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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怎樣的人寫出怎樣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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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一走,回來之後便一直工作到深夜。

    他閉門謝客,隻會和極少的幾個朋友見面,他偶爾會邀請這幾個人來與自己同住,并且一起探讨作品。

    這樣的朋友總共有三位:阿爾弗雷德·勒·普瓦特萬,他比福樓拜年長不少,是他們一家的老友;馬克西姆·杜坎,福樓拜是在巴黎讀法律的時候認識他的;以及路易·波耶,此人靠在魯昂教拉丁語和法語的微薄收入度日。

    這三個人都喜愛文學,而波耶本人還是個詩人。

    福樓拜生性溫柔,對朋友也非常忠誠,可是他占有欲極強,待人也頗為苛刻。

    勒·普瓦特萬對福樓拜有着不小的影響,當他得知此人即将迎娶一位姓德·莫泊桑的小姐的時候,他簡直怒不可遏。

    &ldquo此事給我帶來的感受,&rdquo後來的他如是說,&ldquo就像一位主教的醜聞被揭發時對他的信徒産生的刺激一樣。

    &rdquo至于馬克西姆·杜坎和路易·波耶的情況,我稍後也會談到。

     卡羅琳去世的時候,福樓拜為她的面部和雙手取了模,幾個月後他前往巴黎,請當時非常著名的雕塑家帕拉迪爾為妹妹塑一尊胸像。

    他在帕拉迪爾的工作室認識了一位名叫路易絲·柯萊的女詩人。

    她屬于在文人之中也不算罕見的那種作家,他們認為左右逢源的運作完全能夠替代才華;此外又以美貌為助力,她得以在文學圈子裡多少擁有了一席之地。

    她擁有一家許多精英人士光顧的沙龍,名為&ldquo缪斯&rdquo。

    她的丈夫希波利特·柯萊是一位音樂專業的教授;而她的情人維克多·庫辛則是一位哲學家兼政治家,她已經與此人生了一個孩子。

    路易絲生着一頭與其臉形十分相稱的金色卷發,聲音柔和又滿含激情。

    她對外宣稱自己三十歲,實際上卻要年長不少。

    福樓拜當時則是二十五歲。

    在短短四十八小時之内,在福樓拜因為過于緊張而釀成的一次小意外之後,他就成了她的情人,不過他當然沒能取代那位哲學家的位置,雖然根據路易絲本人的說法,此人與她的感情當時完全是柏拉圖式的,但他們卻依然維持着公開正式的關系;三天之後,福樓拜與路易絲揮淚告别,返回了克洛瓦塞。

    當天夜裡他就給路易絲寫下了一封情書,這是他此後寫給情人的一連串古怪的情書中的第一封。

    多年之後,他告訴埃特蒙德·德·龔古爾,他當時對路易絲·柯萊懷着&ldquo狂亂&rdquo的愛意;不過他這個人總是誇大其詞,兩人通信的内容也很難證實他的說法。

    我想我們不難推測,擁有一位公開的情人令他備感驕傲;然而幻想在他的生活中占據着很大的比重,而他也如同許多沉溺于白日夢的人一樣,不在情人身邊的時候,他的愛意反而比共處時更加強烈。

    不過他還是稍顯多餘地把這一點告訴了路易絲。

    她催促他趕緊搬到巴黎來;他卻告訴對方,自己不能抛下因為喪夫喪女而痛苦不堪的母親,于是她又懇求他至少來巴黎更頻繁一些;而他回答說自己隻有找到了合理的借口才能出遠門。

    這讓她忍不住憤怒地問道:&ldquo難道說你就像個黃花閨女一樣被管起來了嗎?&rdquo這話實際上說得還真沒錯。

    每次癫痫發作會讓他在接下來的幾天中身體虛弱、情緒抑郁,這自然會讓他的母親憂心不已。

    母親不許他下河遊泳(然而這可是他的愛好之一),也不許他在沒人照看的時候到塞納河上劃船。

    隻要他按鈴讓仆人為自己拿東西,母親就一定會急匆匆地跑上樓來,看看他是否一切正常。

    他告訴路易絲,假如自己提出要離開幾天,母親應該是不會反對的,但是他無法承受此舉可能為母親帶來的悲傷。

    路易絲當然不會看不出來,如果他對自己的愛真的像自己對他的愛一樣熱烈的話,那麼這種事是無法阻擋他來見自己的。

    即使放在今天,也不難為他想出幾個貌似合理的借口來證明自己非去巴黎不可。

    他那麼年輕,如果他不介意隔那麼長時間才見一次路易絲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是因為他長期處于強效鎮定劑的影響之下,所以沒有那麼緊迫的性欲。

     &ldquo你的愛情根本就不是愛情,&rdquo路易絲在信中寫道,&ldquo至少愛情在你的生活中毫無意義。

    &rdquo而他是如此答複的:&ldquo你想知道我是不是愛你。

    好吧,是的,我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内愛着你;也就是說,在我看來愛情并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它隻能屈居次席。

    &rdquo福樓拜對自己的直白頗為得意,雖然這種直白也着實殘酷。

    他的不得體實在是令人稱奇。

    有一次他居然托路易絲向一個住在卡延的朋友打聽與他在馬賽有過一段豔遇的尤拉莉·傅科的消息,讓她幫忙給對方捎信;路易絲接受請求時的怒火竟然還讓他大為震驚。

    他甚至對她講過自己找妓女獵豔的經曆,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他在風月場上還頗為得意。

    不過男人最嚴重的謊言莫過于對他們性生活的吹噓,而他很可能根本就不具備他誇耀的那種能力。

    他對待路易絲可以說是相當不上心。

    有一次,她的軟磨硬泡終于讓他妥協了,于是他提議在曼蒂斯的一家旅館見面,如果她一早就從巴黎出發,而他也從魯昂趕過去的話,他們至少可以在那裡共度一個下午,而且他還能在天黑之前趕回家去。

    不過令他吃驚的是,這個提議居然讓她大為光火。

    在這段關系延續的兩年當中,兩人總共見了六次面,提出分手的很明顯是路易絲。

     與此同時,福樓拜正忙于《聖安東尼的誘惑》一書的寫作,此書他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并且計劃等這本書一完工,就和馬克西姆·杜坎一起去近東旅遊。

    此事也獲得了老福樓拜夫人的同意的,因為長子阿希禮和多年前陪福樓拜去過科西嘉的克勞蓋醫生一緻認為,去溫暖國家小住一陣有益于他的健康。

    書稿完成之後,福樓拜把杜坎和波耶都叫到克洛瓦塞來,準備把這部作品讀給他們聽。

    他每天下午讀四小時、晚上讀四小時,就這樣讀了整整四天。

    他們此前已經商量好,聽過完整的作品之後才能開始發表意見。

    第四天的午夜時分,讀完小說結尾的福樓拜用拳頭重重砸了一下桌子:&ldquo怎麼樣?&rdquo兩位朋友之一答道:&ldquo我們覺得你最好還是把它扔到火裡去,再也别提這回事了。

    &rdquo這可真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不過在幾個小時的争論之後,福樓拜最終接受了他們的意見。

    然後波耶建議說,既然福樓拜以巴爾紮克為榜樣,那麼他應當寫一部現實主義小說。

    這時已經是早上八點了,他們分别上床睡覺。

    當天的晚些時候又聚在一起繼續讨論之前的話題,按照馬克西姆·杜坎的《文學回憶錄》記載,正是波耶在那次讨論中提出的故事日後成了《包法利夫人》;然而在福樓拜與杜坎之後的旅途中,福樓拜雖然在家信裡提到了不少自己正在考慮的小說主題,其中卻并沒有《包法利夫人》,因此我們可以肯定是杜坎記錯了。

    這對好友先後遊曆了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亞和希臘,他們在一八一五年回到巴黎。

    福樓拜依然沒有決定下一步應該試着寫什麼,而波耶很有可能就是在那個時候給他講了歐仁·德拉瑪的故事。

    德拉瑪是一名實習醫師,他在魯昂醫院擔任住院内科或外科醫生,在附近的一個小鎮上也有診所。

    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個比他年長許多的寡婦,她一去世,德拉瑪就娶了附近一位農夫家年輕漂亮的女兒續弦。

    她自命不凡、生活奢侈,很快就厭倦了自己乏味無趣的丈夫,一連找了好幾個情人。

    她買起衣服來從不考慮自家的财力,債務很快就積累到了令人絕望的地步。

    她最終服毒自盡,随後德拉瑪也自殺身亡。

    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樣,福樓拜對這個不幸的小故事非常關注。

     回到法國不久,他就與路易絲·柯萊重逢了。

    自從他們分開之後,路易絲的境遇就每況愈下。

    她的丈夫去世了,維克多·庫辛中斷了對她的資助,更沒有人願意接受她寫的劇本。

    于是她給福樓拜寫了一封信,告訴他她從英國返回時将取道魯昂;他們見了面,并且重新開始通信。

    他在不久之後又去了巴黎,再次做了她的情人。

    這實在令人費解。

    她是個金發碧眼的女人,此時已經年過四十,而金發碧眼的女性往往不怎麼抗老,再加上當時許多自視清高的女性都不化妝。

    或許他是感動于路易絲對自己的感情,因為她畢竟是唯一一個與他相愛過的女人,而且他看似在性生活方面不是很有安全感,或許是與她那幾次為數不多的性愛讓他感覺輕松自在。

    她的信件已經全部毀棄了,不過他的依然流傳至今。

    從這些書信中不難看出,路易絲并沒有什麼長進:她還是一如既往地盛氣淩人、挑剔苛責,令人厭煩。

    她信中的語氣也變得越發尖刻。

    她不斷地催促福樓拜搬到巴黎來,或是讓自己到克洛瓦塞去;而他也依舊不斷找着借口,自己既不肯去,也不肯讓她過來。

    他信中的重點主要是與文學有關的主題,隻在結尾處敷衍了事地表達一下感情;其中最有趣的部分主要是他提及《包法利夫人》艱難進展的内容,他當時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這本書上了。

    路易絲不時會把自己寫的詩寄給福樓拜。

    而他的批評往往十分嚴厲。

    兩人的關系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終點。

    造成這種後果的還是路易絲本人的草率。

    維克多·庫辛提出要與路易絲結婚,看起來似乎是考慮到兩人所生的女兒的緣故,她好像是故意讓福樓拜知道自己是因為他才拒絕這門婚事的。

    她實際上早就決定要嫁給福樓拜了,卻又不小心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朋友。

    終于聽聞此事的福樓拜驚駭不已,在一系列讓他既驚恐又羞恥的激烈争執之後,他告訴路易絲,自己再也不想見到她了。

    而她卻沒有氣餒,還跑到克洛瓦塞鬧了一場,他殘忍地把她趕了出去,冷酷得連他的母親都看不下去了。

    雖然女性總是會執拗地隻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事情,這位&ldquo缪斯&rdquo最終還是接受了福樓拜已經與自己徹底決裂的事實。

    作為報複,她寫了一本據說相當拙劣的小說,在書中把他寫成了一個惡毒的家夥。

     3 我必須再次重提一番舊事了。

    那對好友從近東返回之後,馬克西姆·杜坎在巴黎落了腳,并且買下了《巴黎半月刊》一部分股權。

    他去克洛瓦塞請求福樓拜和波耶為自己撰稿。

    福樓拜去世後,杜坎還出版了兩卷厚重的紀念文集,并将之命名為《文學回憶錄》。

    所有拿福樓拜做文章的人都會毫不客氣地引用這部書中的内容,但他們同時又對其作者不屑一顧,這種态度未免就有些忘恩負義了。

    杜坎在書中寫道:&ldquo作家分為這樣兩類:一類将文學當作手段,一類将文學視作目的。

    本人屬于且長久以來一直屬于前者;我向文學索取的隻不過是熱愛它的權利,以及細心呵護它的資格。

    &rdquo馬克西姆·杜坎将自己歸于其中的那個門類範圍一向很大。

    他們這樣的人具有文學傾向,熱愛文學,同時往往還擁有才華、品位、文化與條件,但就是完全沒有創作的天賦。

    在青年時代,他們或許還能夠寫出小有所成的詩歌或者中規中矩的小說,然而不久之後,他們就會滿足于自認為更加輕松的生活方式。

    轉而要麼評論書籍,要麼去做文學雜志的編輯;他們為已故作家的選集撰寫前言,為精英人士編寫傳記,對文學主題發表研究性的文章;最後再像杜坎一樣寫回憶錄。

    他們在文學界同樣起着巨大的作用,而這些人往往文筆優美,這讓他們的作品讀來令人愉悅。

    我們沒有理由像福樓拜輕視杜坎一樣對這些人另眼看待。

     人們都說杜坎嫉妒福樓拜,而我認為這種說法有失公允。

    他曾經在回憶錄中寫道:&ldquo我從來沒有想過将自己拔高到能夠與福樓拜相提并論的地步,也向來不允許自己對他的超凡卓越有任何質疑。

    &rdquo這一表态着實是既公正又坦誠了。

    福樓拜還在學法律的時候,這兩個住在拉丁區的小夥子就成了密友;他倆一起去便宜的餐館吃飯,一起在咖啡館裡暢談文學。

    在後來前往近東的旅途中,他們在地中海上一起暈船,在開羅一起醉酒,甚至在有機會的情況下一起去嫖娼。

    福樓拜不是個好相處的人,因為他對不同意見毫無耐心,暴躁易怒,傲慢專橫。

    然而即便如此,杜坎依然真心實意地喜歡他,并且對作為作家的他十分尊重;不過他畢竟太了解福樓拜了,所以不可能對他的弱點視而不見;他沒有任何理由像福樓拜的狂熱崇拜者一樣崇敬自己這位青年時代的故交。

