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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近代中國曆史的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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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怎樣得以創建一個新的全國性政府的問題。

     民國政治的動向 因為中華帝國晚期政體的主要特點,與經濟和社會的主要特點同樣根深蒂固,20世紀前半期經曆了新與舊、創新與反動之間的常常令人困惑的搖擺。

    有現代意識的愛國者希望中國複興,常以早熟的見識探索和讨論大量來自國外的當代政治思想。

    [125]然而,盡管他們的思想豐富,範圍寬廣,但是中國政治的主要傾向是起源于清末已漸漸形成的形勢。

     首先,自唐代以來,崇尚儒家思想的君主帝國借以統治中國的大量學說上的信條與制度上的慣例,繼續解體。

    [126]要把這一切重新予以調整并非易事,因為所有的組成部分都在不斷變動,迅速變化。

    最後,一緻的信仰體系和世界觀,遴選自學成才的官僚的官方考試,專橫而戀棧不去的中央領導地位,對司法、教育、監察和軍事權力的壟斷&mdash&mdash所有這些舊中國政權的因素,直到1949年以前都不能充分地再起作用。

    而1949年以後,不論它們的内容,還是它們的總的結構都完全不同了。

     在辛亥革命的四年内,顯然,無論是遵循清末原始自由民主動員的道路,還是中央統制經濟的現代化道路,都不會取得真正的進展。

    在1912&mdash1913年,當新組成的國民黨在第一次、也是僅有的一次國會選舉中獲勝時,城市名流參政的趨向仍在繼續。

    但是,無論國民黨還是它的競争對手進步黨都不過是&ldquo名流聯盟&rdquo,即使在受到限制的大約4000萬全部選民中,兩黨的支持者也是少而分散。

    [127]雖然宋教仁希望他在紳商名流中的追随者能控制新的中華民國政府,但是,多黨政府也受到孫逸仙這樣的政黨領袖懷疑,以為它會造成分裂。

    [128]1913年,袁世凱鎮壓革命黨人,解散國會和省議會,結束民國初年興旺一時的數千個地方議會,從而結束了中國的議會民主實驗。

    [129]袁世凱建立他的獨裁統治,包括恢複考試和加強文官以控制軍人,以及對被擊敗的革命黨人采取檢查、監視和恐怖活動。

    他成功地鏟除了廣泛參與地方政府的尚未成熟的制度萌芽,但未能赢得那些新進的名流的效忠。

    袁世凱的事業因恢複君主政體而招緻毀滅,他于1916年死亡;由于把中央權威等同于恢複帝制,這進一步損害了中央權威的信譽。

     接着出現軍閥割據,值得注意的是,主要不是由于已經在相當程度上合理化的中央行政機構的解體(如往昔的皇朝空位期),而是由于這種&ldquo政治權威總崩潰&rdquo。

    [130]這種趨勢由共和政治的三個方面顯露出來:黩武主義、尋求合法性的思想、政黨獨裁的興起。

     軍事勢力在19世紀已開始增長,并改變其性質。

    19世紀中期,總督個人組織的軍隊開始了這一轉變。

    但這些軍隊仍然是儒家道德領導原則和部隊對軍官相互忠誠的例子。

    [131]然而,在19世紀後半期,軍事勢力的發展漸漸與工業的變化聯結在一起。

    兵器制造&mdash&mdash上海的江南制造局和福州馬尾船政局的造艦業就是例子&mdash&mdash成為自強運動的中心内容。

    [132]袁世凱在清朝的事業,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足以說明,到19世紀末,現代軍隊的創建者怎樣能夠成為官僚政治中的一股勢力。

     随着清朝的滅亡,不再有吸收軍事領袖人物的長期穩定的合法政府。

    袁世凱及其下屬北洋軍的将領&mdash&mdash在袁氏死後,他們成了軍閥&mdash&mdash面對一支具有新的地位和傾向性的軍隊,處于軍事力量對現代政府不可或缺的環境中。

