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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哲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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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命題顯得像是具有内容的理論都是假的。

    例如,人們也許認為,詞&ldquo真&rdquo和&ldquo假&rdquo标示着和其它屬性一起的兩種屬性,于是,每個命題都具有這兩種屬性之一,看起來就是一個很奇怪的事實。

    按照這種理論,這個事實看起來決不是自明的,正如命題&ldquo所有玫瑰花不是黃的就是紅的&rdquo一樣,即使它為真,也不是自明的。

    的确,這使得邏輯命題獲得了自然科學命題的全部特征,而這也就肯定地标志着邏輯命題遭到了誤解。

     6.112  要正确地說明邏輯命題,就必須在所有命題中給與它們以獨特的地位。

     6.113  邏輯命題的特有标志是,僅僅從符号人們就能認出它們為真,這個事實包含着全部的邏輯哲學。

     因此,一個同樣也是非常重要的事實是:非邏輯命題的真或假不能單從命題本身看出來。

     6.12  邏輯命題是重言式,這顯示語言和世界的形式的&mdash&mdash邏輯的&mdash&mdash屬性。

     命題成分以這種特定方式連結起來構成重言式,這就表明了這些命題成分的邏輯特征。

     如果一些命題以一定方式連結起來構成重言式,那麼它們必定具有一定的結構性質。

    所以,當它們以這種方式結合起來而構成重言式時,就表明它們具有這些結構性質。

     6.1201 例如,命題&ldquop&rdquo和&ldquo~p&rdquo在結合&ldquo~(p·~p)&rdquo中構成一個重言式,這就表明它們是互相矛盾的。

    命題&ldquop&supq&rdquo、&ldquop&rdquo、&ldquoq&rdquo在形式&ldquo(p&supq)·(p)∶&sup∶(q)&rdquo中互相結合起來構成一個重言式,這就表明q從p并且p&supq得出來。

    &ldquo(x)·fx∶&sup∶fa&rdquo是一個重言式,就表明fa從(x)·fx得出來,等等。

     6.1202 很清楚,用矛盾式取代重言式也能達到同樣的目的。

     6.1203 為了看出一個表達式是重言式,在其中沒有概括記号出現的情形下,可以應用如下的直觀方法:我将&ldquop&rdquo、&ldquoq&rdquo、&ldquor&rdquo等等,寫為&ldquoWpF&rdquo、&ldquoWqF&rdquo、&ldquoWrF&rdquo等等。

    用括号來表達真值組合,如: 并且用線段表示整個命題的真或假與其真值主目的真值組合之間的相關,方式如下: 這樣,如上述這個記号就表述命題p&supq。

    現在我想以舉例的方式來考察一下命題~(p·~p)(矛盾律),看它是否為重言式。

    在我們的記号法中,形式&ldquo~&rdquo寫為: 形式則寫為: 因而,命題~(p·~q)就表為: 如果在這裡我們用&ldquop&rdquo代換&ldquoq&rdquo,并考察最外層的W和F與最裡層的W和F的結合,那麼就得出,整個命題的真相關于其主目的一切真值組合,而其假則不與其主目的任何真值組合相關。

     6.121  邏輯命題通過把一些命題結合成為什麼也沒有說的命題而展現這些命題的邏輯性質。

     這種方法也可稱為置零法。

    在邏輯命題中各命題之間達到平衡,而這種平衡狀态則指明這些命題在邏輯上必須怎樣構成。

     6.122  由此得出,不用邏輯命題也行;因為在一個合适的記号系統中,我們隻須仔細考察命題本身就能看出命題的形式屬性。

     6.1221 例如,若兩個命題&ldquop&rdquo和&ldquoq&rdquo在組合&ldquop&supq&rdquo中構成重言式,那麼很清楚,q是從p得來的。

     例如,我們從這兩個命題本身看出:&ldquoq&rdquo從&ldquop&supq·p&rdquo得出來,但是我們同樣也可以用如下方式來表明這一點:我們将其結合為形式&ldquop&supq·p∶&sup∶q&rdquo,并且表明這是一個重言式。

