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也有它一定的位置。
鐵是從地中取出來的,銅是從石頭裡熔化出來的&rdquo。
同其他的一樣,這些都在那一本書内。
在所羅門王的身上,我們也同樣看得出智慧與學問的給予,在所羅門的請求與上帝的應允上,都認為比一切世間的福利來得更好。
因為得了上帝這種賜予,所羅門不但能夠著作關于神聖與道德哲學的那些極好的寓言或箴言,并且還能夠編纂一部自然史,植物自山上的杉樹叙述到牆上的青苔,動物則包括一切能呼吸或行動的物類。
不但如此,同樣,所羅門王,雖然他享有寶藏與富麗的宮殿,船舶與航業服役與伺應,美好的聲譽與名聲,但是他并不以有這些光榮為傲,以為他隻有獲得真實這一種光榮。
他是這樣說的:&ldquo上帝的光榮是在隐藏一件東西,但人君的光榮是在找出這件東西。
&rdquo仿佛兒童天真的遊戲一樣,上帝喜歡把他的工作隐藏起來,為的是被人發現。
也仿佛做人主的不能得到比在那種遊戲中,做上帝的一個玩伴更大的榮耀,雖然他們支配着這麼多的人才與财富,不至于還有不能察知的事情。
我們的救主降生以後,上帝的處分方法,也并沒有改變。
因為救主自己在以奇迹顯出他征服自然的能力以前,先以與祭司及法律大師們的讨論來顯出他征服愚昧的能力。
而聖靈的來臨,也是大半在語言及其使用能力的賦予上表現出來,因為語言是知識的媒介。
上帝在選用傳播教義的工具時,也是如此。
雖然他起初曾用的是除受聖靈的感動以外全無學問的人,這樣更能體現上帝的力量,并能夠貶黜人類的所有智慧與知識。
但是他的意志一經實行,他就接着把他神聖的真理輸送到人間,連同種種學問,如同跟随的男女仆徒一樣。
我們看到,使徒中唯一的有學問者聖保羅,就這樣完成了《新約》裡面的大部分内容。
我們同樣知道,在古代基督教的主教與神父中,有許多是對異教的學問博覽并精通的,緻使朱立安皇帝禁止耶教徒參加學校、講演或鑽研學問的谕旨,是被認為比他以前曆代皇帝酷虐的檢學還要有害的一種反基督教行為。
羅馬的主教格列高裡一世嫉妒心重,從不能得到虔信與誠摯的美名。
相反,他在聖徒中都得到了輕率、惡意與怯懦的批評,因為他想要消滅異教悠久的曆史與典籍的遺留。
可是,相反地,塞種人從西北、薩拉森人從東方大舉入侵的時候,還是基督教在他神聖的襟懷中保存了異教的學問與珍貴的遺物。
要不是如此,那些東西早已消失了,如同從來不存在一樣。
我們看到,在我們自己與祖父的時代,上帝叫羅馬教會對于他們腐敗的習慣與儀式及各種可憎的教義擔負着應有的責任,同時他命令要把一切知識統統革新;而另一方面,我們看到基督教徒,以他們自身的努力與他們的榜樣所激起的競争,給予當時的學問狀況以生命,增加了他們的力量。
我們看到,他們對羅馬教會做了這種卓越的努力與修繕。
結束這一部分,讓我們注意到,哲學與屬于人的學問對于信仰與宗教,除供裝飾以外,還有兩種主要的任務與用處:一個是因為他們有效地使人對上帝的光榮歡欣鼓舞,詩篇與《聖經》中的其他部分常使我們去思量與贊揚上帝的偉大,但是我們如果僅止于對他們外表的觀察,如同我們的感覺最初發現的那樣,那麼對上帝的偉大觀測,就如同隻看到了一家豐富的珠寶鋪沿街陳列的東西便去斷定它的内容一樣錯誤;再一個是因為他們給予一種防止不信仰與錯誤的特殊的防腐劑。
我們的救世主說:&ldquo你們錯了,因為沒有人知道《聖經》與上帝的能力。