    [133]首先,引進的現代工業化的戰争技術,産生了炮兵、工程兵和通訊兵等專門兵種。

    必要的訓練需要辦軍事學校,軍校學生成為有軍事學識的人,是國家新學生群中的一部分。

    其次,同别的學生一樣,這些新軍人可能受愛國精神,而不是師生間忠誠的感召。

    軍人愛國者像黃興、蔣介石出現于他們各自的時代。

    總之,民族主義使這樣的軍人變得崇高,作為其必需的第一線領導人。

    它也要求他遵循一種新的奉獻方式,而不隻是命令和順從。

    新的軍事技術使得軍官團像法規、政黨或銀行家一樣為政府所必不可缺少。

    在一定層次上,從儒家思想灰燼中産生的尚武精神,既改變了國家的結構,也改變了國家的觀念形态。

    孫逸仙作為大元帥,再度加入廣州的軍閥沖突,而他最終的繼承者實際上就是一個軍閥。

    [134]從另一意義上說,黩武主義使政府保持統治更加困難。

    擁有自己軍隊的部屬背叛自己的司令官,實力大緻相當的軍閥部隊進行私人戰争;破壞和分裂使城市名流不僅反對軍閥,而且反對不能控制軍閥的政府。

    這支新軍從此以後成為國家的結構的一部分,但是,它若不是也吸引非軍方的支持的政府的一個部分,它也不能單獨打敗對手和重建中央政府。

    清朝直到它統治的最後幾年,受儒家思想教育的名流一直認為是合法的。

    它的繼承者也必須在新的基礎上赢得類似的承認。

     主要對日本的侵犯(1915年的二十一條;1919年的凡爾賽和約;1928年的濟南慘案;1931年的東三省&ldquo九·一八&rdquo事變)作出回答,愛國精神繼續在城市民衆中擴展,思想騷動由于民族主義的感情而加劇了。

    [135]與此同時,政府權力的分裂也暫時為思想自由與學術自主打開了窗口。

    于是,在英、美、法三國影響下,中國自由教育經曆的新時期開始了。

    &ldquo科學&rdquo是現代化關鍵的新信仰,加上出洋留學、職業專門化、大學自主等,使國家在現代世界上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學術團體之興起成為可能。

    [136]同時,知識分子為無數自由主義的、浪漫主義的、新傳統主義的等等學說所吸引;他們組織學會,出版刊物來發表他們的意見。

     與這種開明的多元論脆弱的發展平行的&mdash&mdash特别是在高等學校&mdash&mdash是接受馬克思列甯主義的革命思想體系,一種普遍的&ldquo關于社會的科學&rdquo的傾向。

    [137]從一開始,中國革命者就傾向于把俄國看作&ldquo全世界革命進步的範例&rdquo。

    人們在中國可以觀察到的許多社會問題所引起的憂慮,因帝國時期的儒家思想遺産連同其對&ldquo人治&rdquo的信仰而加強了。

    [138]簡單的民族主義的确是不夠的。

    人們已經不是僅僅抽象地研究理論,因為國際危機和國内危機把名流和城市居民的注意力引向政治。

    政府若不能滿足人們複雜的,有時是矛盾的對經濟進步、國家強盛公平原則和代議制的渴望,那麼,容易激動的、獨立的諸多城市集團就不會給予政府以真正的合法性。

     在這種形勢的背後,國家權力合法化的神話有了根本性的變化。

    在威嚴的儒家思想的影響下,帝王的統治受到支持,是靠他維持社會秩序的适當行為,能在包括自然和人類的有機整體宇宙的中心點發揮作用。

    禮天生地深深植根于這一有機的宇宙之中,所以帝王的統治是物性中所固有的,而不是像在西方那樣,是由一個超驗的神或法從人類舞台之外強加的。

    [139]中國統治者憑借在國内維持統一,更容易在與國外交往中維護其對其他統治者的絕對優勢。

    但是在19世紀,帝國主義者在中國邊緣的擴張,破壞了中國與毗鄰國家的宗主&mdash納貢關系,随之也毀滅了天子所要求的絕對優勢。

    [140]清朝在國際上的軟弱,連同西學的流入,破壞了至尊的儒家思想的權威性。

     在20世紀,它為最高國家權力歸于漢族的民族主義神話所取代。

    《孟子》&ldquo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rdquo的名言,可以重新解釋為一種中國形式的民衆主權。

    這一西方的觀念早有擁護者。

    梁啟超是它最早的推廣者之一。

    這一觀念又為孫逸仙所采納,并早在1905年就鄭重地載于三民主義之中。

    民衆主權的神話表示了政治覺悟的提高、參與和動員,但它很少講到如何把民衆政治聯結到國家的權力結構上去。

     政黨是在新的共和制下真正實行民衆主權的工具。

    政治制度上的大革新是在1912年以後的10年内開始出現的,作為君主制政府的後繼者的政黨專政。

    一個單一的政黨作為動員、灌輸和控制的工具的出現,意味着作為多元的、代議制度的結黨活動在中國的失敗,也是議會政治的失敗&mdash&mdash一種在20世紀發展較遲的工業國家廣泛遇到的現象。