     6.1222 這就頗有啟發地說明,為何邏輯命題不可被經驗确證,就像它不可被經驗駁倒一樣。

    一個邏輯命題不僅必須不被任何可能的經驗駁倒,它也必須不被任何可能的經驗确證。

     6.1223 現在清楚了,為什麼人們常覺得好像我們要&ldquo設立&rdquo&ldquo邏輯真理&rdquo。

    道理就在于,我們可以要求設立邏輯真理,就如我們可以要求設立一種合适的記号系統一樣。

     6.1224 現在也清楚了,邏輯為何被稱為形式和推論的理論。

     6.123  很清楚,邏輯規律不能反過來又遵從邏輯規律。

     (并不像羅素所認為的,每個&ldquo類型&rdquo都有一個特殊的矛盾律;一個規律就夠了,因為它不應用于自身。

    ) 6.1231 邏輯命題的特征不是普遍有效性。

    普遍不過意味着偶然地适合于一切事物。

    非概括命題和概括命題一樣,也可以是重言式的。

     6.1232 邏輯的普遍有效性同&ldquo凡人皆有死&rdquo這類命題的偶然的普遍有效性相對比,可以稱為本質的普遍有效性。

    如羅素的&ldquo可歸約性公理&rdquo這類命題不是邏輯命題,這就說明了我們的這種感覺:即使這些命題為真,也隻能是一件碰巧的偶然事情。

     6.1233 可能設想一個世界,其中可歸約性公理是無效的。

    因此很清楚,我們的世界實際上是否也像這樣的,這個問題同邏輯毫無關系。

     6.124  邏輯命題描述世界的腳手架。

    或者不如說,它們展示世界的腳手架。

    它們不&ldquo論及&rdquo什麼。

    它們假定名稱具有指謂。

    基本命題具有意義,這就是它們同世界的聯系。

    顯然,符号&mdash&mdash它們本質上具有确定的特性&mdash&mdash的一定結合是重言式,這種情況必定指示着關于世界的某種東西。

    這是關鍵所在。

    我們說過,在我們使用的符号中,有些東西是随意的,有些東西則不是随意的。

    邏輯中隻表達後者,這就意味着,邏輯領域不是我們借助記号來自由表達的地方,而是絕對必要的記号自身表現其本性的地方。

    如果我們知道任何一種記号語言的邏輯句法,那麼也就有了所有的邏輯命題。

     6.125  即使按照舊邏輯的觀點,事先描述所有的&ldquo真&rdquo邏輯命題,也是可能的。

     6.1251 因而在邏輯中決不可能有出乎意料的東西。

     6.126  通過對符号的邏輯屬性的演算,可以演算一個命題是否屬于邏輯命題。

     當我們&ldquo證明&rdquo一個邏輯命題時,就是這樣做的。

    因為無須關心意義和指謂,我們隻是應用處理記号的規則來從其它命題構造邏輯命題。

     邏輯命題的證明過程如下:我們連續應用總是由初始的重言式重又生成重言式的一定運算來從别的邏輯命題産生出待證明的邏輯命題。

    (而且,事實上從一個重言式隻能得出重言式來。

    ) 當然,這種指明邏輯命題是重言式的方法,對于邏輯是完全不重要的,因為作為證明的出發點的那些命題,必定無須任何證明就表明自己是重言式。

     6.1261 在邏輯中,中間過程和結果的地位是等同的。

    (因此沒有出乎意料的東西。

    ) 6.1262 邏輯中的證明隻是一種使得在複雜的情況下易于辨識重言式的機械的便利方法。

     6.1263 如果一個有意義的命題可以邏輯地證明是從一些别的命題得來,一個邏輯命題也是如此的話,那就的确太奇怪了。

    一開始就很清楚,一個有意義的命題的證明和邏輯中的證明必然是根本不同的兩回事情。

     6.1264 有意義的命題陳述某件事情,它的證明表明确是如此。

    在邏輯中每個命題都是一種證明的形式。

     每個邏輯命題都是一個用記号表示的modusponens⑩。

    (而modusponens不能用一個命題來表達。

    ) 6.1265 對邏輯始終可以這樣來理解:每個邏輯命題都是它自身的證明。

     6.127  所有邏輯命題都是同等地位的:其中并沒有本質上為初始命題和本質上為派生命題之分。

     每個重言式本身表明它是一個重言式。

     6.1271 很清楚,&ldquo邏輯的初始命題&rdquo的數目是任意的,因為可以從單獨一個初始命題,例如,從弗雷格的那些初始命題簡單地構成的一個邏輯積,推演出邏輯來。

