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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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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ePascal,1623&mdash1662年):1655年進入波爾羅亞爾隐修院,在院中寫下了《緻外省人信劄》和《思想錄》兩部傳世之作。

    《緻外省人信劄》是替詹森主義者阿爾諾辯護(耶稣會反對派)而給一個外省人寫的18封信的彙編。

    信中直斥耶稣會道德松弛,嬉笑怒罵,皆成文章。

    法國文學批評奠基人布瓦洛稱此文為法國近代散文開山之作。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16典出&ldquoLesViesparalllèle&rdquo,即古希臘傳記作家普魯塔克的《平行列傳》(中譯為《希臘羅馬名人傳》),将希臘與羅馬兩方在經曆、事迹、性情等方面可供比較的名人合集列傳。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17阿喀琉斯(Achilles):希臘神話中的人物典型,在特洛伊戰争中,是阿伽門農軍隊裡最勇敢、最英俊、最偉大的戰士。

     尤利西斯(Ulysses):即奧德修斯(Odysseus),荷馬史詩《奧德賽》中主人公,西方文學中最常描述的人物典型之一。

    他的智慧、口才、機敏、勇氣和悟性都很出色。

    他既有玩弄計謀的才能,也有忠勇仁厚的一面。

    事實上,每個時代都會以自己的方式對這位&ldquo性格多面的人&rdquo重新加以闡釋。

     努馬(NumaPompillus,活動時期約前700年):羅馬傳說中在共和國成立之前統治羅馬的七代國王的第二代。

    據傳前715&mdash前673年在位,曾創立宗教曆法和制定各種宗教制度。

     奧古斯都(Augustus,即屋大維,前63&mdash14年):作為曆史上最偉大的行政管理天才之一,他在羅馬生活的每個領域乃至帝國全境開展了規模巨大的重建工作,創造了以便利的交通和繁榮的商業為基礎的持久和平時期。

    正是這種史稱的&ldquo羅馬和平&rdquo,保證了希臘羅馬的古典遺産的幸存和最後的傳播。

    他赢得了維吉爾、賀拉斯和李維的稱頌。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18從公元前3世紀中葉到公元前2世紀中葉,迦太基人與羅馬進行了一系列戰争,史稱三次布匿戰争,争奪地中海霸權,其間湧現出漢尼拔、西庇阿等名将。

    最後迦太基淪為羅馬在北非地區的一個行省。

    此處的行政官系古羅馬時期執政官外出期間代理行使廣泛行政權力的官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19參看本書第六講。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0塗爾幹此處未注明是哪一位若弗魯瓦,根據言辭口吻,似乎是IsidoreGeoffroy(1805&mdash1861年),法國動物學家,1844年任巴黎大學督導長,并任皇家公共教育委員會委員,後當選巴黎科學院院長。

    但此處年代似乎有些不符。

    其父ÉenneGeoffroy(1772&mdash1844年):法國博物學家,1809年起任巴黎大學動物學教授。

    懷疑是塗爾幹把父子兩人弄混了。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1路易十四:1643&mdash1715年在位法國國王,是古典時代專制君主制的象征。

    在此期間,法國文學巨匠疊出,如高乃依、莫裡哀、拉辛、拉封丹、布瓦洛等。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2安德洛馬克(Andromaque):希臘英雄赫克托爾的遺孀,被俘後為援救其兒子免于一死,不得不含羞忍辱,同意與敵人卑呂斯結婚,準備婚禮完畢後自殺。

    此時卑呂斯遺棄的未婚妻愛彌奧娜出于嫉妒,煽動青年奧雷斯替她殺死了卑呂斯,但奧雷斯并沒有赢得愛彌奧娜的愛情,終于發瘋。

    此處指的是法國悲劇詩人拉辛(JeanRacine,1639&mdash1699年)的作品《安德洛馬克》(1667年),他參考了希臘悲劇家歐裡庇得斯的同名悲劇,以及荷馬和維吉爾史詩中的有關情節。