     同盟會在1912年擴大,組成一個議會的政黨&mdash&mdash國民黨之後,它在多黨政府中發揮的作用因袁世凱的獨裁而夭折。

    然而,名流政黨是一個社會組織,比小派别更有原則性,比陰謀活動更為公開,這種看法已經産生相當大的影響。

    尚未建立起來的是立法和行政兩權分立的理論,而這正是正直的西方式反對派有實效的政治鬥争的先決條件。

    可是,舊式的對個人的忠誠,繼續産生宗派主義,并且在沒有合法政府的情況下産生分裂。

    孫逸仙不願采取西方民主國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而是加上了考試權和監察權,創立了五權憲法,為國民黨的國民政府所采用。

    [141]中國的這種五權分立,工作起來并不比西方的三權分立為優。

    當蔣介石成為國民黨領袖時,他把權力建立在黨、軍隊和政府的三元基礎上,每一系統都由他親任首腦。

    同樣,法律為滿足商業的需要雖然有所發展,實則仍隻是行政的工具,憲法幾乎像美國政黨的黨綱一樣易于更改。

     在如此不利于多黨制的情況下,中華民國的政黨沿着兩條交叉的路線發展&mdash&mdash一是作為灌輸和控制的手段,一是作為革命動員的工具。

    孫逸仙早年發展了訓政概念,認為政黨的使命在于動員民衆參與政治,同時指導民衆的政治行為。

    在這個觀念的背後,存在曆史悠久的孔孟信條,即倫理教導和楷模的力量導緻美德和善行。

    随着民族主義的興起,維新派與革命派已經一緻認為,中國的領導人物必須訓練迄今在政治上缺乏活力的民衆作為公民積極地參與新形式的國家政治。

    到了1914年,在孫逸仙的觀念中,訓政任務必須由擁有專政權力的政黨來承擔。

    [142]這樣,甚至在列甯主義政黨的專政尚未在俄國實現并移植到中國之前,就已為它的專政準備了條件。

     由政黨壟斷灌輸和動員民衆的主張,如果同政府權力結合起來,就具有空前的控制潛力。

    如果官吏除去通常考慮的利害和忠誠之外,不受任何檢查,那麼,現代運輸、通訊和火力的技術與現代灌輸、操縱和控制的技術結合在一起,就開辟了20世紀幹涉主義的政府幾乎不受約束地滲透進社會的可能性。

    在王朝統治下,儒家仁政的神話和實際的技術限制,保持了帝王的威望和國家高壓統制之間的平衡。

    維持公共秩序和适當的行政,不僅依靠監視與高壓,也依靠廣泛地、持續不斷地灌輸儒家的等級制原則和相互依賴的原則。

    科舉制意味着思想合适的人向上流動。

    儒家關于不同等級的義務與責任的說教在鄉村得到了執行,并且滲透到家族體系中。

    政府靠道德權威的程度,幾乎和靠高壓手段相同。

     皇帝的消失也結束了他的道德權威,其後袁世凱與軍閥政府由于缺乏合法性,不得不更多地依靠軍事實力。

    在20年代,當國民黨和共産黨按列甯主義的模式組織起來時,兩黨以各不相同的民族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混合為基礎,都對合法性提出新要求。

    然而,兩黨不久都不承認對方的道德合法性,并力圖消滅對方。

     列甯主義政黨的第二種作用&mdash&mdash也是它出現在20世紀中國的原因&mdash&mdash是作為革命的一股力量。

    革命政黨的吸引力是多方面的:急切地關心普通老百姓的平等;要求承認科學的威力并為行動提出戰略戰術的世界觀;愛國的和人道主義的社會理想;在規定排他性同志關系的同時,能夠滿足最堅持是非之心的大膽反叛等等。

    對正在成為中國救星的化身的黨的忠誠,是一條前進之路。

    [143] 然而在民國時期,這些吸引力,是以黨繼續起政治和社會變革工具的作用為基礎的。

    無論是共産黨還是國民黨,都是作為革命政黨而建立的。

    這些共同的起點,再加上他們的民族主義和共同反對軍閥統治的态度,使得他們早期有可能合作。

    但是,毫無疑問,在兩黨獲得支持的那些名流當中,支持革命的意見并不一緻。

    此外,1923年至1924年期間,國民黨的列甯主義的改組,對原已成堆的地方派系和個人派系&mdash&mdash它們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05年同盟會的合并之前&mdash&mdash又是一種新的增加。

    在1927年至1928年間,贊成社會暴力革命的國民黨左派和要麼贊成非暴力變革,要麼贊成維持社會現狀的國民黨右派之間,在意識形态上的嚴重分歧又增加了舊有的派系活動。

