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地将這一儀式描述成&ldquo一個有關原始儀式的有趣例子&rdquo。
兩種類型之間唯一的不同之處是:一個活動是私下舉行的,或者至少是非官方的;而另一個則是由一群有組織的人公開舉行的,是為了公衆的福祉而正式舉行的。
區别在于:一個更為重要,另一個則不然。
但是現在,我們卻看到了兩個行為中共同的因素,那就是其來源和動機。
那些在鐵環中舞蹈的女孩無疑是想要跳出那個圈子,她們說的&ldquo亞麻,生長&rdquo就證明了這一點。
她&ldquo做&rdquo了她&ldquo想要做&rdquo的。
她内在的渴望以一種行為找到了表達的方式。
她遵循最簡單的沖動。
讓一個人觀看一場激動人心的網球比賽,或是台球比賽,他會發現自己完全是很有共鳴地&ldquo在做&rdquo他想要做的事情,當台球飛過來時緊張得想要伸出胳膊,球要觸網時想要擡起腳去幫一下那隻懸在半空的球。
現代心理學告訴我們,共鳴主要且最初的魔力不在于一種知識的幻覺,甚至不在于實踐一種&ldquo模仿的本能&rdquo,對它的最終分析表明,僅僅在于它是一種表達,一種對情感和渴望的釋放。
然而,雖然情感的表達是首要的、也是感人的,但是這并不是唯一的因素。
我們可以用一聲持續很久的咆哮來表達情感,甚至也可以集體号叫來表達情感,但我們卻不會将此稱做儀式,也不是藝術。
當然一聲持續很長的集體号叫可能會發展出一種韻律,因為是集體的、有規律的反複,因此可能會形成某種儀式音樂。
但是,為了進一步地發展成為藝術則需要另一個步驟。
我們必須不僅僅是&ldquo表達&rdquo情感,我們還必須把它&ldquo描繪&rdquo出來,也就是說,我們必須以某種方式複制或模仿或表現那使我們産生情感的思想。
藝術不是模仿,但藝術(也包括儀式)卻經常自然而然地&ldquo包含着模仿的因素&rdquo。
在此,柏拉圖的話是對的。
當我們讨論藝術與儀式之間的準确差别時,立馬就會看到什麼是真正的模仿。
希臘文中表示&ldquo儀式&rdquo的dromenon一詞已經被注解為&ldquo一件已完成的事情&rdquo,這個詞是對何為儀式的一個完整說明。
它表明希臘人認識到,舉行儀式就必須&ldquo做&rdquo某件事情,也就是說,你必須不僅僅是感受到某些東西,你還必須有行動來表達它,或是把它放在心上,你不能隻是感到一種沖動,你還必須對它做出反應。
當然,dromenon這個詞并不是産生于任何心理分析,而是出于一個簡單的事實,即古代希臘人中的儀式就是&ldquo已完成的事情&rdquo或模仿式的舞蹈等類似的。
重要的是希臘人關于&ldquo戲劇&rdquo(drama)的詞彙與儀式(dromenon)一詞聯系密切,它的意思也是&ldquo已完成的事情&rdquo。
古希臘語直接表明了藝術與儀式關系密切。
這對于我們的讨論來說是關鍵性的一點,稍後我們還會回到這一論題上來。
但是,最初,這兩個詞彙dromenon和drama在希臘人的心目中應該是有确切意思的,而它們之間的關系及其區别是我們整個讨論的基調和線索。
現在,我們必須意識到,希臘文中對應&ldquo儀式&rdquo的這個詞dromenon在嚴格意義上是不足以勝任的。
它遺漏了一個重要的因素,它包含的内容太多,同時又有所不足。
并不是所有&ldquo已完成的事情&rdquo都是儀式。
你可能會因為風吹而後退,那是一種情感的表達,也是對刺激的一種反應,但那不是一種儀式。
你能消化你的晚餐,那是一件已完成的事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那也不是一種儀式。
我們已經注意到儀式中的一個因素,那就是要由一定數量的人來共同完成一件事情,共同感知同一種情感。
獨自消化一頓晚餐肯定不是儀式,如果一群人在同一種情感的影響下共同吃掉一餐飯,且時常這樣做,那就可能會變成一種儀式。
集體的和富有情感的緊張,這兩種因素都會将簡單的反應轉化成一種儀式,特别是在彼此間聯系密切難以分離的原始人群中更是如此。
野蠻人中的個體隻有一種單薄而含糊不清的個性,卻有着高度的情感緊張,這會帶來并保持彼此間的親近感,這就是部落所感受到的神聖性,而這也就是能成為儀式的東西。
一個人可以自己制造一些興奮的時刻,他可以因為喜悅、害怕而跳起來,但是,除非這些時刻是由整個部落共同創造的,否則不會成為一種生活中的節奏。
它們可能會缺乏強度和持久性。
而一定的強度和集體的參與這兩點對于儀式而言都是必須的,但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