    拉辛擅長描叙王公貴族婦女的心理,與路易十四寵幸的曼特農夫人相交甚笃。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2a賽莉麥娜(Célimène)是法國古典主義時期著名劇作家莫裡哀(Molière,1622&mdash1673年)的喜劇《憤世嫉俗》(1666年)中女主人公,虛僞嚼舌,愛在人後搬弄是非。

    阿巴公(Harpagon)是莫裡哀喜劇《吝啬鬼》(或譯《悭吝人》《守财奴》)中角色,突出了金錢被神化之後對家庭溫情的破壞。

    貪婪在這裡變成一種絕對的欲望。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2b司卡潘(Scapin):意大利即興喜劇中的定型人物&mdash&mdash滑稽男角。

    尤以其膽小懦弱著稱,遇見矛盾沖突即拔腿逃竄。

    司卡潘通常扮演一個靠不住的侍從和做雜事的仆人。

    莫裡哀的《司卡潘的詭計》使這個人物成為法國喜劇的一部分。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3包括意大利、法國、西班牙等操拉丁語系語言的國家。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4梅蘭希頓(PhilippMelanchthon,1497&mdash1560年):德國宗教改革家、神學家和教育家。

    與路德兩人同氣相求,結為摯友,在新教教義的宣傳上功績卓著。

    1528年提出基礎教育綱要,并在德意志全境迅速得到貫徹,通過他的教科書和培訓的教師,實際上改組了德意志整個的教育體系。

    他參與創辦和改革了衆多著名大學,獲得&ldquo德意志之師&rdquo的稱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5拉特克(WolfgangRatke,1571&mdash1635年):德國教育改革家,特别在語言教學改革方面成就卓著,為誇美紐斯及後來的教育改革家的工作奠定了基礎。

    主張先熟練掌握本國語再學習外國語(主要指拉丁語),通過經驗與試驗去學習而不是死記硬背,先具體再抽象。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6誇美紐斯(JohnAmosComenius,1592&mdash1670年):捷克教育改革家和教育領袖(捷克原名是Comensky)。

    以教學方法特别是語言教學方法的革新而著稱。

    深信通過全民教育制度可促進人類的和平與合作。

    在學習拉丁文方面主張直接面對事物本身,甚至編寫了看圖識字課本。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7《大教學論》(MagnaDidactica,1657年版),第18章,原則二。

     注228同上書,第18章,第八節。

     中譯者按:據傅任敢譯《大教學論》(教育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頁,此句原文中間還有一句:&ldquo它在未來世界的用處更重要(哲羅姆提醒過我們說,對于我們在天上有用的知識必須在地上去獲得)。

    &rdquo這和塗爾幹此段上下文的論述意旨關系還是比較密切的。

     注229同上書,第17章,第45節。

     注230同上書,第18章,第23節。

     注231《大教學論》,第18章,第28節。

     注232同上書,第22章,第一節。

     注233《大教學論》,第十章,第一節。

     注234《大教學論》,第18章,第35節。

     注235利奧十世(LeoⅩ,1475&mdash1521年):美第奇家族成員。

    1513&mdash1521年任教皇。

    是文藝複興時期最大肆揮霍的教皇之一。

    使羅馬成為歐洲文化中心,教廷成為歐洲重要政治力量。

    在任期間,梵蒂岡藏書大增,藝術創作繁榮,聖彼得大教堂修建加速。

    但耗費巨款使教廷陷入财政困難,不得不發行贖罪券,導緻與路德的激烈沖突。

    1521年他宣布絕罰路德。

     關于弗朗索瓦一世,參看本書注141和注197。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36實科學校(Realschule)是德國的一種中學,強調實用,到18世紀中期演進為六年制。

    以實用課程(物理、化學)及利用化學實驗室和生産玻璃、木材的車間而聞名,成為其他國家教育改革家的楷模。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37拉夏洛泰(LaChalotais,1701&mdash1785年):法國行政官員。