    這時,集中了大權的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和政治會議,很快為軍事領袖蔣介石所支配。

    對左派黨員的清洗削弱了信念,而且,由于國民黨變得更像一個維持現狀的黨,孫逸仙的思想隻是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口号上,已不能吸引多少知識分子。

    國民黨雖然有每周小組例會以及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的集中制控制,但它一直充滿了嚴重的派系鬥争。

     中國共産黨将蘇聯的經驗同中國的實踐結合起來,在維護黨的團結方面做得更有成效。

    當他們被迫在城市轉入地下,被擠到國民黨和軍閥統治薄弱的邊遠農村地區時,為了生存,他們不得不靈活地适應環境。

    但是,他們更加旗幟鮮明地獻身于原先的革命事業。

     本卷的後面幾章,将從不同角度對不同時期中國政府的問題進行評價。

    總的來講,民國時期的幾屆政府在清政府曾行使權力的不太需要雄心的領域内,不如清政府有效。

    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政府官員進行幹涉的雄心超出了他們的能力。

    這樣,當他們不願和那些本可支持和參與他們政權的城市名流分享權力時,政府官僚們的負擔就增大了,當他們的合法性有賴于統一的中國時,尤其如此。

    對下述論題,可以大加議論,即國民黨政府聲稱要包攬&mdash&mdash至少是潛在的&mdash&mdash中國社會的各個方面和所有地區,這就産生了如此巨大的控制問題,以緻政府的大部分精力消耗于自我維系之中。

    這像經濟上&ldquo高級平衡閥&rdquo的一個對應物,在政體上可以稱為&ldquo安全維系綜合征&rdquo。

    國家稅收不得不流向與競争者作戰。

    官吏們不可信賴,特别是在下層。

    [144]官僚間彼此監視,注視着永遠可疑的群衆,其程度之嚴重使得變通和革新變得困難重重,特别是在1927年國、共分裂加劇了政治上的緊張關系以後。

     在重新鞏固國家權力方面,另一部分困難在于19世紀即已開始的名流階層的積極精神和從事政治活動。

    面對已經組織起來增進其自身利益,或對國家政策已有自己議程的名流,民國時期自封的法定政府不得不擴大自己的權力。

    基礎牢固的農村名流、城市商人和專業人員以及知識分子,都給國民政府提供某種支持,但是許多人從來就沒有完全效忠過。

    [145]對不同政見的壓制,由于疏遠了越來越多的觀望者,恰恰導緻了令人擔憂的不信任和反抗。

    國民黨政府專心緻志地擴大和保護他們的權力,仍未能有效地掌管地方事務,也不可能制定一些能擴大群衆參與政府工作的制度。

    許多暴力和反暴力的循環相互助長;而那些既不寬容政府,又不願冒險去反對它的人,則退而從事個人的追求或地方事務。

     在這一時期,至少有三個政治活動領域。

    首先,是在一個範圍狹小的圈子裡,政府内或政黨内的派系争奪權力,而外界那些可為這種政權接受的人,則同官員建立聯系,以保護或增進自身的利益。

    [146]第二,是城市裡反對派的政治活動,包括群衆遊行示威和其他通過組織活動和報刊表達的異議。

    有時采取暴力方式的名流人士(和工人運動的某些同盟軍)的動員,逐漸與在城市裡的共産黨人和其他左翼人士的秘密組織活動融合在一起。

    第三,是農村中的政治活動,包括這樣一些不同的組成部分,如懷有自治野心的地方軍事首領的争鬥,政府緻力于收稅和納稅人盡力逃稅,以及地主對農民非政治性的社會反抗的壓制。

    [147]這些政治關系遵循庇護和掮客的模式,當這些運轉機制崩潰時,暴力活動便随處可見。

     共産黨被趕出了由國民黨控制的城市後,在農村推行其革命綱領,并在邊遠的農村根據地同當地的當權者在戰時環境下展開了競争。

    [148]共産黨人還沒有國民黨政府所擔負的種種行政問題的負擔,得以采取各種靈活政策,在他們試圖建立根據地的任何地方,發動群衆傾訴最為緊迫的社會苦難,以推動他們的革命事業。

