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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經濟趨勢,1912—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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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港口的房地産);現在則是更安全地儲藏在國外(存入外國銀行,或購買外國證券),或用于購買奢侈品消費(入超)。

    出口産業的發展,還把本地資本吸引到第三産業中,如從事附屬于外國公司的小行業,其後果是使人力和資本流失,不能為具有生産性所利用。

    在有限的地區,如中國的東南沿海和廣州附近,上述資本的運作過程也可以看到,但其規模較小。

    在民國時期,中國的經濟并未因外國資本的流入而得到根本改造,使中國經濟的命運與世界市場的變化聯系起來。

     表24 外國在中國的投資&mdash&mdash工商企業投資(百萬美元;括号内為百分數) 資料來源:侯繼明:《中國的外國投資和經濟發展》,第16頁。

     1931年以前,外國的直接投資集中在幾個條約口岸,特别是在上海,如表25所示。

    日本人在30年代努力發展滿洲的工業生産,已見上文論述。

    外資工廠在制造業部門所占份額,詳見表9和表10。

    在許多研究者看來,外資企業以及中資企業中的外國投資(往往是對企業的控制),阻礙了中國現代工業的發展。

    這種觀點認為,外資企業有更多的收入,更好的技術和管理,享有治外法權和免稅特權,還可以免受中國官員敲詐勒索,因此中資企業根本無法與外資企業競争。

    與這種&ldquo壓制論&rdquo的觀點相反,侯繼明指出,在1937年以前,中資現代企業不但沒有被外資企業所壓倒,而且一直在現代經濟部門保持着相當穩定的比例。

    [131]盡管可以辯解說,沒有外國企業的競争,中國的企業可以發展得更快,但絕非意味着沒有對外貿易和外國投資的&ldquo外來沖擊&rdquo,中國在19世紀的前現代經濟就能夠走上發展的道路。

     除了鐵路建設和工業借款外,中國政府的外債是否有利于中國經濟,是值得懷疑的。

    這些外債給中國帶來的好處極小,而其還本付息的費用(利息、貼現、傭金)卻是很高的。

    對1912年至1937間舉借的外債,根據借債使用的目的作出分析似乎可以證明,舉借外債沒有給中國經濟帶來任何好處。

    [132]約占外債總數的8.9%(按1913年不變價格計算),是為軍事目的和償付賠款舉借的;另外的43.3%用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主要是外債的付息。

    雖然占36.9%的鐵路借款,是一筆潛在的生産性投資,但其用途不僅受到區域性小軍閥之間内戰和内亂的限制,也受借款合同規定的限制。

    借款合同規定,幾條鐵路分别為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确定各條鐵路之間的界限範圍,使之不能聯營,以此來阻止中方實行統一有效管理,外資從而從中得到其他的益處。

    工業借款中的最大部分,是占10.8%的電話和電報借款。

     表25 外國在中國投資的地理分配,1902年、1914年、1931年(百萬美元;括号内為百分數) 資料來源:雷默:《中國的外國投資》,第73頁。

     由于缺少可用的國民收入資料,對民國時期外貿在國民總産值的比重,隻能作粗略的估計。

    1933年的國内總産值,隻這一年有個比較可信的數據,進出口總值為國内總産值的7%。

    但這是在滿洲淪陷和世界經濟大蕭條之後的情況,而滿洲對外貿易不算少的數額。

    在20年代後期,中國的對外貿易額可能略大于國民總産值的10%。

    從中國的國土面積,發展水平,主要的海上航線距離,豐富的資源,巨大的國内市場來看,這個10%的比重是比較低的;但若與國際上水平作一比較,則并不算太低。

    表26列出1912&mdash1936年中國對外貿易的價值與指數。

     按當時價格計算,從19世紀80年代到1900年,進口和出口都有緩慢的增長。

    從1901年到1918年,增長的速度較快。

    其後,在1919年到1931年,增長的速度明顯加快。

    按數量而不是按價值計算,外貿增長的速度要稍慢一些。

    在19世紀最後20年,進口是相當穩定的;從1900年起,則呈穩定的上升趨勢,隻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才使這種趨勢中斷。

