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章 銀行券被賦予的特殊性質

首頁
地和其它不動産時支付款項。

    直到最近,做這種交易時通常還必須用銀行券為契約的轉讓付款。

    不過,近來這一做法已有松弛的趨勢。

    現在,這種場合的支付活動,也常常使用支票。

     3.向那些沒有銀行戶頭的人支付股利和租金。

     4.在債務人沒有銀行戶頭,或債務人不被信任,不能開支票償還債務的情況下,用于償還債務。

     5.打官司時向法庭繳費。

     6.銀行家,特别是倫敦西區的銀行家用于持有儲備金,以及倫敦市内不被票據交換所接納的聯合股份銀行用于持有儲備金。

     7.票據交換所用于清算。

     以上這些特殊用途,大都或全部可以用銀行券以外的手段來滿足,肯定不必通過用硬币代替銀行券來滿足。

     1.歲入愈來愈多地使用英格蘭銀行的彙票繳付。

     2.購買地産和不動産愈來愈多地使用支票付款。

     3.可用認購證書向那些沒有銀行戶頭的人支付股息。

     4.和5涉及的數額很小,實質上并不影響我們所讨論的問題。

     6.英格蘭銀行券在銀行家中間的流通,無論是在英格蘭銀行和倫敦西區銀行家之間的流通,還是在英格蘭銀行和倫敦聯合股份銀行家之間的流通,以及地方銀行券用于結算時在地方銀行之間的流通,隻不過是資本的常規轉移。

     7.倫敦市的銀行家之間的結算,可以像愛丁堡市的各家銀行之間的結算那樣,完全用财政部證券來完成,或者用英格蘭銀行的支票來完成。

     最低面額以上的地方銀行券(用于零售業和支付工資),大多用于糧食市場和牛馬市場,正如我将說明的,在這些方面,以前曾使用彙票付款,而且以後會再一次廣泛使用彙票。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