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幾章記述了到1931年為止的中國國際關系,以及直到1937年在南京掌權的國民黨政府和其對手中國共産黨的命運。
但是,正如本叢書前幾卷已闡明的那樣,中國的近代史很難隻通過叙事來把握;太多的特殊情況(雖然往往鮮為人知)影響了事件的進程,如體制運行、經濟和社會條件、領導人及其追随者的思想和抱負等。
所以下面幾章将讨論農業經濟、農民運動、地方政府、高等教育和文學傾向&mdash&mdash這些是影響1937年到1949年的戲劇性事件的相關因素。
我們從估價這一國土上的普通人的生計入手。
到1912年舊制度結束,中國的農業供養着龐大的農業人口,他們辛勤勞動,必須用精耕細作的方法才得以靠為數不足的土地維持生計。
由于缺乏綜合統計材料,本章隻作定性說明,以勾畫出不為大多數歐美人士所熟悉的情景。
費迪南德·馮·列區荷芬于1869年1月旅行到南京時記錄了以下情景:
像蜜蜂一樣辛勤地耕作,是中國人特有的品質。
我了解到一件極令人驚訝的事例&hellip&hellip在一座礦井後面,礦工曾把大塊的煤矸石傾倒在地裡&hellip&hellip附近村民築起階梯,直達石山頂部,并背來泥土和肥料&hellip&hellip用這樣的方法,在那塊土地上開墾了小塊土地。
這些地塊大小隻有幾平方米。
從下面往上看,隻能見到鋸齒狀的煤矸石向上突出,但是從上面往下看,就隻看到構成複雜圖案的綠色田野。
冬季,農民在上面種小麥,夏季種稻谷。
[1]
中國農民掌握了補充土地養分的秘訣,甚至一些地區一年兩熟,而另一些地區兩年三熟。
用美國農學家金在1909年的話說,他們的複種技術使&ldquo最充分地利用生長期的每一分鐘,和最充分地利用家庭成員的時間來照料莊稼&rdquo成為可能。
[2]
但是種植技術和勤勞并不足以使所有家庭都能得到溫飽。
有些家庭&mdash&mdash不知他們占農業人口的幾分之一&mdash&mdash生活困難,甚至難以忍受。
下面的報告記述了19世紀70年代江蘇、浙江兩省一些農民的困境:
昔日男耕女織,一個農業勞力可種地百畝(6.6公頃),八口之家無虞饑餓。
一家有地五畝(0.3公頃),由一位婦女養蠶;七十老妪不難自食其力。
今日農家男耕女織,家庭人口一如往昔,擁有土地亦然,卻難令一家大小溫飽。
昔者,鳏、寡、孤、獨之人因無家庭供養,誠難免不期而卒;而今日雖父母猶存,亦處于死亡邊緣,實無以為生也。
今之情景比之昨日何如?[3]
叙述者沒有說明糧食産量是否下降,稅收是否增加,或者商品的售價和勞務費用與收入的市價相比是否下降。
農村的貧富狀況在地區之間,甚至在區域之間有很大不同,随收成的好壞而波動。
然而放在一起看,外國觀察者,甚至本國專家關于清朝最後幾年農村情況的著作,既未表達産量下降的意見,也沒有一次表達糧食或布匹短缺的情況。
日本的來訪者可能是農業的最為嚴厲的批評家,他們經常把中國的農業與他們自己國家的農業加以比較。
