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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及蓋烏斯·格拉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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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針對馬庫斯·屋大維的。

    在母親的要求下,蓋烏斯撤回了這條法令。

    蓋烏斯也因此避免了惡意違反憲法、玩弄正義、大肆報複正人君子的壞名聲,因為馬庫斯·屋大維從未說過提比略一句壞話,隻是按照憲法以及自己的職責行事。

    蓋烏斯還有另外一個計劃與這些措施完全不同,他打算向元老院再吸納三百位元老(大概和現有元老同樣的數量),并且新元老應由公民大會從騎士階層進行選舉。

    這種方式極端複雜,而且此舉一定會使元老院完全依賴國家的首領。

    不過這個計劃幾乎沒有得到執行,這倒是真的。

     蓋烏斯·格拉古新法律的特征 這些就是蓋烏斯·格拉古所制定的法律,其基本部分都在其擔任保民官的兩年内實施,而且,我們看到,他的法律沒有遇到任何值得一提的抵抗,也不需要動用武力來達到自己的目标。

    由于流傳的資料混亂,這些法律制定的順序無法得知,而且有關它們的很多問題也都沒有答案。

    可是雖然資料不全,很多重要的因素我們還是能夠知道的,因為主要的事實,我們有可靠的資料。

    蓋烏斯又完全不像他的哥哥,由于時事的變化,隻好不斷敦促法律的執行,他顯然有一個全盤的綜合計劃,他的本意在一系列特别法律中完全體現出來。

    對于任何一個能夠又願意看見的人來說,塞穆普羅尼烏斯法都清楚表明,蓋烏斯·格拉古根本無意将羅馬共和國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跟古往今來一些心地忠厚的人士猜想的相反,他希望廢除民主,代之以專制。

    用現代語言來說,他希望建立的不是一種封建專制,也不是神權專制,而是像拿破侖那樣的絕對專制&mdash&mdash執政長官能定期進行重新選舉,從而終身在職,并對最高公民大會具有絕對的控制能力,成為一個權力無限的終身制人民保民官。

    事實上,如果格拉古志在推翻元老院政府,如同他演講及作品中所說的那樣,那麼推翻了貴族政府之後,在這個無法使用公民大會而議會政治又尚未存在的大國,除了專制制度還有其他什麼政治組織可能存在呢?其前任的一些夢想家、後世的騙子流氓可能對此不以為然,但是蓋烏斯·格拉古是個政治家,雖然這位偉大人物内心有這種想法,但他從未正式表達出來。

    後人對他的做法也見解各異,不過毫無疑問他肯定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他具有篡奪專制權的意圖,這點絕不會錯,但是看清當時狀況的人絕不會因此責備格拉古。

     絕對的君主專制是一個國家的不幸,但這未必比絕對的寡頭政治更糟糕,而曆史也絕不會因為一個人讓國家陷于小難、免于大難而責難他,尤其是像蓋烏斯·格拉古這樣滿心愛國熱忱、品行高尚的人。

    曆史無法掩蓋一個事實:在他的法律中有兩個迥異的目标相互矛盾,這一點非常有害&mdash&mdash一方面,這些法律是為了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它們有時又是為了個人目标,實際上是領導人為了公報私仇。

    格拉古努力工作就是為了尋找解決社會弊端的方法,為了抑制貧困的蔓延,但同時,他又利用分糧的方式故意在都城培養了一批街頭無産階級,使糧食成了對這群懶惰而饑餓的烏合之衆的獎勵。

    格拉古用最尖刻的語言批評元老們收賄受賄的現象,毫不留情地揭露了曼尼烏斯·阿基利烏斯與小亞細亞行省所做的醜惡交易,然而就是因為這個人的作為,都城人民才不得不通過政府對屬國的照顧,來換得屬國人民對于他們的給養。

    格拉古強烈反對對各行省強取豪奪的行為,不僅在具體情況下嚴厲禁止這種做法,而且還廢除了無能的元老院法庭。

    在那個法庭,即便西庇阿·埃米利亞努斯依靠其全部影響都無法對那些罪行确鑿的人進行審判。

    與此同時,格拉古建立了由商人組成的法庭,把行省的物質利益拱手送給這些商人,使得這些商人比貴族階級還要肆無忌憚。

    他在亞細亞行省實行了一種稅制,與之相比,即使按照迦太基模式在西西裡實行的稅制也算得上溫和、有人性。

    這是因為,一方面他需要商人階級的支持;另一方面,他又需要廣泛的新資源來填補由于分糧及其他措施給财政帶來的負擔。

    毋庸贅言,格拉古希望行政管理有力,司法嚴格有序,這一點從其法律條款中可以看得出來,然而他的行政制度建立在一連串僅在法律上得到許可的篡權行為之上。

    每一個井然有序的國家,即使不能把司法系統淩駕于政黨之上,也會盡力使之脫離政黨,而格拉古卻故意把司法系統拉入改革的洪流之中。

    當然,蓋烏斯·格拉古這種矛盾的做法大部分是因為他所處的環境所緻,而不是因為他本人的觀念使然。

    專制制度尚未開始之時,他就在道德上和政治上面臨着一種危險的窘境&mdash&mdash他必須同時既是一個強盜首領,又是國家第一公民&mdash&mdash伯裡克利、凱撒和拿破侖都必須為這種窘境做出重大犧牲。

    這種情形還不能完全解釋蓋烏斯·格拉古的做法,除此之外,支配他的還有一種強烈的情感、一種複仇的欲望。

    他自料必死,就預先把複仇之火投到仇人家裡去。

    他自己曾經說過,有關陪審員及類似法令的目的就是分裂貴族,他把這些法令稱作匕首。

    他把這些匕首投進敵人的廣場,這樣那些上流人士可以用它們相互殘殺。

    他是一個政治縱火犯,不僅長達百年的革命始于他,隻要是一個人的作為,肯定就是他的作為,而且那些可怕的城市無産階級,受到上流社會的奉承和養育,格拉古也是這種做法的創始人。

