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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1927年以前的中國共産主義運動,1895—1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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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遲北伐進行争辯,但也沒有起作用。

    甚至鮑羅廷提出不同意見也被拒絕。

    [93]統一戰線完結時,無論中國共産黨的群衆工作如何給人以深刻印象,但其在戰場上,如汪精衛所大為抱怨的那樣,顯然無法與蔣介石和其他軍事首領的部隊相抗衡。

    沒有鞏固的群衆組織,沒有武裝力量,沒有堅實的經濟基礎,來自下層的革命,隻會遭受毀滅性的被來自上面的革命壓制下去。

    雖然蔣介石在1926年3月20日事件中已露兇兆,但斯大林在一年多以後,仍是信心十足地用壓榨國民黨右翼這個檸檬[94]的比喻,來勸告中國共産黨,說共産黨與國民黨合作依舊是可行的最佳途徑。

    共産國際執行委員會認為國民黨左派,是無産階級、農民階級和小資産階級的聯合體,也提出了與斯大林同樣的建議。

    如果中國共産黨在簡單的統一戰線[95]中&ldquo不起領導作用&rdquo,&ldquo就不能取得在全國的領導作用&rdquo。

    因此,中共立即從統一戰線中退出,是錯誤的;&ldquo根本不從其中退出&rdquo,也将是錯誤的。

    [96]共産國際在此緊要關頭的勸誡,中共因此同武漢的國民黨妥協,同時避免了遊戲式的暴動。

     共産國際的決議,實際上否決了陳獨秀于1927年4月的第五次代表大會上的提議。

    陳獨秀曾數次提出,将黨内合作變為&ldquo黨外合作&rdquo的聯合。

    [97]既然蔣介石于1927年春在上海和南京對共産黨人進行嚴厲的鎮壓,中共當然也就沒有選擇的餘地。

    在五次代表大會上,各種相互矛盾的決議構成了混亂的局面。

    由于既不願放棄統一戰線,而又由于中共力量過于弱小,影響不了與之合作者,中國共産黨隻能看着局勢的惡化。

    按照共産黨人的用語或其他任何說法,這都是右傾機會主義。

     中國共産黨一旦決定實行暴力革命的策略,就不得不面對可能的暴力迫害,無論是在1922年或1927年都是如此。

    赤裸裸的事實,在被軍閥肢解的中國,政權隻可能來自槍杆子,即有槍就有權。

    第一次統一戰線所造成的不同之處,中國共産黨不像1922年,隻有130名黨員,而到1927年,已發展有6萬黨員的群衆性政黨。

    盡管中共随後遭受嚴重的損失,仍能夠經受住國民黨經常殘酷無情的鎮壓。

    如果中國共産黨在1922年和1923年不與國民黨合作,而選擇單獨作戰的途徑,那可能情況更加不妙;如果中共早一些為與國民黨最後決裂做好準備,也許情況會好一些。

    總之,1927年7、8月的局面,是不可避免的&mdash&mdash中國共産黨必須擁有一支軍隊、一塊地盤和一個政權;換言之,必須創造一個&ldquo國中之國&rdquo。

     *** [1]陳獨秀文,見《共産黨》,2(1920年12月7日),第2&mdash9頁(《共産黨》雜志的主編是李達,而不是陳獨秀)。

    上述引文錄自《社會革命的商榷》,署名江春(李達的筆名。

    &mdash&mdash譯者注)。

     [2]到目前為止,關于中國早期馬克思主義者改信馬克思主義的系統論述,可參看許華茨的《中國的共産主義與毛的崛起》,以及莫裡斯·邁斯納的《李大钊與中國馬克思主義的起源》。

     [3]陳郁、蘇兆征、向忠發、項英、鄧發和柳甯,見唐納德·W.克萊因和安·B.克拉克:《中國共産主義傳記辭典(1921&mdash1965年)》。

    還有鄧培、朱寶庭、許白昊、劉文松、劉華和馬超凡。

    見瓊·切思諾:《中國的工人運動》,第400&mdash402頁。

     [4]校注:譚平山當時在廣東高等師範學校任教;陳公博在廣東政法專門學校任教。

     [5]關于這一點,要感謝阿德裡安·陳:《1925年以前中國共産主義的發展和特點》(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博士論文,1974年),第39&mdash40頁。