&rdquo他在我們面前放下了兩本書讓我們去研究&mdash&mdash如果我們要想不犯錯誤:一本是《聖經》,顯示着上帝的意志;一本就是那表現上帝的能力的各種生物。
第二本是第一本的鑰匙,它不但可以開啟我們的心智,使我們能夠用理智的普通觀念與文字的規律去想出《聖經》的正确意義,它還可以引導我們去恰當地思量上帝的全能&mdash&mdash那大半是刻印在他的工作上的&mdash&mdash來開啟我們的信念,以上都是學問真正的崇高與價值的神聖證明。
至于人事上的證明,其範圍如此之廣,在這種簡短的文章中,我們當然隻能選擇幾個來用,不可能包羅萬象。
在異教時代,第一等人事上的敬禮,是奉神的。
基督教興起以後,隻準崇奉一神,所以這種習慣是同禁嘗的果實一樣被禁止了。
但是我們此刻是隻說人事上的證明,照此來講,那希臘和羅馬人所說的神化,就是人能夠加于人的最高的敬禮,尤其人們是以内心的承認與信念,而不是像羅馬皇帝那樣以國家正式的诰令來賦予這種資格。
因為這種敬禮如此高,所以它下面還有一個中間的階級,在人世的&ldquo最低級的&rdquo敬禮之上,位列着英傑的與神聖的敬禮。
在這幾種敬禮的分配上,我們看出古代的習慣是保守這種區别:凡國家與都市的創建者、立法者、人民的慈父與其他政事上有勳績的人,都隻是受到人傑或準神的稱号,如赫邱裡、底修斯、邁諾羅茂拉斯這一類的人;而創造者,人類新技術與物品的發明者被尊為神靈而與諸天神并列,如西裡茲,貝卡斯,表邱立,阿波羅,&ldquo創造酒、語言與音樂者&rdquo及其他。
這是很公正的,因為第一類人的功績是隻限于一個時代或民族的範圍以内,猶如有利生命滋生的陣雨,雖然有益,但隻在那一個季節并且在它降落的地帶裡才是有用的;而另一類人是同天降的福利一樣,對人類的福澤永久而普遍。
并且第一類人還常與競争和擾亂有關,而第二類人則真有上帝來臨的風度,乘微風而來,沒有聲響或激動。
學問能夠抑制人類互相煩擾,這一種好處當然也不比前述補自然之缺的好處差。
這種好處,古人在奧菲斯劇場假想的叙述上很清楚地說着。
在那裡,各種鳥獸集合在一起,忘卻了他們各自的天性,有的是猛鸷害物的,有喜歡跳弄的,有喜歡争鬧的,大家都很友好地站立在一處,靜聽那豎琴的音調與和聲。
琴聲一止,或為較高的聲響所掩,每種畜生都立刻恢複了它們的本性。
這種叙述恰當地描述着人的性質與情狀,它們充滿了兇暴與未經馴服的欲望,關于利益的、關于淫欲的、關于報複的。
但是隻要他們肯聽取那經書、宗教的陳說,激動的演說的辭辯與勸誘之諧美的箴規,法律、宗教、社會的和平就得以維持,這種樂器一旦無聲,或是被誘惑與擾亂,使它們不能為人聽見,那麼一切就都化為紊亂與紛擾了。
十二、貴族的位置
對于這個題目,我們先要談到貴族與國家的關系,而後再論及貴族個人地位的問題。
一個君主國家如果沒有貴族存在,那便如同土耳其古代的情形一樣,成為一個極端專制的政體,因為貴族具有牽制君主的權力,分散人民對君主一部分注意力的作用。
貴族在民主國家裡沒有存在的必要。
沒有貴族,民主國家會更平靜無事,不緻發生變亂。
這種情形是因為人們隻注意到&ldquo事&rdquo,而沒注意到&ldquo人&rdquo,如果注意到&ldquo人&rdquo的話,那也是以&ldquo事&rdquo為出發點的。
例如,人們在察看某些官吏是否稱職,是否是恰當的提拔人選時,對他們的階級與門第是不會計較的。
