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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軍閥時代:北京政府時期的政治鬥争與軍閥的窮兵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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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至1928年之間,通常稱為&ldquo軍閥時期&rdquo,其政治可以從兩種觀點來分析。

    從各省的觀點來看,需要對軍閥的窮兵黩武進行研究;從中央的觀點來看,要求對北京政府的維憲與軍事鬥争進行考察。

    這兩種觀點,将有助于評價軍閥統治在中國近代曆史上的地位。

     各省的軍閥及其統治 簡單地說,&ldquo軍閥&rdquo是指揮一支私人的軍隊,控制或企圖控制一定範圍的地區,并在一定程度上獨立行事的人。

    在中文意義上,&ldquo軍閥&rdquo是個不光彩的貶義詞,意指沒有什麼社會意識和民族精神的一介武夫,是手中握有槍杆子以謀取個人利益的極端自私自利者。

    有人認為,在當時握有兵權的品流混雜人物中,稱之為&ldquo地方軍閥&rdquo,實在是高擡了這些人的用語。

    另一些人認為,就其強暴和侵奪國家官員權力而言,用軍閥一語的含義是恰當的。

    不管怎樣,對&ldquo軍閥是以其行使某種權力,而不是以其目标來識别的&rdquo[1]。

    由于許多主要的軍閥,擁有一省軍事統治的地位,&ldquo督軍&rdquo一詞被用作軍閥的同義語。

     軍閥是形形色色品流混雜的人物,其個人品格和所實行的政策,一般的概括也難以避免許多例外。

    在袁世凱死後的兩三年間,一時的風雲人物都是原來清軍的高級将領,一般都能恪守儒家的社會準則。

    例如段祺瑞(1865&mdash1936年),如前章所述,曾是一位遍及各地的軍人派系首領,在袁世凱政府中擔任過陸軍總長;袁氏死時,出任國務總理。

    [2] 馮國璋(1859&mdash1919年)的經曆,在有些方面類似段氏。

    馮氏也畢業于北洋武備學堂,并成為袁世凱建立一支新軍的助手之一。

    在辛亥革命期間,袁世凱使用政治伎倆迫使宣統退位,自己成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運籌操作中,馮氏率兵給袁世凱幫了大忙。

    從1913年起,馮氏出任江蘇都督;1916年袁氏死後,黎元洪正位總統,馮氏當選為副總統,但仍在南京督軍的位子上。

    盡管馮氏缺像段祺瑞那樣網羅部屬和激勵以忠誠的才能,但其具有廣泛聯絡,從1917年起,越來越顯出,是段祺瑞政治上的對手。

    [3] 一個更明顯的傳統擁護者是張勳(1854&mdash1923年),忠心耿耿的為清室效力,并從皇帝那裡得到殊榮。

    此人在民國後,仍令所部蓄發留辮,以示其作為效忠清廷的标志,并認為其個人與清室廢帝的命運休戚與共。

    外國人稱此人為&ldquo辮帥&rdquo。

    1917年,辮帥曾使清帝一度短暫複辟。

    [4] 到了20世紀20年代初,第二代軍閥開始嶄露頭角,他們中很多人是出身寒微。

    例如馮玉祥(1882&mdash1948年)在19世紀90年代投軍時,是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農家子弟,由于勤奮好學,幸運地和一位北洋軍官的侄女結婚。

    馮氏富于練兵的才能,得以在森嚴的軍旅等級制中步步高升。

    馮氏把中國的傳統知識和近代西方的知識,混合起來進行自學;部分因為其自身具有基督教的清教徒精神,部分因為信奉基督教可能得到外國的援助,遂于1914年受洗為基督教徒。