    例如,在山東和河北,使農民的不滿政治化的&ldquo階級鬥争&rdquo,指向&ldquo土豪劣紳&rdquo和稅吏,農民們認為這些人比地主更暴虐。

    [149]溫和的再分配政策和給非黨名流以某種政治發言權的範圍很廣的集會,足以促進更廣泛的村民參與共産黨控制下的地方政府。

    共産黨給予對社會不滿的人以政治引導,開始從社會基層建立政權。

    [150]不過直到1949年以後,充分擴大政府權力的可能性才得以實現。

     20世紀的這些變化,再次引出了個人對于國家的關系問題。

    綜觀整個曆史,中國作家一般隻強調個人對統治者、對農民或其他人的責任和義務,很少關心關于人權的任何學說。

    [151]另一方面,正義的概念和對非正義的憂慮,在中國則随處可見。

    西方對法治和公民自由權的更加特殊的關注,激勵19世紀的西方人堅持要求治外法權(即駐華使節有權審理在華犯罪的外國人),這是1842年至1943年的不平等條約的中心内容,并且損害了中國的主權。

    于是人權&mdash&mdash現在正是這樣稱呼的&mdash&mdash就成了帝國主義的重要部分。

    關于在中國新政府框架之内的法治和公民自由權的前景,近時仍有不斷的探詢。

     在何種程度上将公民個人置于首位,在何種程度上将個人所屬的集體置于首位,一直是以中國和西方價值體系之間的公認的文化差異為基礎的一種選擇。

    這或許可以看作一個需要強調的關系重大的問題,可是它仍然未超出一個更大的問題,即中國政治生活中人民&mdash&mdash名流和各種普通人&mdash&mdash的作用問題。

    就這樣的廣義而言,&ldquo民主&rdquo問題,不管如何界定,都是中國革命日程中的一個關鍵問題。

    同類的傾向,即在政治活動中,政府滲透到社會組織和社會動員中去的傾向,是從晚清繼承下來的。

    中華民國面臨重建強大國家和擴大民衆參政之間的久而未決的關系問題。

    [152]這種緊張狀态又因年輕的共和國所處的國際環境而加劇了。

     *** [1]我們格外感激瑪麗安娜·巴斯蒂-布律吉埃、柯文、邁克爾·加斯特、孔斐力和馬若孟就本章提出的有益意見。

     [2]即辛亥革命。

    &mdash&mdash譯者 [3]見詹姆斯·裡夫·普西:《中國與達爾文》; 又見《劍橋中國史》第12卷第7章(費俠莉著)。

     [4]查默斯·約翰遜:《革命的變革》,第2版,第126頁。

     [5]見皮埃爾-艾蒂安·維爾:《18世紀的中國官吏與饑荒》;王國斌和彼得·C.珀杜:《清代中國的饑荒大敵》,《哈佛亞洲研究雜志》第43卷第1期(1983年6月),第291&mdash332頁。

     [6]即林清、李文成領導的八卦教起義。

    &mdash&mdash譯者 [7]韓書瑞:《中國的太平盛世叛亂:1813年八卦教起義》。

     [8]見S.M.瓊斯和孔斐力:《清王朝的衰落與叛亂的根源》,《劍橋中國史》第10卷,特别是第3章。

     [9]珀金斯:《1368&mdash1968年中國農業的發展》,第207&mdash214頁。

     [10]見M.巴斯蒂-布律吉埃:《社會變化的潮流》,《劍橋中國史》第11卷,第10章。

     [11]見韋慕庭:《國民革命:從廣州到南京,1923&mdash1928年》,《劍橋中國史》第12卷第11章。

     [12]見《劍橋中國史》第12卷第2章中的《運輸》一節。

     [13]關于這方面文獻的綜合評述,見馬若孟:《中國經濟和社會史中的變革與連續性》,《亞洲研究雜志》第33卷第2期(1974年2月),第265&mdash277頁。

    19世紀80年代初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學者的解釋傾向,在威廉·T.羅:《述評: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清初經濟史的最近論著》,《清史問題》第4卷第7期(1982年6月),第73&mdash90頁有綜述。

    又見伊懋可:《中國昔日的模式》;居蜜:《地主與農民:16世紀至18世紀》,《現代中國》第6卷第1期(1980年1月),第3&mdash40頁;羅伯特·馬克斯:《華南農民社會與農民起義:海豐縣的社會變遷,1630&mdash1930年》(威斯康星大學,博士學位論文,1978年)第6章;阿裡夫·德裡克:《中國曆史學家與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的觀念:批判研究》,《現代中國》第8卷第1期(1982年1月),第105&mdash132頁。

    關于中國早期近代經濟和社會方面的中美最近成果的概要,見費維恺編:《宋代至1900年的中國社會經濟史:美國代表團在中美學術報告會上的報告》。

     [14]全漢昇和理查德·A.克勞斯:《清代中葉的米市場和貿易:物價史論》,第59&mdash65頁;何炳棣:《中國人口研究,1368&mdash1953年》,第289&mdash291頁。

