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公地委員會
提比略·格拉古死了,但是他的兩個工作&mdash&mdash分地和革命&mdash&mdash還在持續。
在面對饑餓的農業無産階級時,元老院可能采取謀殺,但他們無法還使用謀殺的方式去廢除塞穆普羅尼烏斯土地法。
在激烈的黨派之争中,這項法律不僅沒有動搖,反而更加根深蒂固。
以昆圖斯·梅特路斯(當時的審查官)和普布利烏斯·斯卡埃沃拉為首的、對改革持友好态度的貴族黨派,與并不反對改革的埃米利亞努斯一派一起,逐漸在元老院占有優勢。
元老院明确命令三委員開始工作。
根據塞穆普羅尼烏斯法,三委員應每年由公民推舉,這條命令可能得到實行,不過由于他們工作的性質,每年當選的都是同樣幾個人,隻有一個地方的委員死後,職位空缺,才會進行新的選舉。
因此提比略·格拉古的弟弟蓋烏斯的嶽父普布利烏斯·克拉蘇斯·穆奇安努斯被任命代替他的職位,羅馬紀元624年即前130年穆奇安努斯陣亡[1],阿皮烏斯·克勞狄烏斯也死了,分配土地的任務就交由年輕的蓋烏斯·格拉古以及行動黨最活躍的兩個成員馬庫斯·福爾維烏斯和蓋烏斯·派皮裡烏斯·卡波掌管。
這兩人的姓名就保證了公地的征收及分配工作進行得非常熱烈,事實上,這方面的證據确實很多。
早在羅馬紀元622年即前132年,當時的執政官也就是主持追查提比略·格拉古同黨的普布利烏斯·波皮裡烏斯就讓人在一個公共紀念碑上刻下了如下句子,他&ldquo是第一個把羊群逐出耕地,讓農民填充其内&rdquo的人,并且這種分地的做法還一直推廣到整個意大利。
結果,在原有的民社内,農莊的數目不斷增多,這也正是塞穆普羅尼烏斯法的目的所在,即不需要建立新的民社,僅在原有民社的基礎上,擴大農民階級的數量。
羅馬的量地方法有很多都可以追溯到格拉古分配土地時期,這也證明了當時分地的深遠程度和綜合效果。
比如,界石安放在什麼位置能夠預防将來的錯誤,就首創于格拉古時代的分地和測量人員。
不過最清晰的數據還是來自于公民戶籍上的數目。
羅馬紀元622年即前132年進行、羅馬紀元623年即前131年發布的人口普查表明,能服兵役的人數有三十一萬九千人,六年後(羅馬紀元629年即前125年)人數增加到三十五萬九千[2],也就是說,增加了四萬人,而之前每年的人數都在下降。
毫無疑問,這全部來自于分配委員為羅馬人所做的功勞。
意大利的農莊是否以同樣的比例增加是個問題,但無論如何,他們所作的貢獻已經為意大利人帶來了有益的後果,雖然這種做法侵犯了不同階層人們的利益和權利。
分地委員都由最堅決的人士組成,絕對獨斷專行,做事不顧一切,甚至會引起騷亂。
他們發出公告,要求每一位人士都盡其所能給出關于公地範圍的信息。
他們按照舊的土地登記冊辦事,毫不留情,占有公地者,不論新舊,一概收回,即使是真正的私有财産,如果占有人無法出具足夠的證據,也一起沒收。
盡管人們怨聲載道,而且大都确有根據,元老院還是堅持讓分地委員們繼續自己的工作。
很明顯,要徹底解決公地問題,不依靠這種方式根本無法進行。
西庇阿·埃米利亞努斯暫停分地工作
這種默許有一定的底限,意大利的公地并不全都掌握在羅馬公民手中。
根據公民及元老院的法令,還有一部分土地分給了一些特殊同盟民社,供其單獨使用。
此外,拉丁人民也占有一部分。
不管有沒有經過同意,最終,分配委員開始對這些土地動手。
要收回非公民手中的土地無疑是法律允許的,即便是根據元老院或者公民法令分配給意大利民社的土地(因為分給他們土地并不意味着國家放棄權利),而且從各個方面看,分給民社的土地和分給私人的土地一樣,都可以予以收回。
這些同盟及屬國人民抱怨說羅馬不遵守現行條約。
羅馬人民的權益受到分地委員侵害時發出的抱怨政府可以置若罔聞,對于同盟的抱怨就不能同樣對待了。
從法律上看,屬國人民的抱怨并不比本國人民的抱怨更有理,但後者屬于本國人民的私人利益,而有關拉丁人的土地,卻引發了另外一個問題:這些同盟國在軍事上的地位非常重要,而且由于羅馬在法律上和實際上已經嚴重傷害了他們的物質利益,因而與羅馬日漸疏離,現在又在土地方面得罪他們,這在政治上是否合适?這個問題取決于中間派的意見,因為這個黨派在格拉古死後,與格拉古的追随者一起繼續進行改革,反對寡頭政府,現在也隻有這個黨派能與寡頭政府聯合對改革進行限制。
拉丁人親自拜見該黨派的顯要人物西庇阿·埃米利亞努斯,請求他保護他們的權利。
埃米利亞努斯答應了。
由于他的影響,羅馬紀元625年即前129年,出台了一條人民法令廢除了分地委員的裁判權,把決定何為公地何為私有财産的決定權交給了執政官,法律規定由執政官來代替他們行使這種權利。
其實,這隻是用一種溫和的方法終止了進一步的公地分配活動。
執政官塔迪坦努斯根本不贊成格拉古的觀念,也根本不願意進行耕地劃分這樣困難的工作,趁着伊利裡亞戰争爆發的機會領軍參戰,沒有完成交給他的分地任務。
