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的政體就像是置于驚濤駭浪之中的臨時堤壩,如果在十多年後,這個與大自然抗衡的建築被沖垮,甚至無法庇護它的城民,我們是無法指責修建者的。
政治家那些受到高度稱贊的孤立的改革如亞洲的稅收制度和刑法,則無須被提及,他會立刻考慮到蘇拉短暫的複辟。
他會認為羅馬共和國的整頓安排周詳,基本是在困難重重之下實施的,他會将這位羅馬的拯救者和意大利統一的完成者與克倫威爾相提并論。
蘇拉複辟的不道德性和表面性
然而,并非隻有政治家才能評判死者,蘇拉自己或者他差使别人的所作所為永遠都無法平息正義人民的憤怒情緒。
蘇拉不僅肆無忌憚地用武力建立了他的暴權,還憤世嫉俗般地直呼其名。
這種做法徹底冒犯了大量的善良之士,他們更多的是反對這個名而不是這個行,但是,從他冷酷無情的罪行看來,顯然他的道德判斷比他情緒化的罪行更讓人反感:無數次地剝奪權利、懸賞追殺、沒收财産和對違抗命令的下屬用私刑,僅僅用古代文明的政治道德對這些行為進行不溫不火地責備;将罪犯的名字公布,将他們公開處死;土匪将他們殺死還能得到固定的賞金,這筆錢被登入公共賬簿;沒收的财産就像繳獲敵人的戰利品一樣,被拿到公開市場拍賣;将軍将違抗命令的軍官立刻處死,并當着所有人的面承認此事。
這種公然嘲笑人性的行為也是一種政治錯誤,後來的革命就是受到了很多這些行為遺毒的影響。
因此,人們對這位剝奪人權的首創者的回憶,甚至到現在也活在其陰影之中。
此外,對于蘇拉需要加以指責的是:他在處理所有重要事務時顯示出堅持不懈的活力;而在處理次要事務,尤其是他的個人私事時則常常受制于多血質的情緒,按照個人好惡來處理。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他要是真的恨之入骨,就會肆無忌憚地宣洩仇恨,就如對馬略,甚至連無辜者也不放過。
他自诩沒人比他更懂得如何回報朋友和敵人。
他不屑于利用手握大權的機會來積累巨額财富。
他是羅馬首位專制君主,他所頒布的關于通奸和奢侈的法律,即刻就證明了那句關于專制主義的格言&ldquo君主不受法律的約束&rdquo。
對這個國家來說,他對自己黨派的寬宏大量比起對自己的縱容更為有害。
他的軍紀懶散,雖然一部分是迫于政治處于緊急狀态所制定的,在這種情況下想來是該如此,但危害遠勝于他對同僚的放縱。
有時,他的寬容度簡直讓人難以置信:例如嚣張的盧西烏斯·穆雷納違抗指令導緻戰敗,不但免于處罰,甚至被允許參加凱旋大典;格涅烏斯·龐培行為更加惡劣,卻仍然受到了蘇拉更為盛大的禮遇。
大範圍的剝奪人權和沒收财産,這種更為惡劣的暴行可能并不是出自于他的本意,而是一種人性的冷漠,但對于身處其位的他而言确實讓人無法原諒。
蘇拉生來就精力充沛而又性格冷漠,無怪乎他有時寬容得讓人難以置信,有時又苛刻得無人可以阻撓。
人們無數次地重複,蘇拉在當權之前是個溫良之士,但執政後就成了一個殘暴的君主,這種說法有些自相矛盾。
如果他當政後就一反常态,與早先的溫文爾雅判若兩人,那麼不如說是他在寬恕和懲罰時都是一如既往的冷漠。
他的所有政治行動都充滿着半諷刺性的輕率。
這位勝利者好像總是認為勝利本身毫無價值,正像他喜歡将自己的勝利歸因為好運;正像他有些預感到自己所做的事既沒有價值還會很快衰亡;正像他猶如一個管家一樣,想要推翻重建,最後隻是抹了層灰掩蓋缺陷就心滿意足了。
蘇拉隐退之後
這樣一位唐璜式的政客,他的整個生涯都證明了他生性平靜,在最紛繁複雜的環境中他仍能處亂不驚。
由于這樣的性格,蘇拉在非洲大獲全勝後又再次回到首都悠閑度日,在完全擁有了專制權後他便來到庫邁别墅休憩。
&ldquo公務是個負擔&rdquo,這話他并非說說而已,隻要一有機會他就會抛開這些事務。