    但是,其研究僅限于陳獨秀,我認為李大钊、董必武、吳玉章、林祖涵,無疑都有同樣的傾向,更不必說毛澤東了。

    又見邁斯納:《李大钊》,第106頁。

     [6]關于&ldquo愛國&rdquo的最完整說明,見于陳獨秀所作《新青年》的《本志宣言》,7(1919年12月1日),第1頁。

     [7]李大钊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更為複雜。

    1915年,李氏說:&ldquo自覺之意,即在改進立國之精神,求一可愛之國家而愛之,不宜因其國家之不足愛,遂緻斷念于國家而不愛。

    &rdquo顯然李氏沒有為這些不足辯護,也沒有試圖為其解釋。

    李氏的困境在于這樣的事實,即這些不足最終将使一個愛國者的努力成為徒勞,而且隻要這些不足仍然存在,其所愛一直得不到報償。

    為了使其從這種進退維谷的境地解脫出來,他聊以自慰的是著名的鳳凰涅槃式的中華複興的觀念。

    但是後來,在李氏于第一次世界大戰改信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由于将中國與世界的未來聯系起來,他從其狹隘的、先驗的民族主義,轉到了人類的整個曆史和人類的偉大使命上來。

    邁斯納:《李大钊》,第22&mdash23、27、180頁。

     [8]《獨秀文存》,2(1918年9月15日),第275頁;内竹編:《毛澤東集》(以下作内竹本),1(1919年7月1日),第53頁。

     [9]見李立三文,載《紅旗飄飄》,5,第28&mdash31頁;《新民學會會員通信集》,2,載《五四時期期刊介紹》,1,第154&mdash155頁。

     [10]陳獨秀:《獨秀文存》,2(1916年10月1日),第85&mdash86頁;4(1917年3月1日),第52頁。

    石峻:《中國近代思想史資料&mdash&mdash五四時期主要論文選》,第1906頁,1917年2月1日。

    關于李大钊在1915&mdash1917年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見邁斯納:《李大钊》,第24&mdash34頁。

     [11]李大钊:《李大钊選集》,第81&mdash82頁,原載《甲寅日刊》,1917年3月29日。

    陳獨秀:《獨秀文存》,1(1916年2月15日),第53&mdash54頁;《新青年》,3,4(1917年6月)。

    陳獨秀:《獨秀文存》,1(1918年7月15日),第222頁;2(1919年11月2日),第387頁。

     [12]《民衆的大聯合》,1919年,竹内本1,第61&mdash64頁。

     [13]陳獨秀的兩篇文章,載《每周評論》,4(1919年1月12日);8(1919年2月7日)。

    同時,李大钊在1915&mdash1916年從其達爾文式的内省的民族主義,發展到1919年1月堅定的反帝立場,見邁斯納:《李大钊》,第24頁。

    李氏寫的社論《新紀元》,載《每周評論》,3。

     [14]校注:陳獨秀于1932年10月15日在上海被國民黨特工總部逮捕。

    1933年6月30日,國民政府最高法院以陳獨秀&ldquo危害民國與叛國&rdquo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

     [15]陳獨秀:《辯訴狀》(出版處不詳),标明日期為1933年2月20日,第1頁;可參閱陳氏于1919年3、4月份發表在《每周評論》上的文章,均預示1919年11月2日經常被引用的文章《實行民治的基礎》的出現。

    對于陳獨秀改信馬克思主義的日期後于李大钊一年或兩年的看法,如許華茨的《中國共産主義》第22頁和邁斯納的《李大钊》第112&mdash113頁所堅持的那樣,我是知道的。

    然而,盡管陳獨秀對杜威的論述是很客氣的,但他在11月份的文章上不僅批評杜威的民主觀念&ldquo還有點不徹底&rdquo,而且明明白白地将社會的政治上層建築置于經濟基礎之上,參看《獨秀文存》,1,第375頁;關于李大钊的觀點,見《晨報》1919年2月7&mdash8日。