我們都知道,盡管瑞典人有很大的宗教分歧和地域差别,他們的共和政體卻維持得很久,原因是他們隻重視人的能力,而不去理會人情面子。
荷蘭的共和政體也很有效,這是由于他們都遵守平等的原則,國家的任何決策與措施都不會失之不公,人民也就樂于奉公守法與擔負納稅的義務了。
在貴族勢力盛行的時候,國王固然可以因此增加威望,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國王的權勢也會因此被削弱;平民的生命活力固然會因為往上爬而鼓舞起來,但平民的幸福會受到貴族的威脅,因為貴族奢侈糜爛的生活,是全靠榨取平民的血汗來維持的。
因此,平民的物質享受就要因貴族的剝削而降低水準了。
貴族的勢力當然不可太大,否則國王就要受到威脅,國家的綱紀也會遭到破壞。
不過,也必須維持他們适度的權力,以作為國王與平民之間的一種緩沖力量。
如果貴族們花費太多,人數又多的話,常會使國家變得非常貧弱。
并且,日子久了,有的貴族難免會逐漸變得衰落貧困,财富沒有了,貴族們就難以維持以往的榮耀,因此會造成貴族們榮耀與财富失調的現象。
至于一些特殊的貴族,就像是那久經風雨仍屹立不動并且安然無恙的古堡和偉大建築,或是那曆盡風霜卻依然堅貞完美的古樹一樣,我們情不自禁會對他們産生敬意。
同樣地,當我們看到經過了許多年代的考驗尚能安然存在的貴族世家時,自然更要肅然起敬了。
新興的貴族隻是憑借權力而形成的,然而貴族世家是由長久年代累積而成的。
自身受封的貴族通常比他的後代較勇敢與高強,但不如他的後代清白,因為當他面臨升官發财時往往會不擇手段,否則成功的希望就很小了。
不過,人們會在他死後忘記他的壞處,而記下他的長處,這是自然而合情理的。
出身貴族的人常不太勤勞,但是他們對勤勞的人卻心懷嫉妒。
貴族的身價常是定型的,無法繼續高升,所以當他們看到别人繼續不斷往上發展,自己卻停滞不前時,心裡自然會産生嫉妒。
從另一方面來說,貴族不大會引起别人對他們的嫉妒,因為人們會認為貴族是與生俱來的,覺得那是他們應得的,沒有理由去嫉妒他們。
國王如果能夠任用能幹的貴族輔政,國事一定會進行得很順利,因為貴族出身高貴,民衆無不樂于聽從。
十三、交涉與協商
用口頭的方式同别人交涉事情比用書面的方式好,而親自談判又不如托第三者妥當。
如果希望對方書面答複,或希望握有他的親筆信,以備将來之用,或是怕受到幹擾,或是防範他人竊聽,那當然以書面交涉為妥。
但如果要由表情來傳達眷顧之意,則以面談為佳。
通常,跟身份低于自己的人談話,面談較能表達眷顧之意。
如果碰到措辭需要謹慎的地方,則要看對方的表情反應,才能決定一句話的分量,這也是面談要注意的地方。
通常若要預留進退的彈性,也應以口頭交涉方式親自談判較為妥帖。
找别人做代言人時,如果你選一個足智多謀的人,這種人會設法從談判中獲取小利,交涉完畢後,他會向你報告事情進行得如何順利,即使有困難,他也會言過其實地告訴你。
所以你還是選個老實人較好,這種人受人之托便會忠人之事,交涉完畢後,他會實實在在地向你報告。
用人工作要配合他的興趣,這樣他才會努力去做,同時要量材施用:大膽的人可用他來向别人提出抗議;長于言辭的人則可叫他去做勸說工作;蠻橫傲慢的人可用他将那無憑無據之事變為真實的情況。
如果你以前用過的人去交涉事情辦得很好,并且他的運氣又一直不壞的話,你以後仍可以繼續用他,因為這種人講信用,凡事請托他時,他為了保持名聲,一定會努力去做。
