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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信仰及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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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為了永遠紀念這一歡樂時刻,上層階級組織了一系列社團,成員輪流互相款待,這一做法似乎大大促進了朋黨派系的形成。

     随着開比爾教獲得認可,東方人的宗教崇拜在羅馬正式占有一席之地。

    盡管政府仍嚴格要求閹割後的新神祭司應當始終為凱爾特人,正如過去我們所稱呼的那樣,但羅馬公民不可投身這項虔誠的宗教職業。

    大地之母的祭祀活動場面極其盛大,她的祭司身穿東方服飾,由閹人祭司首領領頭,伴着外邦的笛鼓所奏之樂列隊沿街遊行,挨家挨戶乞讨。

    整場祭祀活動既愉悅感官,又簡樸靜心,一定對民衆的情感和觀念産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

     神祭祀 這種影響暴露得太快,令人擔憂。

    多年以後(羅馬紀元568年即公元前186年),古羅馬統治階級開始接觸一些極為駭人的宗教儀式。

    為了紀念酒神,人們開始在夜間舉行一種神秘的宗教儀式,這種儀式最早由一位古希臘祭司引進,随即像瘟疫一般擴散開來,立刻傳到了羅馬并傳遍意大利。

    其所到之處,妻離子散、窮兇極惡的犯罪事件頻發、社會空前淫亂,人們甚至僞造遺囑、下毒殺人。

    7000多人因此而受到處罰,其中大多數人慘被處死,統治階級考慮到将來社會的發展,于是頒布了嚴峻的法令。

    但這些法規并未能抑制這一勢頭,六年後(羅馬紀元574年即公元前180年),治安法官也開始抱怨,即便又有3000餘人因此而被判刑,但這些罪行似乎永遠看不到盡頭。

     抵制措施 這些宗教儀式形式荒誕,阻礙了羅馬共和國的發展,因此,所有理性的人都對其進行譴責。

    對于這種迷信觀念,笃信舊時教義的信徒和希臘文化的堅定擁護者一同嬉笑怒罵。

    因此,加圖曾這樣命令其管家:&ldquo除可在家中爐竈旁和祭典時的路邊祭壇祭祀以外,若主人并不知情或并沒發出命令,管家不可進行祭祀,也不允許他人代其祭祀,更不可向腸蔔師[5](haruspex)、卦師和迦勒底人詢問神的旨意。

    &rdquo他的言論衍生出一個衆所周知的問題:若祭司遇到自己的同行,他該如何忍住不笑?這一問題最開始僅适用于埃特魯斯坎的腸蔔師,而與之大為相似的是,恩尼烏斯[6]運用真正的歐裡庇得斯[7]悲劇式風格,抨擊了行乞的占蔔者和他們的信徒: Sedsuperstitiosivatesimpudentesquearioli,Autinertesautinsaniautquibusegestasimperat,Quisibisemitamnonsapiunt,alterimonstrantviam,Quibusdivitiaspollicentur,abeisdrachumamipsipetunt. 無論是一味迷信的祭司,還是卑鄙無恥的小人, 無論是傻子、懶漢還是忍饑挨餓的可憐人, 他們自告奮勇給出指引,其實本身一無所知, 他們嘴上嚷着送人珠寶,實際卻是向他人讨要錢财。

     但在這樣的時代,理性從一開始就注定敗給非理性。

    毫無疑問,政府必然加以幹涉,治安官必将懲處甚至驅逐那些借神的名義行騙的人,任何外來宗教,若未得到特别許可一律遭到禁止。

    到了羅馬紀元512年即公元前242年,普林斯特甚至公開禁止人們相對尋常的求簽問蔔活動,正如上述所說,參加古羅馬酒神節的人也受到了嚴格查辦。

    但是,人的思想一旦完全改變,任何上級的命令都無法将其糾正。

    而究竟政府不得不或至少做出了某種讓步,前文已清楚說明。

    在羅馬人的傳統當中,如遇特定突發情況,他們便會向埃特魯斯坎的智者問詢,政府也采取了相應措施,古老的埃特魯斯坎傳說才得以在貴族家庭間世代流傳,人們得以秘密祭祀德墨忒爾,該神并非邪惡放蕩,卻隻有婦女才可祭祀。

    早期,羅馬曾從他國引進一些純樸并相對無關緊要的宗教儀式,其中便可能包含這類傳統。

    衆神之母的祭祀活動受到認可,這在人們看來是一種不祥的征兆,足見政府在面對新的迷信觀念時的無力之感,甚至也暴露了政府自身的迷信程度。

    同樣,政府隻有在後期甚至意外得到某些信息時,才會幹涉酒神節一類的活動,這其中除了不可原諒的疏忽以外,甚至還暴露了更為嚴重的問題。

     加圖家族的簡樸生活 這張圖片流傳至今,講述了老加圖的一生,也向我們展現了在當時尊重羅馬公民這一思想的影響下,羅馬人所推崇的個人生活方式。

    雖然加圖活躍在政治、法律、寫作和商業投機領域,但家庭仍是他生活的重心。

    在他看來,成為一位好丈夫比做個有威望的元老更為重要。

    為此,他制定了嚴格的家規:奴仆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家,也不得向陌生人透露家中之事。