    長期領導大理院(高等法院)與國王之間的鬥争,曾為此入獄。

    強調國家辦學,反對耶稣會對法國中等教育的控制,1762年巴黎大理院宣布撤銷耶稣會。

    著有《關于〈耶稣會規程〉的報告》、《論國民教育》,後者影響廣泛,受到伏爾泰和狄德羅等人的大力贊揚。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38羅蘭(BaltheleyRoland):曾任巴黎市議會議長,提出改進教育工作,建立國家主義的教育體制,替代教會組織的學校。

    注意不要和此前擔任巴黎大學校長的羅蘭和此後大革命時期的羅蘭夫人弄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39Pland&rsquoéducation,p.8. 注240Euvres,Ⅶ,p.169. 注241塔列朗(Charles-MauricedeTalleyrand,1754&mdash1838年):法國政治家和外交家。

    在大革命時期、拿破侖時期、波旁王朝複辟時期和七月王朝時期均任高官。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42Hippeaup.41.根據下一講,此書為Hippeau所著之《大革命期間的法國公共教育》(L&rsquoinstructionpubliqueenFrancependantlaRévolution)。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43Euvres,Ⅶ,p.431. 注244同上書,p.421. 注245泰納(HippolyteTaine,1828&mdash1893年):一譯丹納,19世紀法國思想家、文藝評論家、曆史學家,實證主義代表人物。

    主要著有《英國文學史》《藝術哲學》《當代法國的由來》《古代政體》《現代政體》《論革命》等。

     注246馬略特定律(loideMariotte):馬略特(EdmeMariotte,1620&mdash1684年)是法國物理學家和植物生理學家,是天主教司铎和隐修院院長,1666年參與創建法國科學院。

    他于1676年獨立發現了馬略特定律,即氣體體積與其壓強成反比,但在法國之外,這項法則被稱為波義耳定律(系英國化學家波義耳1662年首先提出),後來成為物理與化學的基本定則。

     注2471791年10月的一項法令甚至關閉了巴黎大學的所有學校。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48塔列朗1791年在制憲會議上提出國民教育法案,即&ldquo塔列朗法案&rdquo。

    主要内容包括:鄉鄉設立初等學校,為男女兒童提供平等免費教育;設立市鎮中學(collége),實施廣泛的普通教育,收學費;設立專科學校,培養國家急需的牧師、醫師、法官等專門人才;設立國立大學,統帥整個國民教育體系,領導全國科學研究和藝術生活。

    中央設立全國社會教育委員會。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49孔多塞1792年4月在立法會議中提出國民教育計劃,即&ldquo孔多塞報告&rdquo,亦稱&ldquo國民教育組織計劃綱要&rdquo。

    認為國民教育是國家對其全體公民的應盡之責,應由國家建立統一、連續、世俗的學校體系,包括初小(4年)、高小(3年)、中學(5年)、專科學校和大學校。

    大學校統領各級學校。

    各級學校均實行強制性免費教育。

    廢傳統宗教性課目,興與社會實踐關系密切的實用課程。

    還應增設政治教育課程,講解憲法和《人權宣言》。

    該計劃雖未提付表決,但其基本精神影響了19世紀法國教育的發展走向。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0羅姆(CharlesRomme,1750&mdash1795年):大革命期間曾先後入選立法會議、國民公會。

    任教育委員會委員。

    主張推行盧梭的道德教育。

    主創共和曆。

    1793年在國民公會上提出國民教育法案,主張建立三級學校教育體系,适應全體公民即社會的不同需要,增設公民權利與義務、軍訓、法國革命史及自然科學課程。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1西哀士(或譯西耶斯,Emmanuel-JosephSieyès,1746&mdash1848年):法國教士和憲法理論家。

    他的關于人民主權的觀念在大革命前期影響很大。

    所撰小冊子《第三等級是什麼?》使其名聲大噪,并入選1789年三級會議的第三等級代表。

    在大革命期間的政局中地位逐步上升,霧月政變達到巅峰,後衰退。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2多努(Pierre-Claude-FrançoisDaunou,1761&mdash1840年):法國政治家,自由主義理論家和曆史學家。