隐退後,他還是一如既往,既沒有牢騷滿腹也沒有故作姿态,而是很高興能擺脫公務。
不過偶爾需要時,他還是會插手公事。
閑暇時,他便會去打獵、釣魚和寫傳記。
其間有一個小插曲,就是毗鄰的菩提奧利殖民地出現紛争,蘇拉應該應公民的請求處理内部事務。
就像昔日在首都一樣,他很快就将事務妥善處理完畢。
在他生病卧床期間,最後的活動就是募捐重建卡皮托利諾神廟,而他卻無法親眼見證神廟的落成了。
蘇拉之死
蘇拉隐退一年後便與世長辭,享年60歲。
當時他身體強壯,精神矍铄,去世時前兩天還在撰寫自己的自傳。
羅馬紀元676年即前78年,蘇拉在卧床後不久因血管破裂而被死神帶走[12]。
即便在去世時,追随蘇拉的好運也沒有抛棄他。
他肯定不願再次卷入讓人生厭的黨派之争,不想再次率領他的老部下進行新的革命,但是如果他再多活些時日,就難逃此命。
因為在他死時,西班牙和意大利正陷入這種狀況。
當有人提議在首都給蘇拉舉行公葬,以示對這位僭主最後的尊敬時,引起了衆多反對的聲音,這些人在蘇拉活着時都默不作聲。
由于人們對他的記憶還如此清晰,對他老部下的畏懼還如此強烈,所以還是決定将他的屍體運回首都,在那裡舉行葬禮。
蘇拉的葬禮
意大利還從未見證過比這更加隆重的葬禮。
死者身着王室服裝,前面是衆人熟知的旌旗和束棒,所經之處的居民和他所有的老部下都加入到哀悼的隊伍之中。
這位英雄生時曾時常率兵打仗,所向披靡;死時,他的大軍好像要重新集結在他周圍。
于是,這連綿不斷的送葬隊伍一直行至首都。
這裡法院放假,所有事務都被延期辦理,兩千頂金色的花冠靜候死者,這是忠誠的軍團和親密的夥伴給予他的最後榮耀的禮物。
蘇拉想要遵循科爾涅利家族的慣例,實行土葬而非火葬,而其他人比他當年的所作所為更加謹慎,杞人憂天。
蘇拉曾經将安放在墓中的馬略骸骨掘動,而今元老院下令讓他的屍骨灰飛煙滅。
所有官員和整個元老院走在隊列前面,男女祭祀身着法衣,一隊貴族少年身穿騎士盔甲,這支隊伍抵達了大市場。
在這裡,留下了他的豐功偉績,幾乎還能聽到他讓人膽寒的話語。
在發表了對死者的祭文後,元老院的官員肩負着靈柩前往戰神廣場,那裡堆放着用來火葬的柴堆。
火焰熊熊燃燒,騎士和士兵們圍繞着屍體緻敬。
這位執政官的骨灰被安放在戰神廣場上老國王的陵墓旁,羅馬婦女為他服喪一年。
***
[1]這是瓦勒利烏斯·馬克西姆斯所給出的總數。
據阿庇安所說,蘇拉處死了大約40名元老和1600名騎士,元老數目随後還有增加,按弗洛盧斯的說法是2000名元老和騎士。
據普魯塔克所說,在前三天有520人上了名單,按奧羅休斯的說法在最初幾天是580人。
這些說法并不矛盾,因為不隻是元老和騎士被處死,名單在數月内還有變動。
在另一段,阿庇安提到被蘇拉處死或流放的人,執政官15人、元老90人、騎士2600人,這顯示他把内戰的受害者和蘇拉的受害者混為一談。
15位執政官是昆圖斯·卡圖盧斯(羅馬紀元652年即前102年)、馬爾庫斯·安東尼(羅馬紀元655年即前95年)、普布利烏斯·克拉蘇(羅馬紀元657年即前97年)、昆圖斯·斯恺弗拉(羅馬紀元659年即前95年)、盧西烏斯·多米提烏斯(羅馬紀元660年即前94年)、盧西烏斯·凱撒(羅馬紀元664年即前90年)、昆圖斯·魯弗斯(羅馬紀元666年即前88年)、盧西烏斯·秦納(羅馬紀元667&mdash670年即前87&mdash84年)、格涅烏斯·層大維(羅馬紀元667年即前87年)、盧西烏斯·梅魯拉(羅馬紀元667年即前87年)、盧奇烏·弗拉庫斯(羅馬紀元668年即前86年)、蓋烏斯·卡博(羅馬紀元669即前85年,羅馬紀元670即前84年,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蓋烏斯·諾爾巴努斯(羅馬紀元671年即前83年)、盧西烏斯·西庇阿(羅馬紀元671年即前83年)、蓋烏斯·馬略(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其中十四位被處死,盧西烏斯·西庇阿被流放。