    這個倒黴的家夥因此受到了毫不留情的指責。

     杜坎認為,這位老朋友把自己埋沒在克洛瓦塞實在是大錯特錯;他曾經在一次去福樓拜家做客時力邀對方搬到巴黎去,他可以在那裡與更多人見面,并且通過結交首都的文化圈子、通過與其他作家交流意見,他也可以拓寬自己的思路。

    他這個提議在表面上看很有道理。

    小說家必須生活在創作所需的素材之中,他們不能幹等着經曆送上門來,而是應該主動出去尋找。

    而福樓拜的生活範圍十分狹窄,他對這個世界沒有多少了解,與他關系足夠密切的女人也隻有母親、伊莉莎·施勒辛格,還有那位&ldquo缪斯&rdquo而已。

    但是他的性格急躁而專橫,最反感别人對自己的幹涉。

    而杜坎偏偏不依不饒,他甚至在從巴黎寄來的一封信裡對福樓拜說,如果他這種狹隘的生活繼續下去的話,他的頭腦恐怕很快就要軟化了。

    這話讓福樓拜暴怒不已,甚至一輩子都不曾忘記此事。

    這番奚落也确實非常過分,因為他總是擔心他的癫痫發作有朝一日會造成近似的後果。

    事實上,他在寫給路易絲的一封信裡提到,他有可能在四年之内變成一個白癡。

    福樓拜給杜坎回了一封飽含怒氣的信,他在信中表示,他眼下過的就是最适合自己的生活,他對巴黎文學圈子那群不入流的文人隻有蔑視與鄙夷而已。

    兩人自然開始彼此疏遠,雖然這對老友日後又重新恢複了聯系,但他們再也無法像以前一樣親密了。

    杜坎是個活躍而精力充沛的人,他毫不掩飾自己想要融入當時文學界的願望,這個想法卻使得福樓拜相當反感:&ldquo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他這個人了。

    &rdquo他如此寫道。

    在之後的三四年裡,他提到杜坎的名字時往往充滿了蔑視。

    他認為杜坎的作品低劣可鄙、文風令人生厭、從其他作者處借用的行徑更是極其不體面。

    然而即便如此,得知杜坎會将波耶寫的一部羅馬題材的三千行長詩拿到自己的雜志上刊載時,福樓拜還是非常高興。

    《包法利夫人》完稿以後,他也同意了杜坎将此書在《巴黎半月刊》上連載的請求。

     隻有路易·波耶一直是他最親密的摯友。

    但福樓拜把他視作一位偉大的詩人&mdash&mdash雖然如今看來這完全是誤判&mdash&mdash并且無比相信他的建議與判斷。

    他也确實對福樓拜有着巨大的幫助,假如沒有波耶的話,《包法利夫人》可能根本就不會被寫出來,或者至少不會是如今看到的這幅面貌。

    正是波耶在漫長的争論之後,勸福樓拜把故事大綱寫出來的,這件事在弗朗西斯·史蒂穆勒先生的傑作《福樓拜與〈包法利夫人〉》中也有記載。

    波耶認為這本書很有前途,一八五一年,時年三十歲的福樓拜正式開始着手寫作。

    除卻《聖安東尼的誘惑》之外,他比較重要的早期作品都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實際上就是他把自己的情感經曆寫成小說的産物。

    然而此時他的目标卻是要做到絕對的客觀。

    他決心不帶任何偏見和預判地揭露真相、講故事;刻畫人物時也不貶不褒,不附加自己的品評:假如他同情某個人物,他不會表露出來;假如另一個人物蠢得讓他生氣,還有第三個人物壞得令他惱火,他也不會允許自己的文字将這種好惡揭示出來。

    整體而言,他這一點實現得非常成功,而這或許也是許多讀者感覺他的小說具有某種冷淡之感的原因。

    這種精心雕琢且毫不動搖的超然姿态自然沒有能夠溫暖人心之處。

    這或許誠然是我們的弱點所在,但是在我看來,倘若作者本人也能分享那種他試圖讓閱讀作品的我們體驗到的情感,這對我們讀者來說也是一種慰藉了。

     不過就像所有小說家一樣,福樓拜也沒有做到徹底的客觀冷靜,因為絕對的客觀原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

    作家隻要能做到讓角色的性格自然展露,盡可能地讓他們的行為與性格相符,就已經很好了;假如他們硬要把讀者的注意力拉到女主角的魅力或者反派的惡毒之上,或者滔滔不絕地進行道德說教或者東拉西扯&mdash&mdash簡而言之,如果故事之中處處可見作者本人的身影&mdash&mdash那他們難免會令人生厭;不過這也隻是個方法問題而已,許多非常優秀的小說家都使用過這種手法,即便它在當時剛好已經不再流行了,這也不能說明方法本身不好。

    而規避這種方法的作家也僅僅是把自己的性格置于小說的表面之外而已;在題材與人物的選擇以及描繪這些内容選取的視角之中,他們還是會在有意無意之間展露自己的性格。

    福樓拜一向以陰郁而憤怒的目光審視着這個世界。

    他極其不寬容,對愚蠢的行徑毫無耐心。

    一切司空見慣、平庸無奇,抑或是富含資産階級情調的東西都會讓他惱怒不已。

    他不會憐憫。

    他不知慈悲。

    他成年之後的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個病人,飽受疾病帶來的屈辱折磨。

    他的神經時常處于躁動不安的狀态之下。

    如同我之前說過的那樣,他既是浪漫主義者又是現實主義者;他投身于愛瑪·包法利那悲慘的故事之中時,他滿心懷着一個以在陰溝裡打滾來報複自己的男子的憤怒,因為生活無法滿足他對理想的渴盼。

    在這部長達五百頁的小說裡,我們認識了許許多多的人物,然而除了拉裡韋耶醫生這個小角色之外,這些人物身上幾乎沒有什麼可取之處。

    他們卑鄙、惡毒、愚蠢、瑣屑、粗俗。

    的确有許多這樣的人,然而很難說人人皆是如此;因此不論那個鎮子有多小,要說整個鎮子上居然找不到哪怕一個&mdash&mdash如果不是兩三個的話&mdash&mdash明事理、心腸好、熱心腸的人的話,那也着實無法令人信服。

    福樓拜最終也沒能将自己的性格徹底置于小說之外。

     他精心規劃之下的意圖是選取一群平凡無奇的角色,設計出的事件也應當是由他們的性格及所處環境影響下的必然結果;不過他也很清楚,人們有可能對這麼平庸的角色毫無興趣,與他們相關的事件也難免乏味無聊。

    至于他打算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咱們不妨稍後再談。

    我想在那之前首先探讨一下他究竟有沒有實現自己的企圖。

    福樓拜刻畫人物的技巧十分精湛。

    我們很容易相信他們的真實性。

    第一眼看到這些角色,我們就會立刻把他們當活生生的人,他們腳踏實地,就是存在于我們熟知的這個世界裡。

    我們會自然而然地接受他們,就像是我們認識的水管工、雜貨商、醫生一樣,而不會覺得他們是小說中的人物。

    比方說郝麥就是個與密考伯先生[11]相似的幽默角色,法國人對他十分熟悉,就像我們熟悉密考伯先生一樣;而且我們會深信郝麥的存在,就像我們對密考伯先生多多少少會有些質疑一樣,因為他從始至終都是他自己,這一點與密考伯完全不同。

    不過愛瑪·包法利就無論如何都不是什麼普通農民的女兒了。

    誠然,她身上有着某些一切男女都會具備的特質。

    人人都喜歡那種狂野而荒唐的白日夢,幻想着自己變得富有、俊美,而且成功,就像浪漫冒險小說裡的男女主角一樣。

    但是我們中的大多數都太理智、太膽小、太缺乏冒險精神了,所以我們不會讓白日夢對我們的行為有什麼嚴重的影響。

    但愛瑪·包法利則非同尋常,因為她試圖讓幻想在生活中得以實現,也因為她擁有出衆的美貌。

    衆所周知的是,這部小說出版之後,作者和印刷商因為有傷風化而被起訴。

    我讀過庭審時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的發言。

    公訴人引用了書中一系列他以為過于淫穢的段落,然而今人看了隻會暗暗發笑,與我們在現代作家那裡看得早已見怪不怪的性愛描寫比起來,這些段落簡直太保守了;但我們還是很難相信,即使當時已經是一八七五年,這樣的内容居然還會讓公訴人大為震驚。

    而辯護律師則表示這些段落必不可少,而且小說的道德寓意本身很好,因為愛瑪·包法利不檢點的行為讓她自己遭受了不幸。

    審判員們接受了這個觀點,被告因此被當庭開釋。

    不過顯而易見的是,如果說愛瑪的下場不好,那也并非是因為她的通奸行為&mdash&mdash雖然這倒是符合當時的道德準則&mdash&mdash而是由于她簽下了堆積成山的賬單又沒有錢結賬。

    假如她也擁有諾曼底農民那種出了名的節儉天性的話,那麼哪怕她換情人如流水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福樓拜這本偉大的小說剛一出版便在讀者中激起了熱烈的反饋,幾乎是馬上成了暢銷書,可是評論家們對它不是漠不關心就是飽含敵意。

    雖然這看起來着實奇怪,但是他們更加關注一本名叫《範妮》的小說,這本書和《包法利夫人》差不多同時出版,作者是個名叫歐内斯特·費多的人;隻不過《包法利夫人》給公衆留下的印象實在太深,對日後的小說作者的影響實在太大,這些評論家到最後才不得不對它加以重視。

     《包法利夫人》的确是一個不幸的故事,卻不能稱之為悲劇。

    我必須在此将兩者之間的區别說明一番,在不幸的故事裡,事件的發生是偶然的,但是在悲劇中,事件卻是人物性格導緻的必然結果。

    像愛瑪這般美貌又迷人的女子居然嫁給了查理·包法利這樣無趣的傻瓜,這實屬不幸。

    她懷孕之後盼着生個兒子來彌補自己那幻滅的婚姻,生下的卻是個女兒,這同樣實屬不幸。

    愛瑪的第一個情人魯道夫·布朗熱是個自私又殘酷的家夥,總是讓她失望,這實屬不幸。

    她的第二個情人又卑鄙、軟弱而膽怯,這還是實屬不幸。

    她在絕望之下去尋求幫助和指導的鄉村神父是個冷酷又愚昧的蠢貨,這實屬不幸。

    當負債累累,甚至面臨着訴訟風險的愛瑪忍辱向魯道夫要錢的時候,雖然我們知道他原本是很樂意幫忙的,但他還是因為手頭恰好沒錢而無法伸出援手,這實屬不幸。

    魯道夫居然從來沒有想到,因為他的信譽足夠良好,所以律師會毫不猶豫地把需要的錢借給他,這依然是實屬不幸。

    福樓拜講述的這個故事必然要結束于愛瑪的死亡,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他實現這一結局的方式實在是将讀者的輕信擠壓到了瀕臨崩潰的極限。

     盡管愛瑪是全書的核心人物,小說開頭部分講的卻是包法利的少年時代和他的第一次婚姻,又以他的崩潰和死亡作結,這一點在一些人眼中屬于本書的一大敗筆。

    我猜福樓拜的想法或許是要把愛瑪的故事嵌套到她丈夫的經曆中,就像把油畫裝進畫框裡一樣。

    他或許覺得這樣做會讓叙事更加完滿,并為其賦予藝術品的整體性。

    然而假如他的确秉持着這樣的理念,那麼一個不那麼倉促而武斷的結尾或許會讓這個意圖體現得更加明确一些。

    縱觀全書,查理·包法利一直是個軟弱而且容易被人所左右的人。

    福樓拜告訴我們他在愛瑪死後完全變了個人。

    這個說法實在是過于籠統了。

    哪怕他承受了巨大打擊,我們依然很難相信他就應該變得自負、固執,并且喜好争吵。

    他雖然愚蠢,卻也勤勉認真,因此他會抛下病人不管就顯得很奇怪了。

    他非常需要他們的錢。

    因為他要還愛瑪留下的債,還要養活他們的女兒。

    福樓拜寫下的内容遠遠不足以解釋包法利性格上的劇變。

    他在故事的最後死去了,可他是個身體強壯的人,當時還處于盛年。

    對于他的死亡,唯一合理的解釋或許就是:在五十五個月的辛苦寫作之後,福樓拜決定給這本書做個了結了。

    既然小說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包法利對愛瑪的記憶随着時間的流逝而不斷褪色,或許早就不複以往的鮮活,那麼我們就不禁要問了:為什麼福樓拜沒讓包法利的母親給他安排上第三次婚姻呢,就像她給兒子安排第一次婚姻一樣?這樣一來會給愛瑪·包法利的故事平添幾分徒然的氣息,也更為符合福樓拜那強烈的諷刺意味。

