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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立憲共和國:北京政府,1916—19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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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曹锟為了住進拘泥禮儀而籠罩沉悶氣氛的總統府,共花費了1356萬元。

    曹氏是位無所作為的總統。

    在未選出新國會時,舊國會仍召集會議。

    國會中辯論有如家庭中的口角,有時發展到雙方動武的地步。

    正如英國駐華公使麻克類爵士在1924年6月的報告所稱,&ldquo過去五六個月中,北京的政治局勢異常平靜,并且&hellip&hellip沒有傾向于削弱或加強曹锟總統及中央政府的特别進展&rdquo[51]。

     同時,導緻北京另一次政變的軍事活動也日趨成熟。

    駐紮在北京附近的直系将領馮玉祥,奉命向北進軍,迎戰奉軍。

    但馮玉祥于中途回師北京,廢黜了曹锟總統,并要求結束軍事行動(見第六章)。

     馮玉祥發動的政變,顯然使曹锟的憲法失效。

    為了拼湊一個可以使人接受的政治班底,段祺瑞被邀再度出山。

    [52]雖然段氏是個實幹家而不是個理論家,但感于時代的要求,仍抱着全國團結和重訂憲法的空想。

    段氏認為,這又是一場革命,所以于11月24日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的&ldquo臨時執政&rdquo,在拟就約法之前,暫時集總統和總理權責于一身。

    新憲法的草拟過程是非常複雜的,首先要召開代表主要軍事和政治勢力的善後會議,對國家的統一作出安排;然後按照善後會議制定的條例,組織憲法起草委員會;最後召開國民代表會議通過憲法。

     段祺瑞的方案,對厭倦于政情的民衆并沒有什麼号召力,但有些政治活動家卻樂于參加。

    善後會議遂于1925年2月1日召開。

     在曆時3個月的善後會議上,共有160位代表讨論了30多項議案,包括遣散軍隊,整頓政治、稅制、教育經費,查禁鴉片,還有其他議題。

    會議通過的議案中,有一項對召集憲法起草委員會(1925年8月3日成立,12月完成憲法草案)作了規定,對選舉國民代表會議(但從未舉行選舉)作了規定。

    同時,段祺瑞執政又召集臨時參政院行使臨時立法權。

    國會人員的分配十分周全,讨論得也十分嚴肅,國會的活動十分認真。

    人們甚至認為,執政府成員根本就沒有看出在其身邊會爆發一場革命。

     憲政也不能遏制日益膨脹蠻橫的軍事力量。

    在一場革命的騷亂中,北京又發生了一次政變。

    1926年4月9日,段祺瑞的貼身保镖被解除了武裝,段祺瑞被免除了執政的職務。

     當新的統治軍閥争論由誰組閣時,北京實際上有數星期處于無政府狀态;随後,一系列的内閣成立,&ldquo行使執政權&rdquo。

    最終,張作霖解散了最後一屆攝政内閣,1927年6月18日任安國軍政府陸海軍大元帥;任命其黨羽為内閣大部分成員,發布任命、分配資金,以應付外交使團。

    但國民革命軍于1928年6月8日進入北京時,中國的議會民主試驗也就結束了。

     中國社會變革的大浪潮,把富人和幸運的人沖到條約口岸的外國租界邊緣。

    據一位天津的居民回憶,&ldquo在社交上,生活&hellip&hellip十分有趣,迷人&rdquo。

    以前的滿族皇帝安逸地住在天津日租界的一座豪宅中。

    前總統徐世昌住在天津英租界裡,欣賞文學著作和莳花種草。

    曹锟偏好獨居,但也接待一些生活上的朋友。

    &ldquo段祺瑞執政比較窮&mdash&mdash事實上,沒有自己的房子,是住在當年一位忠實舊部屬提供的一所住宅裡,花時間去研究佛經,有時也喜歡輕松地打打麻将&hellip&hellip當被問及中國國内紛争的原因時,段氏總是給予佛經上的解釋,說中國正被派到地球來的惡魔的古怪行為折磨,動亂将繼續下去,直到魔鬼被趕盡殺絕。