    我們已經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戰為中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一些餘地。

    約從1907年起,出口持續增長。

    現有資料表明,簡單進出口貿易條件的變化趨勢,對中國是不利的(見表26)。

    但是,從中國經濟與世界市場聯系來看,上述趨勢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有意義的。

    就中國的情況而言,比起其他&ldquo不發達&rdquo國家,這種聯系的重要性是小得多。

     表26 對外貿易額和指數,1912&mdash1936年 續表 *單位:百萬海關兩:從1933年起,價值用元計算,如括号内所示。

    資料來源:蕭梁林:《中國的對外貿易統計,1864&mdash1949年》,第23&mdash24、274&mdash275頁;鄭友揆:《中國的對外貿易與工業發展》,第259頁。

     在民國時期各年中,如同19世紀80年代以來的情況一樣,中國對外貿易的突出特點,是進口大于出口,因此經常賬戶結算始終是入超。

    中國之所以能夠長期保持商品進口大于出口,在很大程度上來自華僑年複一年向國内的彙款,同時也有新的外國投資不斷投向中國。

    對中國國際收支的所有估計中,即使考慮到僑彙和外國投資,仍有一個數額巨大的&ldquo未予說明&rdquo的項目。

     表27中對1903年、1930年和1935年的估計,是分别由H.B.馬士、C.F.雷默和中國銀行作出的。

     表27 國際收支差額,1903年、1930年、1935年(百萬元) 資料來源:李卓明:《國際貿易》,載H.F.麥克奈爾編:《中國》,第501頁。

     在19世紀中葉,中國的主要出口商品是絲和茶。

    1871年,絲、茶兩項占總出口的92%,19世紀80年代降為80%左右,1898年降到大約50%。

    此後繼續下降,如表28所示。

    在20世紀中,中國出口仍然以自然資源為大宗,但出口的種類已大為增加。

    新的主要出口商品是大豆和大豆制品,主要産自滿洲。

    出口到日本的鐵礦石和煤炭,以及日本在華棉紡廠運往日本的棉紗,也成為重要的出口商品。

     表28 對外貿易的結構(現值百分比) 資料來源:鄭友揆:《中國的對外貿易與工業發展》,第32、34頁。

     鴉片曾是最主要的進口商品,直到19世紀90年代才為棉布和棉紗所取代。

    大約在1900年,棉布和棉紗構成進口總值的40%。

    中資棉紡廠和外貿棉紡廠的發展,導緻棉紡織品進口的下降。

    為了供應這些新紗廠原料,中國成為一個相當大的原棉進口國。

    到1936年,國内的原棉生産差不多可以滿足需要;但在1945年後,受内戰和運輸破壞的影響,農業生産下降,原棉再度短缺。

    大體上來說,工業原料和設備,在總進口中所占比重在穩步增加,但很緩慢;而紡織品、卷煙和火柴等制造業生産的消費品進口,則呈下降趨勢。

    在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大米、小麥和面粉在進口商品中曾上升到重要地位;但随着1935年和1936年的經濟複蘇,又降了下來。

    農村人口,特别是城市人口的增長,農業生産的停滞,以及落後的運輸,使得供應中國城市人口一直是個難題。

     表29表明,中國的主要貿易國,在中國進出口貿易額中所占的比重。

    在1906年和1936年間,外貿逐漸多樣化,&ldquo其他貿易國&rdquo的比重所以逐年增加(從香港的進口明顯減少,是因為1932年實行新的發貨票規定,以證實經香港轉運到中國的貨物之真實來源國)。