     小說是對一系列事件的羅列,這些事件旨在展現一群處于行動之中的角色,并以此激發讀者的興趣。

    它不是對生活原貌的翻版,就像小說中的對話不可能是生活中場景的重現,而是對其要點簡潔明了的總結一樣。

    為了實現作者抓住讀者注意力的意圖,事實必須要經過适當的删減與變化才行。

    與主題無關的情節必須予以剔除,重複之處必須予以規避&mdash&mdash然而天可憐見,生活中重複偏偏比比皆是。

    獨立事件,以及在真實生活中被流逝的時間所分隔的事件則時常需要重新銜接。

    沒有小說能夠徹底避免不可能事件的出現,不過讀者也早已習慣了其中最為常見的那種,并且能夠坦然接受。

    小說家所做的不是用文字對生活進行原封不動的記錄,他們隻是為讀者描繪一幅圖畫,而現實主義作家會努力讓這幅畫面生動而寫實;如果你相信了,作者就成功了。

     就其整體而言,《包法利夫人》給人以極其真實的印象,我想這不僅是因為福樓拜筆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更是由于他對細節的描寫精準異常。

    愛瑪婚姻生活的前四年是在一個叫托斯特的村子裡度過的;她在那裡過得無聊透頂,但是為了維持全書的平衡,對這一時期的描述又必須與其他部分步調一緻,細緻程度也要與其他部分相等。

    用不讓讀者無聊的方式描述一段無聊的事件實屬不易,然而那段漫長的文字卻會讓你讀得津津有味。

    福樓拜在那裡叙述的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但是你卻不會感到無聊,因為你讀到的東西始終都是新的;同時由于每一件瑣事&mdash&mdash不論是愛瑪的所為、所見或所感&mdash&mdash都是那樣的平凡無奇,那樣的微不足道,這會讓你生動地體會到她的百無聊賴。

    有一段對永鎮&mdash&mdash也就是包法利一家離開托斯特之後定居的那個小鎮&mdash&mdash的描寫頗為刻闆,不過全書之中也隻有唯一一處這樣的描寫;其他部分中對鄉村和城鎮的描繪全部十分優美,并且與故事緊密交織在一起,增強了叙事的效果。

     福樓拜通過情節引出人物,我們也會循序漸進地了解他們的外貌、他們的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處境;實際上這就和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逐漸增進對他人的了解一樣。

     4 我在幾頁之前提到過,福樓拜心裡相當清楚,如果以普通人為主題的話,自己的作品就有變得枯燥乏味的風險。

    但他渴望創作的是一件藝術品,而且他認為,隻有通過文風文體之美,他才能克服卑劣的題材與粗鄙的人物帶來的種種困難。

    我不知道所謂的天生的文體家是否存在,不過福樓拜顯然不是這種情況;據說那些他生前未曾出版的早期作品冗長臃腫,修辭煩瑣。

    人們普遍認為,從他的書信中看不出他對自己母語的優雅與獨特之處有什麼感受。

    不過我倒是不這麼覺得。

    這些信件絕大多數都是他經過一天辛苦的工作之後在深夜時分寫成的,寄給收件人之前也不會修改。

    有些詞語的拼寫不對,語法也有不少錯處,他用了很多俚語,某些言辭甚至有些粗俗;但是其中對風景的洗練描寫卻真實而富有韻律感,直接放到《包法利夫人》之中也不會不協調;還有些篇章是他在暴怒之下寫成的,它們是那樣尖銳且直白,令人感覺甚至完全沒有改動的餘地。

    你能在那些簡短而幹脆的語句中聽到他本人的聲音。

    但福樓拜并不打算把這種風格用在自己的作品裡。

    他對傳統風格懷着強烈的偏見,并且對其優點熟視無睹。

    他以拉布呂耶爾和孟德斯鸠為榜樣,立志要讓自己寫出的散文邏輯嚴密、精準而迅捷,同時既像詩歌一樣多變、悅耳、富有韻律和音樂性,又不至于失去散文的特點。

    他一向秉持着這樣一種觀點:從來無須用兩種方式來叙述同一件事情,隻有一種方式就夠了。

    而這種方式使用的措辭必須嚴絲合縫地符合想要表達的思想,就像手套緊密貼合在手指上一樣。

    &ldquo當我在自己的詞句中發現半諧音[12]或是用詞重複時,&rdquo他曾如是說,&ldquo我就知道自己又忍不住犯錯了。

    &rdquo(在牛津詞典中,man和hat,nation和traitor,penitent和reticent都屬于半諧音的例子。

    )福樓拜聲稱自己絕對要在作品中避免半諧音的出現,即使為此花上一個星期也在所不惜。

    他不允許自己讓同一個詞在一頁紙上出現兩次。

    這麼做看起來沒什麼道理:假如某個詞用在特定位置合适,那就應當把它用在這裡,因為用什麼同義詞或者委婉的表達替代都不會更加恰當了。

    如同許多作家一樣,福樓拜也具有與生俱來的韻律感,而他小心翼翼地不讓自己被這種韻律感所支配(比如喬治·穆爾在後期作品中就完全受韻律感的擺布了),并煞費苦心地進行調整。

    他調動自己的全部才智組合語音與詞句,讓它們實現或迅疾或遲緩,或倦怠或激昂的效果;簡而言之,就是要讓它們傳達出他所想要表達的狀态。

     寫作的時候,福樓拜首先把自己想寫的内容粗略地打個草稿,然後再對這份草稿進行加工,他不斷地擴展、删減、重寫,一直到改出想要的效果為止。

    全部改完之後,他會跑到露台上,高聲念出剛剛寫好的文字,如果聽起來不夠悅耳的話,那就說明這段文字肯定有什麼問題。

    他就會把稿子再拿回去修改,改到心滿意足才罷休。

    泰奧斐爾·戈蒂埃認為,福樓拜過于強調為了使行文更加豐富而運用的韻律與和聲了;按照他的說法,這些東西隻有在福樓拜用他那大嗓門朗讀的時候才能聽得出來。

    他還補充說,文句是用來在心中默默品讀的,而不是拿去大聲往外吼的。

    戈蒂埃時常諷刺福樓拜的一絲不苟:&ldquo你知道這個倒黴的家夥為了某件事後悔得要命,連日子都過不痛快,但是你可猜不着他後悔的究竟是什麼&mdash&mdash因為他在《包法利夫人》裡連用了兩個摞在一起的所有格:unecouronnedefleursd&rsquooranger[13]。

    這讓他難受極了,可是不管他怎麼嘗試,都隻能發現沒辦法避開這種用法。

    &rdquo英語中的所有格讓我們這些說英語的人可以幸運地躲開這種困境。

    我們隻要說&ldquoWhereisthebagofthedoctor&rsquoswife&rdquo就可以了,但是用法語講的話,你就得說&ldquoWhereisthebagofthewifeofthedoctor&rdquo。

    不得不承認,這種話看起來可真算不上漂亮。

     路易·波耶經常在周日造訪克洛瓦塞。

    福樓拜會把一周以來自己寫的東西念給他聽。

    波耶提出批評意見,福樓拜暴跳如雷地與他争辯,而波耶寸步不讓,最終福樓拜會接受朋友堅持認為應當做出的改動:删掉多餘的情節和無關的比喻,糾正錯誤的注釋。

    也難怪這部小說寫作的速度慢得像蝸牛爬了。

    福樓拜在一封信中寫道:&ldquo我花了周一周二這整整兩天時間,結果隻能寫出兩行東西來。

    &rdquo這并不意味着他在兩天之中隻寫了兩行字,實際上他很有可能寫了十幾頁;他的意思是在辛辛苦苦寫了那麼多之後,其中隻有兩行文字能讓他自己滿意。

    福樓拜發現寫作往往會耗盡他的精力,讓他筋疲力盡。

    阿爾方斯·都德相信,這都是他為了治病而不得不長期使用的溴化物造成的影響。

    如果确實有這種因素的話,讓他把自己腦子裡的那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念頭條理分明地羅列在紙面上,也确實要花上很大的力氣了。

    我都知道,創作《包法利夫人》中農業展上那個著名的場景時,福樓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場景中愛瑪與魯道夫在當地的旅館裡靠窗坐着。

    同時有一位行政長官的代表來發表了一通講話。

    在寫給路易絲·柯萊的一封信中,福樓拜如此描述了自己的設想:&ldquo我必須在同一段對話中将五六個正在講話的人物、其他幾個沒有講話的人物(其中一個在聽其他人講話)、對話發生的地點,以及這個地方的感覺整合在一起,同時還要對人物和器物進行外形描寫,而這都是為了将一對開始(因為共同的情趣愛好)而互生好感的男女凸顯出來。

    &rdquo這聽起來似乎不算很難,而福樓拜也确實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不過這部分雖然隻有二十七頁,他卻花了整整二十七天才寫完。

    若是讓巴爾紮克用他自己的方式來寫的話,一個禮拜就足夠了,質量也絕對不會遜色。

    諸如巴爾紮克、狄更斯和托爾斯泰這些偉大的小說家擁有我們常說的靈感。

    而福樓拜的靈感隻會在某些場景中零星閃現;在除此之外的更多部分中,他依靠的似乎還是辛勤的工作、波耶的忠告和建議,以及他自己敏銳的觀察力。

    這并非是對《包法利夫人》的貶低;試想一下,這樣一部偉大的作品,居然不是像《高老頭》和《大衛·科波菲爾》那樣依靠天馬行空的想象力寫成,而幾乎是完全靠着理性的推論而寫就的,這不能不說是一件奇事。

     因此人們也自然會發問:既然福樓拜下了這麼多苦功,那麼他究竟有多麼接近自己夢寐以求的完美文體呢?然而哪怕精通這門語言,外國人在文體這個問題上也沒什麼發言權。

    語言中的精妙、旋律、幽微、貼切以及節奏都是外國人很難體會到的,他必須接受本地人的意見才行。

    福樓拜過世之後的那一代法國人對他的文體評價極高;如今欣賞它的人卻沒那麼多了。

    當下的法國作家認為它缺乏自發性。

    然而就像我之前提過的那樣,福樓拜對這種&ldquo要求寫作必須同講話一樣的新理念&rdquo一直心懷恐懼。

    當然,書面語言雖然不用過于接近口語,但總要比書面化的口語更貼近一些,因為書面語隻有深深紮根于被人廣泛使用的口語之中,才能真正具有生命與活力。

    福樓拜是個外省人,他在寫作中也時常用些外省人的土語,這讓正統派相當不快;然而我相信對于外國人而言,除非專門把這一點指出來,否則他們是發現不了這些問題的;就像他們看不出福樓拜也像所有作家一樣偶爾會犯語法錯誤一樣。

    沒有幾個英國人&mdash&mdash哪怕他們能夠輕松愉快地閱讀法語&mdash&mdash能指出下面這句話哪裡有語法錯誤:&ldquoNimoi!repritvivementM.Homais,quoiqu&rsquoilluifaudrasuivrelesautresaurisquedepasserpourunJésuite.&rdquo[14]更沒幾個人能說出如何改正。

     法語注重修辭,而英語注重意象(兩個民族之間的巨大差異也由此得以體現),而修辭正是福樓拜文風的根基。

    他大量&mdash&mdash甚至可以說是過度地&mdash&mdash地運用三元結構。

    這種句子由以重要程度升序或降序排列的三部分構成。

    使用這種手法可以相對簡單地達到平衡,效果也令人頗為滿意,因此被演說家們廣泛利用。

    以下是一個來自伯克的例子:&ldquo于他而言,他們的願望應當具有巨大的價值;他們的意見應當高度尊重;他們的事物則應當持續關注。

    &rdquo這種句式在使用中也有其風險,使用過度的話便隻會顯得單調乏味,而福樓拜本人也未能幸免。

    他在一封信中如此寫道:&ldquo明喻對我的折磨就像人家身上長的虱子一樣,我每時每刻都在努力碾死它們,可是我的措辭中卻還是長滿了這些玩意。

    &rdquo評論家們發現,他書信中的明喻往往是自發寫成的,而《包法利夫人》中的比喻卻過于字斟句酌,過于平衡工整,反而顯得不太自然。

    這裡剛好有一個典型的例子:查理·包法利的母親來拜訪愛瑪及其丈夫,&ldquoElleobservaitlebonheurdesonfils,avecunsilencetriste,commequelqu&rsquounderuinéquiregarde,àtraverslescarreaux,desgensattablésdanssonanciennemaison.&rdquo[15]這句話當然堪稱絕妙,但是其中的明喻本身實在是太震撼了,它反而分散了你的注意力,讓你無法關注此處本應着重刻畫的情緒。