1911年在華中和東南部旅行過的益子呈輔的下列評論堪稱典型:
在中國的各個産業部門中,農業生産占國家财富的50%,雇傭了大約70%的人口。
此外,各種農業技術已長期發展。
盡管在這些方面有廣泛的知識,但是在山岡之間有不少地塊未加開墾,大量的荒地未加種植。
這些改進的可能性完全被忽略了。
由于沒有結餘,農民不能逃脫赤貧的水平。
一遇壞年景,他們就陷于饑馑。
[4]
為什麼農民沒有結餘,逃脫不了靠天吃飯的不安定的命運,從未得到說明。
這一困難是否起源于土地貧瘠、人口過多,或者農民是否無力縮小潛在産量與實際産量之間的距離,從對這一時期農業的描述看,也從不清楚。
但是有一點似乎是清楚的,那就是有些中國人開始意識到,他們因喪失優先使農業現代化的機會而蒙受越來越多的損失。
所謂農業現代化,就是采用有效的現代技術以增加土地和勞動的生産率。
葛敬中在1921年為上海主要的報紙《申報》創刊50周年撰文,評價了半個世紀以來國家的糧食狀況,發現成績很差。
稻、麥和其他五種雜糧是我國農業的基本産品。
但因為人口持續增長,沒有開拓耕地,農業技術未能改進,收成一直不夠豐裕。
有荒地,人們卻不知道怎樣去開發。
有河流,我們卻不知道怎樣去治理。
多年來生産的糧食不敷國家之需。
多年來,我們面對洪水和幹旱而束手無策。
讀者會注意到海關關于糧食進出口的統計資料,會看到出口量僅占進口量的三分之一。
我隻能說農業史上的近五十年,是令人極其失望的五十年。
[5]
農業現代化方面的失敗也不是絕對的。
在鐵路和新的條約口岸城市中心出現之後,農業逐漸更加商品化。
這一過程在北方比南方更快一些。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當許多地區的農村市場體系受到來自外界的供需急劇變化的幹擾時,農業狀況随之改變。
在人口稠密地區這種供求關系的變化,要求重新分配資源,以避免大規模的失業和農村收入的下降。
由于國家和地方管理部門未能維護法律和秩序,或提供經濟資助,這種市場再調節付出很高的社會代價。
但在描述這些農業危機狀況之前,概述和闡明這一時期的土地制度是必要的。
土地制度的狀況
到1887年中國大約有87%的土地歸私人所有。
其餘的屬于滿族朝廷、滿洲八旗、學校和軍事組織,不然就是村裡的公地。
[6]在私有土地上,典型的農村家庭并不僅僅務農,它的成員有的修繕房屋和農具,紡線織布,用草缏編織裝飾品或日用品,販運貨物,或兜售小商品。
20世紀30年代的農村調查表明,每10戶中可能隻有6戶&mdash&mdash常常更少一些&mdash&mdash的收入有50%以上來自農業。
根據這一定義&mdash&mdash我将采用這個定義&mdash&mdash例如,在泰安縣(山東)的老王莊,4戶中僅有3戶能被稱為農民。
[7]同樣,在彰德(河南)[8]的宋莊,10戶中有6戶是農民。
[9]在華南真正的農民甚至更少一些。
哪一種土地制度起了作用而使農村農戶的這種變化成為可能呢?
