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卸下兵權。
但政治的正統派對妥協與調解全然不知。
塞多留不能撤退或退讓,他所踏上的道路無論如何狹窄而險峻,他都必須堅持走下去。
由于米特拉達特斯在東方有所行動,龐培對羅馬的抗議引起了人們的重視,産生了非常成功的效果。
元老院撥給他所需的款項,并派兩個新兵團前去增援。
因此,兩位将軍于羅馬紀元680年(即公元前74年)春又開始行動,再次渡過埃布羅河。
蘇克羅和瓜達拉維亞爾兩場戰役使得塞多留失去了西班牙,自此,戰事的中心轉移到了埃布羅河的上遊和中遊地帶,位于塞多留黨主要據點的四周,即卡拉古裡(Calagurris)、奧斯卡(Osca)和伊萊爾達(Ilerda)。
梅特路斯在戰争初期屢立戰功,這次也獲得了最重要的勝利。
他的宿敵赫圖勒烏斯再次與他對抗,結果遭遇慘敗,與其弟弟一同陣亡&mdash&mdash這是塞多留黨無法挽回的損失。
正當塞多留對敵人發動進攻之時,噩耗便傳來了,他殺死了使者以免影響士氣。
但此消息不能長期隐瞞下去,各城相繼投降。
梅特路斯占領了凱爾特伊比利亞人的城市塞哥布利迦(Segobriga,位于托萊多與昆卡之間)和畢爾畢裡(Bilbilis,位于卡拉塔尤附近)。
龐培圍攻帕蘭提亞(Pallantia,今帕蘭西亞,位于巴裡亞多利德上遊),但塞多留成功突圍,迫使龐培撤退至梅特路斯處。
塞多留進入卡拉古裡(今卡拉奧拉,位于埃布羅河上遊),兩位将軍兵臨該城,均遭受重大損失。
然而,當他們入駐冬營&mdash&mdash龐培前往高盧,梅特路斯回到本省&mdash&mdash之時,他們已取得了非常可觀的戰績,大部分叛黨已經投降或被武力征服。
次年(羅馬紀元681年,即公元前73年),戰事的經過亦複如是。
正是由于龐培頑強的抗争,叛黨的疆土才日益減少。
塞多留黨的内部矛盾
叛黨節節敗退,他們的軍隊士氣銳減。
塞多留在軍事上取得的勝利如漢尼拔的一樣,必然會越來越微不足道。
人們開始懷疑他的軍事才能,據說他已經完全變了一個人,整日飲酒作樂,揮霍錢财與時間。
背棄者和離叛的城市與日俱增。
不久,有人向他報告稱,羅馬移民要謀害他的性命。
這一消息聽起來十分可信,特别是因為叛軍中有許多将領,尤其佩彭納當初臣服于塞多留并非出于自願,而且羅馬省長早已承諾會赦免和重賞殺他的人。
塞多留一聽到這個消息便下令撤走羅馬軍,轉而挑選西班牙人做他的衛兵。
他對嫌犯執行極其嚴厲而又非常必要的程序,沒有照例征求元老院的意見便判了許多人死刑。
因此,對他心存不滿的人稱,他現在不僅加害敵人,更加害朋友。
塞多留被刺
第二個陰謀很快便被發現了,此次陰謀以他的部僚為主謀。
任何被指控的人要麼逃之夭夭,要麼必死無疑。
但他們沒有全數背逃,殘餘的同謀者,尤其是佩彭納因此事受到刺激而加快了行動。
他們在奧斯卡的指揮部,佩彭納派人報告将軍,說他的軍隊大獲全勝,然後安排了宴席以慶祝勝利。
塞多留應邀出席,像往常一樣帶着他的西班牙衛兵。
一反塞多留指揮部的慣例,宴會很快變成了狂歡。
在座的賓客惡語相加,似乎有些人想尋釁滋事。
塞多留靠在卧榻上,仿佛不願聽到這些争吵。
然後,一隻酒杯摔到了地闆上,這是佩彭納發出的行動信号。
坐在塞多留旁邊的馬爾庫斯·安東尼率先出擊,塞多留轉身試圖站起來,刺客又沖向他将他按倒在地。
其他的賓客都是同謀,他們群起而攻之,一齊撲上去抓住塞多留的雙臂,刺死了這個毫無抵抗之力的将軍(羅馬紀元682年,即公元前72年)。
他忠誠的衛兵們也都死了。
在羅馬迄今出現的各位偉人中,塞多留即使算不上最偉大者,也在最偉大者之列,若時運較好,他或許能複興祖國,但不幸的是,他率領一批卑鄙的移民抵達本國,如今卻這樣死于這批人的陰謀。
曆史不喜歡這位&ldquo科裡奧蘭&rdquo(Coriolani),即使對其中最寬容、最多才、最可惜的一個也不例外。
佩彭納繼承塞多留的遺産
謀殺者想要繼承被謀殺者的遺産。
塞多留死後,佩彭納成為了西班牙軍隊官職最高的羅馬将領,擁有主要指揮權。
軍隊雖聽命于他,但他不得人心且飽受質疑。
塞多留在世時,人們雖然對他頗有微詞,可他的離世使他重獲了英雄的榮譽。