     [16]陳獨秀:《獨秀文存》,3(1919年1月19日),第589&mdash591頁;4(1919年3月26日),第646頁。

     [17]陳獨秀:《獨秀文存》,2(1919年12月1日),第72頁;4,第216&mdash217頁。

     [18]《每周評論》,22(1919年5月18日),第22頁;見《李大钊選集》,第214頁。

     [19]《思想史資料》,第1906、1201頁。

     [20]《思想史資料》,第1207頁(1918年10月15日);《新青年》,6(1919年2月15日),第2頁;《獨秀文存》,4(1920年9月1日),第224頁。

     [21]《&ldquo五四,時期期刊介紹》,1,第193&mdash194、198頁。

     [22]何長工:《勤工儉學生活回憶》,第61頁;《新民學會會員通信集》,載《&ldquo五四&rdquo時期期刊介紹》,1,第154頁。

     [23]竹内編:《毛澤東集》,1,第58頁;《新民學會會員通信集》,第3頁;引自《湖南曆史資料》,4(1959年),第80頁。

     [24]校注:1920年3月,李大钊、鄧中夏、黃日葵、高君宇、羅章龍等19人,在北京大學秘密成立馬克思主義研究會。

    同年10月,李大钊、張申府、張國焘3人在北大圖書館李大钊辦公室中,正式成立北京共産主義小組。

     [25]關于這一問題,最好的資料來源有《&ldquo五四&rdquo時期期刊介紹》1和3;張靜廬的《中國近代出版史料》,初編,第68、75頁;《新青年》,9(1921年9月1日),第5頁的一則廣告;《近代史資料》,2(1955年),第161&mdash173頁。

     [26]《&ldquo五四&rdquo時期期刊介紹》,1,第135&mdash136頁。

     [27]校注:1923年6月,蕭楚女任《新蜀報》主筆。

     [28]李大钊:《守常文集》,上海,1952年(1921年3月20日),第189頁。

     [29]《新青年》,8(1920年11月1日),第3頁。

     [30]周佛海的文章,見《新青年》,8(1921年1月1日),第5頁;蔡和森在《新民學會會員通信集》中的通信,引用于《&ldquo五四&rdquo時期期刊介紹》,1,第158&mdash159頁;陳獨秀的文章,見《新青年》,1920年9月1日。

     [31]《新社會》發刊詞,1919年11月1日。

     [32]《真理報》,103(1913年5月18日),《列甯、斯大林論中國》,第20頁。

     [33]《真理報》,103(1913年5月18日),第43&mdash63頁;H.德昂科斯與S.R.施拉姆編:《馬克思主義與亞洲:概論》,第153&mdash169頁。

     [34]陳公博:《中國共産主義運動:1924年寫的一篇文章》,第79&mdash82、102&mdash105頁;韋慕庭與夏連蔭編:《有關共産主義、民族主義和在華蘇聯顧問的文件(1917&mdash1927年)》,第100&mdash109頁;郭華倫:《中共史論》,1,第26&mdash27、31頁;張國焘:《我的回憶》,載《明報月刊》,6,第6頁;或張國焘:《中國共産黨的崛起》(英文),1,第136&mdash157頁。

     [35]校注:1919年6月15日,陳獨秀在北京被捕,9月12日出獄;1920年1月29日離開北京,到達上海。

    陳獨秀自此即離開北京大學。

     [36]理查德·C.卡根:《陳獨秀未完成的自傳》,載《中國季刊》,50,第295&mdash314頁;阿德裡安·陳:《發展》,第45頁;許華茨:《中國的共産主義運動》,第10頁以下各頁。

     [37]舉例來說,邁斯納的《李大钊》第204&mdash205頁指出,李大钊隻是号召青年到農村去工作,絲毫沒有談到組織問題。

     [38]郭華倫:《中共史論》,1,第95頁。

     [39]校注:中國共産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英租界南成都路輔德裡625号召開。

    1922年8月29日,根據馬林提議,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開特别會議,出席會議的有陳獨秀、李大钊、蔡和森、張國焘、高君宇、張太雷和馬林等7人。

    馬林在會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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