    在馮氏一生的鼎盛時期,以基督将軍而聞名遐迩;其部隊是出名演唱激昂的耶教贊美詩來代替進行曲的軍歌。

    馮氏很相信儒家關于政治道德的作用,政府對民衆的責任;在其轄區範圍内,帶來了和平和社會秩序,并力求以其個人的品德垂範示人。

    [5] 張宗昌(1881&mdash1932年)出身微賤,野心使其成為一支軍隊的司令官以前,曾犯輕罪,當過土匪。

    其人所實施的政策,是和改良主義相對立的,在20世紀20年代中期成為山東軍務督辦時,把該省所能得到的财富都搜刮到手。

    張氏的軍隊以擅長&ldquo開瓜&rdquo而聞名。

    所謂&ldquo開瓜&rdquo,就是敢于魯莽沖撞這位&ldquo狗肉将軍&rdquo的人,其頭顱将被劈開。

    [6] 西式教育對陳炯明(1878&mdash1933年)有較大影響。

    陳氏在1898年前後的科舉中考中秀才,但卻越來越轉向西學,編輯維新報紙,并任廣東省咨議局很活躍的議員。

    辛亥革命期間,陳氏組織一支軍隊,攻占了惠州,開始其軍旅生涯。

    陳氏後來統治廣東時,曾試圖着手進行民主政治改革與教育改革。

    但與孫逸仙的事業相比,陳氏專注于廣東的獨立和其在廣東的統治。

    1922年,陳氏與革命家分道揚镳,最後為孫逸仙的黨人趕出廣東。

    [7] 李宗仁(1891&mdash1969年)1891年生于廣西臨桂,實用主義似乎為其特點,是廣西的領袖之一。

    李氏出身于富有的家庭,進廣西陸軍速成學堂,于1916年參加廣西的軍隊。

    在20年代初,廣西有一打以上的軍事割據,各自擁有軍隊,控制數縣。

    各割據稱雄的大小軍閥之間,連續不斷的發生混戰。

    李氏和兩個信得過的朋友加入了這場競争。

    到1926年底,李宗仁等三人控制了廣西全省,同年都加入中國國民黨,實行開明而有實效的政策治理廣西,頗獲國人稱譽。

    [8] &ldquo學者軍閥&rdquo吳佩孚,是一個變成軍閥的儒家學者,飽受傳統的教育,于1896年考中秀才。

    一直到死,吳氏始終是一位明确的儒家制度和社會準則的倡導者。

    吳佩孚于1903年畢業于袁世凱的保定陸軍速成學堂;兩年後,被派到北洋軍第三鎮。

    該鎮自1906年起即由曹锟任統制。

    曹氏是袁世凱最初網羅來訓練北洋軍的一批軍官之一。

    在袁世凱任總統期間,曹锟一吳佩孚與其追随者,利用第三師(第三鎮)來推行袁氏的政治目标。

    1916年,曹氏任大省直隸(河北)的督軍,這是很有權勢的職位。

    吳佩孚所以能分享督軍的權勢,不僅是因其為曹氏的忠誠副手,而且還因其為一頗有才能又頗有主見的将領。

    吳氏雖從未否認過曹锟的領導,但其實際居于直系軍事的領袖地位,是得到普遍認可的。

    [9] 在數百個軍閥中,現在還隻有少數被研究;餘下的一些,對其價值觀、政治傾向或個性,可望将獲得研究。

    總之,這些作為軍閥的人,都統率有一支私人軍隊,并且控制或企圖控制一定的地盤。

     軍閥部隊 說軍閥是有&ldquo私人的軍隊&rdquo并不确切,因為軍閥的軍隊在建制上是有組織的自治團體,使之有可能為其他指揮官所完整的接管。

    這些軍隊并不因對&ldquo私人的忠誠&rdquo永不得解脫,而承擔單一對個人的義務。

    實際上,當受到個人政治利益的驅使時,即使是司令官最親密的支持者,屆時也可能背棄而去。

    盡管如此,由于兩個密切相關的理由,&ldquo私人軍隊&rdquo的用語,還是十分恰當的。

    第一,隻有這支軍隊的司令官才能決定對部隊的調遣,而其上級是調遣不了的。

    一個司令官若是忠于上司的命令,将部隊帶至指定的地方駐防,此人即不是一個軍閥;由個人決定其所屬部隊行止的司令官,則是一個軍閥。

    這個界說雖不十分明确,但用以區别兩者還是有實際意義的。

    因此,由司令官獨立使用,由其個人任意支配,甚至用于反對其上司的軍隊,在這個意義上,這支軍隊即為一支&ldquo私人的軍隊&rdquo。

     第二,一個司令官與其重要的軍官之間,将感情、忠誠或義務的私人關系,置于其組織之間的關系之上時,此司令官即可能具有獨立的權力。

    權力和服從、紀律和忠順的等級制度,在大多數中國軍隊中都是存在的;就軍事的組織來說,這是正常的。

    實際上,在民國早期,軍隊可能是最少分裂的組織。

    但是,在面臨與其他軍閥沖突的普遍威脅時,脆弱的政權機構及其自身的合法性,又在有可疑之處的情況下,軍閥們為謀求其在軍中的權威,隻有借助中國社會長期傳統崇拜的各種私人關系。