與人談判時,言語要旁敲側擊,這樣比開門見山好,但有一種情形例外,就是當你回答一個一問便知的簡單的問題時,就沒必要拐彎抹角地說了。
托人辦事時,選貧苦的人比選不愁衣食的人要好些,因為生活好的人無求于你。
對所托的人要先談好條件,誰先履行諾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你不先給他好處,當然不便要求他先替你辦事,不過你可以設法使對方相信,将來你會有别的事托付給他,另外的情況是,如果你本身具有守信的美名,他對你自然會相信。
交涉商談的目的不外乎是要辨明某件事或完成某件事。
我們對人信任的時候會有不自覺的感情作用,常常是想說又羞于啟齒,且又找不到适當的借口,這樣就很容易吐露出我們内心的隐情。
如果我們想對某人遊說,就得先知道他的性情習慣,這樣才能誘導他而知其目的,以便說服他。
而知道他的弱點或不利于他的地方,便可以懾服他。
隻有深知有誰能影響他,才便于采取相應的行動。
如果交涉的對象是個機智的人,我們就得知道他的目的,這樣我們才能明白他話中的用意,并且我們的話不要說得太多,說的話須是出乎别人所料的。
别以為播種便可以立刻有收獲,談判如遇困難,應該再好好地做準備,慢慢地等待收獲。
十四、訴訟與辯護
為人打官司的人常做出許多傷天害理的事,他們危害大衆非常厲害。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他們雖然心術不正,但是也辦了一些維護正義的案子。
這裡說他們心術不正,是指他們除了心地不善良之外,還狡詐、言不由衷或不講信用。
為你訴訟的人并不是真的想為你出力,他隻是想借機敲詐你,如果你另有人幫忙,他就會用他那如簧之舌來說服你聽他的話,以得到你的報答,至少他要尋得一線希望,能随時有機會向你索取報酬。
有的人雖然答應為你出力,實際上是想趁機打擊另一個人,或借機去報告另一個人的罪行,不然他們哪有借口可以行事。
等到他們自己的目的達到以後,你的案子是否會成功,他們就再也不關心了。
換句話說,他們是利用别人來成全自己的事情。
為人家打官司實際上是在幫助一個競争者。
每一件訴訟案子都是為争奪一種權利,不管是争奪法定的權益、争論是非、争奪功勞,或申請某種權利,沒有一種不是因權益或利害而争的。
假使是感情問題的訴訟,需要為沒理的一方幫忙的話,那就沒有必要上訴到法庭,你隻要勸說兩邊在庭下和解就行了。
如果非要偏袒不該幫助的一方,那你也不該故意去诋毀對方。
如果你對某個案子不太明了,不知道怎樣來辦理這個案子時,你最好去請教可靠而有見識的朋友來指點你,但你對所要請教的人,必須謹慎選擇,以免受騙。
訴訟的人最厭惡的是律師的欺騙,或是律師耽擱了他的案子,因此如果有人委托你辦案,而你不便承攬時,那麼一開始便要拒絕他。
假如你已經接了下來,那就要老老實實地告訴他勝訴的概率,不要誇大,更不要貪得過分的報酬,這種做法才值得人家感激你。
如果有人請求你辦拒絕賠償的案子,因為這種案子不一定會成功,所以你隻答應所托,要從他那裡得到一些案情,盡力去辦,而不可趁機利用他,在辦不成的關頭才叫他另想他法。
如果接辦訴訟的律師不了解訴訟的權利,那才是愚蠢的行為。
如果真的不清楚所申請訴訟的權利,那你就是不明是非的人。