另一方面,李維在尤特羅庇烏斯和歐羅休斯認為,同盟戰争和内戰鏟除了24位執政官、7位法務官、60位市政官和200位元老,這個統計一方面包括了在意大利戰争中死去的人,如執政官奧魯斯·阿爾比烏斯(羅馬紀元655年即前99年)、提圖斯狄·狄烏斯(羅馬紀元656年即前94年)、普布利烏斯·盧普斯(羅馬紀元664年即前90年)、盧西烏斯·加圖(羅馬紀元665年即前89年),還包括部分這一時期的受害者,執政官昆圖斯·梅特路斯·努米底庫斯、馬尼烏斯·阿奎利烏斯、蓋烏斯·馬略的父親、格涅烏斯·斯特拉博,或者還有些我們不知道的人。
14位被殺的執政官中,三人(魯弗斯、秦納和弗拉庫斯)死于軍事叛亂,蘇拉黨的八位和馬略黨的三位執政官死于敵軍手上。
由上述數字比較而言,馬略殺害了50名元老和1000名騎士,蘇拉殺害了40名元老和1600名騎士,這可以作為一個衡量二者罪惡程度的标準,至少不會太過武斷。
[2]西塞羅為普布利烏斯·昆克提烏斯(PubliusQuinctius)辯護時,常常提到的一位就是塞克斯圖斯·阿爾菲努姆(SextusAlfenus)。
[3]第二卷第七章提及的拉丁權。
對此要增加一種特例:在其他情況下,擁有拉丁權的人就像外邦人,是某個特定拉丁城邦或外國城邦的一員。
在這裡,正如後來放棄權利的拉丁自由人,他們沒有任何城邦成員的權利。
結果是這些拉丁人被剝奪了城邦法律所規定的特權,嚴格說來甚至不能履行遺囑,因為除非按照他所在的城邦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履行遺囑。
不過,他們可以履行羅馬人的遺囑,在世者可以依照羅馬法的方式,彼此之間或和羅馬人及拉丁人相互交易。
[4]事實顯示,蘇拉所估算的向亞細亞征收的五年欠款和戰争費用,形成了未來征收的标準。
據說亞細亞分為四十個地區是蘇拉所為,蘇拉的分派成為了日後征收的基礎。
進一步說來,在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造艦隊的數額就是從所納稅款裡扣除。
最後,西塞羅直言&ldquo沒有包稅商,他們無法繳納蘇拉施加在他們身上的稅賦&rdquo。
[5]見第四卷第三章與騎士榮譽相關的内容。
史書确實沒有告訴我們是誰頒布了這項法律,羅馬紀元687年即前67年的羅西安劇院法才需要重申先前的特權,但在這種情況下,無疑是蘇拉創立了這項法案。
[6]迄今為止,每年選了多少财務官無從知曉。
羅馬紀元487年即前267年,該數字為八人,兩位城市财務官、兩位軍事财務官、四位海軍财務官,還要加上各行省的财務官。
因為奧斯提亞和卡勒斯等地一直都有海軍财務官,别的地方沒有軍事财務官,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擔任統帥的執政官将沒有财務官。
現在,到蘇拉時期有九個行省,此外派了兩名财務官去西西裡,他可能有十八位财務官。
但這時的最高官員的數量遠低于所設職位,遇到困難時便不斷地延長任期和用其他方法來補救。
一般而言,羅馬政府傾向于盡可能地限制官員數量,财務官的職位也多于财務官的數量,當時甚至不會向西裡西亞這樣的小省派遣财務官。
不過,在蘇拉之前,财務官的數量已經超過了八人。
[7]我們無法确切地知道固定元老的數量。
雖然在蘇拉之前,監察官每次會列出三百人的名單,但通常會把本次名單起草時到下次名單籌備期間,擔任市政官的非元老人員加入名單之中。
