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一部好的小說應當具有哪些特點。
首先,它應當擁有一個能在廣泛的讀者群體中引發興趣的主題。
換句話說就是,一部好小說的主題不應當隻限于引發某一個小群體的興趣&mdash&mdash不論這個小群體是評論家、教授、知識分子、酒保,還是公共汽車的售票員&mdash&mdash它應當具有更加廣泛的人性,從而對不論男女的讀者群體具有普遍的感染力。
同時這一主題的趣味性應當是持久的:對于小說家來說,圍繞某一僅在當前具有話題性的主題進行創作無疑是輕率的選擇,因為一旦該主題失去話題性,小說本身也就變得像上周的報紙一樣沒有閱讀的價值了。
其次,小說的劇情應當有條有理,并且具有說服力,它應當完整地具有開端、中段以及結尾,并且結尾應當是由開端自然演變而來的後續。
插曲式情節的發生應當具有合理的可行性,同時它應該既有利于主題的發展,又是随着故事的展開自然而然地産生的。
小說家塑造的角色應當體現出作者的個人特質,同時他們的行為又應當源于小說中本身的性格。
因此小說家絕對不能讓讀者作出這樣的評論:&ldquo某某人是絕對不可能做出這種事的。
&rdquo與此恰恰相反,讀者應當不得不承認:&ldquo這正是我認為某某人會做的事情。
&rdquo同時如果人物本身也塑造得很有趣,那就更是再好不過了。
雖然福樓拜的《情感教育》獲得了諸多知名批評家的高度贊譽,但他塑造的主人公是一個索然無味、毫無特色,并且空洞無味的角色,這讓這一人物的行為和遭遇幾乎完全不可能引發讀者的興趣,因此本書雖然具有許多優點,但整體來說依然難以卒讀。
我想我必須在此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認為小說家筆下的角色應該具有個人特質。
因為對于小說家而言,創造出前所未有的全新角色完全是強人所難。
小說家創作的素材是人性,然而人群固然形形色色,人性在不同的環境下也會呈現出千變萬化的特質,但這一切也并不是沒有盡頭的。
千百年來,人們一直在創作着各種小說、故事、戲劇與史詩,這使得某一作者創作出全新角色的概率變得微乎其微。
縱觀古往今來的各類虛構作品,我唯一能想到的完全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隻有堂·吉诃德,不過倘若有博學的批評家也為他找到了什麼古老的原型,我也并不會覺得驚訝。
因此,如果以為作者能夠借由他自己的個性來觀察筆下的人物,而他的個性又足夠鮮明,能夠為這些角色帶來一絲具有獨創性的錯覺,那他就已經稱得上是成功并且幸運了。
如同人物的行為一樣,他們的言辭也應該源于性格。
倘若某一人物是一位上流社會的女子,那麼她的談吐就應當符合上流社會女性的身份。
同樣街頭妓女的言談就應該像妓女,在馬場兜售賭馬消息的人或者律師也應當有符合各自身份的說話方式。
(我不得不在此指出,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都有着同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們作品中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作者自己的口吻說話。
)人物的對話既不應過于雜亂,更不應當成為作者借機發表個人觀點的途徑,因為對話必須為角色性格的塑造與推動劇情發展服務。
叙述性的段落應當寫得生動而明确,并且隻将人物的動機與所處的環境交代得清晰可信即可,不宜過于冗長。
小說的文筆應當相對簡潔,以教育水平相對普通的讀者也能輕松閱讀的程度為佳;行文的風格也應當與小說的内容相匹配,就像精工細作的皮鞋貼合形狀勻稱的雙足一樣。
最後一點是,優秀的小說必須引人入勝,具有娛樂性。
雖然我将這一點放在最後才提起,但這是小說最基本的特點,缺少這一點的話,以上其他特質也都無法成立了。
小說的娛樂性越是機智巧妙,這部小說也就越優秀。
畢竟&ldquo娛樂&rdquo一詞可能包含許多含義,而提供消遣與樂趣也隻是其中之一,隻不過人們往往誤以為獲取消遣是娛樂的諸多含義中唯一重要的一項。
實際上與《項狄傳》或者《康第姐》相比,《卡拉馬佐夫兄弟》和《呼嘯山莊》同樣具有娛樂性,它們的表現或許不同,但無疑都是真實存在的。
當然,小說家自然有權利探讨那種每個人都會思考的偉大問題,譬如靈魂的不朽,以及生命的意義和價值。
不過在具體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謹慎的小說家應該時刻銘記約翰遜博士的一番至理名言:就這些問題而言,人們已經不可能再提出足夠真實的新見解,或者足夠新穎的真知灼見了。
小說家唯一的希望,也隻不過是讓讀者對自己涉及這些主題的見解産生些興趣而已。
這一點的前提是,這些見解是小說叙述的故事中的組成部分,并且對于人物性格的塑造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能夠影響到人物的言行舉止。
&mdash&mdash換而言之,這些見解應當體現在人物的行為之上,如果沒有它們,某些行為便根本不會出現。
然而縱然一部小說已經擁有了上述全部優點&mdash&mdash那已經是很高的要求了&mdash&mdash它在形式上的缺陷也或多或少難以避免,如同珍貴的寶玉總會有些瑕疵,無法達到盡善盡美。
這也是沒有一部長篇小說能真正稱得上完美的原因。
短篇小說則有所不同,因為它的篇幅不長,讀者在十分鐘至一小時左右的時間之内就能讀完,它所探讨的也往往是單一而明确的主題,叙述的也要麼是一樁單一事件,要麼是一系列在精神層次或物理層面上彼此聯系的事件,因而非常完整,足以達到不容增減的程度。
因此我相信,短篇小說是可能達到完美的境界的,而列出一系列堪稱完美的短篇小說也并非難事。
然而長篇小說卻是一種篇幅難以限定的叙事體裁,它的篇幅可以像《戰争與和平》一樣龐大,并包含着諸多彼此關聯的事件,以及置身于同一時間階段之内的衆多人物;也可以像《卡門》一樣短小精悍。
為了讓小說中的故事越發真實可信,作者需要叙述一些與故事相關的事實,但這些事實本身通常稱不上有趣。
情節中的各個事件之間需要時間上的間隔,而為了維持作品的平衡,作者還需要盡可能地插入一些足以填補這些時間空白的内容,這些内容就是所謂的橋接段落。
大多數作家都具有跨越橋接段落的能力,雖然在處理的技巧上水平各異,但在過程上卻難免枯燥無味。
小說家當然也是凡人,因而不可避免地會受到所處環境的風氣影響,何況他們原本就擁有遠勝常人的感受力,所以總會不由自主地傾向于寫下那些注定昙花一現,其吸引力會随着風尚變化而逐漸消逝的内容。
我剛好有一個恰當的例子可以說明這種情況:在十九世紀之前,小說家們不怎麼注重對景物的描寫,短短一兩個句子就能實現他們想要達成的效果。
但是自從諸如夏多布裡昂的浪漫派作家受到公衆追捧以來,為了描寫而描寫一度風行一時。
哪怕隻是描寫一個人出門去雜貨店買把牙刷,作者也一定要事無巨細地告訴你他路過的房子都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