    這類私人關系,包括師生間終生忠誠和相互幫助的關系。

    一旦卷入軍官培訓的任何人,都自然而然地建立這類關系。

    此外,有時通過互相同意,此一人可以成為彼一人的&ldquo受業門生&rdquo或&ldquo夫子&rdquo,而不必實際涉及給予或接受教導。

    在中國所有的關系中,以家族紐帶關系最為強而有力;因此,軍閥們有時派遣其親族成員到重要的職位上。

    婚姻關系雖然稍弱于親族關系,但也常被利用。

    軍閥們常常培養有才能的年輕人,從而在兩者間建立起保護人與被保護人的關系。

    同在一個學校畢業,尤其是同班級,會在個人之間建立起聯系,正如同鄉就具備了特殊交往關系的基礎。

     軍閥們利用如此的私人關系,以謀求下屬軍官們對其的忠誠;同時,下屬軍官也仿此與其下級建立類似的關系。

    有些司令官盡量把第二層次的忠誠減少至最低程度,并把全部忠誠集中于一己之身;但欲達此目的,則十分不易。

    第二層次忠誠的格局,在軍隊組織中是一大隐患,一個下屬軍官的叛逃,會帶走其黨羽及士兵。

    用這種辦法誘使軍閥中軍官的叛逃,成了軍閥沖突中使用的重要策略。

     軍閥軍隊的士兵,主要是由應募而來的破産貧苦農民所組成。

    在整個軍閥時期,用武器裝備的人數,從1916年的約50萬人,增加到1928年的200萬人或更多。

    [10]有不少人把當兵當成找飯吃的路子,俗稱當兵為&ldquo吃糧&rdquo。

    另一些則是窮苦沒有讀過書的人,想從當兵中尋求出人頭地的機會。

    盡管正式的規章規定了新兵的體格及其他條件,還有服役的期限以及薪饷等,實際上執行的遠不符合這些規定。

    大多數軍閥所招募的新兵,隻要看上去身體能幹活的人就可以入伍。

    當兵是無限期的,視每個士兵的家庭情況、身體狀況和态度而定。

    有些司令官發現難于給部隊正常發饷;在最糟糕的軍隊裡,有時會用搶掠的方式來發饷。

    戰争也是補充兵源的一種方式;凡得勝一方的軍閥,照例将戰敗一方軍閥的部隊收編成為自己的軍隊。

    被收編的部隊,似乎與其在原部隊中一樣的發揮作用。

    到20世紀20年代晚期,中國的士兵曾在三四支不同軍閥部隊中效過力,已是屢見不鮮的事。

     這些軍閥的軍隊,使中國軍隊得到&ldquo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rdquo的極壞名聲。