    這些人聚集在都城(這當然是分糧的功勞),一方面道德淪喪,另一方面統治階級又深知其強大的力量,他們的要求時而愚蠢,時而無賴,又時常談論人民至尊這樣的話題,這都使他們成為羅馬共和國的負擔長達五百年,直至最後與它一起滅亡。

    這個罪大惡極的政治罪人同時又是他祖國的拯救者。

    羅馬的專制制度并沒有一個結構性觀念,這并不是起源于蓋烏斯·格拉古。

    源于蓋烏斯·格拉古的有一個原則:屬國的一切土地都屬于羅馬的私人财産。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原則無疑來自于古代戰争的傳統精髓,但是這個原則在現代不斷擴展并得到實際應用,這是古代所沒有的。

    該原則的本意是為了表明,國家有權随意在屬國征稅或者征收土地(如在亞細亞),或者建立殖民地(如在非洲)。

    後來,這條原則成了帝國的一條基本原則。

    源自蓋烏斯·格拉古的還有一些戰略戰術,經常被政治煽動家夥同暴君利用來獲取物質利益,打敗統治貴族,以一種嚴格而有效的行政來代替先前的無能政府,并最終将法制的改變合法化。

    君主專制一旦建立,羅馬和各行省的關系必将得到和解,這最初的步驟尤其要歸功于格拉古。

    此外,格拉古還打算重建被意大利毀滅的迦太基,并為意大利移民通往各行省打開一條道路,在一連串重要而有利的活動中,這是第一步。

    無論是對還是錯,幸運抑或不幸,這些事都錯綜複雜地交織在這位非凡人物和政治奇才身上,所以曆史在這種情況下,不對他做出任何評價,這也是适合的,不過在曆史上這種情況出現得非常少。

     盟國問題 蓋烏斯·格拉古基本上結束了對國家法律的調整之後,接着投身于第二個更加困難的工作。

    關于意大利同盟的問題仍然懸而未決。

    平民黨領導人對于此事的觀點,上文已經講得非常清楚。

    他們當然希望羅馬特權能夠擴大,這樣,他們就能夠将拉丁人占有的土地進行分配,而且那裡大量的新公民還可以壯大他們的支持者隊伍。

    此外,他們還可以通過擴大特權選舉人的數量,将公民大會完全置于自己的統治之下,從而徹底消除由于共和制度的衰落而失去其重要性的那種區别。

    他們遭到了本黨派内部的反對,尤其是那群街頭無産階級,他們不管了不了解,以往通常都會對重要提議表示同意。

    原因很簡單,羅馬公民身份對他們來說,就像是一種股東身份,可以給他們帶來各種直接和非直接的利益,他們絕不願意擴大股東的數量。

    羅馬紀元629年即前125年福爾維烏斯法被否決,弗雷格萊人爆發叛亂,都是重要的證據,表明統治公民大會的那夥人有多麼固執,而盟國人民又是多麼迫不及待。

    在第二任護民官後期,格拉古可能覺得對盟國負有義務,受此督促,他進行了第二次嘗試。

     馬庫斯·福拉庫斯是前執政官,但他為了再次提出前次沒有成功的提議,再次出任人民保民官。

    格拉古與他一起提議授予拉丁人完全自治,而對于其他盟國人民則授予拉丁人之前的權利,但是該提議受到了元老院及都城烏合之衆的一緻反對。

    執政官蓋烏斯·法尼烏斯對民衆發表演講,反對此次提議,偶然有些片段保留了下來,我們從中可以清楚看出他們這種聯合的性質和戰略方式。

    那位貴族領導說道:&ldquo如果你們把公民權授予拉丁人,你們以為将來還能在公民大會、賽會和娛樂大會裡找到位置嗎,就像現在站在我面前一樣?這些人會占領我們的每一個地方,難道你們不相信我嗎?&rdquo第5世紀的公民曾經在一天内授予所有薩賓人公民權,如果在當時,這個演講者肯定會收到噓聲一片;第7世紀的公民卻覺得他的道理非常明顯,格拉古給他們換回的成果是分配拉丁人的土地,可是這個結果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在進行最後投票的前一天,元老院準許把都城所有的非公民都逐出城去,這就預示着格拉古提議的命運如何。

    在投票之前,格拉古的同僚李維烏斯·德魯蘇斯否決了這項法律,人們對此次否決的态度讓格拉古不敢再次提起此事,也不敢以對待馬庫斯·屋大維的方式去對待德魯蘇斯。

     格拉古黨派遭到傾覆 很明顯,這次成功使得元老院膽氣大增,敢于試圖推翻這位冒險家的統治。

    他們所使用的武器基本上與格拉古之前所使用的武器一樣。

    格拉古的權力建立在商人階級和無産階級的基礎上,尤其是後者,在這次沒有軍事對抗的沖突中扮演了軍隊的角色。

    很明顯,元老院還沒有足夠力量廢除商人階級或者無産階級的新特權,任何攻擊分糧法或者新陪審員制度的行為,都會導緻街頭沖突,形式可能粗暴也可能相對文明,但無論哪種方式都會讓元老院處于孤立無援的地位。

    不過同樣明顯的是,格拉古和這些商人或無産階級也隻是因為相互利益而聯結在一起,看重物質利益的商人階級也很樂意從别人手裡接受同樣的位置,而無産大衆也很樂意從别人手裡接受面包,正如從格拉古手裡一樣。

    格拉古的制度至少從目前來講還是堅不可摧,隻除了一個方面,就是他的元首資格。

    這個制度的弱點就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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