    英國、日本和美國是中國的主要貿易夥伴。

    對日貿易在滿洲和華北居主要地位,在南方甚小;英國則與此相反。

    對美國貿易,在30年代中期超過所有國家,集中于華中。

    1931年後,中國對日本的貿易額下降,在某種程度上看來,是測量中國人抵制&ldquo滿洲事件&rdquo的尺度。

     表29 對外貿易在貿易夥伴中的分配(現值百分比) 資料來源:鄭友揆:《中國的對外貿易與工業發展》,第20、48&mdash49頁。

     以上說明了中國的對外貿易和外國在華投資的格局。

    這種格局從總體上來說,到底對中國經濟有哪些影響;我們曾明确指出,若與其他&ldquo不發達&rdquo國家相比,這些影響要小得多。

    許多中外研究者認為,這些是決定中國現代曆史進程最關鍵的影響。

    20世紀以來,外國對中國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和複雜的。

    現在的困難,是如何從20世紀外國對中國的複雜的所有影響中,分離出純粹的經濟因素。

    [133]中國因在近代與西方相遇而改變了,中國的這種改變,是符合西方的利益和願望的,首先是把外國人諸多活動方式帶到了這個中央王國。

    外國的經濟活動,在中華帝國的邊緣,對形成一個中資與外資企業的貿易和制造業規模不大的現代化部門,起了主要作用。

    但中國經濟在總體上并沒有多大的變化,隻不過出現了一種&ldquo局部的發展&rdquo。

    外國對中國現代經濟的作用,是建立強制的低關稅和治外法權的特權之上,這些都受到其本國高度發達的工業經濟的支持,這些國家從戰争賠款和償還外國借款本息中吸吮資本。

    但所有這些,對中國經濟的停滞不前,并不是主要原因,而隻應受到部分的責難。

    超過了這一點,就掩蓋了意識形态和政治的不平衡;當然,這種不平衡,是西方沖擊的最深刻的後果。

    數十年來,這種不平衡阻礙了新的政治體制的出現;隻有這種新的政治體制,才能取代過去儒家君主制,才能充分發揮現代工業技術促進經濟發展的内在優勢。

     在中國的這部曆史長劇發展中,中國的經濟在本章限定的年代裡,并沒有占有顯要地位,而隻是一個配角&mdash&mdash也許隻有幾句精選的台詞,聽候皇帝、官僚、外交家、将軍、宣傳家和黨務活動者的吩咐。

     *** [1]本章不考慮共産黨控制的地區;這些地區在1945年大約有9000萬居民,實行多少有些不同的經濟制度。

    見彼得·施蘭《遊擊經濟:陝甘甯邊區的發展,1937&mdash1945年》。

     [2]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1部分,載《亞洲研究雜志》26.1(1964年11月),第3&mdash44頁。

     [3]這是馬克·埃爾文的描述,見馬克·埃爾文和施堅雅編:《兩種社會之間的中國城市》,第3頁。

     [4]這些當然是粗略的估計,但它們同可以得到的少量可靠材料相一緻,見古爾柏特·羅茲曼:《中國清代和日本德川時代的城市網》,第99&mdash104頁;德懷特·H.珀金斯:《中國農業發展,1368&mdash1968年》,附錄E:《城市人口統計(1900&mdash1958年)》,第290&mdash296頁;孔賜安:《中國六大城市的人口增長》,載《中國經濟月刊》20.3(1937年3月),第301&mdash314頁。

     [5]羅茲·墨菲:《外來人:西方在印度和中國的經驗》,對條約口岸的經驗提供了一個比較重要的考察。

     [6]在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對官方的人口統計來說,4.7億上下似乎是個吸引人的數字;南京政府内政部在1928年企圖作一次人口普查,但據16個省和特别區的&ldquo報告&rdquo,和該部對17個省的推測,得出一個474787386的估計數字。

    同是内政部在1938年發表了一個根據1936&mdash1937年的地方報告編纂的數字471245763。

     [7]劉一葉和巫的估計之間最大的不一緻,是農業的淨增值數字和農業内的作物價值。

    一方面巫的數字可能太低,另一方面珀金斯認為劉&mdash葉根據的1933年谷物産量估計太高,好像也有道理。

    珀金斯:《中國農業發展》,第29&mdash32頁與附錄D。

     [8]這個簡短的讨論,根據德懷特·H.珀金斯:《中國20世紀經濟的增長與結構變化》,見珀金斯編《曆史剖析中的中國現代經濟》,第116&mdash125頁。

     [9]巫寶三:《中國國民所得,1933、1936及1946》,《社會科學雜志》9.2(1947年12月),第12&mdash30頁,估計1946年的國民收入比1933年低6%(按照1933年物價)。