    奧拉托利會成員。

    大革命期間被選人國民公會。

    督政府時期提出了整套教育改革方案。

    長期主持教育工作。

    是1795年憲法主要起草人,國立科學藝術研究院創始人。

    後曾任國立檔案館館長,并任法蘭西學院倫理學、曆史學教授。

    1795年10月在國民公會提出國民教育法案并獲通過,對大革命期間多種教育法案及其實施經驗進行了總結。

    認為教育是國家的義務和責任。

    規定建立三級學校體系,初等學校設在鄉鎮,窮苦兒童免費;中心學校以課程而非班級分類;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培養專門人才。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2a拉卡納爾(JosephLakanal,1762&mdash1845年):1789年大革命爆發時他是教師,1792年被選入國民公會。

    在任公共教育委員會委員時,提出國民教育計劃方案,建議國家為男女兒童提供免費的初等教育。

    這項計劃被否決,但在羅伯斯庇爾政權垮台後,他就任教育委員會主席,提出修改法案。

    此法案實行約一年後被多努法案取代。

    中等學校計劃實行到1802年。

    在他的努力下,國民公會于1793年7月通過三級教育制度,1794年11月通過公共教育法。

    1795年他開辦師範學校。

    在執政府時期和第一帝國時期繼續主持教育工作。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2b參看Hippeau,L&rsquoinstructionpubliqueenFrancependantlaRévolution。

     注252c塗爾幹在講這段曆史時直接采用了法國共和曆,也就是法國大革命期間采用的一種曆法體系。

    法國革命會議于1793年10月5日頒布此項曆法,意圖以一種更科學、更理性的曆法來取代歐洲傳統的格列高利曆,并割斷同基督教的聯系。

    共和曆曆元為1792年9月22日,全年12個月(自10月起分别為葡萄、霧、霜、雪、雨、鳳、芽、花、牧、獲、熱、果月),每月3旬(取代星期),每旬10日,年末5個或6個增日為無套褲漢日,也就是革命者的節日。

    1806年拿破侖政權廢除此項曆法。

     中央學校(d&rsquoÉcolescentrales)是法國大革命期間由各省設立的中等學校。

    1794年創辦,至1796年底,各省均有一所,巴黎兩所。

    學校課程分為三級,一級為繪圖、博物志、古典語與現代語;二級為數學、物理和化學;三級為通用文法、文學和法律。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3富克羅瓦(Fourcroy,1755&mdash1809年):法國教育活動家、化學家。

    1802年被拿破侖任命為教育部長,主持制定學校法令。

    詳參本書注258。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4五百人院(ConseildesCinq-Cents):根據共和三年憲法于1795年9月确立。

    作為初級法院,與元老院相對。

    共有500位議員。

    霧月政變後廢除。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5基内特(NicolasGuinette,1762&mdash1821年):督政府時期曾任内務部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6迪律伊(一譯杜魯易,VictorDuruy,1811&mdash1894年):法國學者、官員。

    1863&mdash1869年任法國教育部長,發動廣泛的改革,包括廢除1852年後的中學文、實分科制,注重現代科學技術。

    1868年創辦&ldquo高級研究實驗學校&rdquo,附屬于巴黎大學,進行多方面科學研究。

    推行免費的義務初等教育。

    此措施在當時的法國實行過早,因而失敗。

    部分原因是拿破侖三世不予支持。

    他還推行為女孩提供非宗教性的中等教育,在高中和大學增設現代語言與當代曆史,改革教師培訓辦法,1884年成為法蘭西學院院士。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7執政府(Consulat):1799年11月&ldquo五月政變&rdquo後拿破侖、西哀士等三人組成共和國臨時執政府,拿破侖任第一執政。

    1800年共和八年憲法通過,執政府正式組成。

    1802年共和十年憲法進而明文規定拿破侖任終身執政。

    1804年共和十二年憲法宣布法國為帝國,12月拿破侖加冕。

    執政府時期結束。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8拿破侖政府1802年5月1日頒布公共教育基本法令,亦稱&ldquo共和十年花月法&rdquo。