    而明喻的目的應當是為叙述增添力度與意義,而不是削弱這一效果。

     據我所知當知最為優秀的法國作家都在刻意規避着修辭的運用。

    他們力求用簡單而自然的方式将自己想要表達的内容寫出來。

    他們在三元結構面前退避三舍,他們對明喻避之不及,就好像它的确是福樓拜拿來類比的害蟲一樣。

    我想這正是他們不甚推崇福樓拜文風的真實原因,至少對于《包法利夫人》的文風來說是這樣,因為他寫《布法與白居謝》的時候已經摒棄了所有修飾;這也解釋了他們為什麼更喜歡他書信中那輕松、流暢、生動、自然的風格,卻不喜歡他那些小說巨著中苦苦塑造而成的文風。

    當然,這也隻不過是流行趨勢的問題,因此我們也完全沒有必要去評判福樓拜在風格上的優劣。

    文風可以如斯威夫特一般嚴肅拘謹,如傑裡米·泰勒一般花團錦簇,或者如伯克一般浮華誇張:每一種都很好,而你更喜歡哪個就完全取決于個人喜好了。

     5 《包法利夫人》出版之後,福樓拜又寫了《薩朗波》,這本書普遍被認為失敗之作,此後又重新修改了一版《情感教育》,他在書中再次描繪了自己對伊莉莎·施勒辛格的愛戀。

    許多法國文人将《情感教育》視作福樓拜最具代表性的傑作。

    這本書混亂而難讀。

    主人公弗裡德裡克·莫洛一部分形象來自福樓拜本人,或者說就是他眼中的自己;另一部分則來自馬克西姆·杜坎,或者說是福樓拜眼中的他;然而這兩個人之間的差距實在太大,所以合為一體之後也沒什麼真實感,這個人物終究不太令人信服,并且非常無趣。

    但是這本書的開頭部分十分巧妙,臨近結尾時那個阿諾克斯夫人(伊莉莎·施勒辛格)和弗裡德裡克(福樓拜)分别的場面也是凄美之極。

    在這之後,他又第三次開始續寫《聖安東尼的誘惑》。

    盡管福樓拜聲稱自己腦子裡有足夠的靈感,直到生命的終結都有書可寫,但這些靈感到了最後也隻不過是模糊的規劃而已。

    有趣的一點是,除了《包法利夫人》參考了現成的故事之外,福樓拜僅有的幾部小說都是建立在他很早以前便萌生的靈感之上的。

    他很早就出現了衰老的迹象,才三十歲就已經謝了頂,還變得大腹便便。

    或許就像馬克西姆·杜坎所說的那樣,是他的神經痙攣和為了抑制症狀而服用的令人消沉的鎮定劑逐漸磨滅了他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時光飛逝,外甥女卡羅琳嫁了人,家裡就隻剩下了福樓拜和母親。

    母親去世之後,他一度在巴黎租了一間公寓,在那裡住了幾年,但他依然深居簡出,幾乎和住在克洛瓦塞的時候沒什麼區别。

    他的朋友很少,隻是每個月參加一兩次在馬格尼舉辦的文學界人士聚餐。

    福樓拜身上總有股外省人的土氣。

    埃特蒙德·德·龔古爾說過,他在巴黎生活越久,這股土氣反而越重。

    他在餐廳吃飯時一定要單間,因為他既受不了噪音,也受不了身邊有其他人;而且如果把外套和靴子都脫掉的話,他就不能安穩地吃飯。

    法國在一八七〇年戰敗之後,卡羅琳的丈夫在經濟上陷入了困境,為了讓他們不至于破産,福樓拜把所有财産都轉移給外甥女婿,自己除了老宅之外幾乎什麼都沒留下。

    此事帶來的憂慮讓他平複多年的痙攣症狀再次複發,每次他出去吃飯,居伊·德·莫泊桑都要去餐廳接他,并确保他能安全到家。

    在龔古爾的描述中,此時的他暴躁易怒、尖酸刻薄,随便一點小事都能讓他深感冒犯,有時甚至會無緣無故地發火;不過他也在自己的日記中寫道:&ldquo隻要你肯讓他做主角,甘願讓你自己因為他不停地開窗戶而害感冒,那麼他還算是個讨人喜歡的夥伴。

    他有着某種有些沉默的歡樂,笑起來像個孩子,非常具有感染力。

    在日常接觸中,他又流露出一種發自内心的溫情,這不能說沒有魅力。

    &rdquo龔古爾的這番話相當公正。

    而杜坎是這樣描述他的:&ldquo這個躁動又專橫的大個子會因為最小的一點矛盾就大發脾氣,然而他又是每一位母親都夢寐以求的那種最恭敬、最溫柔、最細心的兒子。

    &rdquo你隻要讀一讀他寫給外甥女的那些迷人的信件,就會知道他能夠柔情到什麼地步了。

     福樓拜生命的最後幾年過得十分孤單。

    他絕大多數時候都住在克洛瓦塞,他抽煙抽得很兇,暴飲暴食,從不鍛煉身體。

    他過得相當拮據,朋友們最後給他找了一份閑職,一年有三千法郎的收入,雖然他感覺此事非常屈辱,卻還是不得不接受了這個職位。

    隻是他根本沒有活到能夠從中獲益的時候。

     他出版的最後一部作品是由三篇小說組成的短篇集,其中名為《純樸的心》的那一部堪稱精彩絕倫。

    他又開始撰寫一部名叫《布法與白居謝》的小說,并決心在書中再次對人類的愚昧進行抨擊。

    為了獲取他自認為必要的參考素材,他以自身一貫的那種事無巨細的态度讀了足足一千五百本書籍。

    這部小說計劃分為兩卷,而他很快就要寫完第一卷了。

    一八八〇年五月八日上午十一點鐘,女仆去書房送午飯,卻發現他倒在長沙發上,嘴裡還咕哝着難以理解的胡話。

    她連忙跑去找醫生,可醫生趕來時已經無能為力了。

    過了還不到一個小時,古斯塔夫·福樓拜就撒手人寰了。

     他生命中唯一真誠、忘我且無私地愛過的女人就是伊莉莎·施勒辛格。

    一天傍晚,他與朋友在馬格尼進晚餐,泰奧斐爾·戈蒂埃、泰納、埃特蒙德·德·龔古爾都在座,席間福樓拜講了一番奇怪的話:他說自己從未真正擁有過一個女人,可以說還是處子之身,他經曆過的所有女人都隻不過是另一位女性的&ldquo床墊&rdquo,那個女人才是他魂萦夢繞的對象。

    莫裡斯·施勒辛格的投機生意以慘敗告終,他帶着妻兒搬到巴登巴登,并于一八七一年去世了。

    愛上伊莉莎三十五年之後,福樓拜才提筆給她寫了第一封情書。

    開頭的稱呼并不是他常用的&ldquo親愛的夫人&rdquo,而是&ldquo我的舊愛,我此生唯一的摯愛&rdquo。

    她來到克洛瓦塞,自從上次相見之後,兩人身上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此時的福樓拜肥胖而醜陋,通紅的臉膛上長了不少斑點,他蓄了一部大胡子,用一頂黑色軟帽遮掩自己的秃頂。

    伊莉莎則是越發瘦削了,她的肌膚早已失去了細膩的光澤,頭發也幾乎全白了。

    《情感教育》中阿諾克斯夫人和弗裡德裡克·莫洛最後一次見面那段動人的描寫,很有可能就是福樓拜和伊莉莎這次久别重逢的真實再現。

    此後兩人又見過一到兩次,後來就再也沒人聽說他們見過面了。

     福樓拜過世的一年之後,馬克西姆·杜坎去巴登消夏。

    有一天他出去打獵,發現自己不知不覺便走到了伊萊諾精神病院附近。

    醫院的大門開着,女性病人每天都可以在看護的陪伴下外出散步。

    她們兩兩成對地走了出來。

    其中有個病人向他鞠了一躬。

    那是伊莉莎·施勒辛格,那個福樓拜長久以來徒勞地愛戀着的女人。

     [11]《大衛·科波菲爾》中的角色。

     [12]隻有元音押韻,輔音不押韻;或隻有輔音押韻,元音不押韻。

     [13]直譯為&ldquo一隻橙子的花的花環&rdquo,故而稱其有兩個疊在一起的所有格。

     [14]&ldquo我也不相信!&rdquo郝麥先生連忙接下去道,&ldquo不過除非他不怕别人把他看成耶稣會會士,否則他将來也得同流合污。

    &rdquo(李健吾譯) [15]她注視兒子的幸福,悶不作聲,仿佛一個人破了産,隔着玻璃窗,望見别人坐在自己的舊宅吃飯。

    (李健吾譯) 狄更斯與《大衛·科波菲爾》 1 查爾斯·狄更斯雖然個頭不高,但是舉止優雅,外表讨喜。

    國家肖像館裡還收藏着一幅他的畫像,那是二十七歲的時候麥克裡斯給他畫的。

    畫中的他坐在寫字台旁一把考究的椅子上,一隻纖細優美的小手輕輕搭在一頁手稿上。

    他穿得非常華麗,脖子上系着一條寬大的絲綢領帶,褐色的卷發别在耳後,垂落在臉頰兩側。

    他的眼睛很漂亮,臉上那副深思熟慮的表情也正符合無比仰慕的公衆對這位年少成名的青年作家的期待。

    而肖像畫無法表現出的是他的活潑、他光彩照人的精神,還有他心靈與頭腦的活躍,每個與他打過交道的人都能從他的神态中看到這些特質。

    他多少有些花花公子的習氣,年輕時愛穿天鵝絨外套、誇張的馬甲、色彩鮮豔的領帶和雪白的帽子;不過他這副行頭可能從未實現過他想要的效果:人們不僅大為震驚,還說他的裝扮既花裡胡哨又不修邊幅。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原先是個仆人,他和一個女傭結了婚,最終當上了克魯廳的管家,那是切斯特議員約翰·克魯家的宅邸。

    威廉·狄更斯有兩個兒子,威廉和約翰,不過眼下我們隻要關注約翰就好,這一方面因為他後來成了英國最偉大的小說家的父親,另一方面也因為他是兒子筆下最偉大的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

    威廉·狄更斯去世之後,他的遺孀依然留在克魯廳服務。

    三十五年後,拿了養老金退休的她搬到了倫敦,可能是為了離兩個兒子近一點。

    克魯家送這兩個失去父親的孩子接受教育,還給他們找到了謀生的手段。

    他們在皇家海軍軍需處給約翰謀了一份差事。

    他在那裡跟一位同事交上了朋友,不久之後就娶了這位同事的妹妹伊麗莎白·巴蘿。

    從剛結婚的時候開始,約翰的财政就一直有些吃緊,隻要有人蠢到願意借錢給他,他就敢伸手去借錢。

    不過他心地善良、為人慷慨,腦子也不算笨,還稱得上勤勞肯幹(雖然沒準兒隻是一陣一陣的)。

    此人顯然很喜歡美酒,鑒于他第二次因為欠債而被捕的時候,控告他的正是一名酒商。

    晚年的約翰經常被描繪成一個衣着考究的老家夥,總是用手指撥弄着表鍊子上拴着的一大串印章。

     查爾斯是約翰和伊麗莎白的第二個孩子,卻也是他們的第一個兒子。

    他于一八一二年在波特西出生。

    父親在兩年後被調到倫敦,三年後又調到查塔姆。

    年幼的查爾斯在那裡上學,并且開始學着讀書。

    他父親倒是有那麼幾本藏書,比如《湯姆·瓊斯》《威克菲爾德牧師傳》《吉爾·布拉斯》《堂吉诃德》《藍登傳》《佩裡格林·皮克爾曆險記》之類。

    查爾斯把這些書讀了又讀。

    日後他自己的小說也體現出了這幾本書對他那巨大而持久的影響。

     一八二二年,已經有了五個孩子的約翰·狄更斯被調回倫敦,查爾斯則被留在查塔姆繼續學業,有好幾個月的時間不能和家人團聚。

    約翰·狄更斯将家小安頓在倫敦市郊的卡姆登鎮,他們的房子日後被查爾斯描寫成了密考伯一家的住處。

    雖然他每年的收入有差不多三百磅多一點,放到今天的話就接近一千兩百英鎊了,他們一家卻過得拮據異常,甚至沒有條件供查爾斯繼續上學。

    讓小查爾斯最厭惡的是,他居然被打發去幹看孩子、擦皮靴、撣衣服,還有幫狄更斯太太從查塔姆帶來的女仆做家務之類的雜活兒。

    空閑的時候,他就在卡姆登鎮裡閑逛,這是&ldquo一個荒涼的地方,四周隻有田地和溝渠&rdquo,還會去附近的薩默斯鎮與肯特鎮,有時候他走得更遠一些,就去蘇荷區和萊姆豪斯匆匆轉一圈。