公布他的遺囑時,佩彭納的名字出現在了繼承人之中,于是士兵們勃然大怒。
一部分士兵,尤其是盧西塔尼亞人私自離開了隊伍,剩下的士兵則預感塞多留一死,他們的精神和運氣也随之消散了。
龐培成功平定叛亂
因此,叛黨這支指揮欠佳、士氣低沉的軍隊一與龐培交戰,便被徹底擊敗了,佩彭納和其他将領都被俘了。
這個卑鄙小人想用塞多留的信劄換自己一條命,這樣做會連累意大利許多有身份的人。
但龐培沒有看這些信件,并命人将其通通燒毀,然後将佩彭納和其他叛黨領袖都送上了斷頭台。
幸免于難的移民們四處逃竄,多數人都進入了毛裡塔尼亞沙漠,或加入了海盜的隊伍。
不久之後,普洛提烏斯法盛行,尤其受到少年恺撒的熱烈支持,此法使得他們中的一部分人有機會回國。
但那些參與刺殺塞多留的人,除一人以外,都遭遇橫禍。
奧斯卡和近西班牙仍依附于塞多留的城市,如今都主動對龐培敞開大門。
隻有烏卡薩馬(Uxama,今奧斯馬)、克盧尼亞(Clunia)和卡拉古裡需以武力征服。
兩省重定法制。
在遠西班牙,梅特路斯增加了罪責最大的民社的歲貢;在近西班牙,龐培賞罰分明,例如卡拉古裡失去了獨立地位,歸屬于奧斯卡。
塞多留部下的一隊士兵聚集在比利牛斯山,龐培對其進行勸降,讓他們居住在比利牛斯山以北的盧古杜努姆(Lugudunum,今上加龍省的聖貝特朗)附近,成為&ldquo聚會民社&rdquo。
羅馬勝利的标志豎立在比利牛斯山隘口的頂峰。
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底,梅特路斯和龐培率軍穿過首都的街市,因戰勝西班牙人一事向天父約維斯緻以全國人民的謝意。
蘇拉死後,他的好運似乎仍伴随着他所創造的事業,這種好運要勝于那些受命來保衛它的無能而又懈怠的守護者。
意大利反對派由于其領袖的無能和魯莽,已經處于崩潰的邊緣,移民反對派則由于内部紛争不斷而瀕臨瓦解。
這些失敗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乖張不睦,而非敵人的頑強抗争所造成,但都是寡頭黨的勝利。
寡頭黨的寶座再次轉危為安。
***
[1]有一件很有意義的事:一位名叫斯達伯·埃羅(StaberiusEros)的新自由民,他是個有名的文學教師,他允許罪人的孩子免費上課。
[2]即今葡萄牙境内的伊比利亞人,公元前2世紀曾抵禦羅馬入侵。
&mdash&mdash譯者注
[3]人們常以羅馬紀元654年(即公元前100年)作為恺撒降生之年,因為據蘇埃托尼烏斯、普魯塔克和阿庇安之說,他死時(羅馬紀元710年,即公元前44年3月15日)年五十六歲。
有人說蘇拉褫奪人權時(羅馬紀元672年,即公元前82年),他年十八歲,也與上述說法大緻吻合。
但這種見解與下述事實絕對不合:恺撒在羅馬紀元689年(即公元前65年)擔任市政官職,而按年齡法,任這些職位最早的年齡,依次序說,為三十七至三十八歲,四十至四十一歲,四十三至四十四歲。
我們不能想象為什麼恺撒在法定年齡兩年之前就充任這種官職,更不能想象為什麼此事不見于任何記載。
這些事實無疑引起了一種猜度,就是他的生日即在7月12日,毫無可疑,那麼他生于羅馬紀元652年(即公元前102年)而非生于羅馬紀元654年(即公元前100年),這樣,在羅馬紀元672年(即公元前82年),他正是二十至二十一歲。
并且他死時不是五十六歲而是五十七歲零八個月。
再者,我們可以舉出事實為後說的佐證&mdash&mdash說來奇怪,這種事實竟被引來做反證&mdash&mdash恺撒差不多還是個童子的時候,便受馬略和秦納的任命,做朱庇特的點火僧。
馬略死于羅馬紀元668年(即公元前86年)1月,按尋常的說法,恺撒那時不過十三歲零六個月,所以非如維萊烏斯所謂的&ldquo差不多&rdquo,而确實仍是個童子,大概就是因為這個緣故,這個年齡絕不能擔任這種祭司職。
反之,如果他生于羅馬紀元652年(即公元前102年)7月,則在馬略死時,他十六歲。
這與維萊烏斯之說以及一般法規吻合。
按一般法規,未逾童年的人不能就公職。
而且,隻有後說能合于下列事實,即恺撒在内戰将起時所造錢币都刻有數字LII,大概就代表他的年齡,因為内戰開始時,按這種說法,恺撒的年齡稍逾五十二歲。