    (弗雷格也許會說,這樣我們就不再有一個直接自明的初始命題了。

    但是一位像弗雷格這樣的嚴謹的思想家竟會援引自明的程度作為邏輯命題的标準,那是很奇怪的。

    ) 6.13  邏輯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世界的一個映像。

     邏輯是先驗的。

     6.2  數學是一種邏輯方法。

     數學命題是等式,因此都是僞命題。

     6.21  數學命題不表達思想。

     6.211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要得到的并非數學命題;或者說,我們應用數學命題隻是為了從一些不屬于數學的命題推論出另一些同樣也不屬于數學的命題。

     (&ldquo我們使用這個詞或者這個命題究竟為了什麼?&rdquo這個問題在哲學中往往導緻有價值的領悟。

    ) 6.22  邏輯命題在重言式中顯示的世界的邏輯,數學在等式中顯示出來。

     6.23  如果兩個表達式用等号連接起來,這就意味着它們可以彼此代換。

    但是事實是否如此,兩個表達式本身必可顯示出來。

     兩個表達式可以彼此代換,這表明它們的邏輯形式的特征。

     6.231  肯定可以看作雙重否定,這是肯定的一個性質。

     &ldquo1+1+1+1&rdquo可以看作&ldquo(1+1)+(1+1)&rdquo,這是&ldquo1+1+1+1&rdquo的一個性質。

     6.232  弗雷格說,上述兩個表達式有相同的指謂,但是有不同的意義。

     但是對于等式來說,具有根本意義的一點是:為了顯示用等号連接的兩個表達式有相同的指謂,等式并非必要,因為這一點從兩個表達式本身即可以看出來。

     6.2321 而數學命題證明的可能性,不過意味着數學命題的正确性可以直接察知,而無須将它們表達的東西本身同事實比較以确定其正确性。

     6.2322 兩個表達式指謂的同一是不能斷言的。

    因為,為了能夠斷言關于它們指謂的任何東西,我就必須知道它們的指謂,而一旦知道了它們的指謂,也就知道了它們所指的是否相同。

     6.2323 等式不過标志我考察兩個表達式的角度,即它們的指謂相等的角度。

     6.233  在解決數學問題中是否需要直覺,這個問題應該這樣回答:這裡語言已經提供了必須的直覺。

     6.2331 演算過程正好引進了這種直覺。

     演算并非試驗。

     6.234  數學是一種邏輯的方法。

     6.2341 數學方法的本質特征在于它是用等式來工作的。

    正是由于這種方法,每個數學命題本身必須足以表明自己的成立。

     6.24  數學用來得到等式的方法是代換法。

     因為等式表達兩個表達式的可代換性;我們從一定數目的等式出發,按照等式的條件,通過代換不同的表達式而推進到新的等式。

     6.241  因此,命題2×2=4的證明進行如下: 6.3  邏輯的探究就是對所有符合規律性的東西的探究。

    邏輯之外的一切都是偶然的。

     6.31  所謂的歸納律不可能是一條邏輯規律,因為它顯然是一個有意義的命題。

    &mdash&mdash因此它也不可能是一條先天的規律。

     6.32  因果律不是規律而是一種規律的形式。

     6.321  &ldquo因果律&rdquo是一個通名。

    正如在力學中有一些&ldquo極小原理&rdquo,如最小作用律,在物理學中也有一些因果律,即具有因果形式的規律。

     6.3211 的确,人們在精确地知道怎樣表述&ldquo最小作用律&rdquo以前,就已經猜測到應該有一個這樣的規律。

    (在這裡,像通常那樣,一定的先天的東西被證明是某種純屬邏輯的東西。

    ) 6.33  我們并非先天地相信一種守恒律,而是先天地知道一種邏輯形式的可能性。

     6.34  如充足理由律、自然界的連續性原理和最小耗損原理等等,所有這些命題都是關于科學命題可能的規範形式的先天領悟。

     6.341  例如,牛頓力學給世界的描述提供了一種統一的形式。

    讓我們設想一個上面有着一些不規則黑斑的白色表面。

    于是我們可以說,不管這些斑塊構成一種什麼圖像,隻要用一張足夠精細的方格網覆蓋住這個表面,然後說出每一個方格是黑的還是白的,我就總是能夠使對這個表面的描述達到任意程度的近似。

