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判審判了卡皮歐及其同黨;同樣在羅馬紀元652年即前102年他也頂住壓力強烈要求重新選舉馬略為執政官。
薩托甯無疑是繼蓋烏斯·格拉古之後元老院最強大的對手,也是民主黨最活躍最雄辯的領導人,但他的暴躁專橫也是前無古人,他好像時刻都在準備沖向大街用拳頭而非語言打敗對手。
其他兩位所謂的民主黨的領導也是如此,其行為舉止無異于常勝将軍。
他們如此表現也似乎是理所當然,他們的利益與目标是一緻的,即使是在馬略作為候選人時期,薩托甯也堅定地站在他這一邊。
他們達成一緻,計劃在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馬略候選第六次保民官,薩托甯候選第二次護民官,格勞奇亞候選執政官。
為了達成此目的,他們會在國家開展一場有蓄謀的革命。
元老院勉強同意了危險度略低的格勞奇亞的提名,卻以各種辦法阻撓馬略和薩托甯的競選,而且還在格勞奇亞任執政官期間安插了他的死對頭昆圖斯·梅特路斯與之共事。
兩黨之間明争暗鬥不斷,其手段也都是無所不用其極,但元老院卻沒有能力将混亂制止在萌芽狀态。
馬略個人并不鄙視拉票,而且據說還會為了選票賄賂人心。
實際上,在保民官選舉中,當前面九個來自政府黨的人選已敲定,最後的第十個名額也似乎非同樣來自政府黨的昆圖斯·努尼烏斯(QuintusNunnius)莫屬的時候,昆圖斯突然被一隊暴民襲擊緻死,而這隊暴民據說主要由馬略的退伍軍人組成。
由此,雖然過程血腥暴力,叛亂者最終陰謀得逞。
馬略被選為執政官,薩托甯當選為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的護民官,獲得第二領事職位的人并非是昆圖斯·梅特路斯,而是一位小人物:當時的三人同盟計劃實施他們的新計劃,完成在羅馬紀元633年即前121年中止盧奇烏斯·瓦盧西烏斯·弗拉庫斯的工作。
阿普萊烏斯律法
讓我們回想一下蓋烏斯·格拉古所要謀求的目标及其所用手段。
他志在全面推翻寡頭政治。
一方面,他想讓已經完全依附于元老院的行政官重獲其權,重新走上霸主地位,讓元老院從統治機關重新回歸為評議機關;另一方面,貴族政治下社會被劃分為三個等級,分别為有統治權的市民、意大利盟邦、意大利屬國,而這樣的等級劃分已不再适合非寡頭政治的政府,所以他也欲圖逐漸廢除這樣的等級劃分。
[2]這三人黨在殖民法中納入了這些思想,而薩托甯在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做保民官期間也已經部分推行,在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又繼續推行。
早在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曾經一度中斷的迦太基領土分割又重新進行,主要是為馬略的士兵&mdash&mdash不僅僅包括市民兵,還包括意大利盟軍&mdash&mdash謀福利,這些老兵每人可以分得阿非利加省的一百猶格(jugera)土地,或者是五倍于普通意大利農民的土地。
現在出于為羅馬-意大利的移民考慮,他們要求支配各省土地,還包括阿爾卑斯山以外的依舊獨立的凱爾特人的土地,此外,還借法律之名,認為既然他們征服了辛布裡,那麼辛布裡所占得的一切土地都該為羅馬所有。
蓋烏斯·馬略被召來負責土地分配事宜,并負責分配後續諸事;之前被貴族私吞托洛薩廟中的财産&mdash&mdash現已上交或正在上交&mdash&mdash要分配給新的土地所有人作為補助。
與此法律随之而來的,是蓋烏斯·格拉古與弗拉庫斯策劃的向阿爾卑斯山以外以及海外最大限度的擴張和殖民的計劃,而且允許意大利人和羅馬人一起參加移民,此外還毋庸置疑地把所有新成立的社區都稱為市民殖民地,都意味着意大利邁出了與羅馬平起平坐的第一步:這雖艱難,但卻是大勢所趨。
然而,如果此法順利通過,馬略奉命獨立實施以上計劃,他将會變成羅馬實際上的君主&mdash&mdash這個計劃可能會被馬略完成,或者也會因其長期性和艱巨性,耗費馬略一生精力。
我們也可以因此推斷,馬略想年年擔任執政官,就像格拉古年年當選護民官一樣。
盡管格拉古與馬略所處的政治地位相同,兩者在其他方面卻差異很大:一個是授田的保民官,一個是授田的執政官,前者志在謀取公民地位,而後者志在謀取軍事地位。
區别産生的原因部分是其生長環境,但也不全是,兩者最終都成為國家首腦。
馬略及其黨羽對其目标的定位便是如此,下一個問題便是他們如何打破來自政府黨的阻力&mdash&mdash政府黨會奮力抵制也是意料之中。
格拉古曾借資本階級和無産階級之力為其鬥争。
那馬略等人作為格拉古的效仿者也不會忽視這些力量。
騎士階級不僅擁有法庭,而且他們作為審判官的權力也與日俱增,一是因為出台了一項針對在各省勒索的地方執政官的常務委員會&mdash&mdash這對商人尤為重要,格勞奇亞大概在本年已經實施;另一方面是在辛布裡族作亂于高盧時,出現了一個針對私挪公款和其他貪污腐敗行為的專門法院,這個法院無疑是在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由薩托甯建議設立。