    關于上海工人,見A.多克·巴尼特《中國共産黨接管前夕的中國》,第78&mdash80頁;關于1937&mdash1949年華北的農村經濟,見拉蒙·H.邁爾斯《中國的農民經濟:河北和山東的農業發展,1890&mdash1949年》,第278&mdash287頁;關于戰時中國未淪陷區和戰後的通貨膨脹,見張嘉璈《惡性通貨膨脹:中國的經濟,1939&mdash1950年》,第59&mdash103頁。

     [10]珀金斯:《中國20世紀經濟的增長與結構變化》,第124頁,引邁爾斯《中國的農民經濟》,第234&mdash240頁,及珀金斯:《中國的農業發展》,第5章。

     [11]費維恺:《晚清帝國的經濟趨向:1870&mdash1911年》,載《劍橋中國史》,第11卷,第1章。

     [12]陳真等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1,第55&mdash56頁。

     [13]南開經濟研究所:《南開統計周刊》,4.33(1931年8月17日),第157&mdash158頁。

     [14]劉大鈞:《中國工業調查報告》。

    &ldquo工廠&rdquo系按照1929年的《工廠法》規定為采用機械動力,雇用工人在30名以上的企業。

     [15]巫寶三:《中國國民所得,1933年》,第1卷,表1&mdash2,在第64頁後;表5,第70&mdash71頁;增加的資料在《中國國民所得,1933年修正》,載《社會科學雜志》,9.2(1947年12月),第130&mdash136、144&mdash147頁,結合了汪馥荪(汪敬虞)的估計:《戰前中國工業生産中外廠生産的比較問題》,載《中央銀行月報》,2.3(1947年3月),第1&mdash19頁。

     [16]校注:國民政府實業部設立時間為1930年12月至1938年1月;1938年1月1日,國民政府設經濟部。

     [17]《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4,第92頁。

     [18]《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1,第89&mdash97頁;4,第93&mdash96頁,摘自經濟部統計處編《後方經濟概況統計》,1943年5月。

     [19]嚴中平編:《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第147&mdash150頁;汪馥荪(汪敬虞):《戰時華北工業資本就業與生産》,載《社會科學雜志》,9.2(1947年12月),第48頁。

     [20]王季深:《戰時上海經濟》,第192、194頁。

    為這份參考資料,我要感謝托馬斯·羅斯基教授。

     [21]亞曆山大·埃克斯坦、趙岡和約翰·張:《滿洲的經濟發展:邊疆經濟的興起》,載《經濟史雜志》,34.1(1974年3月),第251&mdash260頁。

     [22]關于1938&mdash1948年國有和私有礦場和生産資料企業相對處境的實際數據,可以查看《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3,第1439&mdash1443、873&mdash879、882&mdash887頁。

     [23]國家統計局工業統計處:《我國鋼鐵、電力、煤炭、機械、紡織、造紙工業的今昔》,第148&mdash149頁;《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3,第1051&mdash1074頁。

     [24]約翰·K.張:《共産黨統治前中國的工業發展:計量分析》,第70&mdash74頁。

     [25]巫寶三:《中國國民所得,1933年修正》,第137&mdash142頁,表明手工業淨增值,為所有工業的72%,但所據的&ldquo工廠&rdquo是這樣定義的:雇用30名以上工人的企業,并使用機械動力。

     [26]這個意思包含在彭澤益對資料的編排中,見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1840&mdash1949年》,有價值的文獻尚未被充分發掘出來。

     [27]費維恺:《經濟趨向:1870&mdash1911年》,載《劍橋中國史》,第11卷,第1章。

     [28]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1840&mdash1949年》,2,第331&mdash449頁。

     [29]李莉蓮:《江南與絲出口貿易:1842&mdash1937年》(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論文,1975年),第234&mdash273頁。