産品市場和生産要素市場
我們從設想農村家庭或農戶在兩種截然不同的市場(産品市場和生産要素市場)從事經濟活動開始。
産品市場是農戶為取得現金而出售自己的貨物,或是用它們換别的貨物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交易場所。
它們的位置散布于從大城市,通過小城鎮,直到沿方便道路的村莊或居民點。
從農村上市的絕大部分貨物進入定期集市或正規市場,通常這類集市或市場為周圍20到30個村服務。
[10]也有例外,但是這種格局直到19世紀後期是普遍的,因為當時城鎮人口較少集中于少數大的中心城市,較多在于有定期集市的地方。
[11]
大多數農戶居住在離集市半天路程的範圍之内,在陰曆規定的日子裡,大批商人、珀客和小販輪流到這些集市上來。
衆多的買主和賣主為價格争執不休,這表明價格競争是激烈的。
一個外國觀察者評論說:&ldquo沒有别的國家依然完全如此依賴自由競争和供求法則去進行價格調整。
&rdquo[12]在有些市場上,有勢力的商業行會可能對交易起抑制作用,但是&ldquo為了避免不測和減少風險,大多數商人都把自己的買賣委托給掮客&rdquo,這些掮客在集市上不得不互相競争。
[13]
同樣重要的是,每一個縣有許多商人在競争,以緻沒有哪一個買主能壟斷市場。
例如在浙江建德縣(位于桐江畔,在杭州以南100公裡),1930年有大約190家大商号,他們全用掮客,并&ldquo對他們的生意保密,以緻我們對他們的情況知之甚少&rdquo。
[14]最後,考慮一下1913年至1914年漢口稻米的上市情況:
漢口的稻米交易與上海無異,是通過稻米經紀人的商号進行的。
漢口的主要稻米市場在陳家嘴碼頭。
有20家稻米經紀人商号,都與同一個稻米商會有聯系,它控制着漢口稻米交易的利潤。
但是這些商号無一例在某個固定時間買進大宗稻米,或派出代理人去産地以便壟斷稻米供應,也無一例說明他們采用狡猾的手段與購進稻米的各種商店勾結。
不妨說此等現象每年均不曾出現;就中國商人而言,這一特點十分顯著。
[15]
一般說來,這些競争的産品市場似乎讓農村家庭得到公平的價格,因為買方和賣方都不掌握足夠的經濟實力長期固定價格。
此外,這些競争的市場還鼓勵每個家庭參與某種市場活動。
&ldquo生産要素市場&rdquo這一用語,是指農村農戶之間就勞力、土地和可貸出的資金,在經過協商達成契約的基礎上,進行交換所做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種種安排,其支付方式可以用現金,也可以用實物。
拟租出或租入土地的家庭通過中間人找到顧主。
拟雇用勞動力的農戶去城鎮市場的特定地區,在那裡每天很早就有一些年輕人和老年人聚集着,等待受雇去幹一天工作。
需要貸款的家庭去店鋪找商人,或找親戚朋友商讨貸款。
需要現金的家庭,用土地來借錢。
對于小筆貸款,幾個月内償還本息的,可抵押土地作為擔保。
對于數額較大的貸款,一年左右無息償還的,可能實際上是把産權轉讓給了債權人。
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使用這塊土地,也可以出租給借款人或别的家庭,以收取地租。
貸款償還時,産權又轉歸原先的所有者。
産品市場和生産要素市場在一起,通過對某些家庭表示收入而對另一些家庭表示支出的交換行為,把村與城鎮聯系起來,把農戶與農戶聯系起來。
當農民收獲并出賣部分糧食時,那些有倉儲設備又不急需現金的家庭,将糧食貯存起來以後再賣。
首先賣糧的農民獲得現金來還債和購物。
所以,在收獲季節,現金已正在流回城鎮,有些現金則在農村家庭之間周轉。
在以後的幾個月中,農産品價格上漲刺激一些農民出售他們的存糧。
另一些農民開始播種下一季莊稼,而缺少現金的農戶則要舉債。
同時,随着存糧的減少,現金繼續流向農村,而農村家庭之間的借貸也在繼續。