訴訟要獲得勝訴的上策是事前保守秘密,如果接案的律師告訴當事人有希望勝訴的話,他便會松懈下來,但也有一種人會因此而受刺激,更加全力以赴,以争取勝利。
最重要的是進言要适時而為。
在訴訟時,一句适時的話會産生奇特的應答效果而獲得勝訴。
我們選擇為我們辯護的人,與其選大人物,倒不如選擇一個平凡而妥當的人。
如果隻是一知半解的人,則不如有特殊才能的人。
如果你所請求的遭到拒絕,也要心平氣和,當你再度請求成功了,仍是令人滿意的事。
當你知道你所請求的人對你有好感時,你為他辦案則可以要價高些,你也能如願以償。
不然,你最好是對報酬逐步分開提出要求。
當一個人第一次請求你作證時,你可以答應,也可以拒絕,但你拒絕他就會失去一個朋友,過去的一切也就一筆勾銷了。
一個什麼事情都愛管的人最易替人作證。
但是,如果他所證明的事不正當,那麼他也要蒙受名譽上的損失。
世上最壞的人,莫過于這種什麼事都要管的人,因為這種人對大衆有害。
十五、黨派與中立
許多人以為國王或大人物們在治理國事、做決策時都是基于黨派的利益,其實這種想法是不正确的。
對一般事務的處理,最聰明的做法是讓各黨派的人士互相協調,或與某些特殊人物保持個别的密切關系。
我不否認黨派的作用。
就個人而言,地位低的人必須參加一個黨派,這樣他才有被提升的希望,而地位高且力量大的人則最好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
剛加入一個黨派的人要持着溫和的态度,設法使自己成為黨内與另一個黨派最接近的人物,因為這常是獲得權勢的一種捷徑。
弱小的黨派常會更加團結,少數的堅定分子常能拖垮人數衆多而組織散漫的大黨。
一個黨派解體後,殘餘者便會自行分裂,如由克拉蘇與羅馬元老院中貴族所組成的黨派,曾與龐培和恺撒組成的黨派互争短長,但當元老院的權威衰落之後,龐培和恺撒也就分裂了;安東尼本來和奧古斯都結成一體,與布魯塔斯和卡西阿斯相對抗,但當布魯塔斯等人失敗後,安東尼也和奧古斯都(屋大維)分裂了。
這些史例都是屬于戰争方面的情形,而普通黨派的情形也是這個樣子。
黨内的次要角色,在他的黨派分裂後,常會變成首腦人物,同樣,他也有失去職位變成無名小卒的可能,因為有的人是由于敵對勢力的存在在黨内才顯得重要,敵對勢力一旦消失,他們的價值也就不複存在了。
我們常見到加入一個黨派的一些人,在獲得了他們所期望的位置以後,便自以為在黨内的地位已經穩固,于是企圖另結新派系,或加入到另外一個黨派中去。
在另外一種情況中,從别的黨派而來的人最易升遷,因為在勢均力敵而相持不下的情況下,這種人的力量就顯得舉足輕重,而成為兩方所要極力争取的對象。
在兩黨之間保持中立的人,不見得就是抱着不與人争的态度,他們采取這種立場,很可能是要同時利用兩黨以取得個人的利益。
國王以不參與任何黨派為宜。
國家有了聯盟,對國王是不利的,因為這等于要人民在服從君權的義務上,又要服從另一層更高的義務,這樣一來便會使國王的尊嚴降低,即會造成&ldquo國王隻不過是我們之中的一員罷了&rdquo的印象。
在法國已有這種情形。
黨派活動趨于激烈,是國王權威衰落的象征,這無論對國君之權力或事務來說都有損害。
國君之下的黨派活動,就如天體中的小行星一般,既要循自己的軌道運行,又要受一種更大的力量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