     [30]雷諾茲通過不相同的路子,得出1875年和1905年的結果,與我的估計很接近。

    見我的《中國的手工和機器棉紡織品,1871&mdash1910年》,載《經濟史雜志》,30.2(1970年6月),第338&mdash378頁。

    我在這裡所以用了雷諾茲的數據,而不是我自己的數據,因為這些數據是1875&mdash1931年整個時期的估計,與我所用的方法是一緻的。

     [31]趙岡:《現代棉紡織工業的發展及其與手工業的競争》,載珀金斯編《中國現代經濟》,第167&mdash201頁。

     [32]同上書,第173&mdash175頁,舉出了例證。

     [33]劉大中和葉孔嘉:《中國大陸的經濟:國民收入與經濟發展,1939&mdash1959年》,第142&mdash143、512&mdash513頁;蕭梁林:《中國的對外貿易統計,1864&mdash1949年》,第32&mdash33頁。

     [34]侯繼明:《1840&mdash1937年中國的外國投資和經濟發展》,第169&mdash170頁。

     [35]李莉蓮:《江南與絲出口貿易,1842&mdash1937年》,第266&mdash273頁。

     [36]珀金斯:《中國的農業發展》,第20&mdash30頁。

     [37]珀金斯:《中國20世紀經濟的增長和結構變化》,第122&mdash123頁。

     [38]谷春帆:《中國工業化通論》,第170頁。

     [39]關于20年代勞動力的來源、招募、工資和工作條件,見瓊·切斯諾《中國的工人運動,1919&mdash1927年》,第48&mdash112頁。

    1949年之前工業工資結構分析,見克裡斯托弗·豪《現代中國的工資模式和工資政策,1919&mdash1972年》,第16&mdash27頁。

    關于日本式的&ldquo常年&rdquo雇用熟練男工的一個例子,見《慎昌洋行》,第114頁,為最後這本參考書,我要感謝托馬斯·羅斯基教授。

     [40]趙岡:《工業政策與執行》,見亞曆山大·埃克斯坦、沃爾特·蓋倫森、劉大中編《共産黨中國的經濟趨勢》,第579頁,表3。

     [41]馬逢華(音):《大陸中國的對外貿易》,附錄C,第194&mdash200頁。

     [42]托馬斯·G.羅斯基:《制造工業的發展,1900&mdash1971年》,見珀金斯編《中國現代經濟》,第228&mdash232頁。

     [43]珀金斯:《中國20世紀經濟增長與結構變化》,第125頁。

     [44]珀金斯:《中國的農業發展》,第233&mdash240頁。

     [45]這些是包括滿洲在内的整個中國的數字。

    關于華北,見邁爾斯《中國的農民經濟》,第177&mdash206頁;天野元之助的《中國農業諸問題》中概括了許多地方的研究,見該書Ⅰ,第3&mdash148頁。

     [46]關于稻米、小麥和面粉的進口,見蕭梁林(音)《中國的對外貿易統計,1864&mdash1949年》,第32&mdash34頁;巫寶三:《中國糧食對外貿易其地位、趨勢及變遷之原因,1912&mdash1931年》。

     [47]蕭梁林:《中國的對外貿易統計,1864&mdash1949年》,第274&mdash275頁。

     [48]天野元之助:《論中國的農業經濟》(以後簡稱《農業經濟》),2,第696&mdash698頁,開了一張單,列出1912年至1931年間的内戰、洪水、幹旱、瘟疫受影響的省份。

    又見蔔凱《中國土地利用統計資料》,第13&mdash20頁,關于1904&mdash1929年間的&ldquo災害&rdquo及所在地。

     [49]天野元之助:《中國農業史研究》,第389&mdash423頁,例如關于水稻種植技術。

    F.H.金《四千年的農民》,對20世紀初&ldquo中國、朝鮮和日本永久不變的農業&rdquo作了生動的描述。

     [50]李文治和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2卷,第182頁。

    這套資料的第1冊,李文治編,包括1840&mdash1911年;第2冊和第3冊,章有義編,分别包括1912&mdash1927年和1927&mdash1937年。

     [51]拉蒙·H.邁爾斯:《土地改造與農業改造:大陸中國和台灣,1895&mdash1954年》,載《香港中文大學文化研究所學報》,3.2(1970年),第532&mdash535頁。