     他們的境遇越來越糟了,狄更斯太太決定為雙親都在印度的孩子們辦一所學校;她借了一筆錢(可能是從婆婆那裡借到的),還印了用來分發的傳單,讓她自己的孩子們把傳單塞進附近的郵筒裡去。

    這樣自然沒有招到任何學生。

    而債務的問題又一天比一天緊迫。

    查爾斯經常被打發到當鋪去,隻要能還錢的東西一律當掉;那些對他來說無比重要的書籍也被賣掉了。

    後來,狄更斯太太的遠房姻親詹姆斯·拉莫特在一家自己擔任合夥人的碳粉廠裡給查爾斯找了份工作,工資是每周六先令。

    他的父母感激地接受了這份工作,不過這也無異于因為終于能把他甩出去而松了一口氣,這一點深深地刺痛了這個十二歲的男孩。

    沒過多久,約翰·狄更斯就因為欠債被捕,關進了馬夏爾西監獄;當掉最後一點可以當的東西之後,他的妻子也帶着孩子們搬了進去。

    這座監獄不僅肮髒污穢,而且擁擠不堪,因為裡面住的不僅僅是犯人,還有他們的家屬&mdash&mdash如果他們願意帶進來的話;犯人們被批準攜帶家屬,然而很難講此舉究竟是為了排遣他們的牢獄之苦,還是因為這些可憐人确實無處可去。

    如果欠債的人還有點錢,那麼他最大的不便也就是失去自由,而且這種不便在某些情況下還能得到減輕:特定的犯人在遵守某些條件的前提下可以被獲準住在監獄外面。

    過去看守們往往會蠻橫地勒索這些犯人,還會對他們施以殘酷的虐待;不過到了約翰·狄更斯入獄的時候,最糟糕的虐待已經不複存在,他還能把日子多少過得舒服一些。

    那個忠誠的小女仆住在監獄外面,但是每天都來幫忙看孩子做飯。

    他仍然領着每周六英鎊的工資,但是完全沒有還債的打算;不難猜想的是,樂得躲開債主的他甚至不怎麼在意獲釋。

    他很快就恢複了平時的精神勁兒,被其他欠債入獄的犯人&ldquo推舉為管理監獄内部經濟的委員會主席&rdquo。

    上至獄卒,下至監獄裡最兇惡的犯人,他沒過多久就和監獄裡的所有人混熟了。

    約翰·狄更斯在服刑期間照舊正常拿着薪水,這一點讓傳記作家們一直非常困惑。

    唯一合理的解釋或許是這樣:因為政府職員多半是有些權勢的人安排的,而因為欠債而入獄這種罪過還不算那麼嚴重,至少沒嚴重到需要中斷他的薪水的程度。

     父親剛坐牢的時候,查爾斯還住在卡姆登鎮;然而因為此地距離位于查令十字街哈格佛橋的碳粉廠太遠,約翰·狄更斯就給他在南華克的蘭特街租了個房間,這個地方距離馬夏爾西監獄很近。

    他的早飯和晚飯都可以和家人一起吃。

    他在工廠裡幹的活兒還不算太艱苦,主要就是刷瓶子、貼标簽,再把它們捆紮起來。

    一八二四年年四月,克魯廳的老管家威廉·狄更斯太太去世了,把全部積蓄留給了兩個兒子。

    約翰·狄更斯的債終于(被他哥哥)還上了。

    重獲自由的他再度把家小安頓在卡姆登鎮,自己也重返皇家海軍軍需辦公室的崗位。

    查爾斯又在工廠裡刷了一陣瓶子,不過後來約翰·狄更斯跟詹姆斯·拉莫特發生了争執,&ldquo他們是通過寫信來吵架的,&rdquo查爾斯日後如此寫道,&ldquo因為導緻沖突爆發的是我從父親那裡帶給他的一封信。

    &rdquo詹姆斯·拉莫特告訴查爾斯,因為他父親羞辱了自己,所以他必須走人。

    &ldquo我帶着一種奇怪的輕松之感回了家,這感覺甚至有些像是一種壓迫。

    &rdquo他的母親試圖從中調停,這樣查爾斯就保住那份工作和薪水了,她當時還是極其需要每周的那六先令的;這件事讓他永遠無法原諒母親。

    &ldquo此後我從未忘記這件事,既不想忘記,也不能忘記,我的母親居然如此熱心地想把我送回去。

    &rdquo然而約翰·狄更斯不吃這一套,他把兒子送進了一所名字很氣派的學校,名叫&ldquo惠靈頓議會學院&rdquo,這所學校位于漢普斯泰德路上。

    他總共在那裡待了兩年半。

     人們很難搞明白這個孩子在碳粉廠到底幹了多久:他是二月初開始去工作的,而六月份他就已經回到家裡了,所以他在工廠裡度過的時間應該不會超過四個月。

    然而這段日子似乎給他留下了極深的印象,對他而言,這段經曆實在是過于屈辱,以至于他根本無法談及此事。

    當約翰·福斯特&mdash&mdash那是他的摯友,也是第一位為他寫傳記的人&mdash&mdash偶然觸及此事時,狄更斯告訴福斯特,&ldquo即使是在此時此刻&rdquo,而這已經是二十五年之後了,對于他所提及的這件事,&ldquo他也依然銘記在心,無法遺忘&rdquo。

     我們早就聽慣了傑出的政客和工業巨頭吹噓自己早年間刷盤子、賣報紙的故事,以至于我們反而不太理解為什麼狄更斯一心認為父母把他送進碳粉廠是一種嚴重的傷害,是一件因為過于羞恥所以必須當作秘密掩藏起來的事情。

    他是一個快活、淘氣、機靈的男孩,并且早已熟知生活的陰暗面。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他就看到了父親的揮霍與短視讓他們一家陷入了何種境地。

    他們家很窮,過的也當然是窮人的日子。

    還住在卡姆登鎮的時候,他不僅要做刷洗打掃的活兒,還經常被打發拿着大衣或者小玩意兒去當掉換錢吃飯;像其他男孩一樣,他也一定經常在大街上跟和他境況差不多的孩子們一起玩。

    不過在出身同一階級的其他孩子都去上學的時候,他卻得去工作了,而且掙得還不算少。

    他每周的工資是六先令,不久又漲到了七先令,這筆錢放在今天就相當于二十五到三十先令了。

    有一小段時間他得完全靠工資養活自己,搬到馬夏爾西監獄附近以後,他可以同家人一起吃早飯和晚飯,隻有午飯需要自己出錢。

    和他一起在工廠工作的其他男孩都很友好,因此很難理解他為什麼會覺得和他們混在一起有那麼丢臉。

    他不時會被帶去看望住在牛津街的祖母,而他自然會從父親那裡得知,祖母一輩子都是&ldquo伺候人的&rdquo。

    或許約翰·狄更斯的确有點勢利眼,還有點毫無依據地自以為是,但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肯定對社會差異沒什麼概念。

    我們可以進一步猜想,如果查爾斯的确比較老成,感覺自己比工廠裡的其他孩子高出一頭的話,他也應該聰明到足以明白自己的收入對家人來說是何等重要。

    不難預料,對他來說,能夠掙錢養家應該是他那種驕傲的一個主要來源。

     人們或許會由此推測,正是因為福斯特的發現,狄更斯寫了一部分自傳交給他,我們才能得知他這段經曆中的種種細節。

    在他發揮想象力編寫回憶錄時,我猜他的心中一定充滿了對童年的自己的同情;設想着如今已經功成名就、廣受愛戴的自己處于那個位置上會感到的痛苦、厭惡與羞恥,并把這一切賦予了那個小男孩。

    寫到這個可憐的孩子的孤獨,以及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們背叛的痛苦時,那一切在他眼前是如此生動而鮮活,甚至讓他淚眼模糊,慷慨寬宏的心也為之滴血。

    我不認為他是在有意誇大,那種誇張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他的才華&mdash&mdash甚至可以稱之為天才&mdash&mdash就在于這種誇張的本領。

    正是通過對密考伯先生性格中喜劇元素的詳述與強調,他才能惹得讀者捧腹大笑;正是通過加強對小内莉日益衰弱的悲慘的描寫,他才能讓讀者也為之落淚。

    假如他沒有把在碳粉廠度過的那四個月描繪得如此感人的話(而且隻有他才擁有那樣的能力),他也不可能成為如此偉大的小說家;而且人盡皆知的是,他在《大衛·科波菲爾》中一再利用這段經曆增強小說中的悲慘氣息。

    就我本人而言,我并不相信這段經曆帶給他的痛苦真的有日後他聲名大噪、成了公衆人物之後自以為的那麼嚴重;我更不相信那些傳記作家認為這段經曆對他的人生與作品具有決定性影響的說法。

     還在馬夏爾西監獄服刑的時候,約翰·狄更斯因為害怕自己身為無力償還的債務人會丢掉皇家海軍軍需處的工作,便以身體欠佳為由懇求部門的上級推薦自己領退休金;最終考慮到他長達十二年的服役和六個孩子,他&ldquo出于同情的考慮&rdquo獲準拿到了每年一百四十英鎊的退休金。

    對于約翰·狄更斯這種人來說,這筆錢可不夠養家,他必須得找點其他途徑增加收入。

    他有一手速記的本領,并且在與新聞界有些關系的内兄幫助下找了一份議會記者的工作。

    查爾斯在學校裡待到了十五歲,然後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當聽差。

    他似乎并不覺得這份工作有損于他的尊嚴。

    他畢竟加入了今天所謂的白領階層。

    幾周之後,父親想辦法讓他去另外一家律師事務所當了職員,每周的工資有十先令,後來又漲到了十五先令。

    他感覺這種生活枯燥無味,就本着自我提高的目的去學了速記。

    十八個月之後,他就能勝任常設法庭記者的工作了。

    二十歲的時候,他已經獲得了報道下議院辯論的資格,并且很快就以&ldquo記者席上速度最快、記得最準的人&rdquo而聞名了。

     在此期間,他愛上了一位名叫瑪麗亞·比德内爾的漂亮姑娘,她是一位銀行職員的女兒。

    兩人初次見面時,查爾斯隻有十七歲。

    瑪麗亞是個輕浮的女孩,她似乎給過他不少鼓勵性的暗示,兩人甚至可能秘密締結過婚約。

    能有個情人讓瑪麗亞很開心,但是查爾斯一文不名,她根本就沒打算嫁給他。

    他們的關系在兩年後結束,兩人還十分&ldquo浪漫&rdquo地把之前互贈的禮物和信件退了回去,查爾斯覺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他們直到多年以後才得以重逢。

    彼時早已結婚多年的她獲邀與大名鼎鼎的狄更斯夫婦一道用餐,而她早已變得肥胖、平庸而愚蠢了。

    此後她成了《小杜麗》中弗洛拉·芬琴的原型。

    而在那之前,《大衛·科波菲爾》中的朵拉也是以她為原型的。

     為了離工作的報社近一點,狄更斯住進了離河岸街不遠的一條又黑又髒的街道,然而他感覺這個住處不夠稱心,很快就又在弗尼瓦爾賓館租了個不帶家具的房間。

    可是他還沒來得及布置房間,父親就再次因為債務被捕,他必須負擔父親在負債人拘留所生活的費用。

    &ldquo不難猜想,約翰·狄更斯有一段時間不能和家人團聚了。

    &rdquo查爾斯為其他家人安排了便宜的住處,自己帶着弟弟弗裡德裡克住在弗尼瓦爾賓館的&ldquo四樓後屋&rdquo裡。

    &ldquo因為他思想開明,慷慨大方,&rdquo已故的尤納·蒲柏亨尼希在她那部可讀性很強的狄更斯傳記中如此寫道:&ldquo而且他似乎總是能夠輕松地解決這樣的難題,他自己的家人,以及日後他妻子的家人,都逐漸養成了習慣,希望他能為這幫沒骨氣的人找點錢和差事,家裡的頂梁柱總是得承擔這樣的重擔。

    &rdquo 2 在國會下議院的記者席工作了差不多一年之後,狄更斯開始撰寫一系列關于倫敦生活的短文;最早的幾篇刊登在《月刊》上,後來的則登載在《晨報》上;雖然沒有稿費,這些文章卻引起了一位姓馬孔尼的出版商的關注,在作者二十四歲生日當天,它們被集結成兩卷出版,配以克魯克香克繪制的插圖,命名為《博茲劄記》。