所有流向市場的現金,通過掮客和商人成為城鎮家庭和供應者的收入,因為售貨給農民的掮客和商人,用他們的部分收入貯存從城鎮生産者和進口商那裡得到的貨物。
使用農業原料的城鎮生産者,已經付錢給直接從農民那裡購買農産品的掮客和商人;而這樣的開支,最終成為農民出賣他們的貨物時所收到的現金。
就是這樣,産品市場把村與集鎮聯系起來,從而完成了現金流通的一個環節。
對于許多家庭來說,直到他們能收獲自己的莊稼以前,工資所得或借款是生存所不可少的收入。
在交換關系中聯系農戶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合同,使農民有可能共享匮乏的資源,并在某種程度上把經濟活動的風險和不測降低到最低限度。
在生産要素市場裡,農戶之間的這些活動完成了流通的最後一個環節。
土地和勞力
全中國耕作的特點,是勞動有一定程序和節奏。
在東北、北方和西北,農民在2月末和3月輕松地犁地和耙地。
[16]從4月和5月開始,直到晚秋,他們播種、灌溉、除草和收獲莊稼。
1926年的一份關于陝西中部泾陽縣雲羅店鎮周圍24戶農家情況的研究報告說:&ldquo根據勞動力在一年中的分配情況來看,5月到9月是最繁忙的月份。
&rdquo[17]另一份1924年對山東省濰縣農民的研究報告的結論是,&ldquo農事開始于3月末,到12月1日結束&rdquo[18]。
在中國中部、東南部和西南部,那裡的氣候和土壤适合于一年種兩季,而不是像北方那樣兩年種三季。
稻谷在4月栽種,在7月末和8月收獲。
[19]然後農民在秋末播種小麥、大麥和綠肥作物(蠶豆等),并在春末收獲。
這就是1939年上海周圍富饒的長江三角洲地區的普遍情況:
在上海附近農民種兩季莊稼,主要是棉花和稻谷。
關于夏季作物,他們種植棉花、稻谷、大豆和蔬菜,時間是在4月末到夏末之間。
關于冬季作物,他們種植小麥、大麥和蠶豆,從晚秋到初春之間。
他們消費全部稻谷、大麥和大豆,而把小麥和蔬菜賣給中間商和其他買主。
[20]
在東南地區,農民從同一塊地裡收獲兩季稻谷,春末播種第一季水稻,晚秋播種第二季。
[21]
生産每一種莊稼需要一定數量的家庭勞力。
在濰縣,W.Y.申發現每畝地上每年耗費的男勞力工時,随不同作物有很大變化:每畝黃豆28.2小時;小麥36.6小時;高粱72.5小時;谷子79.0小時;甘薯91.6小時;煙草241.1小時。
[22]而且,所需勞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灌溉量。
日本研究人員報告1940年在彰德縣[23]宋莊觀察到的情況如下:
這個縣甚至農業也極端依賴人力。
在灌溉條件好的農業地區,這種趨勢更為明顯。
在宋莊種植主要作物所需的勞動投入是不同的,如有灌溉,所需勞力甚至更多一些&hellip&hellip種植棉花,僅僅灌溉就要占總勞力投入的1/3;種植谷子,灌溉要占總勞力投入的1/4。
[24]
農戶耕種較多土地,超出一定農田規模時,他們對每單位土地的勞力投入下降,每單位土地的産值和産量也下降。
在滿洲,日本人在1933年發現,230個村莊的10047戶農民中,當農田達到150畝後,單位土地所用的役畜數開始下降;而達到1000畝後,勞動量就減少。
[25]蔔凱也在報告中提出;當農田規模擴大時,人力等價勞動單位量就上升,但是在很多情況下,農田到達一定規模後,每公頃農作物的産量和勞力投入均有所下降。
[26]1939年,一個日本人在江蘇松江縣四個村的調查也發現,在華中勞力投入與農田規模之間也有同樣的逆向關系:
我們觀察到農田不足4.9畝時,每畝要用50.4個工;農田在15畝到19.9畝之間時,每畝用31.5個工;農田超過20畝時,每畝用工不多于21.1個。
所以,随着農田規模擴大,單位土地的勞動量有下降的趨勢。
規模最小的農田使用超出農戶需要量的勞力,并且雇工,即使它們的勞動能力比大農田為少。
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問題。