     [15]斯波義信:《甯波與其腹地》,收入史堅雅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第397&mdash405頁;伊懋可:《集鎮與水道:1480年到1910年的上海縣》,收入同書,第470&mdash471頁。

     [16]史堅雅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第213、226、229頁的表表明,太平軍叛亂後,長江下遊人口密度比其他任何大區下降得更多,但是,在1843&mdash1893年期間,和城市化較差的區域相比,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卻提高了。

    華北人口密度在民國時期顯著增加,但到1953年尚未達到長江下遊的水平。

    關于中國的大區,見同書第214&mdash215頁。

    關于太平天國造成人口減少,見何炳棣:《中國人口研究》,第236&mdash247頁;珀金斯:《1368&mdash1968年中國農業的發展》,第210&mdash211頁。

     [17]關于錢莊,見《上海錢莊史料》;安德裡亞·麥克爾德裡:《上海老式銀行(錢莊),1800&mdash1935年》;蘇珊·曼·瓊斯:《甯波的金融:&ldquo錢莊&rdquo,1750&mdash1880年》,收入W.E.威爾莫特編:《中國社會的經濟組織》。

    關于押當,見斯波義信:《甯波與其腹地》,第405頁。

    中國習慣法的例子的英譯文,載陳張富美和馬若孟:《習慣法與中國清代的經濟增長》,《清史問題》第3卷第5期(1976年11月),第1&mdash32頁;第3卷第10期(1978年12月),第4&mdash27頁。

     [18]《明清資本主義萌芽研究論文集》和《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論文集》收入了中國經濟史學者關于這個問題的最佳近著。

     [19]這在最重要的農業技術部門是明顯的,天野元之助的《中國農業史研究》一書中有詳細的研究;例如,關于農具和農械見第697&mdash978頁,關于種稻技術見第389&mdash423頁。

     [20]低地國家(尼德蘭)大緻包括今日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以及法國北部阿圖瓦地區的一小部分。

    &mdash&mdash譯者 [21]若幹正在争論的問題見維克托·利皮特等:《中國經濟史專題論集》,《現代中國》第9卷第3期(1978年7月)和W.E.威爾莫特:《評〈中國不發達狀态的發展〉》,《亞洲研究雜志》第41卷第1期(1981年11月),第113&mdash115頁。

    兩類見解均見于珀金斯編:《從曆史角度看中國近代經濟》,其中卡爾·裡斯金的論文最強烈地提出分配論觀點,而伊懋可、托馬斯·羅斯基及羅伯特·德恩伯格支持技術論觀點。

    有關問題的讨論見于蘇珊·曼·瓊斯:《誤解中國經濟&mdash&mdash一篇評論》,《亞洲研究雜志》第40卷第3期(1981年5月),第539&mdash558頁。

    分配論者一般認為經濟增長受到社會經濟不平等以及分配不當、社會政治結構和外國帝國主義等因素的阻礙,而技術論者強調技術水平、人口和對私人資本投資和積累的障礙。

    以生産關系立論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分析早于這兩派論點,而且已被分配論派曆史學者引用。

    事實上,兩類論點不必相互排斥,而綜合的解釋把兩者結合起來。

     [22]伊懋可:《中國昔日的模式》,第308頁;珀金斯:《1368&mdash1968年中國農業的發展》,第188頁。

     [23]彼得·珀杜:《官方目标與地方利益:明清時期洞庭湖區域的治水》,《亞洲研究雜志》第4卷第4期(1982年8月),第745&mdash747頁。

     [24]伊懋可:《中國昔日的模式》,第298&mdash318頁;伊懋可:《評論》,載于維克托·利皮特等:《中國經濟史專題論集》,第329&mdash330頁。

     [25]卡爾·裡斯金:《現代中國的剩餘與停滞》,收入珀金斯編:《從曆史角度看中國近代經濟》,第64&mdash81頁;裡斯金:《讨論與評論》,載于利皮特等:《中國經濟史專題論集》,第359&mdash375頁。

     [26]關于日本學者研究成果的最佳綜合評述,是琳達·格羅夫和周錫瑞:《從封建主義到資本主義:日本學者關于中國農村社會變化的學術成果》,《現代中國》第6卷第4期(1980年10月),第397&mdash438頁;民國時期的研究有蔔凱:《中國土地的利用》;陳正谟:《各省農工雇傭習慣及需供狀況》。

    見本書第5章(馬若孟著)。

     [27]格羅夫和周錫瑞:《從封建主義到資本主義》,第408、412&mdash413頁;陳張富美和邁爾斯:《習慣法與中國清代的經濟增長》,第16&mdash20頁;馬克斯:《華南農民社會與農民起義》,第76&mdash90頁;裴宜理:《華北的叛亂者與革命者,1845&mdash1945年》,第25&mdash33頁。