    用這個辦法我就給這個表面的描述提供了一種統一的形式。

    這種形式是任意選擇的,因為我可以用一張三角形格子或者六角形格子的網來達到同樣的效果。

    也許用三角形格子的網會使描述更為簡單:也就是說,用較稀的三角形網格也許比用較密的四方形網格能夠更精确地描述這個表面(或者相反),如此等等。

    不同的網相當于不同的描述世界的系統。

    力學規定了一種描述世界的形式:它指出,所有描述世界的命題都必須以一定的方式從若幹給定的命題&mdash&mdash力學公理而得到。

    這樣它就提供了建築科學大廈的磚塊,而且指出:不管你想建築怎樣的大廈,你總得必須使用而且隻能使用這些磚塊。

     (正如借助數字系統我們能夠寫出任何數目一樣,借助力學系統我們也應該能夠寫出任何物理學命題。

    ) 6.342  現在我們可以看出邏輯和力學的相對地位。

    (這張網也可由不隻一種形狀的網眼組成:例如,我們可以用三角形和六角形兩種網眼。

    )以一種給定形式的網來描述一個如上所述的圖像,這一可能性關于這圖像本身并無所說。

    (因為這種可能性對于所有這類圖像都是有效的。

    )但是,這圖像能夠用具有特定大小網眼的特定的網來完全地描述,這件事确實說明了這圖像的特征。

     同樣,世界可以用牛頓力學來描述,這關于世界并無所說;但是恰如實際上所用的描述世界的這種确定方式,卻告訴了我們關于世界的某些東西。

    用一種力學可以比用另一種力學更為簡單地描述世界,也告訴了我們關于世界的某些東西。

     6.343  力學是一種按照單一的計劃來構造我們描述世界所需的全部真命題的嘗試。

     6.3431 物理學定律借助其全部的邏輯機制而間接地說及世界的對象。

     6.3432 我們不應忘記,力學對世界的描述都是完全一般的描述。

    例如,它從不提到特定的質點:它隻是談論任何一個不論怎樣的質點。

     6.35  雖然我們上述圖像中的斑塊是幾何圖形,但是幾何學顯然根本不能談論它的實際形狀和位置。

    而網是純粹幾何學的,它的全部屬性可以先天地給出來。

     像充足理由律等等這樣的定律,涉及的是網而不是網所描述的東西。

     6.36  要是有因果律,也就可以說&ldquo有自然律&rdquo。

    不過,這當然不可說,而是自己顯露出來的。

     6.361  可以用赫茲的話來說:隻有遵從規律的聯系才是可以思考的。

     6.3611 我們不能将一個過程和&ldquo時間之流&rdquo&mdash&mdash不存在這種東西&mdash&mdash相比較,而隻能将它同另一個過程(如計時器的運行過程)相比較。

     因此,我們隻有依靠另外一種過程才能描述一段時間的經過。

     對于空間也有完全類似的情形。

    例如,當人們說,兩個(相互排斥的)事件中一個也不能發生,因為沒有任何東西導緻發生一個事件而不發生另一個事件,這實際上是由于,除非有某種不對稱,我們就不能描述這兩件事當中的一件。

    而如果有這種不對稱,我們就可以認為它是一件事發生而另一件事不發生的原因。

     6.36111 康德的關于右手和左手不能使之重合的問題,在平面中就已經存在,甚至也存在于一維空間中: 如其中兩個全等的圖形a和b,除非越出這個空間,就不能使之重合。