     [52]埃克斯坦、趙岡和約翰·張:《滿洲的經濟發展》,第240&mdash251頁。

     [53]李文治、章有義編:《農業史》,3,第476&mdash480、622&mdash641頁。

     [54]同上書,第480&mdash485頁。

     [55]《農情報告》,7.4(1939年4月),第49&mdash50頁,見李文治編《農業史》,3,第708&mdash710頁。

     [56]珀金斯:《中國的農業發展》,第136頁;李文治、章有義編:《農業史》,2,第131&mdash300頁;張人價:《湖南的稻米》(譯自湖南省經濟研究所1936年報告),第87&mdash113頁。

     [57]劉大中、葉孔嘉:《中國大陸的經濟》,第68頁,表10。

     [58]珀金斯:《中國的農業發展》,第35&mdash36頁;李文治、章有義編:《農業史》,2,第406&mdash407頁;蔔凱:《中國土地利用》,第281&mdash282頁。

     [59]邁爾斯:《中國的農民經濟》,到處可見此論證。

     [60]羅伯特·阿什:《中國革命前的土地占有:20年代和30年代的江蘇省》,第50頁。

    阿什自己也對更&ldquo純的經濟因素&rdquo予以一定重視。

    但是,他的研究估計20世紀江蘇農業投資的程度和來源時,似不足以令人信服。

     [61]卡爾·裡斯金:《現代中國的盈餘和停滞》,見珀金斯編《中國現代經濟》,第57頁。

     [62]卡爾·裡斯金:《現代中國的剩餘與停滞》,見珀金斯編《中國現代經濟》,第57頁。

     [63]同上書,第68、74、77&mdash81頁;維克托·利皮特:《中國的土地改革與經濟發展》,第36&mdash94頁。

     [64]蔔凱:《中國土地利用》,第269&mdash270頁。

     [65]蔔凱:《中國土地利用》,第181&mdash185、294、297頁。

     [66]同上書,第193&mdash196頁。

     [67]珀金斯:《中國的農業發展》,第87、89頁;利皮特:《中國的土地改革與經濟發展》,第95頁;肯尼迪·R.沃克:《中國的農業規劃:社會主義文化與私人部分,1956&mdash1962年》,第5頁。

     [68]校注:租行為江南地區,特别是蘇州地區實行的收租組織。

    地主身居城市或他鄉,以其在鄉間出租土地之地租,承包給租行向佃戶收租。

    租行多為城市流氓無賴或青皮惡棍所組織;收租之時,乘船率衆,持械或持槍至農村向佃戶收租。

    租行一般按所收地租折價貨币交付地主。

     [69]村松祐次:《近代江南租行&mdash&mdash中國地主制度的研究》,第47&mdash237、391&mdash636頁;又見《中國清末民初江南地主所有制的紀實研究》,載《東方與非洲研究學院學報》,29.3(1966年),第566&mdash599頁。

     [70]珀金斯:《中國的農業發展》,第92&mdash98頁。

     [71]陳正谟:《中國各省的地租》,第43頁,發現河南、四川、貴州、雲南的勞役地租負擔最高,根據的是不包括滿洲在内的22省1520處報告。

     [72]國民政府主計處:《中華民國統計提要,1935年》,第462&mdash463頁,列出1933年山東的地價與浙江大緻一樣;但中央農業實驗所提供的1934年山東的地價比浙江低1/3。

     [73]在表16(1)中,費維恺用了蔔凱的&ldquo農業調查&rdquo,而不是他的&ldquo田場調查&rdquo中通常被引證的百分比導出的可供選擇的估計。

    後者的估計顯然太低,一方面由于他的實例對南方各省重視不夠,另一方面由于調查的性質使得比較容易接近的地區支配了數據。

     [74]關于江蘇的地區差異,見阿什《中國革命前的土地占有》,第11&mdash22頁;關于山東與河北,見邁爾斯《中國的農民經濟》,第234&mdash240頁。

     [75]喬治·賈米森:《中國的土地占有與農村人口狀況》,載《皇家亞洲學會華北分會會刊》,23(1889年),第59&mdash117頁。

     [76]《農情報告》,5.12(1937年12月),第330頁,見李文治和章有義編《農業史》,3,第728&mdash730頁。

     [77]邁爾斯:《中國的農民經濟》,第223頁。

     [78]天野元之助:《農業經濟》,1,第299頁。

     [79]蔔凱:《中國土地利用》,第333頁。

     [80]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局:《中國租佃制度之統計分析》,第59頁。

     [81]校注:永佃制分土地的使用權與所有權,佃戶一次交地主銀若幹,可獲得一定數量土地的永佃權,即具有使用土地的田面權;而土地的所有權仍屬地主;此土地之田賦仍歸地主交付。