    馬孔尼為第一版付給他一百五十鎊的稿酬。

    這本書獲得了很好的評價,他很快就獲得了新的約稿邀請。

    當時那種人物滑稽的趣談小說十分盛行,這類小說按月刊載,每期一先令,還帶有漫畫插圖。

    那就是如今連環漫畫的前身,它們在當時也如同幽默漫畫一樣廣受歡迎。

    有一天,一位查普曼與霍爾出版公司的合夥人找到狄更斯,請他寫一個關于業餘運動員俱樂部的故事,用以配合一位知名藝術家繪制的一系列插圖。

    這個故事計劃總共出版十二期,合夥人出價每月十四英鎊作為今天所謂的&ldquo連載版權費&rdquo,日後集結成書還有額外的稿酬。

    狄更斯表示自己對體育一竅不通,因此不認為能夠按時完稿,可是&ldquo這份報酬太誘人了,實在是無法抗拒&rdquo。

    接下來的事就不用我多說了:這些故事最後就組成了《匹克威克外傳》。

    開始的五期并沒有獲得很大的成功,然而拜薩姆·韋勒所寫的導言所賜,它的好評直線上漲。

    到了集結出版的時候,查爾斯·狄更斯已經非常有名了。

    雖然評論家們對此事的态度有所保留,他的名聲還是打出來了。

    根據記錄,《季度評論》提及他的時候表示:&ldquo不需要未蔔先知的天賦也能預知他的未來:雖然眼下他如日中天,将來他必然一落千丈。

    &rdquo然而誠然如此,在狄更斯的整個職業生涯當中,一般的讀者如饑似渴地閱讀他的作品,而評論家們卻總是找他的碴兒。

     一八三六年,就在《匹克威克外傳》的第一期出版的幾天之前,狄更斯結婚了,妻子凱特是狄更斯在《晨報》的同事喬治·賀加斯的長女。

    喬治·賀加斯家裡有六個兒子和八個女兒。

    他的女兒們每個都生得豐滿小巧、嬌豔紅潤,還長着藍色的眼睛。

    凱特是姐妹之中唯一一個達到适婚年齡的。

    狄更斯娶的是她而不是其他姑娘,似乎也是由于這個原因。

    短暫的蜜月過後,這對夫妻在弗内瓦爾賓館安頓下來,并邀請凱特的妹妹瑪麗·賀加斯&mdash&mdash一個十六歲的漂亮姑娘&mdash&mdash來和他們同住。

    忙于連載《匹克威克外傳》的同時,狄更斯又接了另外一部小說的合同,那就是《霧都孤兒》。

    這本書也是要在月刊上連載的,于是他就用兩周時間專心寫作其中一部,再用另外兩周寫另外一部。

    多數小說家往往過于關注當前正在創作的人物,以至于它們不知不覺間侵蝕作者腦海的中其他文學構思;而狄更斯卻能輕松自如地在兩個故事之間跳轉,這着實是一項令人驚歎的才能。

     狄更斯非常喜歡瑪麗·賀加斯,在凱特因為懷孕而無法與他一同出行時,瑪麗就成了他的秋伴。

    凱特的孩子出生了,因為她還有可能再生好幾個,一家人從弗尼瓦爾賓館搬了出去,在道蒂街上找了處房子。

    瑪麗出落得越發漂亮可愛了。

    在一個五月的晚上,狄更斯帶着凱特和瑪麗出去看戲;他們玩得很開心,回到家的時候也是興高采烈的。

    但是瑪麗卻突然病倒了。

    他們找來了醫生。

    但她幾個小時後就死去了。

    狄更斯從她的手指上取下一枚戒指戴到自己手上。

    他至死都戴着這枚戒指。

    他悲痛欲絕。

    不久之後,他在日記中寫道:&ldquo她是那樣一位迷人、快活、親切的夥伴,她比任何人都能理解我的思想與感情,假如她現在還和我們在一起,那麼我将别無所求,隻希望這份幸福能夠持續下去。

    可是她已經走了,隻願上帝慈悲,能讓我有朝一日與她重逢。

    &rdquo他這番話頗為值得注意,也告訴了我們許多東西。

    他把自己的墓地安排在瑪麗旁邊。

    我認為他無疑已經深深地愛上了她。

    隻不過我們永遠不可能知道他自己是否意識到這一點了。

     瑪麗去世時凱特已經再次懷孕,這一打擊讓她流了産。

    等她的身體恢複一些之後,狄更斯帶着她出國短期旅行了一陣,以此平複兩人的情緒。

    至少到了夏天的時候,他自己的精神已經完全恢複,還跟某位埃莉諾·P女士打得火熱。

     3 憑借《霧都孤兒》《尼古拉斯·尼克爾貝》和《老古玩店》幾部作品,狄更斯踏上了一條穩健的成功之路。

    他工作很努力,在幾年的時間裡,往往是上一本書完稿還很遠,他就已經開始着手寫新書了。

    他本着取悅讀者的目的寫作,因此也很關注大衆對刊載自己作品的《月刊》的反響。

    有意思的是,直到《月刊》的銷量下降,表明他的故事沒有以前吸引人了之後,他才動了把《馬丁·瞿述偉》拿到美國出版的心思。

    他不屬于那種以流行為恥的作家,也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是對于獲得成功的作家來說,他們的生活未必會發生什麼變化,随成功而來的往往是一種極其單一的模式。

    迫于職業的需求,他每天都要拿出幾個鐘頭的時間專心寫作,而他也找到了一種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模式。

    他得跟當時的社會名流與文藝精英打交道,接受貴婦們的招待,他既出席聚會也組織聚會,他要出門旅行,也會在公開場合露面。

    大體而言,這就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

    誠然,很少有作家有幸體驗過他所享有的成功。

    他似乎擁有無窮無盡的精力。

    他不僅以很快的速度創作着一部又一部長篇小說,還創辦雜志,擔任編輯,甚至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内承擔過一份日報的編輯工作;他偶爾寫一些即興之作;他發表演講,在宴會上緻辭,舉辦自己作品的朗讀會。

    他經常騎馬,每天走上二十英裡對他來說簡直不算一回事,他喜歡跳舞,開起玩笑來樂此不疲,他會給孩子們變戲法,還參加業餘戲劇演出。

     他一向癡迷戲劇,一度還認真考慮過登台表演;那時他正在向一位演員學習演講技巧,學着背誦台詞,甚至在鏡子前練習如何入場、就座和鞠躬。

    對于彼時剛剛涉足時尚界的他來說,我想這些技巧應該還是非常有用的。

    不過挑剔他的人依然認為他舉止粗俗,穿戴賣弄。

    在英國,口音往往能決定一個人的地位,鑒于狄更斯幾乎終生都是在倫敦度過的,所以他很有可能會在某些場合帶一點土氣的倫敦東區口音。

    不過他依然憑借着英俊的外表、明亮的雙眼、飽滿的活力和快活的笑聲博得了人們的喜愛。

    人們對他的奉承或許會讓他有些得意,但是他并沒有被這一切沖昏頭腦。

    他仍舊保持着一種迷人的謙遜,是個溫柔可愛、情感豐富的家夥。

    像他這樣的人,一進門就會給整個房間帶來一陣愉悅的氣息。

     奇怪的是,即便狄更斯擁有那麼強的觀察能力,他也随着時間的推移而與身處社會上流的人們越發熟絡,可是他在小說中對這一類角色的塑造卻從來不如平凡些的人物成功。

    他在生前所受的各種批評當中,最為常見的一種就是他不會描寫真正的紳士,他筆下的律師和律師助理&mdash&mdash他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就對這幾種人非常熟悉了&mdash&mdash特色都十分鮮明,但醫生和牧師就沒有什麼特點;他寫起自己童年時曾混迹其中的底層平民來最為得心應手。

    看來能讓小說家熟稔于心,并将其用作自己創作原型的人,終究還是他們從小就認識的人物。

    對于小孩子而言,一年的時間很長很長,遠比成年人眼中的一年長得多。

    因此他們有充足的時間來認識身邊人們所具備的特質。

    &ldquo許多英國作家在描寫上流社會風貌時都非常失敗,&rdquo亨利·菲爾丁如此寫道,&ldquo而其中的原因之一,或許就是他們其實對這種生活一無所知&hellip&hellip如今這一類人并不會像其他人一樣,出現在街上、商店裡和咖啡館中:他們并不會像動物之中那些置身上層的個體一樣輕易展露自己。

    簡而言之,對于無法擁有這幾項條件&mdash&mdash頭銜、财富,或者賭徒這一不亞于上述二者的可敬身份&mdash&mdash的人們而言,他們是無緣親眼見到這個群體的。

    不幸的是,夠格涉足那個世界的人們很少願意承擔寫作這項倒黴差事,而從事寫作的人往往更加貧窮、社會層次更低,因為很多人都相信幹這一行不需要任何本錢。

    &rdquo地闆上鋪了厚厚的地毯,窗戶上挂着裝飾華麗的窗簾。

    他們雇了一個好廚子,三個女傭和一個男仆,還給自己置辦了一輛馬車。

    他們邀請貴族和社會名流參加晚餐會。

    這些聚會的鋪張甚至讓簡·卡萊爾都震驚不已,而傑佛利勳爵給友人科伯恩勳爵寫信說,自己應邀去他們的新居用餐,并且享受了一頓&ldquo對于既有家庭又剛剛富裕起來的人來說,實在是有些奢華過頭的晚餐&rdquo。

    狄更斯那慷慨大方的性格讓他喜歡被人群圍繞的感覺,而且因為他出身貧寒,如今的他以奢華為樂也是再自然不過的。

    不過這種生活是需要很多錢的。

    他的父親、父親的全家,還有他妻子的家族一直花着他的錢。

    而他創辦自己的第一份雜志《漢普雷老爺的鐘》一部分也是為了彌補龐大的開支。

    為了給雜志開個好頭,他把《老古玩店》放在上面連載。

     一八四二年,他把四個孩子交給凱特的妹妹喬吉娜·賀加斯照顧,自己帶着凱特一起去了美國。

    此前從未有哪位作家像他一樣廣受追捧。

    不過這趟旅程卻不能說獲得了十足的成功。

    一百年前,美國人盡管樂于貶低歐洲的一切,卻對針對自己的任何批評都極其敏感。

    一百年前,美國媒體會毫不留情地侵犯所有不幸成為新聞的人物的隐私。

    一百年前,宣傳意識強烈的美國人會把來自外國的名人視作吸引眼球的天賜良機,隻要人家對自己像公園裡的猴子一樣的待遇表現出一點點不滿,他們就會說人家是自視甚高,目中無人。

    一百年前,美國是個言論非常自由的國家,隻要不冒犯他人并且不影響他人的利益就行,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隻要他們同意其他人也擁有這樣的權利即可。

    而查爾斯·狄更斯對這一切一無所知,他犯下了不少大錯。

    當時并沒有國際版權法規,英國作家的作品在美國銷售無法獲得任何利潤,而這一點也同樣損害着美國作家的利益,因為不用花錢,所以書商們自然更願意出版英國作家的書,而不是掏錢購買本土作家的作品了。

    但是狄更斯在他本人的歡迎宴會上的演講中提起這個話題就不夠明智了。

    講話激起了強烈的反饋,在報紙的描述中,他&ldquo不是個合格的紳士,而是個唯利是圖的流氓&rdquo。

    雖然他身邊擠滿了崇拜者,在費城,他和等着見他的人群握手就握了整整兩個小時,但他的戒指和鑽石别針,他那花哨刺眼的馬甲都引發了大量的批評。

    更有些人認為他的行為相當缺乏教養。

    然而他舉止自然,毫不矯揉造作,到了最後幾乎沒有人能抗拒他的青春氣息、讨喜的外表和快活的性格。

    他在美國交上了不少好朋友,他一直到去世都和他們維持着良好的關系。

     在多事且疲勞的四個月之後,狄更斯夫婦回到英國。

    此時孩子們已經非常依戀他們的喬吉娜姨媽了,這對因為旅途而疲憊不堪的夫妻便邀請她與自己同住。

    當時的她十六歲,瑪麗搬到弗尼瓦爾賓館與新婚的狄更斯夫婦一同生活的時候也是這個年紀。

    她長得和瑪麗很像,從遠處甚至可能會被錯當成瑪麗。

    這對姐妹是如此相似,&ldquo以至于當她、凱特和我一起坐着的時候,&rdquo狄更斯如此寫道,&ldquo我幾乎要以為此前發生的一切隻是一場憂傷的夢境,而我才剛剛從這個夢中醒來。

    &rdquo喬吉娜漂亮、迷人,也毫不張揚。

    她非常擅長模仿,總是能借此把狄更斯逗得捧腹大笑。

    随着時間的流逝,他開始越來越依賴她。

    他們會一起長途散步,他會把自己的文學創作計劃講給她聽。

    他發現喬吉娜是一個有用且可靠的書記員。

    狄更斯一家習慣的生活方式非常昂貴,而他很快就發現自己背上了不少尴尬得債務,于是他決定把房子租出去,自己帶着家人&mdash&mdash當然也包括喬吉娜&mdash&mdash到意大利去,那裡的生活更便宜,他也可以更好地節約開支。