蘇拉之後,元老數目與現存的财務官數目一樣。
我們或者可以假設,蘇拉想把元老的數目增加至五百或六百人,如果假定每年加入二十位元老,平均年齡三十歲,并估計元老的平均任期為二十五至三十年,那麼結果就是這個數字。
西塞羅時期,出席元老院會議的人數是四百一十七人。
[8]撒路斯特的書中勒庇都斯所提到的populusRomanusexcitus...iureagitandi就是指此事,塔西佗所說的statimturbidisLepidirogationibusnequemultoposttribunisredditalicentiaquoquovellentpopulumagitandi即是暗指此事。
西塞羅曾指出保民官并未完全喪失與人民議事的權力,德孟西布人民平民決議(plebiscitumdeThermensibus)寫得更為清楚,不過這個決議在開篇自诩為&ldquo元老院的警言&rdquo(desenatussententia)。
另一方面,按照蘇拉的規定,執政官在還未獲得元老院的決議前,可以向人民提出建議。
這不僅可以由當權者的默許表現出來,還可以用羅馬紀元667年即前87年和羅馬紀元676年即前78年的革命印證,正因為如此這兩次的革命都是由執政官而非保民官領導。
據此,我們發現在這一時期行政上的次要問題,頒布了執政官法令,如羅馬紀元681年即前73年的糧食法,如果在其他時期,肯定是平民會決議。
[9]除了意大利凱爾特地區在早期肯定不是一個行省外,這個假說并沒有其他證據&mdash&mdash這表示一個确定的地區每年都會更換總督來管理&mdash&mdash而在凱爾時期它确實是一個行省。
邊界擴展也是一樣。
我們知道以前是埃西斯河将凱爾特地區和意大利分開,凱撒時期是盧比孔河,但并不清楚邊界從何時發生了推移。
事實上,從馬爾庫斯特、倫提烏斯、瓦羅、盧庫盧斯擔任法務官時曾承擔了埃西斯和盧比孔之間的邊界校準工作,據此我們推測至少在盧庫盧斯(MarcusTerentiusVarroLucullus)擔任法務官之後的羅馬紀元679年即前75年,這裡肯定仍然是一個行省,因為法務官對意大利土地什麼也不能做。
隻有在羅馬城邊界範圍以内,每種延長的權力才能自行停止,而在意大利,甚至是在蘇拉的規定之下,這種延長的權力雖然不是普遍存在,至少也是允許的。
不管怎樣,盧庫盧斯所擔任的職務是一個特例,但我們還是能夠了解到盧庫盧斯何時在此地及任職的情況如何:在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蘇拉整頓之前,他就以指揮官的身份在此地活動,可能就像龐培,由蘇拉給予法務官的權力。
據此他肯定在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或羅馬紀元673年即前81年就調整了邊界。
因此,根據這段描述我們無法推出北部意大利的法律地位,尤其是蘇拉獨裁後的情況。
另外,蘇拉擴展羅馬城邊界的說法有一個朋顯的暗示:根據羅馬國的法律,這種區别是一個人擴展了羅馬城而非帝國的疆界即意大利的疆界。
[10]因為派往西西裡的财務官為兩人,其他各省均為一人,此外兩名城邦财務官,兩名随執政官作戰的财務官,艦隊财務官仍然有四名财務官,這個職位每年需要官員19名。
二十名财務官的說法不可考。
[11]意大利同盟出現得更早,但它是城邦的聯合,不像蘇拉的意大利,是在羅馬帝國之内作為一個部分而劃分的領土。
[12]另一種說法認為他死于虱病,但并非如此,原因很簡單,那種病完全是虛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