    右手和左手事實上是真正地全等的,人們不能使它們重合與這一事實沒有關系。

     假如能夠在四維空間中旋轉,右手套就可以戴到左手上面。

     6.362  凡能描述的就能夠發生;而為因果律所排除的東西是不可描述的。

     6.363  歸納程序的實質在于,我們承認能夠同我們的經驗協調的最簡單的規律為真。

     6.3631 但是這種程序隻有心理的依據而沒有邏輯的依據。

    很清楚,相信實際上隻會發生最簡單的可能事件是沒有根據的。

     6.36311 太陽會在明天出來是一個假設:這意味着我們不知道它是否會出來。

     6.37  由于另外某個事件的發生,一個事件就必定發生,這種強制性是沒有的。

    隻有一種邏輯的必然性。

     6.371  整個現代的世界觀都建立在一種幻覺的基礎上,即認為所謂的自然律是自然現象的解釋。

     6.372  所以,當代人們站在自然律面前,就像古代人們站在神和命運面前一樣,把它視為某種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

     事實上他們兩者都是正确的,也都是錯誤的:雖然古代人們的觀點更為清楚一些,因為他們承認有一個明白的界限,而現代的系統則力求顯得似乎一切東西都已經得到解釋。

     6.373  世界是獨立于我的意志的。

     6.374  即使我們所希望的一切都會發生,這也隻能說是命運的恩賜,因為在意志和世界之間沒有保證這一點的邏輯的聯系,而假定的物理的聯系又不是我們自己所能意願的東西。

     6.375  正如隻有邏輯的必然性一樣,也隻有邏輯的不可能性。

     6.3751 例如,在視域的一個位置上同時顯現兩種顔色是不可能的,而且是邏輯上的不可能,因為它為顔色的邏輯結構所排斥。

     讓我們設想這種矛盾在物理學中是如何表現的:大體上是這樣的&mdash&mdash一個質點不可能同時具有兩個速度;也就是說,它不可能同時處在兩個位置;也就是說,同一時刻處在不同位置的質點不可能是同一的。

     (很清楚,兩個基本命題的邏輯積可以既不是重言式也不是矛盾。

    說視野中的一個點同時具有兩種不同顔色,這個陳述是一個矛盾。

    ) 6.4  所有命題都是同等價值的。

     6.41  世界的意義必定在世界之外。

    世界中一切事情就如它們之所是而是,如它們之所發生而發生;世界中不存在價值&mdash&mdash如果存在價值,那它也會是無價值的。

     如果存在任何有價值的價值,那麼它必定處在一切發生的和既存的東西之外。

    因為一切發生的和既存的東西都是偶然的。

     使它們成為非偶然的那種東西,不可能在世界之中,因為如果在世界之中,它本身就是偶然的了。

     它必定在世界之外。

     6.42  所以也不可能有倫理命題。

     命題不能表達更高的東西。

     6.421  很清楚,倫理是不可說的。

     倫理是超驗的。

     (倫理和美學是同一個東西。

    ) 6.422  當列出一個&ldquo你應該&hellip&hellip&rdquo形式的倫理規範時,人們首先的一個想法就是:如果我不這樣做又怎麼樣呢?可是很清楚,倫理與通常意義下的獎和懲沒有什麼關系。

    所以關于行為後果的問題必定是不重要的。

    &mdash&mdash至少那些後果不是重大事件。

    但是這問題的提出必有某種正确的東西。

    确實應該有某種倫理的獎勵和倫理的懲罰,但是這些必須就包含在行動本身之中。

     (同樣也很清楚,獎勵應該是某種愉快的東西,而懲罰應該是某種不愉快的東西。

    ) 6.423  作為倫理主體的意志是不可說的。

     而作為一種現象的意志隻有心理學才感到興趣。

     6.43  如果善的意志或惡的意志可以改變世界,那麼它隻能改變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變事實,即不能改變可以用語言表達的東西。