    中國人把軍隊看成是集瘟疫、為非作歹、破壞成性、殘暴不仁四者的化身。

    外國記者把中國軍隊描寫成是一群毫無紀律的流氓惡棍群體;中國古代的典籍也流傳着這樣的看法。

    中國軍隊僅以顯示武力解決争端,避免真正實際進行戰鬥。

    為了得到一點兒軍饷和安全而應募的散漫農民,用以組成新編組的軍隊。

    在戰鬥中,當看到己方與對方顯而易見的力量懸殊時,就會迅速撤退,認為這樣要比英勇戰鬥的辦法好。

    一個軍閥為了避免戰鬥,可能會用&ldquo銀彈&rdquo買通對方軍官率部來降。

    此外,軍閥們通常也不輕易把部隊投入戰鬥,因為這樣做極有可能導緻失去部隊。

    但軍閥之間仍然有過無數次的戰争,其中有多次是殘酷的遭遇戰。

    一位下台的軍閥回憶說,當其還是年輕的軍官時,在與對方的戰鬥進行中,奉派指揮留在後的督戰隊,開槍射擊從前方退卻的任何士兵。

    [11]因為當時的醫療設備極端缺乏,所以戰争變得更加殘酷,對傷員也沒有救護的準備,常是靠軍中的朋友,或是中國的志願者,或教會的醫生來搭救傷者。

     控制地盤 獨立軍隊的主要因素,是需要有獨立運作的地盤來維持。

    地盤提供可靠的基地,有稅收的收入,有物資的供應,也有兵源的來源。

    沒有對地方權威的司令官,必然是别人管區裡的客人。

    處于一個地區客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可靠的,而且處境風險是很大的。

    所以軍閥們不得不以武力來奪取地方的權利,要不然就要接受從屬的地位或不利的結盟。

    占有了地盤,即使是最獨霸專橫的軍閥,也可以因此取得合法性。

    為此,産生了鎮守使、巡閱使、護軍使等官職頭銜,各為一特定地區軍閥的活動提供合法的根據。

    統治省城的将軍,一般是督軍及其後的督辦。

    但在有些情況下,督軍或督辦也僅隻控制該省的一小部分,實際權力則分給了若幹小軍閥。

     占有地盤涉及政府的責任,而軍閥政府的性質和實力差别很大。

    有的軍閥擁護&ldquo進步的&rdquo政治思想。

    但在整個軍閥時期,統治山西的閻錫山,以&ldquo模範省長&rdquo而聞名。

    閻氏之所以有如此的稱号,主要不是由于其施政值得效仿,而是由于在此大部分時間内,使山西處于戰争之外的事實。

    一方面,閻氏提倡社會改革,廢除婦女纏足,實行改進婦女教育和改善公共衛生的措施。

    另一方面,閻氏不能消滅省裡官僚機構的貪官污吏,其施政通常與士紳的利益是一緻的,盡管有時也會發生沖突。

    [12] 當陳炯明統治廣東時,設立了一批新式學校,資助80多個學生出國深造,遵循民主的方針調整廣州政府,促成保證公民權的省法規,厘定反對軍人幹預民政的條款。

    馮玉祥在其當權的省内實行改革,廢除婦女纏足,禁止吸食鴉片,修築道路和植樹,逮捕與處置貪官污吏。

    陳炯明和馮玉祥倆人,都不能在省内進行持久的施政改革,但其政策仍然反映了進步的傾向,也反映其把握機遇和負責的自覺。

    相反,1918年至1920年的湖南督軍張敬堯,1925年至1927年的山東督辦張宗昌,兩人卻以貪婪和敲詐勒索著稱。

     最進步的政策,如果不能一直貫徹到地方一級,也沒有多少意義。

    但是,對軍閥和地方當局之間關系的研究,現在才是開始;不少關于這方面的疑問,還未得到解答。

    在大多數省份裡,省長與督軍、督辦并行職權,盡管有時兩個職務由同一人擔任。

    在理論上,省長的職權是管理經濟事項、教育、司法和财政事務,監督下級官吏;但在事實上,省長通常完全從屬于督軍、督辦。

     軍隊在這個時期的地位是突出的;軍隊的長官在地方政權中起重要作用,行政機關都全部變成軍事化了,也是不足為奇的事。

    有迹象表明,确實出現過這種情況。

    在吳佩孚控制河南的鼎盛時期,即1923年時,144個地方行政官員中,有86人在軍隊中任過職,有24人是吳佩孚的直屬下級,另37人是吳氏部下的參謀人員,還有25人在其他軍隊中供過職。

    這些人并不都是上過前線的軍官,許多人隻擔任過顧問、書記、軍法官、軍需官等;有些人甚至在任行政官員時還兼任軍職。

    [13] 此時,地方行政長官的更換率很高,尤其在不穩定地區更是如此。

    例如四川&mdash&mdash該省在軍閥時期,一直處于分裂和混亂狀态,地區的行政長官平均任期都非常之短。

    有一個地區,兩個行政長官設法才任職滿了一年,有22個行政官員任職不足一月。

    [14]在互相争奪的地區,情況就更為複雜。

    在1919年,一度有三個對立的行政長官,在廣東同一地區各設官署,同時宣稱其各有權在該區統治。

     軍閥的統治破壞了昔日的回避制度;按照這個制度,縣和府的行政長官不得在本省任職。

    而在軍閥時期,當地人在本地區出任行政官員的人數明顯增多;在有些情況下,縣知事就是本縣的居民。

    例如在廣西的一個大縣裡,在1912&mdash1926年之間,18個縣知事中,有15個是本省人,有7人來自本縣。

    [15] 稅收 軍閥為了提高其主要部下權勢以及部隊供應武器、給養和薪饷,因此,對于獲得财源異常關切。

    各級政府因為戰争造成很快的人員變動,也常常形成混亂的局面。

    許多軍閥把其在轄區的權勢,看成可能是暫時的過客,所以總是依靠獲得稅收的傳統做法,以其所能采取的任何手段來搜刮民脂民膏。

     基本的稅收來源是田賦,有些軍閥就大為提前征收田賦;軍閥還可以規定對一些商品實行政府專賣。

    例如在山西,閻錫山控制了面粉、火柴、鹽和其他商品的生産。

    壟斷政策,對于像閻錫山這樣多年維持穩定政權的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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