分地委員會此時還繼續存在,但是公地分配的司法管制工作已陷于停頓,他們也被迫終止工作。
埃米利亞努斯遭到謀殺
改革黨對此極為憤慨,即便普布利烏斯·穆奇烏斯和昆圖斯·梅特路斯也不贊成西庇阿幹預此事,其他人的怒火僅靠語言表達遠遠不夠。
此後一天,西庇阿宣布要就與拉丁人的關系進行演講,但是當天早上他被發現死在自己的床上。
他那時才僅僅五十六歲,身體健壯,精力充沛。
前一天還進行了公共演說,晚上回家時間比平時早了一點,預備第二天的演講。
毫無疑問,他是個政治暗殺的犧牲品。
不久之前他還在公衆面前提到了暗殺他的陰謀。
什麼人在夜裡殺害了這位一流的政治家和軍事家,永遠沒人找出真相。
當時城中對此衆說紛纭,當然重複這些說法并不是我們曆史學家要做的事情,更不用說孩子氣地猜測哪種說法更為可信了。
目前的事實隻有這麼多:此事的煽動者必是格拉古黨派,謀殺西庇阿其實就是對于貴族黨派在忠義神廟所作所為的報複。
法院對此沒有幹預。
平民黨當然害怕其領導人蓋烏斯·格拉古、福拉庫斯和卡波被這件事牽連(不管他們究竟是否有罪),都盡力反對對此事進行調查。
西庇阿之死讓貴族們失去了一個同盟,同時也失去了一個對手,所以他們也同意息事甯人。
多數民衆和溫和派人士對此都深感震驚,尤其是曾經反對西庇阿幹預改革的昆圖斯·梅特路斯,但是他現在卻背棄了自己的同盟,命令自己的四個兒子把這位偉大對手的靈柩送去火葬。
葬禮舉行得非常倉促。
紮馬征服者家族的最後一位成員被蒙着頭,沒有一個人被允許看到一眼這位已逝者的面容,柴堆的火焰就這樣吞噬了這位優秀人物的遺體,一同帶走的還有他的過錯。
羅馬曆史上有很多人比西庇阿·埃米利亞努斯更有天分,但沒有一個人在道德上比他更正直,政治上比他更無私,比他更熱愛自己的國家,同時也沒有人比他的結局更悲慘。
盡管他用意純正、極具才幹,卻不得不親眼目睹自己的祖國走向衰落;他不得不勉強抑制拯救國家的熱忱,因為他清楚看到這樣隻能使事情更糟;他不得不批準納西卡那樣的暴行,同時又要保護受害者的工作不受幹擾。
不過他可以自豪地說他沒有白活。
羅馬公民的土地增加了八萬多塊,他的功勞至少和塞穆普羅尼烏斯法的制定者一樣大;當土地分配已達到最大利益時,是他适時地終止了這種做法。
不過土地分配該不該停止,當時心存正義的人士都争論不休,但是按照他哥哥的法律,一些應該收回但并未收回的公地,蓋烏斯·格拉古并沒有認真考慮,這一點說明西庇阿選擇的時機是正确的。
他采取的兩次措施都是從各黨派手裡争取來的&mdash&mdash第一次是從貴族手中,第二次則是從改革派手中&mdash&mdash而且每次采取新的措施,其首倡者都失去了性命。
無數次在戰場上出生入死,結果安全歸來,卻死在謀殺者的手中,這可能就是西庇阿的宿命。
不過,如果說他死在迦太基城下是為羅馬而死,那麼死在安靜的卧室也是為了羅馬。
卡波和福拉庫斯領導下的民主運動
土地分配運動終于結束,革命還在繼續。
改革派以土地分配委員會為領導,即使在西庇阿活着的時候也經常與現存政府發生沖突。
尤其是卡波,他是當時最出色的演說家,在羅馬紀元623年即前131年出任保民官時給元老院帶來了不少麻煩:他在公民大會裡全部推行無記名投票,甚至還提出一個建議,使保民官可以在第二年作為候選人參加同一職位的競選,從而在法律上廢除掉提比略·格拉古之前所遇到的障礙。
該提議當時受到西庇阿的反對而告終,但是幾年之後,很明顯西庇阿死後,該提議又重新提起,盡管還有一些限制條款[3],但總算得到通過。
這個黨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使分地委員會已終止的活動重新開始。
他們的領導人打算授予同盟國人民公民的地位,從而消除他們對土地分配制度的阻礙,并就這個問題做了認真讨論,同時他們的行動也主要朝着這個方向發展。
為了阻止他們的這種活動,元老院命令平民保民官馬庫斯·朱尼烏斯·皮努斯提議把都城的非公民全部驅逐出去,盡管平民黨人,尤其是蓋烏斯·格拉古堅決反對,拉丁民社也因為這個可惡的提議發生動亂,但這個提議最終還是通過了。
馬庫斯·福爾維烏斯·福拉庫斯第二年擔任執政官,提出另一個建議以示報複,他鼓勵盟國公民獲取公民權,沒有獲得公民權的人在遭到刑事審判時也可以上訴至公民大會。
不過他當時幾乎處于孤立無援的地步&mdash&mdash卡波已改變顔色,成了一位熱心的貴族黨,蓋烏斯·格拉古出任撒丁的财務官,不在羅馬&mdash&mdash所以,該提議不僅遭到元老院的反對,甚至公民們也不贊成,因為他們不願意将自己的特權擴及到更大的範圍。
福拉庫斯于是離開羅馬,擔任凱爾特戰争的最高統帥。
他打算通過在阿爾卑斯山另一側的勝利為将來的民主活動鋪平道路,同時,他也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