    &rdquo[53] 憲法未能如廣大中國人所期望的消除沖突,統一了國家。

    對此,後來的一些分析解釋,也同段祺瑞一樣,感到大惑不解。

    中國為什麼會成那個樣子,至今仍有争論。

    有些人的解釋,認為操縱政壇的,都是些以權謀私和虛僞的政客,踐踏法制造成的結果。

    另一種看法,認為名為中央的北京政府,實際上隻是地方軍閥割據稱雄形勢下,罩在上面的一件外衣罷了。

    本章所論述的,是由于參與者熱衷于派系鬥争,使憲法體制也耗盡了自身的活力。

     *** [1]在很大程度上,本章吸取了安德魯·J.内森的《北京1918&mdash1923年的政治鬥争:派别活動與憲政的失敗》的内容。

     [2]康有為:《請定立憲開國會折》,重印,載翦伯贊等編《戊戌變法》,2.第236頁。

     [3]梁啟超:《立憲法議》,載《飲冰室文集》,第5卷,第2冊,第3&mdash4頁。

     [4]邁克爾·加斯特:《中國知識分子和辛亥革命:近代中國激進主義的誕生》所引,第138頁。

     [5]校注:此處的&ldquo王道&rdquo,即指溥儀的恢複帝制。

     [6]校注:省一級制定的憲法,中國通稱為&ldquo省憲&rdquo。

     [7]讓·切斯諾:《中國聯邦制運動,1920&mdash1923年》,載傑克·格雷編《近代中國對政治體制的尋求》,第123頁。

     [8]校注:原文譯意為&ldquo聯邦憲法&rdquo,當時中國稱之為&ldquo聯省憲法&rdquo。

     [9]關于支持以下主張的例證,見内森《北京1918&mdash1923年的政治鬥争》,第8&mdash13頁。

     [10]汪一駒:《中國知識分子和西方,1872&mdash1949年》,第147頁。

     [11]張朋園:《清代谘議局議員的選舉及其出身之分析》,《思與言》,5.6(1968年3月),第1439&mdash1442頁。

     [12]韋羅璧:《中國立憲政府:現狀與展望》,第33頁。

     [13]孔子之說,引自内森:《北京1918&mdash1923年的政治鬥争》,第21頁。

    王陽明語引自戴維·S.尼維森:《王陽明以來中國思想中的&ldquo知&rdquo與&ldquo行&rdquo問題》,載芮沃壽編《中國思想研究》。

    孫逸仙語引自鄧嗣禹、費正清編:《中國對西方的反應:1919&mdash1923年文獻概覽》,第264頁。

     [14]梁啟超語,引自張灏:《梁啟超和中國知識分子的轉變,1890&mdash1907年》,第100頁。

     [15]科文:《王韬對變化中世界的看法》,載費維恺、羅茲·墨菲、芮瑪麗編《中國近代史入門》,第160頁。

     [16]伍德海編:《中華年鑒,1926&mdash1928年》,第407&mdash410頁;關于司法部,見第753&mdash768頁;關于交通部,見第269&mdash385頁。

     [17]《紐約時報》1928年12月30日,引自戴維·斯特蘭德:《20世紀20年代的北京:政治秩序與公衆的抗議》(哥倫比亞大學哲學論文,1979年),第43頁。

     [18]校注:在華盛頓會議上簽字九國公約的9國,為中、英、美、法、日、意、比利時、荷蘭、葡萄牙。

     [19]校注:1925年1月31日,北京政府電令駐各國公使,分别向各駐在國提出召開關稅會議要求。

    1926年7月,出席關稅會議的各國代表決定暫時停會,俟中國代表能正式出席時,再繼續開會。

     [20]梁肇庭:《中蘇外交關系:1917&mdash1926年》。

     [21]資料見内森:《北京1918&mdash1923年的政治鬥争》,第74&mdash90頁。

     [22]校注:原文譯意為中國銀行家協會。

    1918年7月8日,張公權、宋漢章、陳光甫、錢新之等在上海發起成立上海銀行公會,參加的銀行為中國、交通、浙江興業、浙江實業、上海商業儲蓄、鹽業、中孚等7家銀行。

     [23]校注:原文為&ldquoExaminationSupesvian&rdquo,譯意監察考試的人,按即主考官。

     [24]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在中國》,第95&mdash96頁。

     [25]校注:此人為權量,湖北武昌人,清末,任工商部秘書;民國初年,任農商部秘書,交通部參事;1916年,署交通部次長等職;1918年,任吉會鐵路督辦、吉長鐵路管理局局長。