    人們不可濫施更為嚴酷的刑罰,隻有在完成類似司法的程序之後,他們才可宣判并執行這類刑罰。

    加圖曾聽聞,一位奴隸沒有主人的命令擅自購買,最終因此事自缢,這足見治罪之嚴苛。

     至于輕微罪行,如奴隸在侍候進餐時犯錯,通常主人會在飯後親手用皮條鞭笞他們以示懲罰。

    加圖對待妻子和自己孩子也是如此嚴厲,隻是懲罰方式不同,因為在他看來,用懲罰奴隸的方式對待妻子或者成年孩子是不道德的。

    至于擇妻,他反對金錢婚姻,主張男性應當尋找出身良好的女性,而自己到了老年卻娶了一位窮苦門客的女兒。

    此外,對待丈夫節欲這一問題,他所持觀點與奴隸制國家盛行的觀點一緻,并且自始至終簡單認為妻子是無法避免的罪惡。

    他在作品中不斷咒罵那些喋喋不休、酷愛裝飾并難以約束的女性,認為&ldquo所有女性都驕縱,令人讨厭&rdquo,并且&ldquo一旦男人擺脫了女人,我們的生活将接近神的旨意&rdquo。

     另一方面,撫養婚内所生孩子不僅是他心中牽挂,更事關他的名譽。

    在他看來,妻子完全是為了孩子而存在的。

    平日孩子交由妻子親自喂養,若妻子允許女奴給其孩子喂奶,那麼她也會用自己的乳汁喂養她們的孩子,以此作為回報。

    雖然這類事迹很少,但還是不難發現,人們企圖用人之常情維系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如同為母親的心情或養兄弟之間的情誼,努力緩和奴隸制度中存在的矛盾。

    任何時候隻要情況允許,這位老将軍一定會親自到場,看着奴仆給孩子洗澡并用襁褓包裹他們。

    看着襁褓裡孩子天真無邪的模樣,他那滿懷關切的目光透着一絲敬意。

    他向我們保證:面對他的兒女,他會十分小心自己言行,如同對待維斯塔聖女一般,惟恐說出一句失禮的話,并且他從不在兒女面前擁抱他們的母親,除非妻子在暴風雨來臨時受到了驚吓。

     他參與了各種各樣的活動,在許多方面受人尊敬,教育孩子也許是其中最為人稱道的一項。

    這位老戰士信奉臉頰紅潤的男孩比面色蒼白的男孩強得多,于是他親自帶兒子進行各種運動,教他摔跤、騎馬、遊泳、拳擊并耐熱受凍。

    但他理所當然地認為,過去羅馬人民僅僅做個優秀的農民或戰士便足夠了,而那個時代早已過去。

    同時他認為,若他的孩子将來得知曾經尊敬的那位批評懲罰自己的老師隻不過是個奴隸,這将對他的心靈産生惡劣的影響。

    因此,他身體力行,教孩子羅馬人常常學習的讀寫知識以及本國法律。

    甚至到了暮年,他仍努力學習古希臘文化概況,從而用本國語言将他認為那一文化中對羅馬人有益的部分傳授給孩子。

    最初他的一切作品都是寫給自己孩子的,為了方便孩子閱讀,他在著書時特意用了大号字體,十分醒目。

    日常生活當中,他十分樸素節儉,甚至因為過分節儉而禁止一切奢華享樂:一個奴隸的身價不得超過1500第納爾(即65英鎊),一條裙子的價錢不得超過100第納裡(即4英鎊6先令)。

    人們在他家看不到一塊地毯,四面牆壁也長期不見粉刷。

    平日裡,他和奴仆吃着一樣的飯菜,不允許一餐開支超過30阿斯(即6先令)。

    而到了戰時,每頓飯甚至連酒都不能喝,他隻能喝水,或根據當時情形喝摻了醋的水。

    另一方面,他不反對款待賓客,也喜歡與城裡的客人和鄉間附近地主來往。

    一同吃飯時,他便坐在一旁分享自己的各種經曆,随機應變,對答如流,深受大家喜愛。

    他也很樂意玩擲骰遊戲、把酒言歡。

    因此在他的農業著作中,我們還能發現一張驗方,可用于治療傷食和醉酒症狀。

     到了晚年,他依然堅持運動。

    他認為每時每刻都不該浪費,而應當用來做有意義的事,并且習慣每晚都在心裡回顧白天的見聞以及自己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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