    此制盛于蘇州地區及江南各地。

     [82]全國土地委員會:《全國土地調查報告大綱》,第46頁。

     [83]内政部:《内政年鑒》,3,《土地》,第12章,(D),第993&mdash994頁。

    陳正谟發現,押租流行于1933&mdash1934年報告中30%的地區,6%以上的地區有過這種現象。

    陳正谟:《中國各省的地租》,第61頁。

     [84]全國土地委員會:《全國土地調查報告綱要》,第44頁。

     [85]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局:《中國租佃制度之統計分析》,第43頁。

    1924年與1934年比較,數據的變化極小,沒有重要意義。

     [86]蔔凱:《中國土地利用》,第462頁;《農情報告》,2.4(1934年4月),第30頁,見《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第342頁;全國土地委員會:《全國土地調查報告綱要》,第51頁。

     [87]同上書,第462頁;76%的農戶借債是為了&ldquo非生産性目的”天野元之助:《農業經濟》,2,第219&mdash220頁,引用了七項全國和地方研究。

     [88]《農情報告》,2.11(1934年11月),第108&mdash109頁,見《經濟統計月志》,1.11(1934年11月),第7頁。

     [89]《經濟統計月志》,1.11(1934年11月),第2頁。

     [90]李文治、章有義編:《農業史》,3,第206&mdash214頁;天野元之助:《農業經濟》,2,第308&mdash348頁。

     [91]蔔凱:《中國土地利用》,第233頁。

     [92]校注:原子式的農村部門,有的譯作&ldquo原始狀态的農業部門&rdquo。

     [93]見李文治、章有義編《農業史》,2,第559&mdash580頁;3,第9&mdash65頁;天野元之助:《農業經濟》2,第1&mdash158頁。

     [94]邁爾斯:《中國的農民經濟》,第278&mdash287頁,簡略地叙述了1937&mdash1949年間華北農村經濟所遭受的混亂狀況與破壞。

     [95]中央農業部計劃司:《兩年來的中國農村經濟調查彙編》,第141&mdash144、149&mdash151、160&mdash161、226&mdash236頁。

     [96]劉大鈞:《中國工業與财政》,第197&mdash219頁;顧琅:《中國十大礦廠調查記》,3,第49頁。

     [97]校注:北京至沈陽的鐵路,在北京政府時期,稱為京奉鐵路;京指北京,奉指奉天。

    日後的遼甯省此時稱奉天省。

    國民政府時期,改稱京奉鐵路為北甯鐵路。

    北指北平(國民政府改稱北京為北平),甯指遼甯(國民政府改稱奉天省為遼甯省)。

     [98]美國銀行公會、商業和海事委員會:《中國,一次經濟調查,1923年》,第16頁。

     [99]全國經濟委員會、公路總局:《中國的公路》。

     [100]《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第172&mdash180頁,其他資料估計的英裡數,與此略有不同。

     [101]校注:中東鐵路為清末中俄共同投資興建,實權悉操之于俄人,初名東清鐵路;民國後,更名東省鐵路,亦稱中東鐵路。

     [102]張嘉璈:《中國為鐵路發展而奮鬥》,第170&mdash171頁,表Ⅲ。

     [103]侯繼明:《中國的外國投資和經濟發展》,第32、39&mdash42頁。

     [104]《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第210頁。

     [105]中國情報部:《中國手冊,1937&mdash1945年》,第217頁。

     [106]滿鐵調查部:《華中的帆船貿易》,第134&mdash135頁。

     [107]楊端六等:《六十五年來中國國際貿易統計》,第140頁。

     [108]《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第228&mdash229、235&mdash236頁。

