掌控災禍與福祉的女神。

    過分幸福的人,女神會帶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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