    他在意大利待了一年,主要是住在熱那亞,雖然他遍遊意大利全境,可是因為他的思想太狹隘,他的文化也過于貧乏,這段遊曆并沒有對他的精神世界産生什麼影響。

    他依然是個典型的英國觀光客。

    不過發現生活在國外是多麼愉快(以及省錢)之後,狄更斯開始長時間住在歐洲大陸。

    而喬吉娜也往往作為家庭的一員與他同行。

    有一次他們準備在巴黎住一段時間,她單獨陪狄更斯去巴黎尋找公寓,而凱特則留在英國,等着他們把準備工作安排妥當。

     凱特的性格平和而憂郁。

    她很難适應新環境,既不喜歡查爾斯帶她同去的旅行,也不喜歡自己陪伴他一同參加的聚會,更不喜歡她不得不擔任女主人的聚會。

    她看起來似乎頗有些笨拙、平庸乃至于愚蠢;那些一心想跟這位知名作家相處的大人物很可能會因為不得不忍受他那乏味的妻子而心生不悅。

    令她尤其煩惱的是,有些人甚至完全不拿她當回事。

    給聲名顯赫的人做妻子可不輕松,而除非她機智圓滑、富有幽默感,否則她是不太可能勝任的。

    如果不具備這些特點的話,她就必須深愛自己的丈夫,必須崇拜着他,以至于她能夠坦然地接受人們感興趣的是丈夫而不是自己。

    她必須足夠聰明,能從丈夫愛着自己這一點中獲得慰藉,由此不介意他在思想上對自己如何不忠,并相信他到了最後總會回到自己身邊尋求安慰和信心。

    凱特似乎從未與狄更斯相愛過。

    他在訂婚之後給凱特寫過一封信,在信中指責了她的冷淡。

    她會嫁給他,或許是因為在那個年代,婚姻是女人唯一的出路;又或許是因為她身為八個女兒之中的老大,父母給她施加了不小的壓力,讓她接受一個能在未來供養她的求婚者。

    她是個溫和而善良的小女人,但是她無法滿足丈夫的盛名對她的要求。

    她在十幾年間生了十個孩子,還流産了四次。

    她懷孕的時候,陪伴愛旅行的狄更斯出行的一直是喬吉娜,她與他一起出席聚會,甚至還會在他的晚宴桌旁接替了凱特的位置。

    人們難免認為這種局面會讓凱特非常不快,然而我們并不知道凱特到底是什麼态度。

     4 日子一年又一年地過去了。

    到了一八五七年,查爾斯·狄更斯四十五歲。

    在他活下來的九個孩子裡,年齡最大的幾個已經長大成人,可是最小的隻有五歲。

    此時的他已經聞名于全世界,成了全英國最受歡迎的作家。

    他擁有極大的影響力。

    他的生活完全處于公衆的視野之中,這也很符合他愛出風頭的本性。

    他在幾年前與比自己小十二歲的威爾基·柯林斯[16]相識,而他們很快就發展出了親密的友誼。

    埃德加·約翰遜先生如此寫道:&ldquo他(柯林斯)喜歡美食、香槟和音樂廳;他經常同時和好幾個女人維持着暧昧關系;他為人很有趣、玩世不恭、風趣幽默,同時也無拘無束得到了有些粗俗的地步。

    &rdquo在狄更斯眼中,柯林斯就代表着&ldquo快活和自由&rdquo&mdash&mdash這同樣也是約翰遜先生的說法。

    兩人一同在英國各地旅行,還去巴黎玩了一趟。

    狄更斯當時大概也和許多地位相似的男人一樣,隻要身邊有輕浮的年輕女子,他們就不會錯過與之來往一番的機會。

    凱特無法滿足他所期待的一切,長久以來,他對妻子的不滿也越發強烈。

    &ldquo她的性格溫柔而順從,&rdquo他寫道,&ldquo但她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我。

    &rdquo從剛剛結婚的時候開始,她就對他頗為猜疑。

    我猜在他知道妻子其實沒有理由猜忌自己的時候,他還會覺得她的吵鬧容易忍受一些,至少總比日後她的确很有理由懷疑時好得多。

    于是他也隻好讓自己相信他和妻子并不合适。

    他有了很大的發展,而她還是一開始時的樣子。

    狄更斯深信自己并沒有什麼應當指責的地方。

    他認定自己是個好父親,為孩子們做了能做的一切。

    然而在現實中,他雖然對需要養活這麼多孩子有所不滿,并且認為這一點完全是凱特的錯,在孩子們小的時候,他還是很喜歡他們的;可是随着孩子們越長越大,他也對他們逐漸失去了興趣,等男孩子們年齡一到,他就立刻把他們送到各個遙遠的地方去了。

    不過這幫孩子也的确不是很有前途。

     不過倘若不是發生了一場無法預知的意外,狄更斯夫妻之間的關系未必會有什麼改變。

    就像許多性格不合的夫妻一樣,他們或許早已彼此疏遠,卻在外界面前維持着一種親密的假象。

    狄更斯戀愛了。

    就像我此前說過的一樣,狄更斯對舞台抱有濃厚的興趣,他不止一次為了慈善的目的參與過業務戲劇演出。

    我叙述的事情發生的時候,狄更斯正應邀在曼徹斯特出演《冰冷的海洋》,這是威爾基·柯林斯在他的幫助下創作的一部戲劇,此前曾經在德文郡戲院為女王夫婦和比利時國王上演過,并且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而當他同意将這出戲在曼徹斯特再次搬上舞台時,他認為在這麼大的劇場裡觀衆可能聽不見自己女兒們的聲音&mdash&mdash她們此前就在劇中飾演少女的角色&mdash&mdash便決定找專業演員來替代她們。

    一個名叫愛倫·特納的年輕姑娘入選了其中一個角色。

    她隻有十八歲,生得嬌小美麗,還有一雙碧藍的眼睛。

    彩排是在狄更斯家裡進行的,他本人擔任導演。

    愛倫對他十分仰慕,那副想要讨好他的模樣更是楚楚可憐,這讓狄更斯相當受用。

    彩排還沒結束,他們就墜入了愛河。

    他送給她一隻手镯,不想卻被錯送到了他自己的老婆手裡,而凱特自然跟他大鬧了一場。

    狄更斯采取的似乎是一種無辜被冤枉的态度,對于處于這一尴尬境地的丈夫而言,這也是最方便的選擇了。

    戲劇如期上演,他飾演的主角是一位富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北極探險家,他的表演十分悲怆,全場觀衆無不為之落淚。

    他甚至為了這個角色留起了胡子。

     狄更斯夫妻之間的關系越來越緊張。

    他從前是那麼和藹可親,平易近人,如今卻喜怒無常,躁動不安,跟除了喬吉娜之外的任何人都會發脾氣。

    他變得十分郁郁寡歡。

    最終他得出了一個結論:自己再也不能和凱特一起生活了;然而他在公衆之間的地位又讓他十分畏懼公開分手可能招緻的負面影響。

    他的焦慮也是很好理解的。

    在他那些利潤驚人的聖誕題材作品中,他不遺餘力地把聖誕節描繪成弘揚家庭美德、贊美家庭幸福的标志性節日。

    多年以來,他一直在用感人的方式告訴讀者哪裡都沒有家好。

    當時的情況十分微妙。

    狄更斯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建議。

    其中一個是讓凱特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間,不和狄更斯住在一起,但是依然在他的聚會上擔任女主人,并且同他一起出入社交場合。

    另一個建議是讓她留在倫敦,而他搬到新近在肯特郡購置的房子蓋德山莊去。

    而當他到倫敦去的時候,凱特就留在蓋德山莊。

    還有一個方案是讓她到海外定居。

    這幾種提議她都極力反對,最後兩人決定徹底分居。

    凱特被安置到卡姆登市郊的一棟小房子裡,每年拿六百磅的收入。

    此後不久,狄更斯的長子查爾斯過去陪她住了一段時間。

     這樣的安排十分令人意外。

    讓人不由得心生疑惑:雖然凱特的性格十分平和,或許還有些愚蠢,但她怎麼會容忍自己被逐出家門呢?她為什麼會同意抛下孩子們呢?她當然知道狄更斯對愛倫·特納的迷戀,她應該也能想到,手裡攥着這張王牌的她想提什麼條件就能提什麼條件。

    狄更斯在一封書信裡提到了凱特的一大&ldquo弱點&rdquo,而在另一封不幸在當時便已經出版的信中,他又暗指是某種心理疾病&ldquo導緻他的妻子認為自己還是離開為好&rdquo。

    如今我們倒是可以斷言,這些話是在隐晦地指出凱特有酗酒的毛病。

    嫉妒心、失敗感和認為自己不被需要的屈辱感讓她選擇借酒澆愁,這也實在并不奇怪。

    如果她确實成了個酒鬼,那就不難解釋為什麼一直喬吉娜在打理教務,照顧孩子;為什麼即便母親離開了,孩子們依然待在自己家裡;以及為什麼喬吉娜會寫下&ldquo可憐的凱特無力照顧孩子們,這是人盡皆知的&rdquo這樣的話了。

    或許長子去與她同住,正是為了保證她不會喝太多酒。

     狄更斯的名氣實在太大,以至于他的私生活不可能不引發流言蜚語。

    各種于他不利的謠言甚嚣塵上。

    聽說賀加斯一家&mdash&mdash也就是凱特與喬吉娜的母親和姐妹們&mdash&mdash在散播愛倫·特納是他的情婦的消息之後,他震怒不已,威脅說要把凱特淨身出戶,從而逼着她們簽署一份澄清聲明,表示她們并不相信作家與年輕的女演員之間的關系有任何不妥之處。

    考慮了整整兩個星期之後,賀加斯一家才勉強在這一威脅下屈服了。

    她們一定十分清楚,如果他的确将恐吓付諸實踐的話,那麼凱特完全可以用鐵一般的事實将此事付諸法律;如果她們不敢把事情鬧到這步田地的話,那毫無疑問隻能因為是凱特這邊有什麼過錯,而且她們不願意讓它洩露出去。

    喬吉娜身邊也圍繞着不少傳言。

    而她在這件事裡也的确扮演着一個謎一般的角色。

    我很好奇為什麼至今沒有人以她為核心人物創作一出戲劇。

    我在這一章中也提到過,瑪麗去世之後,狄更斯的日記相當值得留意。

    在我看來,那則日記不僅明确了狄更斯曾經愛過瑪麗這一點,還證明他當時對凱特已經有所不滿了。

    而當喬吉娜搬來和他們一起生活的時候,因為她長得酷似瑪麗,狄更斯也被她深深地迷住了。

    那麼他當時也愛上她了嗎?而她也愛他嗎?這一點誰也說不清楚,喬吉娜的确嫉妒着凱特,狄更斯去世之後,她在為其編輯書信選集時把所稱贊凱特的言論全部删去了;然而教會與政府對待與亡妻之妹結婚的态度使得一切近似的關系都帶上了一些亂倫的色彩,而她也有可能根本就沒想過要和這個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十五年的男人發展出任何超越兄妹深情的情感。

    或許對她來說,能夠獲得這樣一位大名人的信賴,能夠在他身上建立完全的支配地位,這就已經夠了。

    而最奇怪的是,在狄更斯深深迷戀着愛倫·特納的時候,喬吉娜居然和她交上了朋友,還非常歡迎她到蓋德山莊來。

    不論喬吉娜對此到底做何感想,她對此一直守口如瓶。

     查爾斯·狄更斯與愛倫·特納之間的私情被知情人遮掩得十分機密,以至于人們無法确定其中的細節。

    她似乎一度拒絕他的追求,但最終還是屈服于他的堅持。

    有人認為狄更斯以查爾斯·特林漢姆的假名在佩克姆給她買了座房子。

    按照狄更斯女兒凱蒂的說法,愛倫給他生了個兒子;然而因為沒有任何關于此事的記錄,或許可以推測出這個孩子是夭折了。

    不過據說愛倫的委身也沒讓狄更斯因此精神煥發,心情愉悅;他比她大了二十五歲還多,而且他也一定深知對方并不愛自己。

    最難以承受的痛苦莫過于沒有回應的熱戀。

    他在遺囑裡給她留了一千英鎊,她最終和一個牧師結了婚。

    她曾經對一個姓本漢姆的牧師朋友說,對于狄更斯強加給她的親密關系,她簡直&ldquo一想起來都會感覺惡心&rdquo。

    就像很多女性一樣,她似乎樂于享受自己的地位帶來的種種好處,卻不認為自己有理由被要求做出回報。

     就在與妻子分手的同時,狄更斯開始舉辦自己作品的朗讀會,他為此周遊英倫列島,并且再度前往美國。

    他極富戲劇性的天賦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并因此而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然而他已經辛勞過度了,再加上不斷旅行的勞累,這一切嚴重地損耗了他的身體,人們開始留意到,雖然他隻有四十幾歲,但是他看起來已經像個老人了。