     [109]賈士毅:《民國财政史》,1,第45&mdash77頁。

     [110]斯坦利·F.賴特:《辛亥革命後中國的海關收入》(1935年第3版),第440&mdash441頁。

     [111]P.T.陳:《财政》,見《中國年鑒,1935&mdash1936年》,第1298&mdash1299頁。

     [112]千家駒:《舊中國公債史資料,1894&mdash1949年》,第366&mdash369頁。

     [113]賈德懷:《民國财政簡史》,第697&mdash698頁;柏井象雄:《中國近代财政史》,第63&mdash64頁。

     [114]C.M.張:《中國地方政府的支出》,見《中國經濟月報》,7.6(1934年6月),第233&mdash247頁。

     [115]C.F.雷默:《中國的外國投資》,第123&mdash147頁;徐義生:《中國外債統計資料,1853&mdash1927年》,第240&mdash245頁。

     [116]雷默:《中國的外國投資》,第160頁。

     [117]揚格:《中國的建國成就,1927&mdash1937年:财政和經濟記錄》,提供了全面說明。

    道格拉斯·S.帕俄:《南京政府時期的中國政府财政》(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論文,1950年);《南京時期的中國國家支出》,見《遠東季刊》,12.1(1952年11月),第3&mdash26頁;《國民黨與經濟停滞》,見《亞洲研究雜志》,16.2(1957年2月),第213&mdash220頁。

     [118]美國人口調查局:《美國的曆史統計資料,1789&mdash1945年》,第12頁。

     [119]周舜萃:《中國的通貨膨脹,1937&mdash1949年》,第64&mdash65頁;張嘉璈:《惡性通貨膨脹》,第140&mdash144頁。

     [120]揚格:《中國與援助之手,1937&mdash1945年》,第440&mdash442頁。

     [121]千家駒:《舊中國公債史資料》,第370&mdash375頁;揚格:《中國的建國成就》,第459&mdash468頁。

     [122]揚格:《中國的建國成就》,第98、509&mdash510頁。

    1927&mdash1947年期間,财政部的财政顧問揚格,強烈反對50%&mdash60%的較低估計;這個數字出現在倫納德·G.遷的《中國的現代銀行與政府财政和工業》中,《南開社會經濟季刊》,8.3(1935年10月),第591頁,以及别的地方,源自朱偰:《中國财政問題》,第231&mdash232頁。

     [123]揚格:《中國的建國成就》,第98&mdash99頁。

     [124]校注:交通銀行不屬于CC系,屬于舊交通系;中國銀行不屬于宋子文,屬于政學系;中國農民銀行是屬于CC系,也不屬于&ldquo中國軍隊的最高領導&rdquo。

     [125]校注:中國農民銀行成立于1933年,1928年的統計中不應有農民銀行。

     [126]弗蘭克·M.塔馬格納:《中國的銀行業與财政》,第121&mdash196頁;宮下忠雄:《論中國銀行系統》,第103&mdash221頁;德永清行:《論中國的中央銀行》,第235&mdash350頁;安德烈亞·李·麥克爾德裡:《上海的錢莊,1800&mdash1935年》,第131&mdash185頁。

    到1934年底,隻有中央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是政府完全控制的。

    南京政府僅擁有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20%的股份,并對兩行重要人選的任命有些影響。

    但這兩家銀行有很大的獨立性,并且時常反對政府的财政貨币政策。

    1935年3月,在一次由财政部長孔祥熙執行的經周密計劃的突然行動中,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被&ldquo收歸國有&rdquo。

     [127]關于戰時和戰後的财政和通貨膨脹,見周舜萃《中國的通貨膨脹》; 張嘉璈:《惡性通貨膨脹》;揚格:《中國的戰時财政與通貨膨脹,1937&mdash1945年》。

     [128]羅伯特·F.德恩伯格:《外國人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見珀金斯編《中國現代經濟》,第28&mdash30頁。

     [129]C.F.雷默:《中國的外國投資》,第170&mdash171頁。

     [130]侯繼明:《中國的外國投資和經濟發展》,第17&mdash22頁。

     [131]侯繼明:《中國的外國投資和經濟發展》,第138&mdash141頁。

     [132]侯繼明:《中國的外國投資和經濟發展》,第29頁。

     [133]見本書第三章,費維恺:《外國在華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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