     簡言之,其結果必然是世界整個地變成另外的樣子。

    也就是說,世界必定作為整體而消長。

     幸福者的世界不同于不幸者的世界。

     6.431  同樣地,在死這一點上,世界不是改變,而是終止。

     6.4311 死不是生活裡的一件事情:人是沒有經曆過死的。

     如果我們不把永恒性理解為時間的無限延續,而是理解為無時間性,那麼此刻活着的人,也就永恒地活着。

     人生之為無窮,正如視域之為無限。

     6.4312 不僅人的靈魂在時間上的不滅,或者說它在死後的永存,是沒有保證的;而且在任何情形下,這個假定都達不到人們所不斷追求的目的。

    難道由于我的永生就能把一些謎解開嗎?這種永恒的人生難道不像我們此刻的人生一樣是一個謎嗎?時空之中的人生之謎的解答,在于時空之外。

     (所要解答的肯定不是自然科學的問題。

    ) 6.432  世界上的事物是怎樣的,對于更高者完全無關緊要。

    上帝不在世上現身。

     6.4321 事實都隻算是提出問題,而非問題的解答。

     6.44  世界是怎樣的這一點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着,這一點是神秘的。

     6.45  用永恒觀點來觀察世界,就是把它看作一個整體&mdash&mdash一個有界限的整體。

     把世界作為一個有限整體的感覺是神秘的。

     6.5  若解答不可說,其問題也就不可說。

     謎是不存在的。

     當一個問題可以提出,它也就可能得到解答。

     6.51  懷疑論不是不可反駁的,而是因為它試圖在不能提出問題的地方産生懷疑,所以顯然是無意義的。

     因為懷疑隻能存在于有一定問題的地方,一定問題隻能存在于有一定解答的地方,而解答則隻能存在于有某種東西可說的地方。

     6.52  我們覺得,即使一切可能的科學問題都已得到解答,也還完全沒有觸及到人生問題。

    當然那時不再有問題留下來,而這也就正是解答。

     6.521  人生問題的解答在于這個問題的消除。

     (有些人在長期懷疑之後發現他們明白了人生的意義,但是又不能說出來這意義究竟是什麼,不就是這個道理嗎?) 6.522  确實有不可說的東西。

    它們顯示自己,它們是神秘的東西。

     6.53  哲學中正确的方法是:除了可說的東西,即自然科學的命題&mdash&mdash也就是與哲學無關的某種東西之外,就不再說什麼,而且一旦有人想說某種形而上學的東西時,立刻就向他指明,他沒有給他的命題中的某些記号以指謂。

    雖然有人會不滿意這種方法&mdash&mdash他不覺得我們是在教他哲學&mdash&mdash但是這卻是唯一嚴格正确的方法。

     6.54  我的命題應當是以如下方式來起闡明作用的:任何理解我的人,當他用這些命題為梯級而超越了它們時,就會終于認識到它們是無意義的。

    (可以說,在登上高處之後他必須把梯子扔掉。

    ) 他必須超越這些命題,然後他就會正确看待世界。

     7  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

     注釋 ①标記各個命題的十進數表明這些命題的邏輯重要性和在我的叙述中對它們的強調。

    命題n.1,n.2,n.3等等是對命題n的評注;命題n.m1,n.m2等等是對命題n.m的評注;餘類推。

     ②&ldquoSachverhalt&rdquo一詞較早的英譯文中都按照羅素的用語譯為&ldquo原子事實&rdquo(atomicfact)。

    鑒于維特根斯坦對該詞的使用與羅素的用語意思不全相同,因此在這裡按照《邏輯哲學論》較新的英譯本(1961年D.F.皮爾斯和B.F.麥克吉尼斯譯)譯為&ldquo事态&rdquo(Stateofaffairs)。

    &mdash&mdash譯者 ③德語&ldquoist&rdquo一詞也可用作表示&ldquo存在&rdquo、&ldquo有&rdquo。

    &mdash&mdash譯者 ④&ldquo格林是不成熟的。

    &rdquo&mdash&mdash譯者 ⑤指奧卡姆的名言:&ldquo如無必要,勿增實體”哲學史上稱之為&ldquo奧卡姆剃刀&rdquo。

    &mdash&mdash譯者 ⑥拉丁文動詞&ldquoambulare&rdquo的第一人稱、現在時,意為:我走路、我散步。

    &mdash&mdash譯者 ⑦&ldquoAlg&rdquo是&ldquoAllgemeine&rdquo(一般、普遍)的縮寫,本條下面的下标&ldquoa&rdquo和主目位置的&ldquoA&rdquo也是該詞的縮寫。

    &mdash&mdash譯者 ⑧&ldquo&chi0&rdquo希伯來文字母,表示數學上的無窮數。

    &mdash&mdash譯者 ⑨&ldquoDef.&rdquo為&ldquoDefinition&rdquo(定義)一詞的縮寫。

    &mdash&mdash譯者 ⑩modusponens,假言推理的肯定式。

    &mdash&mdash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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