[27]
這個日本人沒有說明為什麼這種逆向關系是顯著的,但這是表征前現代化農業,甚至現代化農業的一種關系,近年來已成為一項大力研究和理論探讨的課題。
這種土地制度有明顯的局限性。
農業生産的特點是連續不斷的活動,在土地與勞力之間要求保持一定的關系。
如果這一關系出了偏差,例如在整地、灌溉或除草的過程中抽走了勞力,就一定會降低産出的水平。
1869年馮·列區荷芬在浙江杭州附近旅行時,就注意到這一重要事實。
這片休耕(太平天國之亂以後)的地區,曾是一片沃土,供養過大量的人口;至今大部分還沒有耕種。
原因似乎在于中國利用土地的方法取決于一定規模的有效人口;如果規模太小,甚至不能耕種一小塊土地。
此外,中國人的有限勞力補充和落後的農具,似乎是勞動組織十分緊密,工作如此辛苦的主要原因。
在這個國家,耕地的規模,似乎與一定數量的人所能提供的肥料的數量之間,有一個固定的關系。
如果這些人中有一部分由于疾病或戰争死去,所提供的肥料也就下降。
于是潛在的耕地規模就要減少。
因此如果有一半人口死亡,就有一半土地不能耕種。
[28]
然而,這就是家庭農田得以供養中國衆多人口的土地與勞力之間的關系。
村莊和農戶
農村家庭的組成,少的為4至6人,多的可達30人,居住在大小不等的村莊裡。
在氣候惡劣的東北,由于有大量肥沃的土地,自19世紀80年代以後,新的村落迅速出現。
這些擁有20到50農戶的新村落,接納了來自北方各省的移民,并向他們提供了種植大豆和糧食的機會。
往南在南滿和遼東半島丘陵起伏的鄉村和貧瘠的沙土地上,村莊就更多了,有些相距僅半英裡。
這些村莊也較大,有時多達100戶,是在一個世紀以前形成的。
旅行者向南走去,穿過華北平原&mdash&mdash這是一片廣袤而肥沃的地區,盡管有嚴寒酷暑,在夏季旱魔不時肆虐&mdash&mdash看到的是大量的村落。
在19世紀90年代,美國傳教士阿瑟·H.史密斯估計,這一地區典型的村莊有80戶。
但是在河北一個方圓三英裡的地方,他發現有&ldquo64個村莊,最小的有30戶,最大的超過1000戶而平均則是188戶&rdquo[29]。
幾十年後,中國學者研究平漢鐵路線上北平以南的定縣時發現,一個村莊平均有150戶,大約有7萬人居住在453個村裡。
[30]
在華中東部稻麥區,氣候較暖,雨量變化不大,土壤略帶酸性&mdash&mdash這些條件對較高的作物産量有利。
到1933&mdash1934年,這裡能看到成千上萬個村莊麇集在一塊塊的河灣處,或在一條溪河邊的高地上。
村落的規模比淮河以北的要小。
在江蘇4個縣,27個村平均每村31戶;在浙江4個縣,31個村平均每村39戶。
[31]在最東南端的廣東省,地處熱帶,農民能種植水果,從事養魚業,除栽培水稻外,還有大量不同種類的作物;而水稻在許多地區可一年兩熟。
在很偏僻的地區,如毗鄰今日香港的新界以南的島嶼上,有些村莊僅有20到40戶;大多數不及20戶。
[32]在人口較為稠密的地區例如高要,20世紀30年代早期一次調查說,有許多村莊超過了200戶。
然而,農戶數的變化幅度是很大的:對5000個村莊抽樣調查表明,有的社區隻有22家,而最大的村社則有927戶。
這個變化幅度與華北平原上的村社相當。
[33]在江西、湖南、四川和雲南各省,村莊規模的差異和無規則大緻類似。
在華中和西南的一些新的居住區,村的規模與中國傳統農業區&mdash&mdash珠江三角洲、福建的閩江流域、長江三角洲和華北平原&mdash&mdash的中心地帶較為古老的、較大的村社相比,看來要小一些。
在村社建立超過一個世紀的地方,盡管村的規模不盡相同,但大多數都很小,彼此相距僅一投石之遙。
很多村社十分緊湊,各戶密集在一起;隻是在四川的部分地區,農戶之間才有一定的距離。
農村的上層人物
每個村莊都有出身于富裕家庭的上層人物,他們擁有土地,在村莊事務中起着領導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