    何況朗讀會也不是他活動的全部:從他與妻子分開直到去世,在這十二年中,他寫了三部長篇小說,還辦了一份大受歡迎的雜志《一年四季》。

    他的身體狀況會變壞也一點都不奇怪了。

    他開始飽受一些惱人的小病困擾,那些演講很明顯不斷消耗着他的精力。

    人們勸他放棄這些演講,可是他堅決不肯;他喜歡置身于公衆的關注下,喜歡登台時的激動、觀衆面對面的掌聲與歡呼,以及支配全場為他帶來的力量感。

    而且會不會還有這樣一種可能呢:他或許認為假如愛倫看到無數對他心懷仰慕的人們成群結隊地來聽自己演講,她也許會更喜歡他一點?他決定再辦最後一次巡回朗誦會,可是演出進行到一半,他就實在病得太厲害,不得不把巡演取消了。

    他回到蓋德山莊,開始專心寫作《德魯德疑案》。

    然而他不得不彌補巡演經理的損失,于是隻好暫時把小說放下,又在倫敦安排了十二場朗讀會。

    那是一八七〇年一月的事了。

    &ldquo聖詹姆斯宮人滿為患,在他入場和離開的時候,聽衆都會全體起立歡呼鼓掌。

    &rdquo回到蓋德山莊之後,他繼續埋頭寫作小說。

    六月份的一天,和喬吉娜一道用餐的他突然病倒了。

    她連忙派人找來醫生,還有他兩個生活在倫敦的女兒。

    第二天,這位明智又幹練的姨媽打發女兒中年齡小一些的凱蒂去把狄更斯即将死去的消息告知他的妻子。

    凱蒂和愛倫·特納一起回到了蓋德山莊。

    此事之後的第二天,一八七〇年六月九日,狄更斯去世了。

    他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

     5 在馬修·阿諾德一篇著名的文章中,他主張真正優秀的詩歌必須擁有極高的嚴肅性,因為他發現喬叟的作品缺乏這一條件,所以一方面對他極盡贊美之能事,又不肯認定他在最偉大的詩人之中擁有一席之地。

    阿諾德實在是過于嚴苛了,以至于他對幽默抱持的疑慮可不止一星半點。

    我想他應該絕對不會承認,拉伯雷的嬉笑和彌爾頓向人類闡明上帝之偉力的欲望具有同樣的嚴肅性。

    不過我很理解他的觀點,而且這一觀點也不僅僅适用于詩歌。

    或許正是因為狄更斯的小說裡并沒有這麼高的嚴肅性,雖然狄更斯的小說有着種種優點,我們閱讀時多少會有一絲隐隐約約的不滿。

    假如當今的我們在讀這些作品時腦子裡裝着那些偉大的法國和俄羅斯小說,那麼就算是喬治·艾略特的作品也顯得幼稚得吓人了。

    狄更斯的作品相比之下簡直不夠成年人的水平。

    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這一點:我們已經不怎麼讀他的小說了。

    我們變了,他的書對我們而言也一起變了。

    我們已經不可能再體會到與狄更斯同時代的人們閱讀這些新鮮出爐的作品時的感情了。

    我準備引用尤娜·波普-軒尼詩[17]書中的一段話來展現這一點:&ldquo傑弗裡爵士的朋友兼鄰居亨利·希登斯太太向他的書房裡瞥了一眼,隻見傑弗裡低着頭趴在桌子上。

    擡起頭時他的眼中噙滿了淚水。

    她連忙緻歉說:&lsquo我不知道原來您聽到了什麼壞消息,或者正在因為什麼事情難過着呢,不然我就不來了。

    難道有誰死了嗎?&rsquo&lsquo是的,确實有人死了,&rsquo傑弗裡爵士答道,&lsquo我因為這種事哭起來可真是太傻了,可是我實在忍不住。

    你聽了這個消息也會難過的。

    小内莉,是博茲[18]的小内莉死了。

    &rsquo&rdquo傑弗裡爵士是一位蘇格蘭法官,《愛丁堡評論》的創辦者,以及嚴厲而苛刻的評論家。

     就我個人而言,我感覺狄更斯的幽默感還是非常具有感染力的,可是他那些旨在渲染悲傷的部分卻完全無法打動我。

    在我看來,他的确擁有強烈的情感,卻沒有心。

    當然,我必須立刻對這個觀點加以闡明。

    他的确擁有慷慨善良的心腸,對窮人和受壓迫的人充滿熱烈的同情,而且就像我們都知道的那樣,他對社會改革也抱有持久的興趣(而且他的關注還能産生實際的效力)。

    然而這隻是一種演員式的心腸,我的意思是說,他的确能夠強烈地感受到自己希望表現出來的情感,就像出演悲劇戲份的演員能夠體會到自己應當傳達出的情感一樣。

    &ldquo赫卡柏對他有什麼相幹,他對赫卡柏又有什麼相幹&rdquo。

    [19]說到這一點,我想起了一位在莎拉·伯恩哈特的劇團裡工作過的女演員在多年之前對我講過的一件事。

    當時這位偉大的藝術家正在表演《費德爾》,在她最感人的那段獨白之中,她突然在衆目睽睽之下因為憤怒而煩亂起來,原來是她發現站在舞台側面的幾個人在大聲講話;于是她便向那幾個人走去,同時背對着觀衆,仿佛是在悲痛中隐藏了自己的面龐一樣,實際上她則是用法語對那幾個人噓了一句:&ldquo閉上你們的臭嘴,你們這些渾蛋。

    &rdquo而後她又帶着一副完美的哀傷神情轉過身來,繼續表演着自己激情洋溢的獨白,并完美地将其推向了感人至深的尾聲。

    而觀衆什麼都沒有察覺到。

    如果她對自己必須要講的台詞沒有真心實意的感受,而她居然還能表演得如此悲怆而高尚,這實在是令人難以置信;然而她的感情是一種職業化的情緒,它僅僅停留在表面,它隻是神經的反應,而非出自内心,這種情感絲毫不會影響她在表演中的沉着冷靜。

    我并不懷疑狄更斯的真誠,不過那也隻是一種演員的真誠;而這或許就是為什麼如今的我們總會感覺他筆下的悲傷并不真實,不論他如何拼命在文中堆積苦難,我們也不會為之感動。

     然而我們也沒有權力要求一位作家做到他力所不及的事情,倘若狄更斯确實缺少阿諾德所謂偉大的詩人不可或缺的那種高度的嚴肅性,他也同樣具有許多其他優點。

    他是一位偉大的小說家,擁有諸多美妙的天賦。

    他認為《大衛·科波菲爾》是自己最好的作品。

    作家在評判自身作品時往往不能做出很好的判斷,不過我倒是覺得狄更斯的判斷非常正确。

    衆所周知的是,《大衛·科波菲爾》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自傳性質;但是狄更斯寫的并不是自傳,而是小說,雖然他從自己的生活經曆中汲取了大量的素材,他卻隻會本着自身的目的來運用它們。

    其他部分則交由他那豐富的想象力來完成。

    他讀書不多,文绉绉的對話隻會讓他感覺厭煩,而他日後在文學界的廣泛交友似乎也沒給他帶來什麼影響。

    反倒是童年時代在查塔姆讀過的那些作品給他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

    在這些作品當中,從長遠來看,我認為對他影響最大的還是斯摩萊特的小說。

    斯摩萊特呈現給讀者的人物并不具備什麼誇張的特質,卻生動鮮明。

    他們與其說是角色,不如說是各種不同的&ldquo性格&rdquo本身。

     對人的敏銳觀察也正符合狄更斯的天性。

    密考伯先生的形象來源于他的父親。

    約翰·狄更斯是個誇誇其談、花錢大手大腳的人,然而他既不是傻子,也遠非沒有能力;他勤勞、善良、情感豐富。

    我們也都看到狄更斯是如何塑造他的了。

    如果說文學史上最著名的喜劇人物當數法斯塔夫的話,那麼密考伯先生也應該與他不相上下。

    有人批評狄更斯不該讓密考伯最後在澳大利亞當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地方官,還有些評論家認為他應該将那種魯莽、輕率、目光短淺保持到最後,這些批評在我看來實在有失公允。

    澳大利亞是個人口稀少的國家,而密考伯先生相貌堂堂,接受過一定的教育,而且言談舉止非常唬人;我不覺得擁有這些優點的他在那個環境中能夠獲得一官半職有什麼不對。

    不過狄更斯的高明之處不僅在于塑造喜劇角色,他對斯蒂福茲那個溫和的仆人的刻畫也是令人贊歎,他那種神秘而陰暗的特質實在是讓讀者不寒而栗。

    烏利亞·希普身上則頗有所謂的&ldquo大衆通俗劇&rdquo的味道;不過他也絕對是個強大而可怕的角色,對他的塑造也堪稱高明。

    誠然,縱觀《大衛·科波菲爾》全書,生動鮮活、新穎獨特的人物比比皆是,他們彼此之間也呈現出了驚人的差異性。

    現實生活中從來不會有比如密考伯夫婦、辟果提和巴基斯、特拉德斯、貝特西·特洛伍德和迪克先生、烏利亞·希普和他的母親這樣的角色&mdash&mdash他們都是狄更斯旺盛想象力的産物;然而他們充滿活力,首尾呼應,不僅刻畫得惟妙惟肖,前後一緻,而且被刻畫得那麼真實可信,以至于讀者幾乎不可能不相信他們。

    他們或許并不是真人,但他們又是那樣生動鮮活,有血有肉。

     狄更斯塑造人物的方法大緻如此:他對原型人物身上的性格、特征與缺點加以誇張,又給他們每個人安排下一系列能将其本性深深地烙印在讀者腦海中的話語。

    他的筆下并未呈現出人物的發展與變化,總而言之,他們一開始是什麼樣,到了最後就還是什麼樣。

    (狄更斯小說中的确有一兩個例外,然而作者在他們身上展現出來的性格轉變非常不可信;這些變化完全是為了完美結局的順利展開而安排的。

    )如此刻畫人物有一大風險,那就是它會限制故事本身的可信度,而其結果就是形象塑造的漫畫化。

    如果作者想要呈現的是一個引人發笑的角色&mdash&mdash比如密考伯先生&mdash&mdash那麼漫畫化自然沒什麼不好,然而如果他想讓人對某個角色心生同情的話,這麼做就行不通了。

    狄更斯對女性角色的處理從來就談不上成功,除了總是把&ldquo我決不會抛棄密考伯先生&rdquo挂在嘴邊的那位密考伯太太,以及貝特西·特洛伍德以外,其他的女性角色都是漫畫式的人物。

    參考了狄更斯初戀情人瑪麗亞·比德内爾的朵拉太愚蠢、太幼稚了;原型是瑪麗和喬吉娜·賀加斯的艾格妮絲又太完美、太理智&mdash&mdash而這兩個形象都無趣得令人發指。

    小艾米莉在我看來就是一個敗筆。

    狄更斯顯然希望我們對這個人物産生同情:可是她的遭遇完全是自找的。

    她最大的抱負就是做一位淑女,大概還希望斯蒂福茲能跟自己結婚,所以才會跟着他私奔。

    然而對他來說,她實在稱得上是最不稱心的情人了,她整天沉着臉悶悶不樂、淚眼汪汪地自怨自憐,也難怪斯蒂福茲會對她心生厭倦了。

    在整部《大衛·科波菲爾》之中,最莫名其妙的女性角色就是羅莎·達特爾了。

    我猜狄更斯可能原本打算讓這個角色在故事中發揮更多的作用,然而他并沒有這麼做,這或許是因為他害怕此舉會激怒他的讀者。

    我隻能推測斯蒂福茲以前是她的戀人,而她對他懷恨在心,因為斯蒂福茲抛棄了她,可是她依然愛着他,對他抱有一種混雜了嫉妒、饑渴與複仇之心的愛意。

    狄更斯在這裡塑造的其實是一個巴爾紮克更拿手的角色。

    在《大衛·科波菲爾》所有主要人物之中,斯蒂福茲是唯一一個塑造得十分直接的。

    狄更斯讓斯蒂福茲在讀者心中留下了十分鮮明的印象:他的魅力、優雅與風度,他的友好、善良,還有與各色人等和睦相處的親和力,他的開朗、勇敢、自私、魯莽、不計後果與冷酷無情。

    作者描繪出的是一個我們很多人都相當熟悉的形象:這種人不管走到哪裡都會讓人愉快,但是他們所到之處也總是禍事不斷。

    狄更斯給他安排的下場非常糟糕,我猜如果是菲爾丁的話,可能會對他稍微寬容一些;因為就像奧諾太太提起湯姆·瓊斯的時候所說的那樣:&ldquo遇上這麼個不懂得害臊的女人,也就不能淨怪小夥子了,說真的,幹出這種事來也是極其自然的。

    &rdquo如今的小說家不僅必須保證書中内容的可能性,還得确保其擁有必然性。

    而狄更斯當年卻不受這種限制。

    斯蒂福茲離開英國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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