以上四種說法很可能出自一個共同的淵源。
它們沒有令人深信的證據,因為較早時期在日時法案肇始之前,甚至關于最著名、最顯要的羅馬人的生年,例如龐培,也有極不相同的說法,令人詫異。
拿破侖三世所作的《恺撒傳》反對此說,一者,根據年齡法,恺撒的生年不在羅馬紀元652年(即公元前102年),而在羅馬紀元651年(即公元前103年)。
再者,尤為重要的是,我們知道一些其他不守年齡法的事。
但第一層出于誤會,因為如西塞羅的例子所示,年齡法所要求的隻是就職的人須初屆四十三歲,不是已滿四十三歲。
再者,所謂此種規則的例外一概不合實情。
塔西佗說昔日授官時,不注意年齡,又說執政的獨裁者都曾委托很年輕的人充任,他所指的,如一切注解家所公認,當然是較早時期,即公布年齡法之前&mdash&mdash瓦列裡烏斯·科爾弗斯二十三歲做執政官以及其他類似的事。
相傳盧庫勒斯未到法定年齡就擔任最高官職,此話不确。
見于記載的隻是根據一種我們所不詳知的特殊條文&mdash&mdash實際說來,他在羅馬紀元675年(即公元前79年)做市政官,大約在羅馬紀元677年(即公元前77年)做副執政官,羅馬紀元680年(即公元前74年)做執政官。
不言而喻,龐培的情形與此完全不同,但甚至說到龐培,也有幾次見于朋文,說元老院使他免受年齡的限制。
龐培是個得勝的元帥,凱旋的将軍,一軍的領袖,他與克拉蘇聯合之後,又是一個強大黨派的魁首,他請求擔任執政官時有這種事,自在意料之中。
但恺撒請求擔任較小官職時,他不比其他初入仕途的人關系重要,如果此時也有這種事,那就太奇怪了。
還有更為奇怪的,人們既然提到那個不言而喻的例外,卻不說起這個太少有的離奇事,尤其關于奧克塔維娅努斯二十一歲為執政官的事。
與所舉的例證如出一轍的,是得自于例證的推論,即&ldquo關于出類拔萃的人,羅馬人不尊重這種法律&rdquo。
說到羅馬和羅馬人,沒有比這句話更錯誤的了。
羅馬共和國及其偉大的将軍和政治家之所以偉大,尤其與一件事有關,即法律不但對别人有效,對他們自己也有效。
[4]米蒂利尼,城市名,位于希臘愛琴海萊斯博斯島東南岸,為該島嶼的首府,也是萊斯沃斯州的州府所在地。
&mdash&mdash譯者注
[5]至少這些組織的綱領須歸在羅馬紀元674年(即公元前80年)、675年(即公元前79年)、676年(即公元前78年)等,可是實行屬于以後的幾年。
[6]以下的叙述大體根據李錫尼的記載,他的記載在這點上雖殘缺不全,卻仍把雷必達之亂的重要資料傳達給我們。
[7]羅馬紀元681年(即公元前73年)執政官馬爾庫斯·特倫提烏斯·盧庫勒斯和蓋烏斯·卡西烏斯·瓦魯斯的法律,即西塞羅所說和薩路斯特所提及的法律,并非開始恢複五牟底的法律,而隻是整理西西裡糧食的收買以保障糧食的布施,在許多細節上或許也有所變更。
森普羅尼烏斯法确許每個住在羅馬的公民共享贈糧。
但以後的分配範圍卻不如此,因為羅馬公民的每月糧食共計不過三萬三千梅丁(即十九萬八千牟底),那麼,當時隻有約四萬人領糧食,而住在首都的公民當然比這數目要多得多。
這種重大的改革大約出自奧克塔維烏斯法,這法律不遵行森普羅尼烏斯浪費的布施,卻創行&ldquo國家所能堪,平民所必需的一種有節制的布施&rdquo。
從各方面來看,李錫尼所說的糧食法正是這種法律。
雷必達容許這種調停的建議與他對恢複保民官職權所抱的态度相合。
這也與一種情形相合,即平民黨絕不滿意由此而來的糧食分配法。
損失的數目以糧食值至少加倍的價錢為基礎,當海盜或其他原因提高糧價之時,必有較重大的損失。
[8]由李錫尼殘缺的記述看來,元老院的法令顯然不是說派遣尚未任滿的執政官往他們治下的省份去做續任執政官,這樣便毫無理由,而是說派遣他們到伊特魯裡亞去讨伐叛變的菲蘇蘭人,正如在卡底裡那戰争,執政官蓋烏斯·安東尼被派往該地。
薩路斯特書中記腓力普斯的話,說雷必達obseditionemprovinciamcumexercituadeptusest,完全與此說相合,因為執政官在伊特魯裡亞的非常統帥之職,正與續任執政官在納博高盧的平常統帥之職同為一種procinc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