    建立統一集中的國家教育行政體系,後來具體落實為建立帝國大學。

    建立公立中學(lycées)與市鎮中學(Collè,或譯普通中學),學制皆為六年。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9參看本書注121。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0拿破侖稱帝後,頒布《關于帝國大學條例的政令》,旨在嚴密控制遍布整個帝國的所有教育設施,促使教育按照帝國規定的方針向國民灌輸道德和政治。

    帝國大學享有督察國民教育的專權。

    所有教師皆為帝國任免的官員。

    帝國大學(UniversitéImpériale)亦稱法蘭西大學(UniversitédeFrance),準确地說不是大學,可稱為帝國教育團或法蘭西大學院,其總監為全國教育的最高首腦,由皇帝親自任命。

    下設大學區、總督學與督學等。

    這是法國高度集權的教育管理體制的開端。

    1920年改為公共教育與藝術部。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0a這裡必須指出,耶稣會也稱耶稣軍團,其總會長亦稱将軍,參看本書注196。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1格雷亞爾(Gréard,1828&mdash1904年):1879&mdash1902年任巴黎大學校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2基佐(FrançoisGuizot,1787&mdash1874年):法國政治活動家、曆史學家。

    25歲時就任巴黎大學曆史學教授,轟動講壇。

    著有《歐洲文明史》《法國文明史》等。

    1833年任教育部長時提出教育法案,确定小學分初小和高小兩級。

    規定教會學校不得強制學生接受宗教教育。

    初步建立國家國民教育制度。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3維爾曼(Villemain,1790&mdash1870年):著名文學評論家。

    法蘭西學院院士。

    曾是巴黎大學講授法國文學的著名青年教授。

    1840&mdash1844年間任教育部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4薩爾旺迪(NarcisseSalvandy,1795&mdash1856年):法國教育學家、曆史學家和政治家。

    1837&mdash1839年及1845&mdash1848年期間兩度出任法國公共教育部長。

    制定一系列教改措施,改組收容所,使之變成教育機構。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5西蒙(JulesSimon,1814&mdash1896年):法國政治家、哲學家。

    曾為國民議會自由派議員。

    曾因反對路易·波拿巴政變,被暫停在巴黎大學的學術職位。

    後成為激進黨理論家。

    1871年梯也爾政府任命他為教育、宗教和美術部長。

    1873年随政府倒台。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6富耶(AlfredFouillée,1838&mdash1912年):法國哲學家、教育家。

    曾為中學教師、大學哲學教授。

    著有《國家教育論》。

    強調國家競争,注重教育在增進國勢中的作用。

    主張将古典人文學科和哲學置于首位,陶冶公民的愛國心與犧牲精神。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7庫贊(VictorCousin,1792&mdash1867年):法國哲學家、教育改革家和曆史學家。

    他的系統折中主義使其成為當時法國最著名的思想家。

    1808年建立帝國大學,實際上也就是恢複巴黎大學時,與基佐、維爾曼三人同時成為巴黎大學講壇上著名的青年教授,一時轟動歐洲。

    曾任公共教育委員會委員,法蘭西學院院士,師範學院院長。

    多次前往德國訪學,1832年前往德國考察教育方法之後,起草了一項法案,并于1833年由基佐提出,使法國初等教育有一次劃時代的改革。

    1840年基佐任首相,他被任命為公共教育部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8富圖爾(Fortoul):曾任第二帝國教育大臣。

    據洪丕熙編著《巴黎理工學校》(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154頁,1852年8月30日通過福爾圖爾(富圖爾)改革法,從四年級開始設文科和理科兩個組供學生選擇。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9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這是古代巴比倫國王的名号,塗爾幹未指明是哪一位。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70布雷亞爾(MichelBréal,1832&mdash1915年):法國語言學家,著有《拉丁語源詞典》等。

    &mdash&mdash中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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