     [28]關于收租賬房(租棧),見村松祐次:《清末民初江南地主所有制引證研究》,《東方及非洲研究學院學報》第29卷第3期(1966年10月),第566&mdash599頁;弗蘭克·A.洛耶夫斯基:《蘇州租棧:晚清的佃租管理》,《清史問題》第4卷第3期(1980年6月),第43&mdash65頁。

    關于佃租的減免,見洛耶夫斯基著作,第53&mdash55頁;馬克斯:《華南農民社會與農民起義》,第338、362&mdash363頁;趙岡:《中國明清土地所有制模式新資料&mdash&mdash研究筆記》,《亞洲研究雜志》第40卷第4期(1981年8月),第733頁。

    關于太平軍叛亂的後果,見格羅夫和周錫瑞:《從封建主義到資本主義》,第417&mdash418頁和同時期的新聞報道,如《申報》1878年3月5日第3版。

     [29]關于土地分配和租佃的估計數字,見周錫瑞:《數字遊戲,革命前中國土地分配的一篇筆記》,《現代中國》第7卷第4期(1981年10月),第387&mdash411頁。

     [30]河地重造對這個理論的解釋在格羅夫和周錫瑞:《從封建主義到資本主義》,第422&mdash424頁有摘要。

     [31]關于方氏、葉氏及李氏家族,見《鎮海縣志》第26卷,第31&mdash32頁;第27卷,第12&mdash13、40&mdash41頁;《上海錢莊史料》,第730&mdash734、743&mdash744頁;蘇珊·曼·瓊斯:《上海的甯波幫與金融勢力》,載伊懋可和史堅雅編:《兩種社會之間的中國城市》,第84&mdash85頁;根岸佶:《上海之行會》,第142&mdash146頁。

    關于胡光墉,見羅伯特·恩格:《帝國主義與中國經濟:廣州和上海的絲綢業,1861&mdash1932年》(加利福尼亞大學,博士學位論文,1978年),第112頁。

    關于秦祖澤,見根岸佶:《上海之行會》,第118&mdash119頁。

     [32]葉氏家族和李氏家族的投資是分散經營的例證。

    關于絲織業,見莉蓮·李:《中國絲綢貿易:現代世界中的傳統工業,1842&mdash1937年》,第61頁。

    關于在外地經商,見史堅雅:《中華帝國晚期的流動戰略》,載卡羅爾·史密斯編:《區域分析》第一卷《經濟制度》,第343&mdash348頁。

     [33]王業鍵:《中華帝國的田賦,1750&mdash1911年》,第128頁;第6章各處。

    田賦負擔波動很大,在19世紀中期,負擔較重;而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随着通貨膨脹負擔不斷減輕。

     [34]維爾:《18世紀的中國官吏與饑荒》,第97&mdash100頁;莉蓮·李:《糧食、饑荒與中國政府&mdash&mdash專題論集》的《導言》,《亞洲研究雜志》第41卷第4期(1982年8月),第694&mdash699頁。

     [35]托馬斯·羅斯基:《中華民國經濟概論》;托馬斯·墨子刻:《論中國經濟現代化地曆史根源:明末清初經濟與行政日益分化》,載侯繼明和于宗先編:《中國近代經濟史》,第3&mdash14頁。

     [36]墨子刻:《清政府在商業方面的組織能力:兩淮鹽專賣,1740&mdash1840年》,載威爾莫特編:《中國社會的經濟組織》,第23&mdash27頁。

     [37]韋慶遠和吳奇衍:《清代著名皇商範氏的興衰》,《曆史研究》1981年第3期,第127&mdash144頁。

     [38]陳錦江:《劍橋中國史》第11卷第8章;汪熙:《論晚清的官督商辦》,《曆史研究》1979年第1期,第95&mdash124頁。

    有學者對清政府所起的經濟作用作出積極得多的評價,見馬若孟:《中國經濟:過去和現在》。

     [39]關于這類觀點,見羅伯特·德恩伯格:《外國人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1840&mdash1949年》,載珀金斯編:《從曆史角度看中國近代經濟》,第19&mdash48頁。

     [40]胡繩:《帝國主義與中國政治,1840&mdash1925年》是這類觀點的許多實例之一。

     [41]關于不發達的一般理論,見C.K.威爾伯編:《發達和不發達政治經濟學》。

    一種廣義的理論出自沃勒斯坦的資本主義統治世界經濟體系概念(伊曼紐爾·沃勒斯坦:《現代世界體系:資本主義農業與16世紀歐洲世界經濟的根源》及後來發表的專著)。

    關于如何把這個理論應用于中國的簡短意見,見小安格斯·麥克唐納:《沃勒斯坦的世界經濟:我們應如何認真看待它?》,《亞洲研究雜志》第38卷第3期(1979年5月),第535&mdash540頁。