    此處吉林今更名永吉。

     [26]校注:中國銀行1905年設立,原稱戶部銀行,1908年改稱大清銀行;1912年1月,改稱中國銀行。

     [27]《北華捷報》1922年2月4日,第289頁。

     [28]校注:南方拒絕參加的5省,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

     [29]此處為英文原文附注。

     [30]外交部檔案228/3279,載《截至1918年7月31日的南京情報季度報告》,翟比南,無日期,第15&mdash23頁。

     [31]南海胤子(筆名):《安福國記》,Ⅰ,第47頁。

     [32]外交部檔案228/3279,《截至1918年7月31日的南京情報季度報告》,第24頁。

     [33]校注:各省最高軍事長官1912年稱都督;1914年6月,袁世凱改稱為将軍;袁世凱死後,1916年7月6日,改稱督軍。

     [34]外交部檔案228/3279,《截至1918年7月31日的南京情報季度報告》,第24頁。

     [35]外交部檔案228/2982,急件67,1918年6月18日,翟比南緻朱爾典,第2頁。

    外交部檔案228/2982,急件72,1918年6月29日,翟比南緻朱爾典,第2頁。

     [36]外交部檔案371/3184,126951(516666),急件351,1918年7月24日,北京,朱爾典緻貝福,機密。

     [37]校注:此時青海未設特别區,1915年10月,北京政府于甘肅省内置甘邊甯海鎮守使;1926年10月,改為甘邊甯海護軍使。

     [38]關于安福俱樂部組織,見内森:《北京1918&mdash1923年的政治鬥争》,第106&mdash110頁。

     [39]校注:徐世昌總統準段祺瑞辭去國務總理,由内務總長錢能訓暫行代理國務總理,後任龔心湛、靳雲鵬為總理。

     [40]校注:參議院議長李盛铎,副議長田應璜;衆議院議長王揖唐,副議長劉恩格。

     [41]校注:安福系決定選曹锟為副總統,因研究系和交通系議員的反對而流産。

     [42]校注:各省最高軍事長官,1922年&ldquo廢督裁軍&rdquo後,各省督軍先後改稱督理、督辦,後一律統稱&ldquo軍務善後督辦&rdquo,簡稱督辦。

     [43]内森:《北京1918&mdash1923年的政治鬥争》,第189&mdash193頁。

     [44]校注:黎元洪複職後,恢複舊國會。

    舊國會衆議院議長此時為吳景鐮,副議長為陳國祥。

     [45]校注:&ldquo好人内閣&rdquo總理王寵惠1922年9月19日組閣,同年11月29日因羅案倒閣。

    汪大燮繼任總理。

     [46]校注:曹锟派保定派的親信人物,在北京拉攏議員組織十多個俱樂部,每省議員都指定一人。

     [47]内森:《北京1918&mdash1923年的政治鬥争》,第201頁。

     [48]校注:此四閣員為農商總長高淩蔚、交通總長吳毓麟、司法總長程克、财政總長張英華。

     [49]外交部檔案371/9812,急件586,1923年10月17日,麻克類緻寇松。

     [50]關于&ldquo豬仔議員&rdquo及公衆的普遍反應,見劉楚湘《癸亥政變紀略》,第218&mdash219頁。

     [51]外交部檔案371/10243,F2665/19/10,急件400,1924年6月23日,北京,麻克類緻麥克唐納,機密,第1頁。

     [52]校注:1924年北京政變,曹锟被趕下台後,張作霖等舉段祺瑞為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執政。

    1925年,段氏召開善後會議,抵制孫中山倡導的國民會議。

     [53]顔惠慶:《1877&mdash1944年的東&mdash西萬花筒:自傳》,第174&mdash1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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