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樁挺了不起的事。
我坐下來滿懷熱望地準備寫點高明而有創見的文章;可是要我的命也想不出任何高明而有創見的東西&mdash&mdash至少這會兒是如此。
我現在能想到的唯一的一樁事就是手頭拮據。
我想這是因為我把手伸進了衣袋才想起這事的。
我坐着的時候總要把雙手插在衣袋裡,在有我的姊妹、表姊妹或姑母姨母在場時除外;因為她們總要大吵大嚷&mdash&mdash應該說就此問題進行了&ldquo很有說服力的告誡&rdquo&mdash&mdash所以我不得不低頭服從,請它們出來&mdash&mdash我指的是手。
她們異口同聲地反對說,這種習慣不像紳士風度。
我死也不明白這是什麼緣故。
人們認為你把手放進别人的衣袋(尤其在他人威逼之下)決非紳士風度,這一點我能理解,可是,你們這些堅持要像這樣、像那樣做的拘謹的人啊,一個人把手放在自己衣袋裡怎麼能使他不太像紳士呢?不過,也許你們是正确的。
現在一想到這事,我就記起以前曾聽到有些人一面把手插進衣袋,一面窮兇極惡地抱怨。
但他們大多數都是年老的紳士先生。
我們年輕小夥子若不把手放在衣袋裡,照例是不會感到十分舒暢的。
我們還沒成熟,情感易變。
我們就像音樂廳演出的歌劇裡那個&ldquo滑稽雄獅&rdquo不戴帽子的模樣,如果那種情況能想象得出的話。
可是,我們若把雙手插進褲袋,右手握着一些零錢,左手拿着一串鑰匙,那就可以從容面對郵局裡那位女營業員了。
你囊空如洗的時候,要知道如何處置哪怕是放在褲袋裡的那雙手也頗為困難。
多年以前,我的全部資财有時少得來隻有&ldquo如京城裡人們所說的一個&lsquo包不&rsquo[1]&rdquo,這時我就毫不在乎地花掉一個便士,目的隻為了得到找補的零錢全是銅币,因而能弄得叮當作響。
你衣袋裡裝着十一個便士就幾乎覺得不像有一先令那麼拮據了。
冒充紳士的窮小子常遭到我們這些高傲人士極尖刻的諷刺,假如我是那窮小子,我就要把一便士換成兩個半便士。
我談拮據這個題目是頗有權威性的。
我曾在外省當過演員。
如果還需要進一步的證據&mdash&mdash我想不見得需要吧,那麼可以補充一條:我曾經是個&ldquo跟報界有聯系的作者&rdquo。
我曾靠着十五先令生活了一周。
我還靠十先令度過了一周,欠下另外五先令;我還靠着