    有顯著的迹象表明16世紀以來世界對中國經濟各部門的影響 [例如,威廉·阿特韋爾:《關于銀兩,對外貿易及晚明經濟的筆記》,《清史問題》第3卷第8期(1977年12月),第1&mdash33頁],但至今詳細研究專著不多。

     [42]謝爾曼·科克倫:《在中國大買賣:卷煙工業中的中外競争,1890&mdash1930年》,第202&mdash220頁。

    拉爾夫·威廉,許内曼:《龍和鐵馬:1876&mdash1937年的中國鐵路經濟》系統地研究鐵路的經濟影響問題。

     [43]劉翠溶:《韓江沿岸貿易及其對經濟發展的影響,1800&mdash1911年》;馬克斯:《華南農民社會與農民起義》,第205&mdash226頁。

     [44]趙岡:《中國棉織品生産的發展》,第174&mdash186頁;布魯斯·雷諾茲:《緯紗:中國手紡紗的技術禁區》,《清史問題》第3卷第2期(1974年12月),第4&mdash13頁。

     [45]趙岡:《中國棉織品生産的發展》,第82、87&mdash88頁;陳明銶:《勞工與帝國:1895&mdash1927年珠江三角洲的中國勞工運動》(斯坦福大學,博士學位論文,1975年),第11&mdash12、367頁。

     [46]馬克斯:《華南農民社會與農民起義》,第231&mdash241頁。

    見本書第6章(比昂科著)。

     [47]趙岡:《中國棉織品生産的發展》,第188&mdash189、192&mdash201頁。

     [48]琳達·格羅夫:《創建北方蘇維埃》,《現代中國》第1卷第3期(1975年7月),第259頁;馬若孟:《中國經濟》,參閱由于外部因素所造成的導緻失業、暴力和經濟危機的市場波動。

     [49]關于絲綢貿易的主要英文著作是莉蓮·李:《中國絲綢貿易》。

    又見羅伯特·恩格:《帝國主義與中國經濟》和孫任以都:《清代的養蠶業和絲綢生産》,載威爾莫特編:《中國社會的經濟組織》,第79&mdash108頁。

    關于絲綢生産的相對擴大,見戴維·富爾:《江蘇省的農村經濟,1870&mdash1911年》,《中國研究所集刊》(香港中文大學)第9卷第2期(1978年),第380&mdash426頁。

     [50]黃宗智:《華北農民經濟與社會變遷》是一部研究占優勢的小農經濟變化的主要專著。

     [51]約翰·K.張:《共産黨統治前中國的工業發展:定量分析》,第70&mdash103頁。

    又見費維恺:《論20世紀初年中國社會危機》,載蔡尚思編:《論清末民初中國社會》,第129&mdash133頁。

     [52]蘇珊·曼·瓊斯:《誤解中國經濟》一文巧妙地引證文獻評論了一些這類問題。

    關于蘇聯學者所持的國民黨的經濟政策是經濟成就和政治失敗的結合的修正主義觀點,見A.V.梅利克謝托夫:《中國國民黨的社會經濟政策,1927&mdash1949年》。

    國民黨政權與上海商界的關系在約瑟夫·富史密斯:《中華民國的政黨、國家和地方名流》一書中有研究。

     [53]阿瑟·沃爾夫:《神、鬼和祖先》,載阿瑟·沃爾夫編:《中國社會的宗教和儀式》,第133&mdash145頁。

    斯特萬·哈勒爾:《犁頭鄉村:台灣文化與環境》第9&mdash15頁讨論一般文化原則、表現這類原則的習慣行為的變異和這類行為發生時所處的社會經濟環境(諸如階級、地理和科學技術之類因素)三者的交互影響。

    又見莫裡斯·弗裡曼:《關于中國宗教的社會學研究》,載阿瑟·沃爾夫編:《中國社會的宗教和儀式》,第19&mdash42頁。

     [54]詹姆斯·沃森:《中國親屬關系再探讨:曆史研究的人類學觀點》,《中國季刊》第92期(1982年12月),第589&mdash627頁,全面研究了關于宗族的文獻,界定了&ldquo宗族&rdquo一詞。

    又見傑克·波特:《傳統中國的土地和宗族》,載莫裡斯·弗裡曼編:《中國社會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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