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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大拓荒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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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19],有時則強調對居民的好處,如免稅城(Francheville),受保護城(Sauvetat),有時新墾地的建立者即以自己的名字來命名,如博馬爾謝、利布爾讷,再有是像那些稍後時期在海外殖民的人們,他們為尋找保護以本國享有聲望的地名命名新建立的村莊,如達米亞特〔取名于達米也特(Damiette),城市名,同時也是一次戰役名〕、帕維、弗勒朗斯(來自佛羅倫薩)。

    同樣,在美國有不下10個地名為巴黎,在密西西比河谷,今天的孟菲斯相近于科林斯,貝阿恩省的人看到在岡村附近于13世紀初建立了布魯日村,差不多同時期,在盧瓦爾和約讷之間,皮賽的潮濕的森林中,一位可能參加過十字軍遠征的領主在該地區建立了耶路撒冷、傑裡科、拿撒勒和貝特法熱。

    [20][21] 這些新建立的地點中的某些地方,以後成為重要的村鎮,甚至成為城市,但大多數則仍然相當小,尤其是在一些原森林地區,這不是由于不适宜于發展擴大,而是因為移民的方式希望它就這樣。

    在森林中,交通極為困難,甚至可能很危險,開墾者往往認為分成數量不是太多的組更方便些。

    每個組在森林中砍伐出一塊面積不很大的土地。

    香槟和洛林之間光秃秃的平原上是居民最集中的地方。

    阿戈讷地區至今還插立着許多當時的森林村莊的木樁。

    在巴黎南部的森林中,一個由幾個小居民點構成的村鎮,具有清理過的采伐迹地馬尼和小村莊馬尼二個并無多大區别僅有細微差異的名稱。

    在羅馬帝國末期,中世紀前期,法國大部分地區的人們比以前更趨向于互相挨近,在那時消失的居住點中,許多是小村莊,稱為微居裡(Viculi),我們知道,這些小村莊是由于安全的原因而有時被遺棄。

    [22]每次大規模的拓荒活動都導緻耕作者的四處分散。

     然而,我們在這裡要注意,誰講到小村莊時仍是講的聚居,是一種居住群。

    獨立的房舍完全是另一碼事,它的存在條件是另一種社會制度和不同的習慣,脫離那種肩挨肩的集體生活的可能性和愛好。

    在羅馬高盧就可能有過這種情況。

    還應該看到分散于田野之中的單獨的莊院,考古學已發現了它的痕迹,無疑它集中了相當數量的勞動者,他們可能就栖息于分布在主人住所周圍的棚屋中,而這些簡陋的建築殘迹是極易湮沒的。

    [23]總而言之,自從異族入侵以來,這些莊院已被毀沒或遭遺棄。

    甚至在有些地區,如我們在以後将看到的,大村莊似乎不為人知,相互鄰近地建築着茅屋的小群落中卻生活着中世紀前期的農民,這些小群落一直保存到大拓荒時期,甚至除了新的鄉村和小村莊外,還到處又建立起許多散布各地的&ldquo農業用房&rdquo(grange一詞在古代的含義較今天廣泛,當時是指各種農業經營的建築),其中許多&ldquo農業用房&rdquo是修士團體的&mdash&mdash不是那些鄉村的建造者、原本笃會修士們修造,而是産生于标志11世紀結束的宗教神秘運動的新的宗教組織之手,這類僧侶是重要的開拓者,因為他們逃避人世。

    這些往往是過隐居生活的修道士,不屬于任何正式的共同組織,他們避開塵世來到森林中從事某些種植活動。

    這些獨居者照例回到公認的秩序範圍中來而結束其隐居生活,而且這種秩序已滲透到隐居者的精神世界中。

    他們最著名的也是最典型的教規可能是西都會教規。

    不要任何的領主年金:&ldquo白袍僧侶&rdquo應該依靠自己的雙手勞動來生活。

    一個孤獨者至少在開始時是強為隐匿的,猶如修道院一樣,總是建立在遠離居民所在地,而且往往是建立在樹蔭密閉的山谷之中,随時攔蓄山溪的溪水以供清苦生活所需。

    分布在修道院周圍的&ldquo農業用房&rdquo也不靠近農民的宅舍,而是建立在&ldquo人迹罕至&rdquo的地方。

    在那裡修道士們依靠雜務修士,随後不久即雇傭仆役耕種若幹田地。

    在農地四周展延的則是一片牧場,放牧大群的牲畜,特别是羊群。

    飼養牲畜比種植更适合于擴大經營,因為教規禁止把土地分成小塊,同時也因為适應極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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