此外,為了照顧首都的無産階級,本來已經以低于成本價分發的糧食價格從之前的每牟底兩阿司降為每牟底六分之五阿司,這實際是一種形同虛設的收費但是盡管他們并非恥于與首都的騎士階級和無産階級結盟,三人黨靠他們并不能壯大自己,真正的力量來源于馬略隊伍中退伍的士兵,因此在殖民法中三人黨盡可能地為這些人争取利益。
這也表明了這場革命中的軍事性,而這正是與格拉古革命的主要不同之處。
暴力推進投票
他們開始有條不紊地展開工作。
糧食法和殖民法不出所料地遭遇了政府黨的強烈反對。
他們在元老院用聳人聽聞的數據證明此法必然會使國庫破産,而薩托甯卻對此充耳不聞。
他們充分利用保民官的否決權去頂住壓力推行法律,薩托甯命令投票繼續進行。
他們告知負責投票的行政官說,他們聽到陣陣雷鳴,而這按照舊時信仰,應該是神谕告知公衆解散聚會;薩托甯告訴信使說,元老會如若保持緘默,則一切會風平浪靜,反之雷電之後必有冰雹。
最後市财務官,昆圖斯·卡皮歐,帶領他忠心的部下暴力解散了市民集會,他可能是三年前被降罪的将軍的兒子,[3]和他的父親一樣是民主黨的勁敵。
馬略的強勁部隊在投票期間迅速集結于羅馬,遣散市内群衆,在投票場上重新扳回投票局面,至此阿普萊烏斯律法最終通過。
法律通過後雖然非議不斷,但是元老院成員必須在五日内宣誓遵守此法,否則就會被逐出,所以除甯願選擇被流放外國的昆圖斯·梅特路斯,其他每位元老院成員都表示願意宣誓效忠此法。
梅特路斯是反對黨中最有才幹的将軍,也是馬略和薩托甯的勁敵,所以并未阻止他被流放外國。
革命黨的衰落
他們的目标看似是達成了,但是在明眼人看來,這卻是一場失敗。
失敗的原因主要在于這個由将軍和街頭政客組成的蹩腳的聯盟:前者不谙政治,後者有能力卻又盲目冒險,隻會意氣用事而又無意于政治。
如果隻談計劃,他們能夠達成一緻。
當開始實施計劃時,馬略這位驕傲的将軍很快就會顯露出政治上的無能,他所謂的雄圖大略更類似一個農夫的抱負,隻是志在與貴族打交道或在聲望上超過貴族,這與一個真正的政治家的抱負相差甚遠,因為政治家内心是渴望管理的,他認為這是來自内心的驅使使然。
每一次計劃,隻要是基于他的個人政治立場的,即使形勢再好,最後也會壞在他手中。
全體貴族的反抗
他既不懂得将敵人收為己用,也不會讓自己的手下對自己言聽計從。
反對他和他的同伴的力量本身就已經很強大,因為反對力量不僅包括政府黨,也包括一定數量的市民,他們時刻在保住自己的特權不被意大利人搶走,而且随着時事進展,富人階級也逐漸倒向政府黨一邊。
貴族階級有時也并不反對用暴力制約元老會,而薩托甯和格勞奇亞分别是來自無産階級的主人和仆人,所以在貴族階層并無穩定根基。
早在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薩托甯做保民官時,他的武裝部隊就對騎士貴族發起了突襲,那一年他競選期間遇到的強大阻力充分證明了他在貴族階層多麼不受歡迎。
馬略當時應該努力以中庸之道幫助這位處在險境的同盟者,并且讓大衆認為他們并非意在統治,而是想奉其為領導。
他做的卻恰恰相反,所以在民衆看來他的目标不是将政府交給雄才大略的領導者,而是交到唯利是圖、貪生怕死、在情急之下隻會轉向元老院尋求庇護的暴民手裡。
當年的蓋烏斯·格拉古深知僅僅依靠無産階級不可能推翻政府,所以他特别向有産階級尋求幫助,而有産階級急切希望幫助格拉古完成事業,所以在一開始就調和了貴族與中産階級的矛盾。
馬略與政客們的分歧
馬略态度搖擺不定,這勢必會造成三人黨之間的糾紛,而這,較之敵黨之間的聯合,更能加速其事業破産。
決定性的建議都是由他的同伴提出,由他的部下奮力推動實施,馬略卻采取完全被動的态度,在他看來好像作為政治領導人不必像軍事領導人那樣凡事得身先士卒,事必躬親。
此外,對自己惹下的麻煩,他不僅害怕,還加以逃避。
他的同伴有時為達到目的而采用非君子之道,他會像其他那些毫無政德的人一樣,不會加以阻止,但事後卻不僅想擺脫其同黨之名,還想以此坐收漁翁之利。
曾有一個故事說,這位将軍曾将薩托甯及其同黨和寡頭政府代表約到他家裡的兩個不同房間進行秘密談判,他與前者商讨如何突襲元老院,與後者商讨如何平息叛亂;中間他會以為所商讨之事心煩意亂需要走出房間求取清淨之名,在兩個會議之間周旋&mdash&mdash這就像古希臘早期喜劇代表作家阿裡斯多芬(Aristophanes)筆下的故事一樣,真假難辨。
在宣誓問題上,馬略遊離不定的态度讓他名聲盡失:首先,他認為阿普萊烏斯律法的通過不正規、不合法,所以拒絕宣誓效忠此法,但是之後卻宣誓效忠,而前提是&ldquo隻要此法真正有效力&rdquo,這樣帶有前提條件的宣誓沒有任何效力,之後元老院成員也采取此等形式宣誓。
這樣的宣誓根本無法保證此法的效力,反而第一次真正成了問題。
此舉愚蠢之至,很快就給這位有名望的将軍惹下了麻煩。
薩托甯和格勞奇亞參加革命,助馬略獲得國家霸權地位,絕非想聽到他的否定或者為其做出犧牲。
如果格勞奇亞,這個人民最喜愛的雄辯之才,曾經向馬略抛灑過最熱情的橄榄枝,但現在他抛向馬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